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十六种安全作业

合集下载

危险化学品十六种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十六种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十六种安全作业: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5.合成氨工艺作业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运输工具的加油站、加气站因其存有大量 的易燃成品油和天然气,也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但考虑到运输 工具的加油站、加气站是是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的设施,是交 通畅通、人们顺利出行的保障。同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加 油站、加气站的安全保障已有明确要求,还可使用双层罐、采 用油气回收等措施实现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性。因此,在这 里将运输工具的加油站、加气站排除在外。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 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是一个新概念,并不是新出现的危险化学品种 类。
6.包装、容器管理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 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 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主要内容
一 生产、储存安全 二 使用安全 三 经营安全 四 运输安全
一 生产、储存安全
• 生产、储存安全主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了规定。
• 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和布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 品管道的安全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取得,危险化学品标签 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 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
1984年12月3日发生在印度博帕尔市的一家农药厂异氰酸酯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事故,导致 重大灾难,引起全世界震惊。
2003年12月23日发生在我国重庆开县的中石油川东油田天然气井喷事故, 致243人中毒身亡,290多人住院治疗,3000多人出现硫化氢中毒引起的结膜 炎和感冒症状,事发地方圆5公里内的群众被迫疏散。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16 /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 特种作业操作证: •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 第三十二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 ,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业。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号令)
•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 第三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 其它人员的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号令)
5/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 特种作业目录(调整为41个) • 危险化学品作业16类(危险工艺、化工自 动化仪表操作)
•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 训为主, • 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 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

10 /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63号修正)
3/
• 湖南省安监局(湘安监函(2014)28号《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 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 要求: • 1、按总厅管四(2014)37号文件要求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 2、加强宣传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训识、技能、提高了防 范事故能力 • 3、加强检查执法,按59号令进行处罚 • 4、冶金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八大行业。
•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 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 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 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生产与储存管理-八大场所的距离
第十九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 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 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 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 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 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4.安全生产许可与生产许可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 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 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 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 安机关通报。
5.环境释放信息报告
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 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 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 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 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 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 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 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制定。
需要说明的是,运输工具的加油站、加气站因其存有大量 的易燃成品油和天然气,也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但考虑到运输 工具的加油站、加气站是是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的设施,是交 通畅通、人们顺利出行的保障。同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加 油站、加气站的安全保障已有明确要求,还可使用双层罐、采 用油气回收等措施实现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性。因此,在这 里将运输工具的加油站、加气站排除在外。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
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是一个新概念,并不是新出现的危险 化学品种类。
6.包装、容器管理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 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 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 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 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的方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第十九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 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 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 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 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 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5.环境释放信息报告
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 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 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 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态环境和人体 健康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列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 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是一个新概念,并不是新出现的危险 化学品种类。
器的安全管理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的安全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 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应保持必要的安全 距离,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安全设备 设施的设置及其维护保养,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的企业的安全条件评价,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和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 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储存危 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解散时的安全 生产义务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使用、经营、运输安全
主 要 内 容
一 生产、储存安全 二 三
使用安全 经营安全
四 运输安全

生产、储存安全


生产、储存安全主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了规定。 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和布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 学品管道的安全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取得,危险化学品标 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动部和化学工业部共同颁布了关于《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通知,旨在更好地实施《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一章总则规定,本规定旨在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化学品包括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生产单位的职责规定,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进行标识。

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

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若涉及商业秘密,经化学品登记部门批准后,可不填写有关内容,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

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使用单位的职责规定,使用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督。

使用单位应对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使用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保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使用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安全使用知识和技能。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规定,使用单位必须为使用的化学品贴上标识和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应于企业(含分支机构)、工程项目的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储存。

二、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企业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保管、使用、废弃处置等流程管理负责。

第五条企业、工程项目应当全面梳理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全面识别使用、存储等全流程相关风险,分析并提出对应风险防范措施。

第六条企业、工程项目全面开展隐患风险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形成隐患整改闭环。

第七条工程项目经理对自身负责项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当施工项目需新增危险化学品种类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

三、危险化学品分类、风险识别、管控措施第八条工程项目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用途分为油漆类、涂料类、溶剂/清洗剂和胶类四类。

1.油漆类:各类油漆等;2.涂料类:乳胶漆、防水涂料等;3.溶剂/清洗剂类:盐酸、酒精、松节水、天那水等;4.胶类:胶水、万能胶、白乳胶、大力胶、502胶、玻璃胶、结构胶、耐候胶等。

第九条工程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第十条施工现场使用危险化学品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因素:1.使用时发生火灾:气瓶的瓶头阀损坏,有泄露,泄露之后遇到明火、火花、高温物体发生火灾爆炸;有明火或火花产生的作业周围与刷漆、喷漆、脱漆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发生火灾。

2.使用时发生爆炸:氧气气瓶头阀有油脂,与氧气接触发生放热反映,引发爆炸;氧气瓶、乙炔瓶出口未安装止回阀,特殊情况下发生回火现象引发爆炸;氧气、乙炔胶管使用错误,胶管承压不足破裂导致其他泄露发生爆炸事故。

3.使用时发生中毒:在相对密闭的缺氧空间进行刷漆、喷漆、脱漆等作业易导致中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5.合成氨工艺作业
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3.氯化工艺作业
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4.硝化工艺作业
11.过氧化工艺作业
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双氧水的生产,乙酸在硫酸存在下与双氧水作用制备过氧乙酸水溶液,酸酐与双氧水作用直接制备过氧二酸,苯甲酰氯与双氧水的碱性溶液作用制备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异丙苯经空气氧化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12.胺基化工艺作业
指胺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7.氟化工艺作业
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8.加氢工艺作业
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氮化工艺作业
适用于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氨基蒽醌,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取代苯乙胺,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以及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危险化学品十六种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
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指重氮化反应、重氮盐后处理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顺法、反加法、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以及盐析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10.氧化工艺作业
指氧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甲醇氧化制备甲醛,对二甲苯氧化制备对苯二甲酸,异丙苯经氧化-酸解联产苯酚和丙酮,环己烷氧化制环己酮,天然气氧化制乙炔,丁烯、丁烷、c4馏分或苯的氧化制顺丁烯二酸酐,邻二甲苯或萘的氧化制备邻苯二甲酸酐,均四甲苯的氧化制备均苯四甲酸二酐,苊的氧化制1,8-萘二甲酸酐,3-甲基吡啶氧化制3-吡啶甲酸(烟酸),4-甲基吡啶氧化制4-吡啶甲酸(异烟酸),2-乙基已醇(异辛醇)氧化制备2-乙基己酸(异辛酸),对氯甲苯氧化制备对氯苯甲醛和对氯苯甲酸,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对硝基甲苯氧化制备对硝基苯甲酸,环十二醇/酮混合物的开环氧化制备十二碳二酸,环己酮/醇混合物的氧化制己二酸,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合成乙醛酸,以及丁醛氧化制丁酸以及氨氧化制硝酸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