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公司章程

合集下载

科技类公司章程(3篇)

科技类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缴纳出资。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相应的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应当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临时会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召开:(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引言概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是指由个人独资经营的公司所制定的章程,其内容和规定与其他公司章程有所不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科技有限公司个人独资章程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简洁明了,能够体现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特点,不得与已有公司重名。

1.2 注册地点:注册地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通常为公司办公地址或注册地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机构。

二、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目标2.1 经营范围: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经营活动。

2.2 业务目标:设定公司的长期和短期业务目标,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

2.3 经营方式:规定公司的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层级。

三、公司股东和股权管理3.1 股东身份:明确公司的股东身份和股权比例,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2 股权转让:规定股东的股权转让程序和条件,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

3.3 股东会议: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策方式,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财务管理和税务规定4.1 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

4.2 税务规定:明确公司的税务登记程序和纳税义务,遵守国家税法规定,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

4.3 财务报告: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程序,保证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公司章程修订和生效5.1 修订程序:规定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条件,保证章程的灵活性和合理性。

5.2 生效时间:规定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和效力范围,保证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5.3 监督机制:建立公司章程的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理程序,保障公司章程的执行和落实。

结语:科技有限公司个人独资章程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合规经营起着重要的作用。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共享公司利润,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共同行使。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议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股东所持股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由董事长签署并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议的决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等。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有权通过股东提案的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至少每年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定公司的投资和融资计划、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预算、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等。

科技公司公司章程

科技公司公司章程

科技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全名],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主要的经营范围],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比例认缴,并在公司设立登记时一次性缴足。

第四章股东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列举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如下:股东A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XX;股东B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XX;……第七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总经理。

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

第十三条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管理行为。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任期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精选3篇)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精选3篇)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宅:****工业区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设备销售;道路一般货物运输;服装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打算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打算;(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打算;(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打算,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打算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打算是否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打算;(三)审订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打算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打算聘任或者解聘。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引言概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个人独资的科技企业,其章程是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基本法规,规范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作方式。

本文将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等方面,详细介绍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内容。

一、公司名称1.1 公司全称应为“XX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为“XX科技”。

1.2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公司重名或者近似,且必须包含“科技”二字。

1.3 公司名称的变更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经营范围2.1 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科技研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

2.2 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情况,适时扩大或调整经营范围,但需经过法定程序和程序的审批。

2.3 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必须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三、注册资本3.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万元,由公司独资人出资。

3.2 公司注册资本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且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实缴到位。

3.3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经营期限4.1 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2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可以继续经营。

4.3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若不再经营,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手续。

五、法定代表人5.1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独资人,享有公司的代表权和签字权。

5.2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履行法定职责。

5.3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结语: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着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公司独资人应当严格遵守章程规定,依法经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同时,公司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产品和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技研发、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品销售等。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XX年,自公司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具有法律效力,所有股东、董事、监事等公司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

各部门负责人由经理层任命产生。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有义务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认缴注册资本,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四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个人独资章程)引言概述:科技行业的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成立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制定一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个人独资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一、公司名称1.1 公司名称的选择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

1.2 公司名称应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避免误导消费者。

1.3 公司名称应具有辨识度,能够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二、注册资本2.1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成立时必须缴纳的资金,用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2.2 注册资本的数额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来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

2.3 注册资本的缴纳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经营范围3.1 经营范围是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来确定。

3.2 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

3.3 经营范围的确定应具备市场需求和公司能力的匹配性,避免盲目扩大经营范围。

四、公司治理4.1 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安排。

4.2 公司治理应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4.3 公司治理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总结: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理设置公司名称、确定适当的注册资本、明确经营范围和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创业者在制定个人独资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确保章程内容准确、合法、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由XXX出资设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为了建立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申请人对办理公司登记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XXXX科技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XXXXXXXX;邮政编码:XXXX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认缴。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第十条股东姓名:XXX股东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13XXXXXX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和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股东承担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章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第十三条,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XXX万元,以上出资于 2038年12月31日前缴足。

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吸收其它公司;(四)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因经营需要,全体股东或部分股东减少出资;(二)股东无法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认缴出资额缴足出资;(三)公司分立;(四)其他原因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五条股东对公司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由股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七条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

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及为他人提供担保;(二)决定自任或者聘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查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四)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九)修改公司章程;(十)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做出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有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由股东自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做出的决定,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名。

执行董事对所作决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

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

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副经理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三条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评人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

监事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监事的任期每届任期三年。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 《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的决定提出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事做出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监事应当在决定上签名。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执行董事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送交股东。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二十九条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经股东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弥补公司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

(三)剩余利润,由股东处置。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赠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一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前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负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收回。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股东不得收回。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报股东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务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一条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诚义务的其他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