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范本(二篇)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范本为配合分行个人金融部开展201x年尽职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减少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活动。
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第一,个人贷款业务方面截至自查之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为49xx万元,其中“随薪贷”余额2xx万元,其他个人贷款余额xx万元(包括不良贷款余额1x万元)。
为强化对不良贷款存量的管理和控制,我行严格按照《中国xx 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xx银行xx分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不良贷款的增长,并积极组织业务人员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减少现有不良贷款,截至自查之日共收回不良贷款利息xx万元。
“随薪贷”业务从受理、审查到发放全过程严格按照《x银x办发(xx562号)》等相关规则制度执行,不存在资金发放方式、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第二,客户管理系统方面根据PCRM、CFE相关文件要求,我行及时更新新用户和清理冗余用户,到目前为止我行在客户管理系统中共有4名操作人员。
根据我行实际,我行针对性的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全体系统操作人员都能较为熟练的运用相关的功能模块。
第三,客户关系维护方面由于我行人员不足,尚不存在专门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客户维护人员。
对此,我行根据《客户关系营销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专门兼职人员负责,维护重要客户和贵宾客户。
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保障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基金代销业务合规方面我行根据上级产品发行文件和产品销售文件,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根据《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通知积极组织宣传销售,但由于基金行情等原因,从xx年到目前为止尚未销售成功,故不存在操作风险。
由于我行目前暂无人员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现正组织人员学习和培训,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银行税务自查报告】一、引言税务自查是指组织内部对税收管理的一种自我检查和治理活动。
税务自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纠正税收方面的问题,确保企业纳税行为合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税收风险。
作为银行机构,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税务自查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税收合规性,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二、自查背景自查的时间范围为****年度至****年度。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银行相关的税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进出口业务的税务管理等方面。
三、自查项目及结果1. 纳税申报税务申报是税务自查的重点内容。
我们对银行的销售业务、投资业务、营业外收入等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对,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经过核对,各项纳税申报工作均按时、正确地进行,各项税金缴纳合规。
2. 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银行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需确保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银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进行了审查,确保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规正确。
自查结果显示,银行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 进出口业务的税务管理银行在进出口业务中涉及到的税收管理较为复杂,需特别关注并确保合规。
我们对银行的进出口业务的税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结果显示,银行在进出口业务中的税务管理工作合规,相关报表的填报和申报工作准确无误。
4. 可变利息实务管理的税务合规性银行业务中涉及到的可变利息需按照相关税务规定处理和申报。
我们对银行的可变利息实务管理进行了检查,确保其在税务合规方面的操作正确。
通过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和风险。
5. 跨境资金流动与税务合规性银行业务中的跨境资金流动需要特殊关注其税务合规性。
我们对银行的跨境资金业务进行了审查,确保相关操作合规正确。
经过自查,银行在跨境资金流动方面符合税务规定,未发现不符合税务合规的情况。
四、自查结果分析与总结本次税务自查结果显示,银行在税收方面的管理和申报工作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税金缴纳工作合规、准确。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作为一家负责任的金融机构,银行在履行税收义务方面扮演者重要角色。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需要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并保证税务合规。
为确保我行税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合规性,特进行一次税务自查。
二、税务自查过程1. 自查范围的确定本次税务自查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的内容:(1)税务登记:主要检查银行的税务登记是否准确、有效,并核对银行税务登记证件和税号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2)税务计算:核对银行各项应纳税负是否正确计算,并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整记录、保存与税务缴纳相关的凭证和资料。
(3)税务申报:审核银行在规定期限内是否如实申报各项税收,并检查申报报表是否准确无误。
(4)税务缴纳:核对银行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收,并检查缴款凭证及时、准确、完整。
(5)税务合规:检查银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 自查方法的选择本次税务自查主要采用了以下自查方法:(1)资料核对:对银行的税务相关资料进行详细核对,确保登记、计算和申报等方面的资料准确无误。
(2)内部对账:对银行内部账务进行对账,核实税务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3)抽查样本:抽取部分税务数据进行抽查,以确定税务申报及缴纳的合规性。
3. 自查结果的总结经过全面的自查,我行发现了以下问题:(1)税务登记证件缺失:部分支行的税务登记证件存在缺失情况,需要及时补办。
(2)税务计算错误:在税务计算过程中,有部分数据录入错误导致了计算结果的不准确。
(3)税务申报漏报:有个别支行在申报税款时漏报了部分应纳税收。
(4)税务缴纳不及时:部分支行未能按时缴纳税款,导致延滞滞纳金的发生。
(5)税务合规问题: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操作行为。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针对以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和建议:1.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对所有支行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全面调查,确保每一家支行都拥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件。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2篇)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一、前言近年来,全球税务环境复杂多变,税务合规要求不断提高。
作为一家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的银行,我行积极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不断改进税务合规控制体系,保持税收合规和良好形象。
为确保税收合规工作的顺利进行,我行定期进行税务自查,本报告是我行最近一次自查的结果总结与分析。
二、自查内容本次自查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的内容:1. 税务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情况;2. 税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 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5. 税务合规培训与宣传工作;6. 税务争议解决情况。
三、自查结果及分析1. 税务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我行始终高度重视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遵守,通过定期组织税法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
同时,我行建立了税务合规预警机制,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并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确保自身的合规性。
在本次自查中,我行未发现任何涉及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违规行为。
2. 税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我行建立了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对纳税申报、缴税、税务风险管理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外,我行加强了税务内部审计制度,确保税收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了税务管理效能。
本次自查中,我行发现了一些税务管理制度中的不足之处,例如税务流程审批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行将及时进行整改,提高税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 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纳税申报和缴纳是税务合规的基本要求,我行一直将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在本次自查中,我行对纳税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仔细审核,发现了少数几个细小的差错,但并未对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产生重大影响。
我行将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内控,提高准确性和及时性。
4.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税务风险是银行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我行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工作。
在本次自查中,我行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一些税务风险的隐患。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4篇

银行税务自查报告4篇银行税务自查报告4篇银行税务自查报告1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
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
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x元;其中:20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x,xxx、xx元。
具体情况如下:1、20xx年度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x,xxx、xx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xx,xxx、xx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xx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元。
自查自纠报告税务

自查自纠报告税务一、前言作为一个纳税人,合规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来源,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意识到自身在纳税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特此进行自查自纠,并报告于此,以期达到合规纳税的目的。
二、自查情况1. 税收记录的完整性在进行自查过程中,我首先检查了自己的税收记录,包括各类收入、应纳税额以及已缴纳的税款等内容。
经过对比核实,我的税收记录较为完整,没有漏报或错报的情况。
2. 税款缴纳情况我将自己的应纳税款按时足额缴纳,没有拖欠或逾期的情况。
在税款缴纳过程中,我也注意保存了相关的缴款凭证,以备日后查验。
3. 纳税申报程序在纳税申报方面,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了纳税申报表,并及时提交给税务机关。
并且在申报过程中,我也认真阅读了相关的法规条文,以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4. 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运用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也遵循相关规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运用。
我并未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免触犯相关法规。
5. 税务风险管理在纳税过程中,我也意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尽量避免可能引起纳税纠纷的行为或举动。
如避免使用虚假的发票、违规提供不实的账目等,以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合法合规。
三、自纠情况及改进措施1. 对照核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注意到了一些细节性的错误,如在填写申报表时漏报或错报了某些细节信息。
为此,我已对照纳税记录,及时将这些错误进行了更正,并保留了相关的修正凭证。
2. 学习相关知识为了更好地理解税法和相关法规,我决定加强自身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包括税收政策、税务程序等方面内容。
通过学习,我希望加强自己的合规意识,更好地规避纳税风险。
3. 完善纳税流程为了减少可能出现的错误和疏漏,我还将完善自己的纳税流程,建立更为系统化的纳税管理机制。
包括建立纳税档案、加强对税收记录的维护等,以提高纳税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
四、结语通过本次自查自纠,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合规纳税的重要性,也明确了自身在纳税方面的不足之处。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报告目的:
本报告旨在帮助银行进行税收自查,确保遵守税法,合规经营。
报告将分析银行的税务管理情况,提供建议和改进措施。
报告内容:
1. 税务组织机构和管理情况:
描述银行的税务组织结构,明确税务管理职责和层级,并评估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2. 税收政策和法律遵守:
分析银行是否熟悉并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法律,包括申报和缴纳各项税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税务合规性:
评估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税务合规性,并防范潜在的风险和漏洞。
4. 税务风险管理:
分析银行是否对税务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和防控,包括合规培训和内部审计。
5. 税务优惠和减免:
评估银行是否主动申请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和减免,并核实其申请和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国际税收合规:
检查银行是否遵守国际税收要求,包括信息披露和合规申报等方面,防止跨境税务风险。
报告结论和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报告将给出银行税收管理的结论和建议,包括改进和加强税务组织、流程和控制,以确保银行的税务合规性和风险防控。
说明:
本报告仅为参考,具体实施时应根据银行的具体情况和税收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推荐银行定期进行税收自查,以确保持续合规经营。
(税务规划)银行税务自查大纲

银行税务检查大纲一、营业税(一)普通贷款利息收入1、查核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是否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且2、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计缴营业税。
(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3、查核是否按利息收入的全额计征营业税(包括加息、罚息、罚款等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财税字〔1997〕4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第五条第二款。
)4、查核已缴纳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若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90天)后仍未收回或其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是否按税法规定减除营业额。
5、查核收回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包括表外核算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复利)时,是否按税法规定于收回当日及时确认当期收入计征营业税。
有无不冲减表外应收未收利息,挂于往来款科目,不申报缴纳营业税。
6、查核已核销资产(如呆帐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回等)收回利息收入时,是否按税法规定于收到利息收入当日及时确认当期收入计征营业税。
7、查核减征免征营业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减、免营业税条件,且8、准确区分减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的利息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财税字〔1999〕22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9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壹条。
)(二)转贷利息收入查核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应收利息时间,全额确认贷款利息收入计缴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关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项目,由原来的六项调整为只有五项。
将旧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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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银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
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1.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
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
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
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2.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3.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4.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5.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6.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
7.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8.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
业税问题。
9.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10.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1.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12.是否存在将代保管收入、咨询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按揭手续费收入等不计少计营业额问题。
13.是否存在代收电话、水、电、气、信息费等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14.是否存在以银行工会的名义向贷款户收取管理费或赞助费未缴纳营业税问题。
15.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项目亏损轧抵后申报营业税问题。
16.是否存在分行从总行取得的各项税前分成收入计入内部往来未缴营业税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
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1.有无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的问题。
2.有无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进行费用列支的问题。
3.有无工资及“三费”等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计提和调整的问题。
4.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未按照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正确估值的,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
5.有无固定资产未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及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呆账准备金。
7.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计提和使用。
8.财产损失是否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和报批。
9.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12.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13.对外捐赠扣除条件、标准与税收规定的差异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14.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15.是否混淆罚款、罚金、滞纳金与违约金的性质,扩大扣除范围,未作纳税调整。
16.是否列支不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会议费、差旅费、董事会会费,未进行纳税调整。
17.有无弥补亏损的条件、顺序、金额不符合税收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18.是否补提以前年度应计未计、应提未提各项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19.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20.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是否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1.是否列支已出售给职工住房的车位费、水电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未进行纳税调整。
22.是否预提尚未发生的费用,未进行纳税调整。
23.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24.是否混淆国债买卖的净价交易和非净价交易,未作纳税调整。
25.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应全面自查企业对职工以各种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查应至少涵盖以下项目是否纳入工资薪金所得:
1.为职工建立(缴纳)的年金。
2.绩效奖、年终奖、住房公积金超标等。
3.发放的实物福利、通讯补助。
4.超标准发放交通、通讯、住房、伙食补贴。
5.对中层管理人员发放的目标考核奖。
6.企业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等商业性保险,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个人业务拓展费”。
8.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代发行债券手续费奖励。
9.以油票、修理费、办公费、飞机票等实物报销形式发放的职工奖金。
10.在福利费中,发生向职工发放服装费、劳保费等现金支出,或在节日期间发放实物。
12.向客户经理、部门主管发放业务推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