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规范化管理办法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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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社区工作职责1、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社区组织、宣传、人员管理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重要问题的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0-12-15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本办法所称的社区,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辖区。

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所在区(县)政府决定。

第三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努力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基础。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发挥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组织的积极性,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群众的拥护为准则,使社区群众在社区建设中得实惠,让社区成员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完善社区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社区服务方式。

(四)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根据社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既要着眼长远、整体推进,又要立足当前、稳步实施,促进社区建设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坚持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舒适、治安秩序良好、文化生活丰富、管理手段科学、人际关系和谐、公众参与广泛的工作标准,努力做到区域规划好、设施配置好、服务效能好、资源效益好、群众反映好。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工作站的管理,保障居民权益,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社区工作站是为服务辖区居民而设立的公共机构,依法履行社区管理职责,协助社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社区工作站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文化宣传、社区活动等。

第四条社区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区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社区工作站应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六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做好服务对象的情况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反馈社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社区工作站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第九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确保信息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工作站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

第十三条社区工作站设立服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和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站设立督查组,负责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安保组,负责维护社区安全和维护工作站秩序。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站设立信息管理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第十八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卫生组,负责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工作。

第十九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宣传组,负责社区宣传工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

第二十条社区工作站设立财务组,负责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

第二十一条社区工作站设立档案组,负责档案管理和资料整理。

第二十二条社区工作站设立培训组,负责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交流。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二十三条社区工作站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协助解决法律问题。

街道社区管理制度(5篇)

街道社区管理制度(5篇)

街道社区管理制度1、开展社区服务必须坚持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同____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合适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形式。

2、以维护和保障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和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强调基社会福利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3、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社会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充分重视社会非政府____和社区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养、自我的发展,以“实业养服务”。

5、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管理,促进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建设。

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制度1、树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观念。

2、实行街道社区党建“三个责任人”制度。

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宣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3、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所在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级党____交办的工作全面负责。

4、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

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社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与具体责任人之间要分别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5、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工作平台。

党工委委员、包片的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支部委员必须承担党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标任务;社区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承担不同的岗位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尽责尽力。

6、落实按岗定责、量责考核。

街道党工委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列入各党____、党员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绩奖惩。

7、街道党工委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员的考核每月一次。

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总结,实现街道社区党建考核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街道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区及街道党工委下发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及落实。

(完整word版)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2017年第21号)

(完整word版)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2017年第21号)

(完整word版)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2017年第21号)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目标 (3)5 网格划分 (3)6 工作机构与运行方式 (4)6.1 基本要求 (4)6.2 人员组成 (4)6.3 功能定位 (6)6.4 任务的流转办理 (8)7 设施要求 (9)7.1 —般要求 (9)7.2 信息系统 (10)8 经费保障 (11)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总体目标、网格划分、工作机构和运行方式、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本标准也适用于指导尚未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行政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000—20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 33200—201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

3.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

注:其中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通过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实战功能,并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做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

3.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以综合治理业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整合各类平台资源,通过系统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信息数据进行集成、交换、共享等方式,建设的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

创建健康社区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创建健康社区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创建健康社区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区居民的健康权益,促进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健康社区是指以健康为核心理念,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社区。

第三条健康社区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全方位促进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

第二章社区居民健康行为规范第四条社区居民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积极参与健康活动,如参加体育锻炼、参与健康讲座等。

第五条社区居民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规律作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不吸烟、不酗酒等有害健康的行为。

第六条社区居民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医疗行为,不滥用药物,不轻信偏方和不良的保健信息。

第三章健康服务管理第七条社区应建立健康服务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检查、健康康复等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第八条健康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提供规范、安全、有效的健康服务,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九条社区居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健康服务机构,并享受相应的服务待遇。

第四章健康宣传和教育第十条健康社区应定期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十一条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应包括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广预防保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

第十二条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如开展健康讲座、举办健康知识竞赛、发布健康宣传资料等。

第五章健康卫生管理第十三条社区应建立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四条社区应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保持社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如公共厕所、垃圾处理区等。

第十五条社区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销售、加工、存储等环节,确保社区居民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社区应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加强社区传染病和慢性病的监测和管理,提供及时的疫情通报和健康指导。

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范文.doc

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范文.doc

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范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街道党工委、辖社区的管理办公室党(工)委,社区基层党组织。

第一章组织设置第一条设置形式。

设立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为县区党委的派出机构。

街道机关、社区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及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设置党组织。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第二条设置调整。

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兜底建立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每年底街道党工委对所辖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情况,及时调整,指导规范设置。

第三条创新设置形式。

加强城市党建工作,街道与辖区单位建立党的联合工作委员会,社区与辖区单位建立党的联合委员会。

在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地、工业园区、商贸中心等及时指导成立党组织。

依托社区管理格建立格党组织、楼宇党小组。

按照地缘、业缘、趣缘相近原则建立功能拓展型党组织。

街道党工委成立流动党员党委(党总支),探索建立络党组织。

第二章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第四条职数及任期。

辖区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社区党组织一般由5—7人组成,辖区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社区党组织一般由5—9人组成。

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每届任期3—5年,期满按时换届。

第五条干部队伍。

街道党工委配齐配强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

选优配好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副书记。

注重从大学毕业生、转业军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选择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两委”班子。

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录街道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社区干部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40学时。

街道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由县区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达标测试。

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创建健康社区规章制度模版(二篇)

创建健康社区规章制度模版(二篇)

创建健康社区规章制度模版健康社区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健康社区的管理,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健康社区的管理目标是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健康活动,增强健康意识,促进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

第三条健康社区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公正、民主、便民、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健康社区的管理职责主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居民委员会会员是社区居民的代表。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健康社区的居民。

第二章社区居民健康宣传和教育第六条健康社区应定期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目的是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

第七条健康社区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提供相关健康知识和健康保健信息。

第八条健康社区应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健康培训等活动,以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

第九条健康社区应鼓励居民参与各类健康促进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章健康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第十条健康社区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记录居民的健康状况、病史、用药情况等。

第十一条健康社区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提供相应的健康评估和建议。

第十二条健康社区应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老年居民、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健康社区应建立与医疗机构的联动机制,为居民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第四章健康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四条健康社区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居民室内环境的卫生管理,保障居民的健康居住环境。

第十五条健康社区应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治理,包括垃圾清理、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

第十六条健康社区应加强对外来人员、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第五章健康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第十七条健康社区应设立基层卫生服务站,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

第十八条健康社区应加强对居民的健康筛查和疾病预防工作。

第十九条健康社区应加强对居民的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管理,提供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措施。

第六章健康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和服务第二十条健康社区应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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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社区规范化管理办法文峰区社区组织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理顺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规范社区组织的工作,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自治运行机制第二条核心领导机制。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社区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依法支持和保障社区依法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第三条制度约束机制。

建立和完善党务、居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等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各社区组织在居务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居务工作秩序。

第四条教育管理机制。

加强对社区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教育培训。

第五条考核评议机制。

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对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章社区党支部工作第一节支委会工作制度第六1 / 15条社区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在选举工作中,推广以党员评议推荐、居民测评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推一选办法。

对于暂不具备民主选举条件的社区,上级可以指派社区党支部负责人,待条件具备后再进行民主选举。

第七条支委会由全体成员参加,每月至少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第八条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决议的具体实施意见。

( 2)讨论决定本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 3)研究提出对社区各类组织建设及社区干部、社区自办企业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

( 4)研究提出加强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

( 5)研究讨论提交两委联席会的所有议题。

( 6)研究讨论居委会请示报告的重大事宜。

第二节党员大会制度第九条社区党员大会是社区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社区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

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最新资料推荐------------------------------------------------------ ( 1)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讨论通过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 3)讨论和批准支委会报告,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 4)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和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表决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和对党员的评议、鉴定、表彰、奖励和处分,并将决定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批。

( 6)讨论研究拟提请社区党建联谊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的事宜。

( 7)讨论决定支委会提交的其他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社区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三节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第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 1)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 2)讨论制定加强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

( 3)讨论决定不必提交社区会议或社区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3 / 15( 4)提交党建联谊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先由两委联席会研究,提出方案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别提交。

第四章社区居委会自治工作第十四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居民通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行使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第一节民主选举制度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按照省、市、区和街道安排部署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十六条社区党支部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支持和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成员由选民依照法定程序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居委会成员。

选举坚持公开、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等原则。

社区居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时应当及时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对不称职或严重违纪的社区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实行诫勉谈话、依法罢免等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第二节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第十九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的建议,应当召集会议。

会议的决定,须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推选的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成员不得兼任社区居民代表。

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同,社区居民代表一般按每 1530 户选一名的比例产生,驻社区单位可以按每单位 12名的比例产生。

代表总数一般应不少于 50名。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讨论通过社区建设规划和居规民约。

( 2)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情况报告。

( 3)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

( 4)听取和反馈社区居民、辖区单位意见建议,责成社区居委会采取措施解决社区成员所反馈的热点难点问题。

( 5)监督评议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5 / 15第二十二条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决议,除社区居民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要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节社区居委会工作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在国家法律和政府法令范围内,开展社区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办事处指导下,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监督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委会职责:( 1)宣传法律,国家政策,维护辖区居民合法权益。

( 2)办理本居住地区社区居民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

( 3)调解民间纠纷。

( 4)讨论提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的修改意见,并提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 5)协助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优扶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 6)向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委会会议由全体成员参加,主任主持,每月至少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最新资料推荐------------------------------------------------------第四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第二十六条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职责:1、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确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方法和措施。

3、对重大情况及涉及社区成员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反映。

第二十七条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社区干部管理第一节职位设置和职数配备第二十八条社区设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位。

一般为 57 人,实行一人多职、交叉兼职。

提倡并积极支持书记主任一肩挑。

第二十九条社区干部的职位设置、职位配备、人员调整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审批。

第二节社区干部的选拔任用第三十条选拔社区干部必须按照四化方针,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第三十一条社区干部一般采取社会公开招聘、依法选举等形式产生。

7 / 15第三节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第三十二条社区干部的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抓好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的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7 天。

社区其他干部的培训,由各街道组织,确保每年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 5 天。

第三十三条教育培训的内容( 1)学历培训。

各街道要积极倡导社区干部参加各类学历培训班。

( 2)岗位培训。

建立健全社区干部岗位培训制度,对上岗前实行任前培训,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和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 3)实践锻炼。

采取建立社区干部实践培训基地、组织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等办法,学习先进科技知识和管理方法,提高社区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四节社区干部的考核与奖惩第三十四条实行工作承诺制、述职评议制考核模式。

工作承诺制,即社区班子在每年年初,就全年的三个文明建设即为民办实事等计划公开向社会群众做出承诺并与街道和社区居民代表签定集体承诺书。

述职评议制,即每年 12 月或次年 1 月,由各社区一定数量的党员和居民代表针对德、能、勤、绩、廉等内容,以无---------------------------------------------------------------最新资料推荐------------------------------------------------------ 记名测评方式对社区干部进行述职评议。

第三十五条社区干部考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应包括基本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表现、社区服务情况等。

第三十六条社区干部考核结果应分别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对考核优秀的社区干部,适当提高年终奖金,在继续选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的,不享受年终奖金,实行黄牌警告或离岗教育,如仍不称职的,采用合法程序,进行届中调整。

具体办法由各街道视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节社区干部的离职辞职第三十七条实行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调整报告审批制度,街道党工委拟调整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提前一周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区委组织部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办理任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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