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井口通风设施设计的相关规定
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

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第七条主要通风机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风机、蝶阀及其启动设备、防爆门(盖)、供电系统、电动机、控制设备和监测装备以及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整,安全可靠。
第八条主要通风机: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基本建设期间回风井有提升设备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
3、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4、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5、主要通风机,在30Hz~50Hz运行区段内,不得有共振点。
6、主要通风机装置效率长期低于50%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
第九条供电系统及安全保护1、主要通风机供电的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线路来自矿井35kV变电站10Kv 不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
正常情况下,供电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2、矿井主要通风机配电设备应具有完善的保护装置;给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柜应装有避雷装置。
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准确可靠的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内容包括:电压、电流、功率、转速(频率)、功率因数、风量、静压(全压)、风机效率、轴承温度、电动机定子温度、风机振动等。
第十条控制及变频1、矿井主要通风机实现变频控制,变频器与主要通风机电动机实现一拖一方式。
2、变频器必须能够保证在30Hz~50Hz长期运行,其谐波污染不得超过“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标准要求。
3、变频器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40℃。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矿井通风有关规定

矿井通风有关规定(人人都是通风员培训内容二)70、根据哪些因素选择矿井通风方式?答:选择矿井通风方式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含量高低、煤层埋藏深度和赋存条件、冲击层厚度、煤层自燃倾向性、小窑塌陷漏风情况、地形地貌状态以及开拓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71、根据矿井进、回风井布置形式的不同,矿井通风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基本类型?答:根据矿井进、回风井布置形式的不同,矿井通风方式分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1)中央式通风。
中央式通风是指进回风井大致位于井田走向的中央。
(2)对角式通风。
对角式通风是指进风井位于井田中央,回风井分别位于井田浅部走向两翼边界采区的中央。
(3)混合式通风。
混合式通风是大型矿井和老矿井进行深部开采时常用的一种通风方式。
一般进风井和回风井由3个或3个以上井筒或斜井按(1)、(2)两种方式组合而成。
72、中央式通风分为哪两种形式?中央式通风分为以下两种形式:⑴中央并列式通风:进、回风井位于沿煤层倾斜方向中央位置的工业广场内。
两井井底标高一致。
⑵中央边界式通风:回风井位于沿煤层倾斜方向的上部边界。
回风井底标高高于进风井底。
73、对角式通风分为哪两种形式?对角式通风分为以下两种形式:⑴两翼对角式通风:回风井位于井田浅部走向两翼边界采区的中央。
每翼1个回风井。
⑵分区对角式通风:沿采掘总回风巷每个采区开掘一个小回风井。
每个采区1个回风井。
74、混合式通风主要有哪几种形式?答:混合式通风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中央分列与对角混合式通风。
(2)中央并列与对角混合式通风。
(3)中央并列与中央分列混合式通风。
75、中央并列式通风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有哪些优缺点?答:适用条件:中央并列式通风适用于煤层倾角较大、走向不长、投产初期暂未设置边界安全出口,且自然发火不严重的矿井。
优缺点:(1)初期投资少,采区生产集中,便于管理。
(2)节省回风井工业场地,占地少,压煤少。
(3)进、回井之间风路较长,风阻较大,漏风较多。
(4)工业场地有噪声影响。
风井口通风设施设计的相关规定

风井口通风设施设计的相关规定一、引风硐要求1、风硐必须安装风速和压力传感器,所以风硐的高度应该根据风机的叶轮直径来确定。
2、最大风速不得超过15m/s,弯道和截面大小应该避免急剧变化。
3、风硐与风井连接处的夹角应该控制在30°至45°之间。
4、风道交叉点的夹角不宜大于60°。
风道水平段长度应该满足测试要求, 一般为风道高度的4倍。
5、风道长度在满足测试要求的情况下,其长度应该比风硐与回风井接口到防爆门距离长10米。
6、风硐应该有向风井方向下坡,坡度不宜小于5‰。
7、风道距风机进风侧12米处应该设置栅栏,风硐邻近进风口12米处应该设置栅栏。
8、风硐应该用毛石砼拱、铺底。
9、风硐内所有材料应防火、防锈,牢固可靠。
二、安全出口的规定1、安全出口应该与回风井筒垂直,且布置在风硐的另一侧与引风硐的高差不得小于2米。
2、安全出口与回风井筒连接处应该设有6至8米的平巷,倾斜段通至地面部分应该设置台阶和扶手。
3、在平巷段和地面之间应该设置2至3道正反向风门。
三、防爆门的规定1、防爆门规格基础应该根据风井井筒断面、防爆门型号、安装要求进行设计。
2、防爆门安装时必须与风井井筒在一条轴线上,距离必须小于引风硐口至风机距离10米。
3、防爆门出口严禁正对其他建筑物。
4、防爆门标准设计最大负压不小于3500帕。
四、主要通风机安装要求1、主扇进风口百叶窗、消声装置必须用不燃材料制作。
2、主扇扩散器出口断面应该采用矩形出口向上,外侧出风角度不宜大于45°,内侧出风角度宜为51至53°,塔高宜取风硐高度的2倍,不得小于其1.5倍,下坡度不得小于4‰ ,底凹处应该有积水坑,用水槽引出。
3、噪声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必须设置消声装置。
4、值班室必须隔音。
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

主要通风机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要求第七条主要通风机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风机、蝶阀及其启动设备、防爆门(盖)、供电系统、电动机、控制设备和监测装备以及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整,安全可靠。
第八条主要通风机: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基本建设期间回风井有提升设备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
3、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4、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5、主要通风机,在30Hz~50Hz运行区段内,不得有共振点。
6、主要通风机装置效率长期低于50%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换。
第九条供电系统及安全保护1、主要通风机供电的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线路来自矿井35kV变电站10Kv 不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
正常情况下,供电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2、矿井主要通风机配电设备应具有完善的保护装置;给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柜应装有避雷装置。
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准确可靠的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内容包括:电压、电流、功率、转速(频率)、功率因数、风量、静压(全压)、风机效率、轴承温度、电动机定子温度、风机振动等。
第十条控制及变频1、矿井主要通风机实现变频控制,变频器与主要通风机电动机实现一拖一方式。
2、变频器必须能够保证在30Hz~50Hz长期运行,其谐波污染不得超过“GB/T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24337-200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标准要求。
3、变频器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40℃。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通风部分

第4部分通风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1。
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以下简称AQ1028)规定。
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3.通风设施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
瓦斯管理(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一风吹”。
5。
突出防治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
瓦斯抽采(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简称AQ1027)规定;(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以下简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以下简称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8.防灭火(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煤矿通风安全七条规定

• (三)、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应遵 守下列规定:
•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 2、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 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 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 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 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 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 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 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7
• 3、严禁使用3 台以上(含3 台)局部通风 机同时向1 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
• 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 面供风。
• (四)、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使用局部通 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 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 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8
4
•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 门,防爆门每6 个月检查维修1 次。
• 5、至少每月检查1 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 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 责人批准。
•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 进行1 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
后每5 年至少进行1 次性能测定。
5
• (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 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五、必须保证通风设施齐全、完好,严禁使用挡风帘进行调 风。
六、必须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主要通风机系统安 全检验,严禁无反风设施组织生产。
七、必须按规定采取预防自然发火措施,严禁无防灭火设计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中合理安排、运行、维护和管理通风设施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中的通风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
一、设施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责任由矿井负责人负责,包括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
2. 矿井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规划与建设1. 在矿井的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通风设施的需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
2.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矿井的通风要求,包括风量、压力、风速等参数,并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可靠。
三、运营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开启、关闭通风风门、调节通风系统等。
2. 运营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在矿井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通风系统,保证安全。
四、维护与检修1.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洁、修复和更换。
2. 维护和检修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合格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五、职工培训与安全意识1. 矿井职工应接受通风设施管理方面的培训,了解通风设施的运行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
2. 矿井应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职工遵守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不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
六、记录与报告1. 矿井应建立通风设施的管理记录,包括设施的维护、检修和运行情况等。
2. 对通风设施的重大事故、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以上是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该制度,可有效保障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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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井口通风设施设计的相关规定
一、引风硐要求
1、风硐必须安装风速和压力传感器,所以风硐的高度应该根据风机的叶轮直径来确定。
2、最大风速不得超过15m/ s,弯道和截面大小应该避免急剧变化。
3、风硐与风井连接处的夹角应该控制在30°〜45°之间。
4、风道交叉点的夹角不宜大于60 °。
风道水平段长度应该满足测试要求,一般为风道高度的4倍。
5、风道长度在满足测试要求的情况下,其长度应该比风硐与回风井接口到防爆门距离长10米。
6、风硐应该有向风井方向下坡,坡度不宜小于5%。
.
7、风道距风机进风侧1〜2米处应该设置栅栏,风硐邻近进风口1〜2米处应该设置栅栏。
&风硐应该用毛石砼方供,铺底。
9、风硐内所有材料应防火、防锈,牢固可靠。
二、安全出口的规定
1、安全出口应该与回风井筒垂直,且布置在风硐的另一侧,与引风硐的高差不得小于2米。
2、安全出口与回风井筒连接处应该设有6〜8米的平巷,倾斜段通至地面部分,应该设置台阶和扶手。
3、在平巷段和地面之间,应该设置2〜3道正反向风门三、
防爆门的规定
1、防爆门规格基础应该根据风井井筒断面、防爆门型号、安装要求进行设计。
2、防爆门安装时必须与风井井筒在一条轴线上,距离必须小于引风硐口至风机距离10 米。
3、防爆门出口严禁正对其他建筑物。
4、防爆门标准设计最大负压不小于3500 帕。
四、主要通风机安装要求
1、主扇进风口百叶窗、消声装置必须用不燃材料制作。
2、主扇扩散器出口断面应该采用矩形,出口向上,外侧出风角度不宜大于45 °,内侧出风角度宜为51〜53 °,塔高宜取风硐高度的2倍,不得小于其1.5 倍,下坡度不得小于4%。
,底凹处应该有积水坑,用水槽引出。
3、噪声不得超过规程规定,必须设置消声装置。
4、值班室必须隔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