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年平均工资统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使用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使用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9.04.03
•【字号】桂劳社发[2009]92号
•【施行日期】200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统一使用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
知
(桂劳社发[2009]92号)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根据《2008年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信息,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660元。
今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到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应以25660元为准。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2017年广西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发布及解读

2017年广西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发布及解读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3821元2017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21元,与2016年的57878元相比,增加了5943元,同比名义增长10.3%。
其中,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66456元,同比名义增长10.3%。
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6%。
分地区看,2017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排名前三的城市是南宁市、柳州市和桂林市,分别是72841元、63413元和62127元。
分行业门类看, 2017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9681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52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36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47倍;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902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4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415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3.5%;农、林、牧、渔业3687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7.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261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9.4%。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8:1,与2016年相比,未发生明显变化。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合作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93991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50倍;其次是国有,为70407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10倍;第三位是外商投资,为66311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04倍。
2017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联营单位,为3907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1.2%。
附注:1.指标解释(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全国各地职工平均工资地区差异分析

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析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开展,居民的平均工资程度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同时平均工资程度差异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我们这里只要研究2002-2022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由于城乡开展的不平衡,城镇的工资和农村的工资存在差异,一般城镇的工资要比农村的工资要高,各行业的工资也存在差异,垄断行业的工资比非垄断行业的工资要高,这也是影响平均工资的影响因素所以我们要限定一些因素,使得研究更加简单些,这里主要是限定了城镇,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
工资可能是很多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这关系到到中国很多个家庭的幸福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富裕程度。
所以研究全国各地职工平海军工资地区差异,有利于国家统筹兼顾各地区的职工工资,缩小地区差异,社会财富地区分配更加协调,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资料分析我们将采用经济地区的划分分组,将中国31个省市直辖市划分到东部,中部,西部地区。
详细分组概况如下〔表1〕:表1:我国四大经济区域划分的概况全国31省市直辖市分布如图1所示:二、有关算数平均数的计算1、2002-2022年期间各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为:2002-2022年期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总额/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02-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表2:2002-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表3:综合两个表格得出的2002-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表4:2002-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图2:2002-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图3:按照这个公式计算得出的2002-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可能跟实际有所差距。
从图2可以直观的看出职工工资额根本是逐年增加的,2022年出现减少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全球经济危机,给中国的经济带来了很大影响,企业受到冲击比较大,所以这也就直接的影响到职工的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使用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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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使用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文 件 号】桂劳社发[2009]92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4-03
【实施时间】2009-04-03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信息,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660元。
今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到200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应以25660元为准。
二ΟΟ九年四月三日。
2021全国各省份的平均工资排名

2021全国各省份的平均工资排名国家统计局5月13日公布2021年全国平均工资数据,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9589元。
随后,各省份2021年平均工资陆续出炉。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至少已有河北、安徽、湖南、湖北、海南、青海、四川等地公布了2021年平均工资。
记者注意到,同全国一样,上述已公布平均工资的地区中,其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都明显高于私营单位。
以河北为例,2021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921元,远高于私营单位的34084元。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非私营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居多,效率相对比较高,效益也比较好,其平均工资一直高于私营企业;加之去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加工资,工资比前年涨得稍快一些,其与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稍拉大了一点;而私营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于非私营企业,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又大都没有完全建立健全,劳动者议价能力也不强,导致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前者。
2021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均超过了5万元,其中,河北为50921元,安徽为55139元,湖北为54367元,湖南为52357元,海南为57600元,四川为58915元,青海则突破6万元,达到61090元。
一些省份还公布了分地区的平均工资数据。
河北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河北省有5个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廊坊市63455元、秦皇岛市54946元、唐山市54407元、石家庄市含辛集市53466元、沧州市52654元。
安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宣城,分别为63626元、58427元、56867元。
从行业来看,各地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也不尽相同。
其中,湖南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92826元;河北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83元;安徽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1692元;海南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5013元。
023年16省份公布去年平均工资(一览表)

2023年16省份公布去年平均工资(一览表)16省份公布去年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4029元,比上年增加7192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237元,比上年增加2353元。
目前已有16个省份公布了202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关数据。
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整体上,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大幅高于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
数据显示,16个省份中,有7个省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超过了10万元,其中浙江和江苏超过了12万元。
此外,重庆、云南、山东、四川、内蒙古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都超过了10万元。
同时,省域内各地的平均工资,差异也比较大,相当多省份的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的收入水平要明显高于中小城市。
如南宁、山西省会太原,分别是该省唯一一个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的设区市。
南宁市(103755元)比广西排名最末的玉林市(78348元)高出2万余元。
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也不小。
从全国来看,2023年,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排在前三位的行业均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但从各地来看,各省份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前三位的行业存在着明显差异。
其中,浙江、江苏、重庆、湖北、河北、陕西、山东的城镇非私营单位19个行业中,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位居第一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中,浙江的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超过了28万元。
数据显示,去年杭州实现软件业务收入8258.8亿元,占全省的87.9%。
2023年,浙江全省软件业平均用工人数达50.5万人,人均工资达31.9万元。
金融业和采矿业的工资也比较高。
在16个省份中,金融业在2个省份的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平均工资中位居第一,在3个省份位居第二,在2个省份位居第三。
2023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23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原创版3篇)目录(篇1)1.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3.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标准4.结语正文(篇1)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一、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根据 2022 年度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2023 年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9703 元2.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2438 元3.职工月平均工资:7897 元4.全区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2066 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94766 元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标准1.医疗费: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
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
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 年。
广西历年社保基数一览表

广西历年社保基数一览表
摘要:
一、广西社保基数一览表
二、广西社保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三、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选择
四、浙江省、山东省和上海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五、吉林省的社保缴费基数
正文: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为了了解广西历年社保基数的变化,我们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根据提供的文本,广西历年社保基数一览表显示,广西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 元/月,下限为5975 元/月。
对于广西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在2951 元至15765 元之间可以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除了广西,浙江省、山东省和上海市的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也有所不同。
浙江省从2015 年至2022 年的历年在岗平均工资分别为4725 元、5292 元、5884 元、6595 元、7214 元、7870 元和8560 元。
山东省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5999 元,下限为3200 元,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上海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则是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
资。
此外,吉林省的社保缴费基数也有所不同,但具体数据并未提供。
总之,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了解历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社保缴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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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统计年鉴资料
“九五时期” (1996—2000)
1996 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9元,比上年下降1.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元,比上年增长17.5%。
全年职工平均货币工资5300元, 比上年增加3.8%。
1997 年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458元,比上年增长3.9%,农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入1703元,比上年增长17.8%。
全区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5397,比上年增加5.7%。
1998 年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110.29元,比上年增长14.6%,农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入1875.28元,比上年增长10.1%。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5540,比上年增长2.6%。
1999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2元,比上年增长5.9%。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72元,比上年增长5.2%。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5779元,比上年增长4.3%。
2000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20元,比上年增长3.8%,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2048元,比上年增长3.9%。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6254元,比上年增长8.2%。
“十五时期”(2001 —2005)
2001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34元,比上年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65元,比上年下降9.8%,全区职工平均工资6772元,比上年增长
8.3%。
2002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66元,比上年增长14.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44.33元,比上年增长4.3%。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8214元,比上年增长21.3%。
2003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15元,比上年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13元,比上年增长3.5%。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9821元,比上年增长19.6%。
2004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85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95,比上年增长4.1%。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1953元,比上年增长21.7%。
2005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77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305,比上年增长10.0%。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3579,比上年增长13.6%。
“H 五时期” (2006—2010)
2006 年
增长13.9%。
2007 年
增长16.8%。
2008 年
民人均纯收入3224元,比上年增长16.4%。
职工平均工资 年
增长21.2%。
2009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46元,比上年增长 居民
人均纯收入3690.3元,比上年增长5.5%。
职工平均工资
25660元, 比上年增长17.2%。
2010 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比上年增长9.2%,农村居民 人均收入3980.44元,比上年增长7.9%。
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8302元, 比上年增长10.3%。
历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995年190元,1997年200元, 2001年 335元, 2004年 460元, 2006年 500元, 2007年 580元, 2008年
670元, 2010年 820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916.8元,比上年增长 9.0%, 农民人 均纯收入2494.7元,比上年增长
8.2%。
职工平均工资15461元, 比上年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898.8元,比上年增长9.6%, 农民人 均纯收入2770.5元,比上年增长
9.4%。
职工平均工资18064元, 比上年
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200元,比上年增长 16.1%, 全年农
21898元,比上 7.8%,全年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