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及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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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管理制度范文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范文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餐厨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餐厨垃圾的综合利用,防止餐厨垃圾污染环境。

第四条国家鼓励餐厨垃圾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协调机制。

第六条餐厨垃圾管理涉及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垃圾的产生与收集第八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按照规定的要求收集、储存餐厨垃圾。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合理配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按照分类标准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

第十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定期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焚烧餐厨垃圾。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收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餐厨垃圾的安全、卫生、环保。

第十二条餐厨垃圾收集单位应当定期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排放、焚烧餐厨垃圾。

第三章餐厨垃圾的运输与处理第十三条餐厨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餐厨垃圾的安全、卫生、环保。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餐厨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条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餐厨垃圾的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第十六条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提高餐厨垃圾的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在食品加工、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汤和废弃食用油脂。

第三条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四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保、卫生、商务、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提高餐厨垃圾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收集管理第六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置。

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当明显区分于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七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餐厨垃圾交给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

第八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去向记录台账,并保存两年。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处理。

第十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合餐厨垃圾收运单位进行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一条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

第十二条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进行餐厨垃圾的运输,并在车辆上明显标识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名称、餐厨垃圾运输许可证号等信息。

第十三条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运输管理制度,保证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运输到规定的处理场所,并按照处理场所的要求进行卸载、处理。

第十五条餐厨垃圾收运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运输,不得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

员工食堂垃圾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员工食堂垃圾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员工食堂垃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凡在员工食堂就餐的员工,必须遵守食堂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将餐盒、餐具等不可回收垃圾倒入相应的垃圾桶内,不得乱丢垃圾或将垃圾堆放在餐桌上。

第三条:饮料瓶、饮料杯等可回收物品应将其放入专门的回收桶内,不得将其混入非可回收垃圾中。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食堂的分类投放要求,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将其他垃圾放入相应的垃圾桶内,不得将不同种类的垃圾混合投放。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食堂垃圾桶倒垃圾的规定,不得随意倒垃圾,应按照食堂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垃圾倒放。

第六条:垃圾桶应保持清洁,员工不得在垃圾桶周围乱扔垃圾或将餐具、饮料杯等卡在垃圾桶外。

第七条:员工如发现垃圾桶已满,请及时通知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清理或更换,不得强行将垃圾挤入已满的垃圾桶内。

第八条:员工如在垃圾管理方面违规行为,将根据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与食堂垃圾分类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堂环境。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员工一经参与食堂就餐即视为接受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员工食堂垃圾管理规章制度(二)1. 一次性餐具使用规定:a. 食堂将提供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员工应尽可能使用这些餐具而非一次性餐具。

b. 如有必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应将其放入专门的垃圾箱中进行回收。

2. 垃圾分类规定:a. 员工食堂将设置垃圾分类区域,包括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

b. 员工应将垃圾放置到相应的分类垃圾桶中,确保垃圾正确分类。

c. 如有疑问或不清楚垃圾分类的员工应向食堂工作人员咨询。

3. 垃圾桶使用规定:a. 员工应将垃圾放置到垃圾桶内,不得乱丢垃圾。

b. 员工不得将有可能产生异味或有害物质的垃圾放置在公共区域,应将其放入特殊垃圾桶进行处理。

c. 员工应当遵守垃圾桶使用规定,不得将垃圾桶作为其他用途。

4. 垃圾桶清理规定:a. 员工食堂工作人员将负责定期清理垃圾桶,确保其干净卫生。

餐厨垃圾安全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安全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环境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城市、镇村的餐饮业、食品加工业、养殖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安全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餐厨垃圾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餐厨垃圾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垃圾的分类与投放第七条餐厨垃圾分为以下两类:(一)甲类餐厨垃圾:指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食物、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二)乙类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企业等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按照甲类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第九条居民家庭应当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投放,按照乙类餐厨垃圾进行分类。

第十条餐厨垃圾投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存放,不得混合投放;(二)将餐厨垃圾放入专用容器或者包装物内,容器或者包装物应当完好、封闭;(三)将餐厨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四)不得将餐厨垃圾丢弃、倾倒、焚烧或者倒入排水管道、河流、湖泊、池塘等。

第三章餐厨垃圾的收集与运输第十一条餐厨垃圾收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有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相适应的设备和车辆;(三)有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四)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疾病预防控制设施。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3篇)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3篇)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置1.餐厨废弃物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进行分类处置。

2.有害垃圾应妥善包装,交给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切勿随意丢弃。

3.可回收垃圾应进行分类存放,并交给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理。

4.厨余垃圾应专门设立垃圾桶进行收集,并定期清理和处理。

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1.餐饮服务单位应建设适当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分类站等。

2.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应放置在指定的区域,方便管理和清理。

3.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和消毒,避免滋生细菌和异味。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计划1.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计划,明确每天的餐厨废弃物数量和处理方式。

2.计划中应包括餐厨废弃物的分类、存放、清理和处理等步骤。

3.餐厨废弃物处置计划应由专人负责执行和监督,确保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六、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予以处罚。

2.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等,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七、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处置。

2.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餐饮服务单位应对员工进行餐厨废弃物处置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餐厨垃圾是指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剩余食材、菜渣菜叶、废弃油脂等有机废弃物。

合理管理和处理餐厨垃圾对于保障环境卫生、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有效减少餐厨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厅、饭店、餐饮小吃摊等。

所有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管理要求3.1 餐厨垃圾分类根据垃圾分类的原则,餐厨垃圾应按照有机垃圾的分类进行处理。

具体要求如下:•将剩余食材、菜渣菜叶等放入有机垃圾桶。

•将废弃油脂倒入废油桶。

•不得将其他类型的垃圾混入有机垃圾桶。

3.2 餐厨垃圾收集餐厨垃圾应定期进行收集。

具体要求如下:•有机垃圾桶应设立在每个餐厅工作区域内,方便员工分类投放。

•废油桶应设立在厨房等油脂产生较多的区域,方便油脂的收集。

3.3 餐厨垃圾暂存餐厨垃圾暂存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垃圾滋生异味和病菌。

具体要求如下:•有机垃圾桶和废油桶需定期清理和更换垃圾袋,避免垃圾滞留。

•有机垃圾桶和废油桶应密封,以防垃圾散发异味。

3.4 餐厨垃圾运输餐厨垃圾运输是确保垃圾安全和卫生处理的重要环节。

具体要求如下:•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垃圾运输车辆应封闭,防止垃圾漏出和异味扩散。

3.5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应由专业的环保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具体要求如下:•环保处理公司应具备合法的餐厨垃圾处理证书和设备。

•餐厨垃圾处理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 管理责任4.1 餐饮服务单位责任餐饮服务单位应负责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具体责任如下:•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对餐厨垃圾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负责餐厨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负责餐厨垃圾收集、暂存、运输等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2 员工责任员工是餐厨垃圾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应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具体责任如下:•遵守餐厨垃圾分类的原则,正确投放有机垃圾和废油。

餐厨垃圾管理规章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规章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厨垃圾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

第三条每个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餐厨垃圾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第五条餐厨垃圾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章餐厨垃圾的分类和收集第七条每个单位应当在餐厨垃圾产生的地方设置分类收集箱,明确标识“干垃圾”、“湿垃圾”等。

第八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分类标准,将餐厨垃圾投放到相应的收集箱中,不得混合投放。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定期清理收集箱,并保持清洁干净。

第十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销售。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收集点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他人随意投放垃圾。

第十二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收集箱和收集点的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三章餐厨垃圾的处理和处置第十三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政府规定,选择合法的餐厨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垃圾分类、压缩、消毒等工作,保证处理质量。

第十五条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应当定期向单位提供处理报告,确保单位了解餐厨垃圾的处置情况。

第十六条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加强餐厨垃圾的监管和管理。

第十七条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餐厨垃圾处理的顺畅进行。

第十八条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感。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二十条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处理公司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制定以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一、在食品处理区可能产生餐厨垃圾的区域,应设置专用收集存放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存放应与食品加工制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保持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完好整洁和正常使用。

二、餐厨垃圾存放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触面。

餐厨垃圾存放的内壁光滑,易于清洁。

三、按照规定,对餐厨垃圾进行渣水分离,含油污水应当油水分离。

四、餐厨垃圾应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存放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五、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开分类存放。

餐厨垃圾应日产日清。

六、餐厨垃圾应交由街道环卫部门或有特许经营资质的企业回收。

应索取并留存餐厨垃圾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七、应留存回收单据,并建立餐厨垃圾处理记录,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回收日期、种类、数量、收运者等内容,经交付清运单位核对签字后,留存记录存档。

附:餐厨垃圾处理记录本
日期废弃物种类数量(kg)处理时间处理单位处理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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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及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1、粗加工、切配间等产生垃圾处设立垃圾桶,分为“干垃圾桶”、“湿垃圾桶”,有标识,密闭,外观清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餐厨食物垃圾明确去向,不得出售废弃油脂和向下水道排放餐厨垃圾、废弃油脂。

3、室内外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油污、灰尘。

无积尘、污垢、蛛网,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4、食品处理场所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洗涤用品及杀虫剂、鼠药等化学品。

5、食品分类摆放整齐,不得使用再生塑料袋等非食品容器存放食品。

散装食品容器上要注明食品名称、购进日期、使用截止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6、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

无蚊蝇、老鼠、蟑螂。

下水道与外界相通处及油烟排放口设置防蝇罩和防鼠网,防止鼠、蝇、虫等进入。

7、地面清洁干燥,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及食品残渣。

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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