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考核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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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考核知识

2016中级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考核知识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湖南省长沙江里华老师制作.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使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纳税调整增加额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如税收滞纳金、工商部门的罚款);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超标部分);③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①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未弥补的亏损额;②减税收入。

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③加计扣除项目;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

定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纳税,(2)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1.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1)居民企业25%(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的非居民企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1)(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会计中级考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会计中级考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提示:本章重点章,是计算题、综合题的主要命题来源,考试中的分值在15分左右。

本章重点: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各个要素(收入、扣除项目、不得扣除的项目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等。

本章难点: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界定;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分;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了解)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点睛:我国采用“法人所得税”模式,法人的分支机构由法人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但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如果属于法人企业,应当就其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税法按照“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相结合原则,把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他们依法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

(一)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的范围(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2)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即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居民企业的“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港、澳和台地区成立的企业,参照适用上述规定。

(二)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的范围(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也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的“有限纳税义务”(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纳税范围包括:①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②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纳税范围包括: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七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考点20 纳税地点、纳税年度和纳税申报(☆☆)考点精讲1.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规定如下。

类别 纳税地点居民企 业 ①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②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除另外有规定外,应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 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②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纳税年度⑴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以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⑶企业依法清算的,以清算期为1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⑴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应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⑵企业按月或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按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一旦选择预缴方法,在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企业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⑸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亏,都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典型例题【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居民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B.居民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解析】除税收法律发、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一般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教材精讲-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4页)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教材精讲-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4页)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历年规律本章属于重要章节,重点鲜明是其突出特点。

在考试中,客观题中主要考查概念性和计算性内容,主观题中考查计算分析性内容。

近几年经常涉及主观题,主要围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学习建议本章学习应抓大放小,“大”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

这些内容不仅要把握计算,还需要把握法律条文,因为主观题中经常会要求考生说明理由,这些就会用到法律条文。

除此以外的其他内容,建议关注客观题的考核。

■本章脉络■知识点详解知识点: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难度:低√重要性:高√重点:税率、纳税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纳税人的范围: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纳税人的分类:★(1)确定原则:按照“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相结合的原则。

(2)具体分类:3.扣缴义务人(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属于居民企业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会计中级经济法考点分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四节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考点11 免税优惠(☆☆)考点精讲我国企业的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国债利息收入。

⑵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典型例题【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2010年)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C.物资及现金溢余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解析】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资产溢余属于应当征税的其他收入。

【答案】ACD考点12 定期或定额减税、免税(☆☆)考点精讲1、农、林、牧、渔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类别 项目免征 项目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畜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技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减半征 收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以下项目:①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2.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⑵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名师解读“三免三减半”政策是指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性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同样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015年预测:分值不超过15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本节无预测考点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本节预测考点共三个: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企业所得税税率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重要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重要考点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一)应税所得范围及类别(二)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重要考点三:企业所得税税率(一)法定税率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2.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税率——减按10%(二)优惠税率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2.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选择题)2.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税率——减按10%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节预测考点共五个: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收入总额概述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2.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市场价格)3.企业收入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2)(大型设备——周期超12个月——完工进度)(3)(产品分成方式——分得产品的日期)(二)销售货物收入1.对企业销售商品一般性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为收入的实现2.采取下列特殊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中级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章节解读】本章属于经济法中性价比较高的章节,主观题方面每年都会测试简答题甚至是综合题,请考生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作为思路结合历年真题对本章点进行重点学习和掌握。

【高频考点】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税率2.税所得范围、类别及所得来源地确定3.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4.一般扣除项目5.禁止扣除项目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税率 (高频考点,2018多,2017多、单,2016多,2015判)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等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国境内所得 中国境外所得 税率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25% 实际管理控制机构在中国境内 缴纳企业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25% 非 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机构场所 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外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5% 所得与机构场所没缴纳企业所得税10%有实际联系未设立机构、场所 缴纳企业所得税 10% 知识点2:应税所得范围、类别及所得来源地确定(高频考点,2018单,2017判,2016单,2016判) 所得类别所得来源地划分标准 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知识点3: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 =(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级经济法 第7章 企业所得税

中级经济法第7章企业所得税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实行源泉扣缴的是()。

[单选题]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正确答案)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权而取得的所得2.下列各项中,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单选题] *A.销售货物所得B.提供劳务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正确答案)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正确答案)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补征税款所属纳税期限在一定期限内的应当按日加收利息。

该期限为()。

[单选题] *A.自税款所属年度终止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B.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C.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3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D.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正确答案)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B.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D.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正确答案)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1-136: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1-136:企业所得税税率(掌握)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近3年平均分值约为15分,题量约为6題,涉及所有客观题、简答题和综合题,且计算量较大。

本章篇幅较长,考点较多,其中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界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等都是常考考点。

建议考生全面学习本章,重点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计算,加强练习与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相关的简答题和综合题。

知识点1-136:企业所得税税率(掌握)
1.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见下表。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
2.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见下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特殊纳税人优惠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华吴杭中气人地市业。

明路北营电安路减按20%的税率征收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专家课堂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法定税率为20%,但目前减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

也就是说,我国法律上规定对上述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税率为20%,但为了鼓励境外机构在境内生产经营,目前我国对其实际征收企业所得税时,采用的税率为10%。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居民企业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D.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某商场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规定购买一部价值1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手机的客户可获赠一个价值200元的电饭锅;当期该商场销售该手机100部,取得收入150000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商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为()元。

A.150000B.132352.94C.17647.06D.17000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接受捐赠收入D.债务重组收入5.某食品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36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

此外,上年度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万元。

假设企业除此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822.8B.816.8C.808.6D.811.66.境内某居民企业2018年取得销售货物收入2000万元,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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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湖南省长沙江里华老师制作.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纳税调整增加额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如税收滞纳金、工商部门的罚款);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的超标部分);③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①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未弥补的亏损额;②减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③加计扣除项目;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定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国纳税,(2)非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1.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1)居民企业25%(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的非居民企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1)(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4)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5)其他-销售货物收入的----适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2.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非居民企业从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持有期12个月以上的股息、红利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特定非营利)收入。

包括⑴接受捐赠的收入;⑵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⑶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⑷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税前扣除项目(★★★)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税金(1)增值税为价外税,计算时不得扣除;(2)预提的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

(二)损失:(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规定扣除。

(2)因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失需要进项转出。

转出进项增加可扣除损失【题例】某企业2015年因人为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元税前扣除的损失是多少?『正确答案』应当转出进项 30×17% =5.1。

税前扣除的损失=30+5.1-8 =27.1(万元)2. (三)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调整(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解释】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全额在税前扣除。

2.社会保险费(1)企业按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在本企业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但是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借款利息;(1)对企业向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2)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3)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4.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⑴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有关规定扣除。

⑵购机器设备、改建厂房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5.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解释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税法上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3•单选题】2014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广告费支出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40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4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是()万元A.460B.510C.450D.440 【答案】D【解析】2014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4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40万元)=440(万元),甲企业2014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440万元。

【例题·计算题】2012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20万元。

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

『正确答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2000+20)×15%=303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240+80=320万元,超标准320-303=17万元,调增所得额17万元 6.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释1】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解释2】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例题2•单选题】2013年度某企业通过市政府向灾区捐款100万元,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20万元,两笔捐款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

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2014年)A.1000B.1020C.1120D.1070 【答案】B12.固定资产租赁费(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二)禁止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企业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禁止扣除。

但是企业合同违约所产生的费用如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银行罚息等可以扣除。

4.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5.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6.关联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一)固定资产1.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1)企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可以计提折旧(2)企业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等不得计提折旧扣除;(2)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三)无形资产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例题38·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无形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B.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C.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不得扣除D.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5年【答案】AB(四)长期待摊费用五、投资资产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3,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免税收入;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某企业2014年将自行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进行转让,当年取得转让收入800万元,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200万元,该项财产转让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

A.8910元B.125000元C.49500元D.148500元【答案】B(二)可以减免税的所得1.农、林、牧、渔业(1)企业从事下列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从事的其他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其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2.三免三减半政策(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三)加计扣除1.研究开发费用(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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