《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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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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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著,联邦党人文集[M].商务印书馆.1980年6月版《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美国宪法原理”,是对美国宪法和联邦政府所依据的原则的精辟说明和高度的理论阐述,构画了美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成为人类历史政治领域的一项创造性突破和重大建制。

此书是在美国建国初期宪法制定阶段由美国三位伟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为了争取新宪法在纽约州获得支持而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系列说服性文章,共85篇。

普布利乌斯这个笔名,这个名字来源于他们所尊敬的古罗马执政官Publius V alerius Publicola。

1学界普遍认为此书是对美国宪法及美国联邦政府依据原则的最好阐释,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作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

《联邦党人文集》的主旨就是向美国人民证明联邦政府“对美国自由与繁荣的功用”,使美国人民相信“这个宪法正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的政权”。

此书的三位作者充分利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设计了一个蓝图:建立一个联邦政府,而这个政府中的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分割,也就是说担任各个部门的人员不能同时在两种部门中担任职位,并且使三种权利机构的权利相互制衡,这样就不会造成政府权力集中于一个组织或者是一个人的现象。

而国体机构是共和国。

他们认为行政部门的所有权利集中于总统一人更有利于行政命令的实施。

而美国总统由人民选举产生,保障了民主权利。

读完此书后,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是美国宪法的精髓。

《联邦党人文集》解释了分权制度的必要性,其用意之一即在否定立法权至上。

孟德斯鸠:“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之手”,或者说“司法权如果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

”2他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些部门不应部分参与或支配彼此的行动,只能是在一个部门的全部权力由掌握另一部门的全部权力的同一些人行使的地方,自由宪法的基本原则就会遭到破1谭彦德:《<联邦党人文集>导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05级硕士生。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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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要点(共49章85篇)《联邦党人文集》是1787年10月27日至1788年5月28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一、概况(1)(1787.10.27)●本文集是为了讨论联邦和新宪法草案的作用。

●二选一:要么接受新宪法草案,要么分裂合众国。

二、论外国势力的危险(2-5)(1787.10.31-11.10)(分裂的国家会造成外国来的危险)●安全问题是一个自由民族的首要问题。

●统一的国家政府的好处:1.有利于网罗全国最好的人才。

2.有利于国际法和条约的统一贯彻执行。

3.有利于民族安全。

4.更能深谋远虑地应对各种情况。

5.更能被他国接受认可。

6.能照顾到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

7.能调配全国的资源和力量,增强任何辖区的防御。

8.可消除成员国之间的摩擦、纠纷。

●国家自身的强大会引起他国的利益受损,造成嫉妒、纠纷以至战争。

●一个民族或家庭内部分裂,兄弟阋墙,则内祸外乱必起。

●分裂的各国成员无法长期均势,不能互相共同发展,势必互相嫉妒、猜忌、发生冲突。

就像欧洲各国一样。

三、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6-7)(1787.11.14-19)●导致国家之间敌对的原因很多,特别是统治者个人原因。

●商业精神不能减少战争,它会改变战争的目的,甚至促进战争。

●相邻的国家,往往是天然的敌人。

●分裂的后果:1.领土争端永远是孕育国家之间敌对的最肥沃的土壤,辽阔的西部国土将是各成员国相互敌对的大舞台。

2.商业竞争、合众国的公债分配也会滋生争端。

3.各国法律的权威无法保障。

四、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为敌的后果(8)(1787.11.20)●分裂之初,因为人们对军队的戒心,各国防御工事缺乏,门户大开,战争更为残酷。

●然后因为战争的残酷,即使是最崇尚自由的国家,也会牺牲人们的一部分自由来建立常备军事机构。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平衡的政治艺术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平衡的政治艺术——《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赵光勇[摘要] 《联邦党人文集》所体现出来的美国制宪者的思想,是一种平衡的政治艺术。

他们寻求的,就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平衡,“民主”与“民治”的平衡,政府权威与人民自由的平衡,权力和权力的平衡。

在这样的制度下,既有秩序,又有自由;既有政府的权威又有人民的权利,实现了一种最佳的政治平衡。

[正文]当政治统治的资格不再来源于道德和宗教后,又从哪里寻找它的合法性?或者说,政府权威的来源是什么?当君主制开始压制自由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政府形式能够捍卫我们的权利?如果有一个既能带来秩序,又能保卫自由的政府,这样的政府要如何组织?有没有这样一个政府,权力既掌握在人民手中,又能免于人性阴暗面的影响?政府的权力如何行使?谁来控制政府?如何制约权力?民主与自由能不能和平共处?在一个大国里,能否实现民主?美国政治制度的设计者们,吸取前人的政治智慧,对这一系列的问题,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回答。

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答卷,200年后还没有过时。

这份答卷,就是1787年美国的宪法。

如果说,美国宪法是制宪者们对上述问题给出的答卷的话,那《联邦党人文集》就是一次系统的答案解析。

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评,联邦党人让美国人相信,这个答案就是美国的新宪法。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结束后,反对新宪法的力量很强大。

十二个州必须有九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

支持宪法和反对宪法的双方展开了一场大辩论。

这场大辩论是通过小册子、报纸、和演说进行的。

在辩论中,出现了一系列文章,这便是后来的《联邦党人文集》,是制宪会议的主要人物汉密尔顿、麦迪逊和约翰·杰伊以普布利乌斯的名义呼吁纽约州的投票人接受新宪而写的。

从行文和学理角度来看,《联邦党人文集》也许是政治思想史名著里面最通俗易懂的一本书了。

可是,时至今日,它仍然被认为是对美国宪法权威的解读。

联邦党人文集78—读书笔记

联邦党人文集78—读书笔记

《联邦党人文集》第78篇作者观点:新宪法对于法官任职期限中关于其行为正当即应留任的规定,有助于限制代议机关越权并保证司法的稳定与公正。

文章开篇对“合众国任命的一切法官行为正当即可留任”的规定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它是现代政府的最可贵的革新。

其后,作者从以下四个角度论证了法院、法官独立性的必要性以及法官任期仅与其行为正当相关的规定的合理性。

首先,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中司法机关的薄弱地位的要求。

通过对美国三权分立之三部门性质、权力进行对比,作者认为司法机关为三权中最弱一环,同时对人民威胁最少。

因为存在着被其他两方侵犯、威胁与影响的可能性,因此除司法人员任职固定以保持其独立性与坚定性之外无他法。

其次,法院独立在限权宪法中是限制立法机关越权的保障。

作者驳斥了“司法权高于立法权”的说法。

当作为人民代表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与宪法冲突时,法院根据宪法这一代表人民意志的根本大法裁决,坚持人民意志至上,监督立法者在权限范围内行事,并非意味着司法高于立法。

司法机关作为任命与立法机关的中间机构则具有合理性,解释法律是法院正当与特有的职责,司法机关应听命于人民而非立法代表而在冲突的法律中依据法律解释原则作出符合宪法的原意的公正的解释。

认为法院在冲突解释中会曲解立法原意的主张无异于主张根本不应设立独立于立法机关之外的法官。

第三,法院独立性有利于保卫宪法与人权。

立法可能受到社会多数派的舆论影响而违背宪法,同时这种不良倾向也可能造成不公正或偏见的法案对人权的侵犯。

因此法官的独立是保卫社会不受偶发的多数人的暴政这种不良倾向的重要因素。

法官的坚定不阿不仅可以减少已通过的此类法案的危害,并且可牵制立法机关的通过。

坚定、一贯尊重宪法所授之权与人权,是司法必具的品质,而短期任职的法官因歉疚民意或屈从于行使任命权的主体而影响法官的独立精神。

最后,法官职务固定有从其本身应具备的条件出发而产生的理由。

法官的职业,需要经过浩繁书籍案例钻研和正直的品质,非一般人所能胜任。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页眉内容读《联邦党人文集》心得报告一、书名:《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二、著者:〔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程逢如在汉舒逊译三、出版社:商务印刷馆1982年四、背景:美国在制宪前是邦联政治,在1781年3月通过的《邦联条例》下各成员“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一个有个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一个脆弱的友好的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这样的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邦联的运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尤其是各州的精英早就认识到了邦联这种政治体制的弊端。

汉密尔顿等人推动了全国性制宪会议的产生。

1787年5月,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

会议原定的题目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在经过了近三个月的讨论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新宪法。

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按规定应该有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遭到了诸多反对意见。

由此,在美国民众中间产生了激烈的论战。

本书的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三个联邦党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些支持新宪法,阐述宪法理论和精神的论文集。

五、主要内容《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是以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为美国基本政治制度设计做的理论阐述和精辟说明。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以维护新宪法为核心,针对反对新宪法的意见以及质疑,具体阐述了对美国新的政治制度的构想、主张建立共和制并实施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采用历史经验与现实状况相结合的方法,论述美国实行联邦制是基于国家安全、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以及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建国初期的一部重要政治文献,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位联邦党人共同撰写。

这部作品对于理解美国宪法的起源和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在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后,我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部作品详细阐述了联邦党人的政治观点,包括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分配的看法、对民主制度的理解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思考。

通过阅读这些文章,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政治体制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联邦党人强调了强大的中央政府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能够有效地协调各州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这一观点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美国刚刚从英国殖民统治中独立出来,面临着许多内外挑战。

联邦党人对民主制度持有独特的见解。

他们认为,民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而是需要在一定的框架下进行限制和调整。

他们主张实行代议制民主,通过选举产生代表来行使权力,以减少民众直接参与政治决策所带来的混乱和不稳定。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联邦党人关注国家经济的发展。

他们认为,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强大离不开经济的稳定增长。

因此,他们主张实行保护主义政策,鼓励国内产业的发展,同时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美国经济的现实需求。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政治思想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对美国的宪法制度和政治体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民主制度的本质和局限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联邦党人文集》是由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约翰杰伊、麦迪逊等人书写的85篇文稿组成,详细的介绍了美国的政治制度的来源、优缺和作者对政治制度的看法。

这本书使我对美国政治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引发了我许多的共鸣,接下来,我想从几个角度阐述下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一些启示。

通读全书,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对美国共和政治体制的每一个权力设置的缘由都做了详细的阐述,鲜明的体现了美国政治的经验主义色彩。

美国政治制度在当今世界为世界各国效仿,为美国的强大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奠基。

美国的政治制度的形成并不只是简简单单从一开始由他们的开国元勋根据什么“启蒙思想”而建立一套制度,他们制度的建立有深刻的历史根源,他们这套制度产生于经验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而经验又来自哪里呢?这本书给了我们答案,来自于“英国”、来自“其他州宪法”,美国政治制度是在总结英国政治制度、州制度的优缺结合启蒙思想创立出来的,可以说是启蒙思想与美国国情的结合,有着深厚的政治经验的积累。

美国建国的十三个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特色的政治制度,而美国宪法就是对州制度的升华。

它的每一个细节的设置都可以在英国政治体制或州制度中找到影子。

所以我个人认为政治其实不存在什么突发奇想的创造,也不可能完全根据什么理论建立,它必定是深深的根源这个国家的历史与国情,所以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一套优秀政治理论必定是根源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

光靠几本书,是搞不了政治的,甚至可以说是天方夜谈。

要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总结实践经验。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源泉、动力、目标。

第二、我想谈的是心理学、心理经验对政治的作用,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汉密尔顿、麦迪勋等人对政治制度的分析,对反对意见的回应,无不来自于他们在政治实践中总结的心理经验,比如在第72篇《论行政权力的唯一性》中谈及“为什么行政权必须由一人掌握,而不能由一个集体掌握”时,作者说到“当行政权由一个集体掌握时,由于每个人都想将自己的意见渗入到决策中,所以决策必须要所有人来协商做出,当某个人没有参与到决策的制定时,他可能会极力反对此项决议,因为他的意见并没有渗透进去,这不仅会降低决策效率,而且容易导致内部分化,可能一部分人会结合在一起,不利于内部的团结。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节选读后感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后,代表们回到各州,全力投入各州通过宪法的说服工作。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为说服纽约州批准联邦宪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邀请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详尽全面地论证了宪法的合理性,并对与人民自治政府有关的最为重要的政治课题加以了探讨,这些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

如今,《联邦党人文集》已成为美国建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

这首先是由于它的作者是美国建国时期的杰出人物:詹姆斯•麦迪逊出任了第四任合众国总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乔治•华盛顿的内阁中任职,是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

约翰•杰伊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也因为该文集对宪法作了最为系统和最为全面的分析。

作者们不仅诠释了宪法的结构,而且针对当时的批评逐条逐条予以仔细地反驳,极力捍卫自己的主张。

更是因为它解释了立国之父们的初衷。

以至于今天当最高法院法官试图理解缔造者的意图时,《联邦党人文集》仍然是宪法解释最为重要的诠释资源。

就笔者所阅读的第十、五十一、七十八篇章,足以显示《联邦党人文集》中包含的美国立国者们杰出的政治智慧,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展现了联邦党人高超的政治才能,他们以和平的手段成功的化解了政治分歧,用自由、民主、人权的信念把北美十三州由一个松散的邦联凝聚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使得独立战争最终功德圆满。

第十篇主要阐述了党争问题和大共和国的可能性及优越性:作者明确指出,“自由于党派,如同空气于火”。

万不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

那么,如何遏制多数派实施暴政呢?这是单一共和制的病根。

作者认为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通过把政府建立在人类自治能力基础上,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用足人类的自主治理能力,就能够摆脱多数派暴政的弊害;“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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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要点(共49章85篇)《联邦党人文集》是1787年10月27日至1788年5月28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一、概况(1)(1787.10.27)●本文集是为了讨论联邦和新宪法草案的作用。

●二选一:要么接受新宪法草案,要么分裂合众国。

二、论外国势力的危险(2-5)(1787.10.31-11.10)(分裂的国家会造成外国来的危险)●安全问题是一个自由民族的首要问题。

●统一的国家政府的好处:1.有利于网罗全国最好的人才。

2.有利于国际法和条约的统一贯彻执行。

3.有利于民族安全。

4.更能深谋远虑地应对各种情况。

5.更能被他国接受认可。

6.能照顾到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

7.能调配全国的资源和力量,增强任何辖区的防御。

8.可消除成员国之间的摩擦、纠纷。

●国家自身的强大会引起他国的利益受损,造成嫉妒、纠纷以至战争。

●一个民族或家庭内部分裂,兄弟阋墙,则内祸外乱必起。

●分裂的各国成员无法长期均势,不能互相共同发展,势必互相嫉妒、猜忌、发生冲突。

就像欧洲各国一样。

三、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6-7)(1787.11.14-19)●导致国家之间敌对的原因很多,特别是统治者个人原因。

●商业精神不能减少战争,它会改变战争的目的,甚至促进战争。

●相邻的国家,往往是天然的敌人。

●分裂的后果:1.领土争端永远是孕育国家之间敌对的最肥沃的土壤,辽阔的西部国土将是各成员国相互敌对的大舞台。

2.商业竞争、合众国的公债分配也会滋生争端。

3.各国法律的权威无法保障。

四、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为敌的后果(8)(1787.11.20)●分裂之初,因为人们对军队的戒心,各国防御工事缺乏,门户大开,战争更为残酷。

●然后因为战争的残酷,即使是最崇尚自由的国家,也会牺牲人们的一部分自由来建立常备军事机构。

●很少发生内乱的国家,需要的军队少。

经常面临内乱的国家,需要的军队多,军队力量大,从而会侵犯居民的利益。

美国远离欧洲纷乱地区,本应享受类似英国的幸福形势,但分裂成众多小国,就与欧洲大陆无异,将美国带入后一种国家的危险境地。

五、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分裂与动乱(9-10)(1787.11.21-22)(代议共和制的好处)●虽然古希腊时期共和国不停骚乱,但现代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使共和政府的优点得到保留,不足则被削弱或避免。

●孟德斯鸠虽然说共和国领土小一点比较合适,反对一般国家组建联邦,但也明确表态联邦共和国是一种有效手段,将君主制和共和制的优势结合起来(既有共和政府对内优势,又有君主政府对外优势)。

●化解派系斗争不能消除其根源(摧毁其赖以生存的自由环境、赋予所有公民同样的观念),只能控制其影响。

●造成派系(阶级)斗争最普遍的原因是他们拥有、分配财产的不同。

管理这些不同且相互冲突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

●纯粹的民主制会造成部分派系一家独大,打压弱小派系。

而代议制是化解方法。

●一个人民代表代表的选民数量要合适。

如果过少,他很可能会过于关注他的选民的事情,而不能超远地方偏见,综合考虑国家重大整体目标。

新宪法会把关系到集体利益的重要事项交给联邦决定,而将地方事务交给成员国议会处理。

六、联邦对于贸易和海军的作用(11)(1787.11.24)●联邦可以利用全国资源来壮大海军,保护和促进国家贸易。

七、联邦对于税收的作用(12)(1787.11.27)●农业与商业的利益密切相关。

●联邦有利于商业的繁荣,商业的发展使征税更容易,所以联邦才会有利于增加来自商业的税收。

●由于地理、文化原因,各成员国之间很难制止走私,从而必须降低关税,减少了国家收入。

如果成立联邦,外国商品只能从海港进入,这有利于制止走私,从而可以增加关税收入。

八、联邦在政府开支上的优势(13)(1787.11.30)●如果成立联邦,老百姓只需要供养一套政府班子。

如果分裂,老百姓就得供养好几套政府班子。

当一个国家大到一定规模后,他对政府的需求与一个比他大得多的国家是差不多的。

九、驳以幅员辽阔反对新宪法草案者(14)(1787.11.30)●共和制不等于直接民主制。

联邦的共和制是代议制,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制度。

●联邦适合幅员辽阔的合众国的原因:1.联邦并不比欧洲国家大多少。

2.联邦政府并没有完全的立法司法权,成员国有属于地方的权力。

3.联邦有利于接纳内部或者相邻地区出现的新成员国。

4.联邦有利于发展内部交通事业。

5.联邦有利于增强边境成员国的防卫力量,使他们的福利与内地成员国相平衡。

●改革、成立联邦需要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

十、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15-20)(1787.12.1-11)●现行邦联软弱无能、贫困、缺乏公共信用、毫无尊严。

●现行邦联体制最大的弊病在于,邦联立法是以各成员国为管理对象的,而不是人。

只有公民才是一个政府合适的管理对象。

邦联的法律无法直接作用到百姓,成员国立法机构会介入。

成员国可能会消极不作为,从中作梗,制定一些没有实质内容的条款,掩盖自己的过错。

●除了靠诚信来履行义务之外别无制裁方式的条约,是很不可靠的。

●成员国都是自私的。

如果没有了限制,人的激情就不会遵从理智和正义的规则。

●联邦政府的力量不会过于强大的原因:1.成员国内部琐事对联邦政府既麻烦又没有价值。

2.人类有一种天性,感情会随着距离的变远或目标的分散而淡化。

百姓对成员国的感情更加深厚。

成员国处理民事刑事案件,与百姓关系密切。

3.回顾古希腊联盟的历史,可以看出联邦政府的发展趋势,与其说是走向首脑的暴政,不如说是走向成员间的无政府状态。

●任何主权之上的主权,政府之上的政府,针对团体而非个人的立法,都是不可行的。

十一、现行邦联的其他缺点(21-22)(1787.12.12-14)1.其法律完全得不到各成员国支持。

2.各成员国政府之间缺乏相互保证。

3.另一个重大错误在于让各成员国上缴国库的税款采取定额原则。

4.邦联政府缺乏对商业的管理权。

5.各地区议会投票不公平。

十二、维持合众国需要新宪法提议的有力政府(23)(1787.12.18)●邦联需要实现的目标:维护各成员国的共同安全;保护公共和平免遭内部动乱和外敌入侵;管理对外贸易,以及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监管与国外的政治、商业交流。

十三、论共同防务所需的权力(24-25)(1787.12.19-21)●和平时期应该保留常备军。

●越是人民信任不疑的人,一旦掌握了可以伤害人民的手段,对人民来说就越危险。

十四、驳限制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26-28)(1787.12.22-26)●不能把那些教导我们猜忌世袭国王权力的原则,不合理地过分推广到人民议会的人民代表身上。

●一个很少触动他情感的事物,一般很难对他的意识产生很大影响。

一个距离遥远、总是游离于人们视线之外的政府,很难指望自己能勾起人民情感上的认同。

●权力越是经常顺着人类情感自然涌动的渠道循环流动,它就越不需要危险暴力的强制手段推行。

●邦联这种政府结构的自然结果,就是各成员国频繁违反规定;而且由于违规过于频繁,想要彻底根治的话,只能诉诸战争和暴力。

●联邦政府将会随时监督各成员国政府,防止它们篡权,而各成员国政府也会对联邦政府时刻保持警惕。

对于这势均力敌的双方,人民把自己的力量投向哪一方,哪一方就将取得压倒性优势。

如果他们的权力被任意一方侵犯,他们都可以利用另一方作为矫正的工具。

十五、论民兵(29)(1788.1.10)●民兵是替代常备军的唯一可行办法,也是防范常备军威胁人民自由的最好保障。

十六、论联邦的征税权(30-36)(1787.12.28-1788.1.8)●联邦应该有征税权,而不是向各成员国摊派。

●一个国家在其每个阶段的财富需求都不会少于它的收入。

●所有权力的大小,应该与该权力要实现的目标相匹配;如果目标不能事先限定,那么也不能事先限定用以实现该目标的权力。

●所有对政府篡权危险的担心,都应该去担心政府的组成和架构,而不是政府权力的性质或范围。

●在所有没有明文限制的税种上,各成员国都应与联邦共享征税权。

在税收上的权力共享,是避免各成员国政府完全从属于联邦政府的唯一方法。

●联邦的征税不能仅限于征收进口税,还得拥有其它财源。

●议会几乎完全会由土地拥有者、商人和一些有学问的专业人士组成。

十七、制宪会议设计适当政体的困难(37-38)(1788.1.11-15)●制宪会议遇到的困难:1.如何把政府所必需的稳定性和能力与共和国及自由赋予个体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结合起来。

2.怎样在联邦政府和各成员国政府之间划分出一条权力界限,以及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划界。

3.处理大小成员国之间的对立诉求。

4.处理地区差异、地方偏见、利益冲突。

●事物定义模糊不准确的根源有三个,一是事物本身的模糊性,二是人类认识感官的缺陷,三是思想表达的载体不足。

十八、论新宪法与共和原则的一致性(39)(1788.1.16)●共和制度:其政府的所有权力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最广大人民,出于自愿的政府管理人员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管理政府,或者在工作表现良好的时候连任。

●新宪法既不是联邦性质的,也不是整体国家性质的,而是两者的结合体。

就其建立基础来说,它是联邦性质的;从其政府常规权力来源看,它同时具有联邦和整体国家的特点;从这些权力的运用方式和行使对象来看,它又属于整体国家性质的宪法;从政府权力的范围来看,它又是联邦性质的;从修宪条件来看,它既不完全是联邦性质的,也不完全是整体国家性质的。

十九、论制宪会议组建混合式政府的权力(40)(1788.1.18)●对任何已有政府的改革,其形式都要让步于实质;过分地在形式上纠缠,就会变相地剥夺人民在感到自己的安全和幸福受到影响时,可以废除或者改革政府的神圣权力。

二十、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41-43)(1788.1.19-1.23)●要么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要么是两利相权取其重,而无法得到理想中的完美。

●在授予任何一种权力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想的都应该是:这个授权对于人民的幸福来说是否必要;其次才需要考虑,如何制定保障措施,防止这些权力被滥用,危害人民。

●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1.反抗外敌侵略;2.管理对外交往;3.维护各成员国之间的和谐共处;4.处理公共事业相关的各种事项;5.制止成员国采取某些有害的行动;6.确保这些权力有效。

二十一、新宪法草案对各成员国权力的限制(44)(1788.1.25)●对各成员国政府权力的限制:1.不得以自主身份加入条约、同盟或者联盟。

2.不得自行颁发缉拿许可证或报复行为许可。

3.没有铸币权。

4.不得颁布剥夺公权的法律、追究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5.不得封赏任何贵族头衔。

6.不得对进出口贸易征收进口税或者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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