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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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重大危险源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等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等。

二、重大危险源的划定与识别1. 划定范围企业应确定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危险源,并进行划定范围。

2. 识别方法通过安全技术评估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机制1. 监控设施与仪器的安装与使用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及监控需求,配备相应的监控设施与仪器,确保其安装、使用、维护等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2. 监控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企业应对从事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监控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3. 监控记录的保存与分析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进行定期保存,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1. 事故预防措施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等。

2. 应急预案与演练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操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并确保其落实。

2. 监控人员监控人员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履行监控职责,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并协助企业领导处理相关事务。

3. 相关部门企业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划分,积极配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的评价与改进1. 监控与管理评价企业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了解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2. 问题整改对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____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____人力资源部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企业建立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该制度的一般内容:1. 监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和监控措施。

监控重大危险源的方式可以包括实地巡查、安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以及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

2. 隐患巡查和发现: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隐患巡查和发现工作。

隐患可以包括设备损坏、安全设备不符合规范、操作不当等。

巡查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分类和评估。

3. 隐患整改责任分工:一旦发现隐患,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整改计划和时间表。

整改责任人应负责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并报告给管理部门。

4. 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整改措施应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制定,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整改期限应根据隐患的紧急程度确定,并尽可能缩短整改时间。

5. 隐患整改的跟踪和督促:企业应建立隐患整改的跟踪制度,定期查看整改进度和效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对于未能按时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 隐患整改的记录和报告:企业应将隐患整改的记录进行归档,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以及整改的效果和成本等。

以上是一般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隐患整改制度(二)是指针对公司或组织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隐患进行监控和整改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以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对公司或组织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确定哪些危险源属于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2. 监控措施: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包括设立监控站点、安装监控设备、建立监控任务清单等。

监控措施应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测。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企业自主管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第五条单位应当对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的危险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立即进行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物品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使用状况等;(二)可能引发事故的类型、概率、影响范围和程度等;(三)现有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善程度等;(四)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完善程度等。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检测、报警、应急等职责和分工。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测,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防止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涉及场合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平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行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重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平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涉及:(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行方案;(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第七条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涉及(一) 安全评估的重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四) 也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限度;(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本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三篇)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三篇)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某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是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定义重大危险源:明确公司内对人员、设备、环境等产生重大风险的因素,并对其进行分类和识别。

2. 危险源监控措施: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监控的方法、工具和指标,包括定期巡检、设备检修、环境监测等。

3. 隐患排查和评估:建立定期排查重大隐患的机制,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等级分类,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记录和上报。

4. 重大隐患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分派责任人,跟踪整改进度,并确保整改工作合理有效、符合安全要求。

5. 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达标者给予奖励,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6. 培训和教育: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员工加强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能力。

7. 管理制度和文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文件,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确保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力推进。

总之,该制度旨在通过全面监控和及时整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确保公司运营安全,并避免潜在风险对员工和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二)是指该公司为确保员工和生产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监控重大危险源和整改重大隐患的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确定其危害程度和风险等级。

2. 建立监控方案: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订相应的监控方案,并明确监控措施和频次。

监控方案可以包括常规检查、仪器设备监测、抽样分析等。

3. 实施监控:按照监控方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控,通过记录数据、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危险源的异常情况。

4. 制定整改计划:对于发现的重大危险源异常情况,公司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危险事件发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导致伤害或疾病严重程度的组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采取了任何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1)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批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第七条安全保卫科1)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2)负责组织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收集整理和对风险控制的策划;(3)负责确认与更新公司重要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

第八条各部门1)负责对本单位及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认与更新;2)负责本单位及对本部门重要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与实施。

第三章危险源的辨识第九条危险源的辨识应斟酌以下身分:1)常规和十分规的活动;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3)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索;4)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构造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5)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6)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装备和材料,不论由构造或其他部门提供;7)组织、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化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9)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方法的施行有关的适用的法定义务;(10)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器/装备、运行程序和工作构造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顺应。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重大危险源,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防控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质或其他因素。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方法1.采取定期巡查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物料储存情况等。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实时监控的方法,确保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1.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监控方法和监控结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计划,明确监控频次、监控内容和监控责任人。

3.对于监控结果存在异常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排除隐患。

4.对于监控结果存在严重问题的重大危险源,应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紧急措施,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记录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内容、监控结果等。

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3.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1.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对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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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第七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四)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二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第十三条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四条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二) 危险辩识与评价;(三) 应急设备与设施;(四) 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五) 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六)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模拟演练。

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存贮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设施和设备)。

工业生产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

重大危险源是重大事故发生的前提。

即:由于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物质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本质特性,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所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不仅是预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

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辨识,是指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

对危险源的辨识、确认是实行监控、管理的基础。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一)本质属性有潜在危险性: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2.有中毒窒息危险;3.有高空坠落危险;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7.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9.有触电伤害危险;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

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等级一般分为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R≥200m二级重大危险源:100m≤R<200m三级重大危险源:50m≤R<100m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 (其中:R为死亡半径)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一级重大危险源最严重,要重点加强监控,四级重大危险源比较轻,也要做好监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事件,了解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潜在后果,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减轻事故后果的措施。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企业应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其中,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用,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场外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

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

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五、重大危险源的监察强有力的管理及监察对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头至关重要的。

它是使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措施得以落实的保证。

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和评估,提出明确要求,以便于执行时有章可循。

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入手,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有效控制企业方面的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价、安全管理制度、应急计划、发布重大危险源信息;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按危险源级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相应监管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察。

六、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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