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
架空乘人装置保护、乘坐规范及事故案例

二、架空乘人装置保护简介
二、架空乘人装置保护简介
5、张紧力下降保护: 张紧力下降保护传感器安装在重锤
组件横梁下方的支架上,用拉绳 (可用直径3mm的钢丝绳)与重锤 组件连接,当重锤组件离地小于 200mm时拉绳拉动传感器,系统自 动停车;当重锤组件向上移动至挡 板触发传感器时,系统6、越位保护: 若乘坐人员到达机头、
二、架空乘人装置保护简介
1、速度保护: 当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
低于设计速度的20%或高于 设计运行速度的20%,即当 出现欠速或超速现象时,系 统会自动保护停车。
二、架空乘人装置保护简介
2、全程急停保护: 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的沿途
中,全巷道内设置突发事件的紧 急停车装置,并分区段编号报警, 以确保乘人安全。同时也可作为 架空乘人装置调试和检修时的开 停装置。
三、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 规范
AQ 1038-2007 煤矿用架空乘人 装置安全检验规范.pdf
四、架空乘人装置乘坐规范
1. 乘坐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不得擅 自启动架空乘人装置。 2. 听到开车预警后,人员撤离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区域,带运行稳 定后方可依次乘坐。 3. 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杆,与座椅同方向、同速度步行,然后 跨坐在座椅上,双足置于脚踏杆;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 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双足触地,迅速站起,快速撤到非运行区 域。 4. 乘坐人员必须在制定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车。 5. 人员有序、依次乘车,保持乘车秩序。 6. 乘坐过程中,不得左右摆动吊椅,上下乘人车途中相遇时,不 得相互寒暄、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为装置(以下简称“乘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3.1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 制动力矩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
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
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
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
4产品分类4. 1型式4. 1. 1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
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
4.1.5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
4.1.6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屯机;e)开关磁阻。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作者:————————————————————————————————日期:ﻩ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 103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GB2894——1996,neq ISO 3864:1984)GB 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IEC 60079—0:1998)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IEC 60079—1:1990)GB 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 IEC60079—11:1999)GB/T 7679.3——2005 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标牌GB/T13306标牌GB/T14039——2002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14039——2002,ISO4406:1999,MOD)GB/T15706.2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 15706.2——1995,eqvISO /TR12100-2:1992)GB/T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1——1997eqv PREN 954-1:1994)JB/T 1581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MT/T154.8——1996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T776 煤矿机械液压系统总成出厂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范化程2004年版3、术语和定义GB/T7679.3——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煤业公司煤矿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努力改善其运行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杜绝运输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煤矿井下使用的各类架空乘人装置。
第三条矿井新安设的架空乘人装置在试运行后,要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MT/T873-2000《煤矿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技术条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经使用单位、厂家联合组织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矿井已安设的架空乘人装置,要按照规范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检验。
矿井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可靠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严格执行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培训制度。
第五条公司机运部、安监部等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行使监管检查权。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要求。
1、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值30°。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运行速度、乘坐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
3、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4、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1、过速保护。
2、欠速保护。
3、重锤限位保护。
4、上下变坡点掉绳保护。
5、全程急停保护。
6、断绳保护。
7、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
8、液压驱动式架空乘人装置还应具有驱动油压过压保护、驱动油压欠压保护和液压油温超温保护。
减速器设油位、油温自动检测报警保护。
9、在离机头、机尾下车点十五米处应安装语音提示器。
10、防偏摆保护。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碉室必须悬挂以下制度:1、司机岗位责任制。
2、司机操作规程。
3、司机交接班制度。
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检测检验讲解

计时器、GD120W(A)矿用浇封兼本安型无线电压触发计时器、GPD60W矿
用本安型无线压力传感器、GLA200W矿用本安型无线拉压力传感器、
GUD180W矿用本安型无线倾角传感器、GWSP120/100/130W矿用本安型无
≤1.7
5.3.2 可摘挂抱索器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设置调速装置,并实
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
检测方法:检查控制系统是否设置调速装置,能否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
5.3.3架空乘人装置稳定运行时,使用转速表测量电动机的实际转速,按下式计
算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
V=
m/s
60
式中:V—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单位 m/s;
5.1一般要求
5.1.1 架空乘人装置应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专
项设计。
检测方法:现场检查及查专项设计资料,确认是否符合
要求。
5.1.2 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应超过25°,固定
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应超过28°。
检测方法:角度测试如 7.7角度检测。
5.1.3 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装置应安装在产品说明书规定
检测方法:取出钢卷尺直接测量。
8.2.5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应小于6.0m。
检测方法:在巷道中使用钢卷尺标记出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小于6.0m
的距离,启动架空乘人装置,查看乘坐间距是否均不小于标记的间距。
5.3 运行速度
5.3.1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速度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检测方法:在一乘人吊椅下悬挂长度为0.2m的标尺,标尺可以前后摆动,检测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工作,搞好业务保安,坚持预防为主,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我矿的架空乘人装置。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三条矿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新建架空乘人装置投运前,必须经机电处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第五条新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应具有自动化控制及上传接口,满足远程控制需要。
推广应用架空乘人装置集中控制,并在机头、机尾、中间上下人平台等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确保无人值守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检测周期为1年。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超速保护。
(二)打滑保护。
(三)全程急停保护。
(四)防脱绳保护。
(五)变坡点防掉绳保护。
(六)张紧力下降保护。
(七)越位保护。
(八)制动器失效保护。
(九)机头机尾通讯中断保护。
(十)液压驱动应有驱动油压过压、欠压、超温和液压马达超速等保护。
(十一)机械驱动应有减速机油温异常报警装置。
(十二)系统防静电保护。
(十三)断轴保护措施。
(十四)使用可摘挂抱索器,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静态上下车时有放行装置。
(十五)系统延时启车预警信号。
(十六)机头、机尾下车点语音提示装置。
(十七)机轨合一布置时,必须有与绞车电气闭锁保护。
(十八)固定式和卡钳式抱索器,应有防过摆装置。
(十九)驱动轮和迂回轮的入绳口处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架空乘人装置规范AQ1038-2007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3.1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 制动力矩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
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
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
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
4产品分类4. 1型式4. 1. 1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
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
4.1.5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
4.1.6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屯机;e)开关磁阻。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
安全检验报告
委托单位:
受检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检验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报告检验数据仅对当时状态或来样负责;
2.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3.报告未加盖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专用章”和骑缝章者无效;4.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报告(全部复制除外);
5.报告涂改无效;
6.若对报告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逾期视同认可;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报告
批准:审核:主检:
检验设备一览表
注1:非隔爆型乘人装置无此项;注2:无液压系统无此项。
附录(速度、制动、油压、倾角、牵引力、制动力、预紧张力各测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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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为装置(以下简称“乘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
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3.1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
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
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
3.4 制动力矩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
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
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
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
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
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
4产品分类4. 1型式4. 1. 1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
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
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
4.1.5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
4.1.6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屯机;e)开关磁阻。
4 .2产品型号乘人装置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MT/T154. 8-1996的规定。
5 检验要求5.1 工作条件5.1.1 隔爆型乘为装置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浓度。
5.1.2 非隔爆型乘为装置不应用于有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5.1.3 乘为装置应安装在空气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环境湿度为20℃土5℃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的巷道内,应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屮工作。
5.1.4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
5.2 基本要求5.2.1乘为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2乘为装罝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2.3隔爆型乘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GB3836.2 和GB3836.1的规定,且应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进行防爆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2.4 乘为装罝的通用件、易损件、备用件应保证质量与互换性。
5.2.5凡本标准未予规定的机械加工和装配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5.2.6在主机正常运转情况下,减速器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0h.5.2.7用户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转。
5.2.8乘为装置中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
5.2.9乘为装置中使用的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5.2.10乘为装置的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60。
如使用密封式提升钢丝绳,应将各相应的比值增加20%。
5.2.11驱动轮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的直径之比应不小于900。
5.12.12蹬座中心至巷进一侧的距离不应小于0.7m。
5.2.13在运行中为员要坐稳,不应引引起吊杆摆动,不应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应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
5.2.14不应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为员。
5.2.15固定托办架的横梁长度应根据各安装处巷道尺寸确定,横梁两端埋入巷道的深度横梁调试的2倍〜3倍。
6 检验内容6.1 制造与装配6.1.1所用材料均成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1.2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证书。
必要求按相应标准迸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
6.1.3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6.1.4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6.1.5焊接件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
6.1.6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GB/T15706.2的要求。
6.1.7乘人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部分应符合GB/T16855.1的要求。
6.1.8驱动轮轮衬与迁引钢丝绳的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2。
6.1.9机座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频繁起动和制动。
6.1.10乘人装置各零件表面的毛刺、切削、油污等应淸除干净,零件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
6.1.11托轮应具有高弹性且耐磨、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
6.1.12托轮的轮衬内径应小于轮体,压装后靠自身紧缩力固定在轮体上;轮衬与轮体的配合就满足设计要求。
6.1.13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影响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6.1.14驱动轮和尾轮不应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6.2使用性能6.2.1乘人装置运厅时,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轮系各部不准有干涉现象,各绳轮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6.2.2操纵台各控制按钮,指示应准确、可靠。
6.2.3制动应安全、可靠。
6.2.4乘人装置负载运行屮,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各部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异常现象。
6.2.5操纵室司机头部位置噪声值不应大于85dB(A)。
6.2.6驱动装置运行中,减速箱内油温温升应不超过35℃,各主要部件壳体最髙温度应不超过75℃。
6.3钢丝绳的导问装置6.3.1对钢丝绳导向支承时,应不卡绳,不磨损抱索器、吊椅及巷道设施。
6.3.2压轮应运转灵活,导向可靠。
6.4制动装置性能6.4.1制动装置应为失效安全型。
6.4.2制动器的最大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
6.4.3重车下行、空车上行时工作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小应小于3m/s2。
减速度按下式进行计算:a=u/(t-t空)式中:a——制动减速度,m/s2;u——车辆运行速度,m/s;t——制动时间,s;t空——制动闸空动时间,s。
6.4.4重车上行、空车下行时工作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1.5m/s2。
6.4.5制动闸瓦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龟裂、起泡、分层等缺陷。
6. 4. 6制动闸瓦不准拉毛或刮伤试验盘。
6.5隔爆型乘人装置用制动闸瓦摩擦性能6.5.1在摩擦试验时,不应发生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现象,在密闭的隔爆箱内不应引起爆炸。
6.5.2在摩擦试验时,试件和试验盘表面温度不大于150℃。
6.6托轮性能托轮运行时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
6.7抱索器性能6.7.1抱索器钳口两端应要有圆弧过渡,端部内外不充许有棱角。
6.7.2抱索器的抗滑力不应小于重车在最大坡度时不骨力的2倍。
6.7.3抱索器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5。
6.8吊椅性能6.8.1吊椅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5。
6.8.2吊椅与抱索器联接后,抱索器抱紧钢丝绳时,应保证吊椅的座椅保持水平;同时出椅运行时不应碰及钢丝绳导向装置等各部件。
6.8.3乘人装置运行时,吊椅应无自滑现象。
固定吊椅转动灵活,通过驱动轮和尾轮时无离心甩动;活动吊椅和可摘挂吊椅摘挂灵活、可靠。
吊椅通过各托、压绳轮时不应有干涉现象。
6.9尾轮及张紧装置性能6.9.1尾轮装置应牢固可靠,张紧小车应行走灵活。
6.9.2尾轮最大预紧张力不应超过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
6.9.3乘人装置应有张紧装置限位保护。
6.9.4采用重锤张紧装置的,应有重锤落地保护。
6.10液压系统6.10.1液压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启动应平稳,监测应齐全。
6.10.2液压系统(包括液压泵、液压马达、阀和管路等)在表1规定的压力下进行耐压试验,系统各处不应有永久变形和渗油现象,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
表1耐压试验6.10.3应有过压和超温保护装置,测量油温的位置应在油泵吸油管中心半径为200mm范内,为确保安全、可靠、各阀的动作应有联锁。
6.10.4液压站油温温升不应超过34℃,最高油温不应超过70℃。
6.10.5液压油箱应规定油面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6.10.6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压力表处应装阻尼器。
6.10.7 液压系统清洁度不应低GB/T14039—2002中/18/15的规定。
6.11安全防护6.11.1驱动电机与减速器之间,应安装工作制动器。
6.11.2沿线路应布置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
6.11.3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应灵敏,无误动作。
6.11.4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安装间距应不大于50m。
6.11.5巷道实际倾角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6.11.6固定抱索器乘人装置和可摘挂抱索器乘人装置的运行速度不应超过 1.2m/s;活动抱索器乘人装置应能实现乘员静止上下,运行速度不应超过 3.0m/s。
6.11.7乘从间距不应小于产品设计值,且不应小于5m。
6.11.8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应自动脱扣。
6.11.9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应设有能自动停车的越位保护装置。
6.11.10乘人装置应设置总停开关。
6.11.11动力供给中断或中断后重新供给,只能通过手工操纵才能重新启动;当动力供给故障或液压系统压力下降时,应有保护措施,以免发生危险。
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应保障有效。
6.11.12乘人装置的机电控制系统应有下列保护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a)紧急停车装置;b)过流、过压、欠压保护装置;c)声、光信号装置;d)上坡点掉绳保护;e)设有捕绳器装置;f)固定吊椅防过摆装置。
7 检验方法7.1探伤检验用探伤仪进行检测,内部缺陷按JB/T1581中的规定进行测定。
7.2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时间不少于2h。
7.3负载试验7.3.1牵引力测定7.3.1.1将精度不低于2级的测力置两端分别与两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5mm,长度10m一根,25m一根)的一端连接。
将一根测试钢丝绳的一端用绳夹与牵引钢丝绳紧绳侧连接牢固另一根测试钢丝绳的一端与固定受拉件连接牢固。
7.3.1.2按设计要求配张紧重锤将牵引钢丝绳张紧,起动驱动装置,直到牵引钢丝与驱动轮相对滑动,读出拉力表数值。
测试2次,取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