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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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投资和发行等重要职责。

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顺利。

二、会计核算制度1. 财务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依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立、会计凭证的记录和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流程。

2. 成本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成本会计制度,对公司的各项成本进行明确核算。

包括设立成本核算科目、成本分析和监控、成本与业绩挂钩等内容。

3. 税务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税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按照相关税收法规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履行。

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 年度预算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明确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

预算的编制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利润预测等内容,以合理规划公司财务资源的利用。

2. 预算执行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执行与实际操作相一致。

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3. 财务绩效评价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财务绩效评价制度,评估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以此为依据,对公司内部进行激励和奖励,促进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四、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募集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募集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需求预测、融资计划、融资渠道选择和融资成本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行为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资金运营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拨、资金投资和资金风险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运用和风险的可控。

3. 资金监督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流监测、资金安全预警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流动的安全和合规性。

五、财务风险管理制度1. 资产负债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负债情况,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降低财务风险。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第三条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核算,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设立以下职能岗位:(一)会计核算岗位: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二)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等工作;(三)预算管理岗位: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工作;(四)成本管理岗位: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工作;(五)风险控制岗位:负责公司财务风险识别、评估、监控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披露。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二)真实性原则;(三)合理性原则;(四)可操作性原则。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类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政策。

2. 全面预算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3. 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5. 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2.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审计等工作。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投资等工作。

4.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1. 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 利润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 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4. 会计报表附注:对会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说明。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政策。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4. 透明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监督。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安全,保证公司的资金稳健运作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所有环节。

第三条资金管理原则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稳健运作、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遵循防范为主、预防为主、主动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法律依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账务管理第六条会计核算公司会计核算应符合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并及时纠正审计意见。

第七条原始凭证管理公司原始凭证管理应做到凭证完整、正确、真实可靠,并保留有关凭证备查。

第八条财务资料管理公司财务资料管理应做到按照规定保存,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第九条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制度,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并及时处理资产变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预算编制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公司应按照预算严格执行,不得超预算或浪费资金。

第十二条预算监督公司应建立预算监督机制,控制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资金计划公司应制定资金计划,明确资金收支情况和资金流转规律,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公司应及时根据资金需求进行调度,确保资金流通畅通。

第十五条风险控制公司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公司资金投入过高风险的项目。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六条费用控制公司应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第十七条费用审批公司应从严把关审批流程,防止贪污腐败,确保费用开支合理合法。

第六章债务管理第十八条债务规划公司应制定债务规划,做到借款合理、使用合理,避免债务过高导致资金流动不畅。

第十九条债务支付公司应按时支付债务,确保公司信誉度。

第二十条债务监督公司应建立债务监督机制,监督债务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内部控制,预防和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财务管理规范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与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信息。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理、透明、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全面、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流程,明确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流程,保障公司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效益和合规运作。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的成本控制和运营效率。

券商的财务管理制度

券商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券商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编制、审核、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四)保密性原则:加强财务信息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五)负责税务筹划,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六)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我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等。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节约、高效。

(二)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预算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

第八条预算审批程序:(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编制预算,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二)财务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经总经理审批后的预算,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我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合规、高效。

(二)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公司经营需求。

(三)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二)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

(三)定期分析资金状况,提出资金调整方案。

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全体员工,包括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二)客观公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地核算财务数据。

(三)严谨细致:对财务工作进行严谨细致的核算、分析和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准确性。

(四)服务至上: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为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四)负责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五)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监管机构进行财务沟通和协调。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权限:(一)对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具有审核权。

(二)对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等财务工作具有审批权。

(三)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具有制止、纠正权。

(四)对公司资金使用具有监督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一)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三)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一)财务部门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二)按照规定时间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二)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核算、监控和报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时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境内证券类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条会计计量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第八条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五)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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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关联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营业部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于公司范围内统壹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关联法规、财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净资本补充机制,保证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壹核算、统壹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壹管理、统壹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分别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
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关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制度的规定。

各子公司发生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于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后方可通过。

第九条除营业部、子公司外,公司各部门不配备财务人员,其关联财务事项由公司财务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各营业部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部委派,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部的统壹管理。

第十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壹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财务总部、人力资源总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运营资料。

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结合业务的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应保持业务规模和净资本规模相适应,保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关联监管要求。

当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监管部门确定的预警标准时,公司应采用压缩风险性较高的投资品种或投资规模、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有形或无形资产、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减少或暂停利润分配、发行次级债或债转股、募集资本金等方式充实净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壹节客户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客户资金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联规定,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节自有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资金实行统壹管理,融资权集中于公司。

未经公司授权,任何部门、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开展自有资金的融资业务,也不得开展以公司财产或信用作抵押、担保等变相融资业务。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长期债及增资扩股等项目,应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能办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各营业部的自有资金存放实行集中管理原则。

第二十条公司办公会是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于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行使资金管理的决策权。

主要职责是审批资金管理制度,分配业务部门运营资金额度,审议公司资金使用方案。

第二十壹条财务总部是公司自有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壹)拟订公司有关自有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公司自有资金计划、筹集、调度和运用的日常管理;
(三)审批公司各部门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和变更,对其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制订公司自有资金报表制度,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和发布自有资金信息及国家的关联政策,适时提供资金管理建议;
(五)负责公司员工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后的资金划付;
(六)规划和建设公司资金管理的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壹体化的自有资金管理和监控体系。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为预算控制、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预算控制是指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规模实行预算控制;
归口管理是指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各自归口管理范围,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分级负责是指各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实物管理;责任到人是指各部门对固定资产建立部门和人员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公司集中采购关联规定执行。

非集中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购置,各部门于预算范围内,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关联职能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调拨,需经双方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相应调拨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公司固定资产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壹次全面彻底的盘点清查。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由各部门综合管理(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员负责,财务部门予以协助。

盘点结果和财务部门固定资产账核对后,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清查盘点中要准确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及质量,做到账和账、账和实(物)相符。

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方案。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后,应进行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成本费用的发生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以预算为前提进行严格控制,注重费用支出和经济效益的配比。

第二十九条成本费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额度控制、审批流程控制和审批权限控制。

第三十条费用报销需遵循合理发生、有凭有据的原则,费用报销
凭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各部门费用发生且经审批后,由财务人员进行报销审核且及时入账。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壹条利润是指企业于壹定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现利润,于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章会计报表、财务方案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三条财务会计方案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

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和上市公司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和资料;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组成部分,会计报表说明主要指财务情况说明书。

年度会计方案需经由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方案和年度财务会计方案,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投资者报送。

第三十五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对营业部、子公司财务情况、运营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于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第三十六条公司于财务系统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财务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及关联管理制度修改,出现本制度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同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调整。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对本制度做出修订及解释。

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制定本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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