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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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农民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群体。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机械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需要找到其他的就业出路。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探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的措施。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性1. 辅助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减轻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压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工的回流资金和技术知识可以投资到农业产业、企业和农村共同富裕项目上,进一步拉动农村经济发展。

2. 缓解农民收入差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农民工在城市可以得到相对较高的薪酬,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农村贫困状况。

3. 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带来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社会意识。

农民工的参与也促进了农村社会治理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1. 就业机会不均衡: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发达地区的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导致了就业机会不均衡。

同时,也存在工资低、福利待遇不好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农民工的就业改善。

2. 缺乏技能和培训:部分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技能和培训,只能从事体力劳动,限制了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机会。

农村劳动力需要系统的培训和技能提升,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

3. 社会保障不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由于户籍和社保制度的限制,他们在城市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完善。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困扰。

三、政府和社会应采取的措施1. 加强职业培训和教育: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强在城市就业的竞争力。

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应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确保农民工在城市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

关于扩大乡村就业的建议

关于扩大乡村就业的建议

关于扩大乡村就业的建议乡村就业是指在乡村地区发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扩大乡村就业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面就扩大乡村就业的建议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需要加强农村就业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加大对乡村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就业培训等手段,为乡村就业提供更好的保障。

此外,可以建设乡村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和职业咨询等服务,帮助农民创业就业。

其次,加大农村创业扶持力度。

鼓励农民主动创业就业,可以通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农民实现创业梦想。

此外,可以积极引导农民发展适应本地区特色产业,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乡村创业的成功率和乡村经济的竞争力。

再次,发展乡村产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可以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挖掘本地区的农村闲置资源和特色优势,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培育新的农村产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此外,可以积极引导城市企业、知名企业和电商平台等进驻农村,通过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方式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

另外,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乡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对他们就业和创业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加大对农民职业培训的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培训内容,帮助农民提升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此外,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

此外,可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可以为乡村就业提供更好的条件。

可以加大对农村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质量和覆盖范围,减少农村交通和信息不畅的问题,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

最后,建立健全乡村就业监测和评估机制。

乡村就业监测和评估工作是了解乡村就业情况和政策效果的重要手段。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何对策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何对策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何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然而,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就业机会不足、就业质量不高、劳动力素质不适应等。

为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是制约其转移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为农村劳动力的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如建筑、餐饮、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

通过培训,使农村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农村劳动力在转移就业过程中,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就业渠道不畅等问题。

因此,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和指导。

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对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技能水平、就业意向等进行登记和管理,为就业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二是要加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发布就业信息,让农村劳动力能够了解到最新的就业动态。

三是要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一站式服务,帮助农村劳动力尽快实现就业。

三、优化产业结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产业发展是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

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产业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农村投资建厂,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增加农村就业岗位。

另一方面,要推动城市产业向农村转移,鼓励城市企业与农村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和加工车间,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

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高质量就业的对策

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高质量就业的对策

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高质量就业的对策作者:刁文本来源:《今日财富》2024年第05期在发展农业的同时,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使其由传统的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这对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协调城乡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三农”问题中,农村就业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所以,把农村人口就业当作一个突破口,不失为一种缓解目前“三农”经济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方法。

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数量还将大幅增长,而农民工的就业又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

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处在经济发展初期的国家存在“二元经济结构”,即一个是传统农业,另一个是现代工业。

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中存在着较多的过剩劳动力。

如果工业部门提供的工资比维持农民的最低生活标准略高,那么,农业部门中的劳动力就会流入工业部门,从而使其拥有无穷无尽的劳动力。

目前,不管是我国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地区,都存在着“民工荒”问题,引起了专家和学者们的热议,纷纷讨论经济发展中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已经到来。

分析认为,造成“民工荒”的真正原因并非农村劳动力总量下降,而在于城镇内部存在着结构性的劳动力供给不足。

在产业升级和转型的过程中,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高质量就业,是一项现实和迫切的任务。

下面以云南省曲靖市为例,展开基础性探讨。

一、云南省曲靖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曲靖市,是“珠江”发源地,地处云南省东部,海拔2000米,国土面积28904平方公里,下辖5县1市3区124个乡(镇、街道),占云南省总人口的13.6%;其中,农业人口527.7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2%;农村劳动力283万多人,占全省人口的13.6%;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20万人,占全省剩余劳动力的16%。

当前,随着农业的持续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也在不断增加。

近年来,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超过10万人,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农政发[2002]4号【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农业部【发布日期】2002.12.17【实施日期】2002.12.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农政发[20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水产、乡镇企业、农垦)厅(局、委):《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业经2002年11月29日农业部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2002年11月29日)党的十六大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

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关键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推动城镇化进程。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跨区域流动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重大进展。

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新一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既为城镇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促进了城镇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又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仍有大量富余劳动力,农村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

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又将出现一个新的增长高峰,而随着农业技术进步、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农业和农村内部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弱,农村劳动力富余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意见,整体推进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立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建设和谐的重要措施之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布实施,积极完善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有效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诚信友爱、山川秀美、和谐稳定的新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一)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转移就业任务指标.(二)农民外出务工人均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三)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四)全力打造镇劳务品牌,品牌性有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达到规模以上.三、工作措施(一)强化政府引导,提高有组织化输出程度.建立以政府为引导的多元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组织和协调人社、农业、教育、扶贫、乡村等部门,大力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使全县有组织输出占外出务工作人员的50%以上.(二)加快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依托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向市内企业联系,寻找就业信息;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普及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化工人转变;积极扶持本镇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带动和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三)全力打造镇劳务品牌.通过就业培训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开辟培训适应现代经济需要的新专业,精心打造镇劳务品牌,有效推进全镇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进程,夯实转移就业工作.(四)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就业网络体系.健全镇村两级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对全镇劳动力资源进行登记建台帐,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实现输出对象、培训机构、用工单位三方有效对接,提高输出成功率.对内进一步加大镇、村两级级网络体系建设力度,通过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对外同省、市以及劳务输出基地联系,拓宽信息层面,有的放矢地组织输出.形成向外连接东部、西部、中部和沿海四大输出区域,向内沟通省、市、县和乡村信息机构的内外畅通,覆盖面广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五)抓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努力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上实现创新.一是要突出培训重点,以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就业岗位为重点,广开门路,搞活方式,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在培训内容上重点搞好计算机、餐饮、保安、建筑、家政、电工电焊,市场营销等专业技能培训,同时辅之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努力使培训的方式,内容符合就业岗位要求.二是注重定单培训,有效增强针对性.各培训机构要对不同时期用工单位需求进行预测,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联系,确定用工岗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岗前培训.三是要完善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把技能培训向乡镇大的中心行政村延伸,让培训更贴近农村和进城务工农民,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转移就业服务.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镇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组织劳务输出和培训机构给予补贴.同时,要扩大劳务输出基金规模,为劳务输出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强日常服务,为外出务工人员快速办理各类有效证件,做到随到随办.输出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跟踪服务,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解决务工人员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镇劳动保障站,要帮助解决好在外务工人员家庭实际困难,同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老人,解除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各村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强势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完善措施,加大宣传,全力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镇劳保站,要定期检查督促通报村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年度考评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成效.四、责任分工镇劳保站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协调,各村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劳动力的流向将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所指的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问题,就是指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劳动大军,是促进农村富裕和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劳动力的转移是对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劳动力就业尚没有完全可靠的保障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农村劳动力在向二、三产业转移过程中面临诸多体制性、政策性障碍。

如在就业机会上,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机会方面受到更多的限制,且就业也相对不稳定;在社会保障和劳保福利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护及有效监督,使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和劳保福利方面不仅大大低于城市职工,而且没有保障。

近几年,尽管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但有些地方并未完全落实。

2.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关制度不健全。

首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是最大的壁垒之一。

虽然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逐渐降低入城的门槛,但幅度大都有限,借此很多城市在就业、住房、教育、保障等方面设立种种障碍,实施歧视性对待,把进城的农民推向城市体制的边缘状态,尤其是大城市,壁垒仍然高耸,限制外来人口进入的行业工种越来越多;其次,针对农民工的劳动用工制度、教育制度、财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仍不完备。

劳动力跨地域流动就业,受传统观念、制度及城市原有条件的影响,难以与正常城市化过程实现对接,这使农民工一方面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他们与企业完全是一种简单的使用与被使用关系。

他们是企业的雇佣工,是不享受国民待遇的公民。

如果长期无保障地跨地域流动,农民工年老之后,谁来承担他们的养老问题,人均不足一亩的土地承担不了,他们的子女也承担不了。

3.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不高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装备在生产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城市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成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一个重要议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背景介绍、现状分析以及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背景介绍乡村振兴是我国当前的战略重点之一,旨在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机遇。

二、现状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技能水平有待提高;其次,农村劳动力流失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失衡,农业生产面临人力短缺的困境;再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部分农民工的权益受损。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三、政策建议为促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政策建议。

1.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针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的问题,应加大对农民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教育程度。

同时,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

2.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福利待遇。

3. 加强信息宣传和服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的宣传,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就业机会。

同时,加强农村劳动力维权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劳动纠纷。

4. 鼓励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通过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吸引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减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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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加速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劳动力向本省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步伐,加大向“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出力度,积极拓展国际劳务市场,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从2005年起,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7万人次以上,努力实现新增省内转移就业4万人次以上、新增输出到省外就业2万人次以上,并逐年增加,力争到2010年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二、加大力度,全方位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步伐。

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地向城镇转移。

紧密结合我省“一省两地”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使更多的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扩大民营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

(四)扩大农村劳动力向外省劳务输出规模。

充分利用我省的区位优势,全面落实《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积极开拓“长三角”等新的劳务市场。

加强和扩大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抓好对口培训。

在我省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入地广东省设立劳务工作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和劳动维权,实现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作全面对接,使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权益有保障”。

(五)努力拓展国外就业市场。

发挥侨乡优势,瞄准国外就业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机构进行对口培训和用工对接。

(六)积极鼓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政策,做好服务,为有资金、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实现“一人创业、带动一片”。

三、清理限制性政策,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七)清理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

坚持“平等就业、公平对待”的原则,认真清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有关政策及各种行政审批项目。

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坚决予以取消;符合规定的,要简化手续。

(八)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保障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界线,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农民进城务工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实行申报暂住登记和办证(卡)管理。

(九)保障用人单位自主合法招用农民工的权利。

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职业工种限制,不得干预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在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上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应一视同仁。

(十)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和招用农民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级政府不得出台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经出台的一律取消。

四、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十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农业、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科技、建设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

农业部门要牵头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对象的组织工作,对未能继续升学的中学生及其他富余劳动力的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数据库,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并做好就业衔接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快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把新增劳动力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进城就业引导性培训,并组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

建立一批能在全省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

积极争取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十二)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大力开展订单培训,紧贴用人单位需要开展培训。

大力推行政府出钱购买培训成果的做法,推广“招标培训”,把钱补在实用有效的培训项目上。

培训补助资金以培训券或现金等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农民,也可以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补贴给培训机构,使有限的培训资金用好用足、用出成效。

五、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十三)大力做好劳务输出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要统筹做好开拓劳务市场、收集发布劳务信息、培训劳务人员、组织劳务输出、协调劳务管理、提供劳务服务和法律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

要统筹规划,积极建立劳务基地,大力发展劳务协作,通过订单培训、定向输出,提高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程度。

制定扶持政策,培育和发展劳务派遣组织,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提供职业介绍、管理和维护权益“一条龙”服务。

(十四)把进城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向进城农民工开放,积极为进城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进城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开办职业中介机构,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多层次的就业服务。

(十五)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接收农民工子女在当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让其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教育部门要将农民工子女就学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内容,制订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学校,协调、督促、指导招生学校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接收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

(十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不得强行收回已进城就业农民的承包地。

支持和鼓励外出就业的农民自愿、合法、有偿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并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要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任何单位不得在规定的税费外,向已进城就业的农民加收其他费用。

六、规范管理,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十七)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各级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重点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各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十八)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作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十九)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步伐。

抓紧建设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职业供求、劳动力价格等信息发布平台,开展网上职业中介业务,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十)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报酬、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等情况,及时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加快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建筑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杜绝新的拖欠。

认真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并依法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基本内容。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适合进城就业农民特点的劳动合同文本,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与进城就业农民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

农民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与单位的其他职工享有同等的工资待遇。

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将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参保范围。

重点推进农民工较多、工伤和职业病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矿山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二十二)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

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已受理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尽快结案;对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问题申请仲裁的案件,应视情况减免由其本人负担的仲裁费用。

八、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二十三)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领导。

充实加强省和市、县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其重要职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目标、有考核、有实效。

(二十四)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负担的多元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投入机制。

各级财政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要增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投入,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能力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需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

(二十五)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力度。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及做法,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先进单位和艰苦创业的务工人员,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大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农民工懂法、守法、用法。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社会正确对待和尊重农民工,鼓励农民工自重自强、积极向上。

(二十六)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责任。

各市、县政府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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