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煤矿生产能力及核定标准核定资质管理办法

附件1发改运行[2006]819 号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煤矿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煤矿各生产系统(环节)所具备的煤炭综合生产能力,以万吨/年为计量单位。
煤矿生产能力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
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四)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所确定、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登记的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因地质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煤炭生产许可证原登记的生产能力不符合实际,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予以变更登记的生产能力。
第五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登记的生产能力(以下统称登记生产能力),是煤矿年度煤炭产量的最大值。
煤矿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实施监管.第六条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并直接负责中央煤炭企业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第二章设计生产能力第七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提出设计生产能力。
第八条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应当按照国家关于煤矿设计的规定和规范,综合资源条件、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需提交的资料

附件5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3、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说明:1、重组整合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建设的新建、改扩建、机械化升级改造矿井,本次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中,设计生产能力未发生变化的,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并进行建设。
2、经省领导组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中,现有生产矿井,在开采系统不变,因装备水平提升、采煤工艺改革,导致生产能力在原证载能力基础上净增6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可由煤矿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生产能力核定单位提交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按规定程序上报,经省煤炭工业厅按照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组织专家审查批复、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申请、按程序上报,省煤炭工业厅予以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证载能力。
XXx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XXx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报告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二Ο一三年月目录(自行调整)1概述 (1)1.1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1.2核定依据的要紧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1.3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通风能力 (2)2矿井差不多概况 (2)2.1井田概况 (2)2.2矿井安全生产现状 (4)2.2.1生产概况 (4)2.2.2安全生产条件 (5)2.3通风系统情形 (9)3煤矿需要风量运算 (1)3.1 矿井需要风量的运算原则 (1)3.2矿井需要风量运算方法 (1)3.3采煤工作面(包括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运算 (2)3.4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运算 (9)3.5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运算 (16)3.6其它用风巷道实际需要风量的运算 (17)3.7矿井总需风量的确定 (18)4矿井通风能力运算 (19)4.1运算公式 (19)4.2单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运算 (19)4.3 单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运算 (20)5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21)5.1 矿井通风动力验证 (21)5.2 矿井通风网络能力验证 (21)5.3 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22)5.4 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22)6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22)7结论 (23)1概述1.1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第104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打算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的要求,落实“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通风治理,指导煤矿科学组织生产,规范煤矿生产行为,有效促进煤矿提高通风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煤矿于**年**月**日—**年**月**日对通风能力进行了核定。
矿井成立了核定小组,核定人员针对矿井的实际情形,逐项收集资料,填写现场情形表,分析现场存在的问题,依照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的要求编写了本报告。
2017年度小常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批准:审核:编写:通风科2016年10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第一章矿井概况及瓦斯赋存情况一、矿井概况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小常煤业)为地方国有企业。
位于长治市郊区侯北庄镇,行政区划属长治市郊区。
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要求,煤矿各主要生产系统及环节其能力应当满足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以煤矿最薄弱的生产系统能力为最终的核定生产能力。
按照实事求是、保障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结合标准档次,就近下靠。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3〕1862号)文件,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10万t/a。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瓦发〔2012〕1239号文件《关于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小常煤业以180万t/a产量开采3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9.99m³/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5.74m³/min,批复结论为高瓦斯矿井。
二、矿井开拓及开采矿井为立井开拓。
井田内共有三个井筒: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
主立井,井口坐标X=4011157.81,Y=19681399.57,Z=922.09。
净直径5m,净断面19.625m2,混凝土浇筑,垂深320m。
担负全矿井的提煤、回风任务,井筒内设梯子间。
为矿井一个安全出口。
副立井:X=4011217.10、Y=19681367.97、Z=922.38。
井筒净直径5.5m,净断面23.746m2,混凝土浇筑,垂深342.78m。
担负全矿井矸石提升和升降人员、材料、设备、大件的任务,为矿井的一个进风井,井筒内安设有梯子间,兼做矿井另一个安全出口。
新建回风立井:X=4009673.777、Y=19681291.07、Z=922。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其中以煤炭资源的需求最为突出。
而煤炭资源开采的核心——煤炭矿山,也成为了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
为提高煤炭矿山的安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我国规定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用于准确评估煤矿生产能力、从而提高其利润空间和核心竞争力。
一、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是什么?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简称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是煤炭资源开采的法定管理文书。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涉及到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调整产量、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劳动生产率等问题,是煤矿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的基础性工作。
二、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执行根据我国煤炭资源管理法规定,所有拥有煤炭资源的开采企业必须制定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这份报告需提交至上级资源煤炭主管部门,以便对煤矿生产能力进行审核。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应基于实际情况,精准反映煤炭矿山的综合能力,主要核定以下项目:1、生产设备及完整生产线的数量和状况;2、现有资源储量的数量;3、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运用效率;4、煤炭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5、煤炭矿山的劳动生产率。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需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编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作用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可以精准核算煤炭矿山的生产能力和潜能,从而制订出更为科学、准确的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
此外,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还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评估煤炭资源的储量和产出可能,核实煤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2、指导煤炭矿山科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开采效率;3、保障煤炭矿山安全生产的合理运营;4、理清煤炭矿山的企业融资,帮助企业制定“科学”的姿势;5、发挥煤炭行业的战略作用,带动冶金、电力、化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煤炭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存在的问题1、数据不够准确:有些煤矿受到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数据不够准确。
例如,一些煤矿不遵守法律法规,天然气、水文、地质等数据一直没有通过采样和试验等真正的表现。
平煤集团一矿简介

天安一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第一章概述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2006年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是严格按照发改运行[2006]1019号文件要求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重新核定2006年矿井生产能力的通知要求,自6月13日开始认真学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及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初步核定,到9月21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6月份的初步能力核定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最后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审核。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一)《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煤炭产业政策;(四)《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发改运行[2006]819号)。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本次主要生产能力核定情况:提升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490万吨/年; 井下运输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770万吨/年; 通风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452万吨/年; 排水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520万吨/年; 供电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710万吨/年; 采掘工作面核定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 地面生产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440万吨/年。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根据各系统生产能力核定情况,结合一矿资源储量及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最小为400万t/a,因此天安一矿最终确定的核定生产能力为400万吨/a。
第二章煤矿基本概况第一节自然属性一、地理位置,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地形地貌,交通情况平煤天安公司一矿位于平顶山市中心以北3公里处,属平顶山煤田。
地理座标:东经113°11′45″~113°22′30″,北纬33°40′15″~33°48′45″。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样本)[1]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样本)[1]](https://img.taocdn.com/s3/m/ff9d6d3a7e21af45b207a829.png)
附件一:××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名称)二00六年月日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撰写大纲(使用纸张统一为A4)一、封面1、用一号华文中宋字体在封面中上位置注明“××煤矿核定生产能力报告”;2、封面下部用二号楷体字注明核定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3、封面下部用二号楷体标明报告日期。
(见附件一)二、首页1、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证书影印件。
2、编写报告人员名单。
3、目录及附件目录。
三、报告正文(标题使用小三号黑体,副标题使用小三号楷体,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
)(一)概述1、本次核定工作的简要工程2、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3、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4、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二)被核定矿井基本情况1、矿井概况地理位置井田面积井田煤层地质情况水文地质情况主要可采煤层数量及厚度法定单位测定的该矿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层爆炸指数等安全基础数据煤类及用途2、矿井建设及批复情况矿井(露天矿)设计单位立项、批准单位建设期及投产期矿井(露天矿)设计生产能力技术改造或改扩建矿井(露天矿)设计生产能力及有关立项、开竣工、投产验收情况(三)各系统(环节)生产能力核定情况1、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2、主井提升(胶带输送机)能力核定(1)概况主井提升(运输)方式提升机(胶带输送机)主要技术参数:运行速度(m/s)、循环时间(s)、电动机功率(kw)等(2)计算公式根据提升(运输)方式和规定,确定相应计算公式(略)(3)参数选取以胶带输送机为例:W—单位胶带输送机长度上的负载重量kg/m,取××;V—胶带输送机带速(m/s),取××;K3—松散不均匀系数,取××。
(4)核定结果以胶带输送机为例:P=(w×v×3600×16×330)/(k3×103×104)万t/a=××(t/a)主井胶带输送机(提升)能力核定为××万t/a。
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阜生矿)

阜生煤业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一、概况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左权县城北的刘家庄村南,行政区划属左权县寒王乡管辖。
其地理座标为东经113°22′31″-113°24′58″,北纬37°08′34 ″-37°10′16″。
井田东西长约3.0km,南北宽约2.5km,井田面积5.8196km2。
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有限公司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批准开采15号煤层,开采深度由690m至1180m标高,生产规模为120万t/a。
1、开拓方式及采掘面布置矿井开拓方式为三立一斜,即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排矸斜井,井田内单一水平开拓,水平标高+961m,共分为两个采区,即一采区和二采区。
井筒落底至+961m水平后,向西南方向布置四条岩石大巷至井田中部,分别为上仓胶带大巷、961轨道大巷、1号回风大巷和2号回风大巷。
其中,一采区共布置五条采区巷道,分别为一采区轨道斜巷、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上仓胶带巷、一采区胶带巷、一采区回风巷;二采区从井田中部向西北方向布置五条下山巷道至井田边界,其中二采区胶带下山、二采区回风巷、二采区回风下山原则上布置在15号煤层底板下10~15m处稳定岩层中;利用二采区胶带下山、二采区回风巷、二采区回风下山三条岩巷消突后,分别在二采区胶带下山和二采区回风巷、二采区胶带下山和二采区回风下山之间布置两条煤巷,分别为二采区轨道下山、二采区瓦斯抽放工程巷。
目前,一采区首采工作面安装工作已经完成,首采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布置;备用预抽工作面已经布置完成。
2、通风系统现状(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回风立井现有FBCDZ36-B型轴流式通风机3台,最大风量18900m3/min。
目前矿井总进风10140m³/min,总回风10240m³/min,主扇排风量10430 m³/min,负压1109Pa,等积孔6.1㎡,属通风容易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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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矿井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XXX设计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 丰城矿务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前 言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志着一个独立完整的煤炭生产系统正常的产出水平,是反映煤矿技术经济特征的基本指标。科学合理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是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基础,是指导煤矿科学组织生产的重要依据。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以下简称曲江矿井)于2003年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设计服务年限54.8a。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后复核结果为81万t/a。 针对国家煤矿安监局2014年8月19日来曲江矿井检查提出的要求重新核定矿井生产能力的意见,现根据2014年6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2014年10月至11月对曲江矿井生产能力进行了重新核定,并编制了本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本次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是: 对矿井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选煤厂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定;对矿井压风、防灭火、防尘、通信、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降温制冷系统能力进行核查;对矿井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进行核查;提出矿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在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过程中,核查人员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及《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核定,矿井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目 录 1 概述 1 1.1 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1 1.2 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过程简述 1 1.3 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依据 2 1.4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2 1.5 最终确定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2 2 矿井基本情况 3 2.1 自然属性 3 2.2 矿井建设情况 10 2.3 矿井生产现状 10 3 矿井生产能力核查计算 14 3.1 矿井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14 3.2 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16 3.3 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17 3.4 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19 3.5 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21 3.6 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 23 3.7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26 3.8 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 40 3.9 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6 3.10 选煤厂生产能力核定 48 3.11 其他安全生产系统核查情况 51 3.12 矿井安全程度核查情况 55 4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结果及分析 56 4.1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环节)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56 4.2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初定 56 4.2 矿井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分析 56 4.3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确定 57 4.4 导致矿井生产能力变化的因素 57 5 问题及建议 58 附件: 1、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表 2、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3、《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2008.12) 4、《曲江矿井开拓方案》 5、关于《江西省丰城曲江矿井(缩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赣国土资储备字[2014]38号)
6、关于《江西省丰城曲江矿井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6]94号)
7、《关于2013年度生产矿井储量动态审查结果的通报》(赣煤集团生字[2014]20号) 8、《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批复(2014.10) 9、《关于二〇一二年省煤炭集团公司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赣煤行管字[2012]204号)
10、《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2011.08) 11、《曲江公司瓦斯抽采达标基础条件评判报告》(2013.12) 12、《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B4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及抽采半径考察研究报告》(2013.05)
13、《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煤层瓦斯参数测定及防突措施优化研究报告》(2010.10)
14、《关于江西省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B4煤层残存瓦斯含量的说明》(2011.1)
15、《煤矿在用摩擦式提升机安全检验报告》(2013.08) 16、《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验报告》(2013.08) 17、《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验报告》(2013.08) 18、《关于同意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改扩建的批复》(赣煤集团资字[2007]142号)
19、《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管理小组的通知》(曲煤安字[2014]186号) 20、2014年~2017年采掘工程规划平面图 21、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图(含地层综合柱状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
1 概述 1.1 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通过现场核查,曲江矿井“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组织生产,无非法、违法行为;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各安全、生产系统健全完善,运行正常;矿井生产布局合理,生产技术装备等符合规定;有完备的设计、图纸等资料。具备生产能力核定条件。
1.2 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过程简述 决定对曲江矿井开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后,成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小组。项目组成员为各专业的技术骨干,全部经过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在重新认真学习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相关文件、技术政策后,制定了核定大纲,编制了核定流程和统一了核定工作的程序、分工、方法。先收集相关资料并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和地面生产系统现场,然后对矿井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瓦斯抽采达标、地面生产系统及选煤厂有关数据进行实地测试和采集,对矿井压风、防灭火、防尘、通信、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降温制冷系统能力、矿井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经过认真细致的计算后,编制、审核、修改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对矿井的生产能力做出了核定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过程如图1-1所示。 图1-1 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过程图 1.3 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依据 (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年) (3)《煤矿安全规程》(2012年) (4)《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5)《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6)《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安监总煤行〔2014〕6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8)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1.4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1)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07.9万t/a
(2)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267.5万t/a (3)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07.8万t/a (4)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214.2万t/a (5)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06.3万t/a (6)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06.1万t/a (7)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20.4万t/a (8)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09.1万t/a (9)选煤厂生产能力核定结果:100万t/a 1.5 最终确定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取以上(1)~(8)核定结果最小值并综合矿井选煤厂、压风、防灭火、防尘、通信、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降温制冷系统能力作为参考,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中相关规定,并经行矿井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分析,确定本次核定各主要生产系统的综合生产能力100万t/a。
但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四条中规定:“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故最终确定生产能力为维持原核定生产能力81万t/a。 2 矿井基本情况 2.1 自然属性 2.1.1 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及交通
矿山名称: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曲江镇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隶属关系:隶属于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姓名:胡圣辉 总经理姓名:彭东升 企业经营证照:①采矿许可证:C3996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赣)MK安许证字[2012]165 ③矿长安全资格证:084 ④营业执照: 地理位置:曲江矿井地处江西省丰城市曲江镇境内,位于丰城市城区10°方位,直距9公里处。两极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5′54″~115°50′38″,北纬28°11′59″~28°16′14″,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7′04″,北纬28°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