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档发〔2002 〕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中国照片馆:为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要求,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档案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国档案事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 十五” 计划》的总体安排,研究制订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十五” 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格局,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扩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 十五” 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的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到“ 十五” 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5.08•【文号】国办发[1998]15号•【施行日期】1998.05.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加强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档案得到妥善处置,档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八年五月八日关于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一九九八年五月四日)为确保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档案不受损失,合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规,提出以下意见:一、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必须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清理、交接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凡新设置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及时建立健全档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在1978年以前(含1978年)形成的、反映本机关基本职能活动的档案皆应移交给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已由部门档案馆接收进馆的档案除外),具体接收范围内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确定。
三、机构变部门和单位在1979年以后(含1979年)形成的档案,其归属与流向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撤销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临时机构),其档案原则上全部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移交;确因工作需要,经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同意,可由其职能归属的主要部门或单位代管,不得分散。
第三章++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档案工作实务第三章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档案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在档案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直受到档案界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中专门设有“利用与公布”一章,规定档案的利用、开放、公布、展览、编研等各项工作要求。
•另外,还有《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范围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具体的要求。
•特别是200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随后印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意见》等,提出了新时期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新要求,除继续深化传统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外,要求创新服务机制,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广泛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水平。
•本章框架•概述(档案信息资源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概念、开发利用的含义、原则和内容)•途径和方法(档案借阅:阅览、外借、证明、咨询,+阅览室建设和利用统计)[途径、方法、开放、公布]•编研(概述、步骤、类型,+网络编研)•展览(概述、筹办过程)•社会功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爱教基地、网站)第三章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同能源、材料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资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资源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对人们工作及生活至关重要,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档案信息资源是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开发和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第一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概述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含义档案信息资源是指通过人类的参与而获取的可利用的档案信息,包括档案原件和各种档案信息开发的成果(如档案目录、档案文献汇编、档案参考资料和档案复制件等)。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布日期】2007.08.01•【文号】档电[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档电〔2007〕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总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最近,个别地方发生了档案失窃等安全事故,给国家档案资源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进一步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档案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检查,排除隐患,使档案安全工作不留死角各级档案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档案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清点核对馆藏档案的实有数量,及时发现和消除档案安全保管中的安全隐患。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档案安全保管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部分馆舍陈旧、保管条件差的档案馆、室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防盗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隐患因素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切实堵塞危及档案安全的漏洞,坚决防止档案丢失、损毁事故的发生。
国家档案局将适时抽查部分地方和单位的档案馆(室)。
二、落实制度,创造条件,确保档案安全管理机制的平稳运行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要从工作机制上落实档案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的各项规定,把档案安全要求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各项环节。
如何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如何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作者:崔兆华来源:《科技视界》2014年第16期【摘要】档案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和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的利用效率是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
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能够很好的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关键词】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人才;信息化;服务0 引言档案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和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的利用效率是加快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
我国的档案管理已从传统的实体管理向档案信息化管理发展,档案服务职能已从行政服务向社会化服务过渡,档案信息资源已成为社会共享的信息资源的一部分。
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能够很好的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因而如何在当前的环境下,充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是现今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1 加强档案工作者的管理和人才利用档案工作者面对信息化的时代要求,必须自觉地从传统的实体管理向档案信息化管理发展。
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就是为了加强档案部门对经济建设和各方面利用档案的适应能力,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这也是档案工作的核心所在。
不少档案部门因基础业务建设薄弱,造成馆藏不丰富,结构单一,一些本来可以为经济建设提供参考依据的档案信息因开发不及时,不能发挥其作用。
因此,进一步推进档案资源建设,为档案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是一项事关档案事业兴旺发达的基础性工程。
只有不断加强对档案基础业务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丰富馆藏,优化结构,才能更好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档案工作者将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仅提供实体性的档案服务和维护档案的物质安全,他们要意识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以最高效率给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作的意见》的通知颁布⽇期:2014-04-28执⾏⽇期:2014-04-2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档案馆,中国⼈民⼤学档案学院: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档案⼯作的⾼度重视和⼤⼒⽀持。
《意见》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档案⼯作,推动中国特⾊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件。
为做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个⾼屋建瓴、总揽全局、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纲领性、指导性⽂件,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件⼤事。
《意见》反映了在全⾯深化改⾰,实现“两个⼀百年”⽬标的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档案⼯作的新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有利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档案⼯作的主要⽬标和根本任务,清醒认识新形势下档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强化档案⼯作领导,进⼀步完善档案⼯作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好档案、管好档案、⽤好档案,提⾼信息化条件下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平,促进档案事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推进档案⼯作改⾰,充分发挥档案⼯作记录历史、传承⽂明、服务社会、造福⼈民的重要作⽤,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及⼈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作实际,充分认识《意见》发布的重⼤意义,精⼼组织好学习贯彻落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以《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为契机,进⼀步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件

档办发〔2012〕4号
36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的通知
档发〔2012〕7号
37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的通知
档办发〔2013〕5号
38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的通知 档办发〔2014〕6号
39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
档发〔2016〕13号
47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的通知 档发〔2016〕15号
48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档发〔2017〕2号
49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档办发〔2017〕2号
50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的通知
国档发〔1992〕11号
10 关于向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人员颁发“荣誉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档办字〔1995〕5号
11
国家档案局关于对国有企业破产档案流向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档函字〔1998〕82号
12
国家档案局关于修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 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行政处罚罚款额度的通知
档发〔1999〕2号
54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档发〔2017〕9号
55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档发〔2017〕10号
56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档办发〔2018〕1号
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2.07.05•【分类】问答正文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答记者问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实施《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档案是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充分利用档案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是档案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
国家档案局1991年颁布实施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对规范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和利用工作,提高国家档案馆管理档案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止2020年底,全国各级国家档案馆共开放了14584.5万卷、件档案,这些开放档案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档案开放的深入推进和依法治档的不断强化,原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迫切需要修订。
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需要进一步加大档案开放力度。
新修订的档案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对档案开放期限、公布形式、利用方式以及档案开放审核等作出新的规定,档案开放工作必然要作出相应调整,《办法》作为配套制度列入修订计划。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对档案开放力度、共享程度、档案利用方式和档案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修订出台了本《办法》,以替代1991年颁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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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上传日期:2005-06-27 阅读次数:4431(档发[2005]1号)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资源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档案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社会各界察往知来的原始凭证,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档案事业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档案事业在新时期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多年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面对国家各项事业对档案信息需求的日益迫切和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特别是数字档案信息在收集、传输、发布、提供利用过程中的保存、保密、保真等安全保障工作水平还不高。
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管理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
二、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三)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以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高度共享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步伐,促进档案事业在新时期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统筹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开放、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保障安全、公开信息与保守秘密、开发利用与规范管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因地制宜,分步推进,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发展。
(五)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关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力度,全面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促进档案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服务机制创新,促进公开档案信息资源广泛利用和深度开发,推进控制使用档案信息资源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加强档案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开放历史档案以及政府公开信息和现行文件的利用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优化保障环境,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全面提升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三、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六)丰富和优化馆(室)藏。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要努力提高档案整理质量,依法按期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要根据国家档案归属和流向有关规定,依法定期接收进馆范围的档案,不断丰富馆藏。
要形成定期对馆藏结构进行科学分析和规划的制度,根据历史和现实需要规划档案收集范围,加强对各类有参考和凭证价值档案的收集,有重点、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境内外的珍贵档案,注意征集接收具有地方特色和部门特色、反映城乡变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档案信息,优化馆藏档案结构。
要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馆藏档案进行加工整理工作。
做好满30年档案的划控解密及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档案信息资源的功能。
(七)建立健全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制度。
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主动与同级政府机关联系,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建立以已公开现行文件为核心的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制度和送交机制,明确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的范围、内容、时间、渠道、形式、格式和手续,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送交档案馆。
(八)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各机关档案部门要根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已产生电子公文的各级机关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公文归档制度,并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逐步实现电子公文实时归档。
尽快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向中央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试点工作,在部分地区选择国家档案馆开展网络环境下接收电子档案试点工作。
组织力量深入研究电子档案形成规律和电子档案保存、保密、保真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使电子档案得到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
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文档一体化的,具有接收、管理、整合、发布等功能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网上数据传输、信息集聚和档案发布。
(九)推进各级基础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
本着“利用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
优先完成文件级机读目录数据采集任务,逐步推进全文信息采集。
加强档案部门内部局域网建设,开发和应用统一规范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馆藏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利用平台。
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为核心,建设集中统一管理的国家革命历史档案资料、明清档案资料和民国档案资料信息资源库。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档案馆为依托,分别建立本区域范围的档案信息资源库,构建统一管理、分级共享的区域档案信息中心。
逐步在全国建立起区域性、多层次、分布式、规范化的各类档案数据库群,并通过各类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加强规范化建设,统一数据格式和管理系统,确保信息交换通畅和便于共享。
(十)加强濒危珍贵档案抢救。
抓紧对国家档案馆馆藏濒危珍贵档案的调查和抢救,完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制度。
选择具有国际文化价值的档案文献推荐申报《世界记忆名录》,确保珍贵档案文献得到切实抢救和利用。
四、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十一)不断充实档案信息服务的内容。
国家档案馆要加大依法开放档案力度,完善开放制度,定期公布档案;积极开展以已公开现行文件为核心的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工作。
丰富利用方式,简化利用手续,扩展服务范围,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公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十二)充分利用网络提供利用服务。
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已公开档案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国家档案局建设“中国档案信息网”,链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网站,并以此为主干逐步形成全国性、分布式、互联互通的公开档案信息发布平台和查询利用系统。
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档案网站,开办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窗口,提供档案网上检索利用,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全文信息,主动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
(十三)构建政府内部档案信息共享平台。
充分利用各级党政网,构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有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平台。
促进依法暂不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源在政府内部的共享使用。
以行政职能为依据,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建立党政机关非公开档案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平台。
(十四)加强利用场所和设施建设。
加强各级国家档案馆利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阅览场所,配备检索查询工具,确保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开设展览厅(室),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教育。
档案馆的开放档案阅览、陈列展览和政府公开信息利用场所,要设在交通便利、面向公众的区域,为公众查阅档案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充分便利。
五、深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十五)推进档案信息产品专题开发和加工。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充分利用规范化、可共享的数字档案资源,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专题,开展档案信息的深度加工和专题编研工作,建立一批直接服务大局的重要专题数据库,不断为社会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
(十六)加强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
推进企业档案信息化,建立并逐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密切配合生产、经营、管理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服务。
(十七)重视档案信息增值服务工作。
加大对档案信息内容的研究和开发力度,把档案信息内容转变为档案信息知识。
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级档案部门现有的编研人才,一方面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对已公布档案信息内容进行研究和开发,努力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
(十八)促进档案信息服务业的形成。
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对于已公开而又存在广泛社会需求的档案信息资源,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对档案信息内容进行加工和开发,形成档案信息加工业、档案信息咨询服务业等产业,增加社会就业,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促进档案信息服务社会化,以此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长效发展机制。
六、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保障环境(十九)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规划。
加强领导,强化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制订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各级地方政府信息化规划。
(二十)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科学研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规章和技术规范,按照国家档案局制定发布的各项技术标准开展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数据库建设和档案网站管理等工作,确保数字档案资源格式统一、数据规范、长期可读、便于共享,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十一)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信息化条件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档案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建立健全档案数字化、网站运行、数据库管理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保证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建立档案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
注意保护档案信息及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利益,保护个人隐私。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认识。
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宣传和展示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档案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十三)加大专门人才培养力度。
把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内容纳入档案专业教学计划,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