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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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五个坚持

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五个坚持

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五个坚持作者:邓迎春来源:《大东方》2018年第02期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问题,应当做到五个坚持一、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问题。

习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

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

”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原则。

坚持这一原则,体现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要求我们立足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立足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最关键最主要的是坚持“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借鉴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文明成果。

学习借鉴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

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国的事情必须按中国特点、中国实际来办,这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正确之道。

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关乎国家治理主体中的领导核心问题。

习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五个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体会

坚持五个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体会

“五个必须”学习心得体会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个关键时刻强调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提出“五个必须”的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从战火纷飞到和平年代,从百废待兴到经济总量世界排名第二,我们党能够始终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从根本上说,靠的就是对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坚守。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经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党员干部的信仰迷失了,观念扭曲了。

有的喜欢拉山头、破坏党内团结;有的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执行重大决策;还有极少数,甚至与境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其卑劣行径另人惊诧之余,也另人不耻。

这些现象虽然出现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却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力量,腐蚀了党的根基,任其发展下去,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与国家的前途未来。

回顾历史,我们不能忘记,上世纪80年代,在原苏联全国上下形成了一股否定苏共、否定苏联历史的思潮,苏共逐渐放弃了对全党政治纪律的要求,最终导致了亡党亡国的地缘性政治灾难。

前车之鉴,总书记提出“五个必须”的要求,是目有所视、剑有所指的。

它是对行为准则的要求,更是对思想意志的要求,因此,我认为,贯彻落实“五个必须”,关键在于武装头脑。

从这个方面,我谈几点感想:一是保持对党的忠诚,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底线。

三国时期的吕布骁勇善战,却被人戏称为“三姓家奴”,可见从古至今,忠诚都被视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

对党忠诚更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

当前,意识形态斗争领域复杂尖锐,境内外敌对势力总不失时机地开展反党宣传。

对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内外兼修,自觉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定力,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臵,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切忌像某著名主持人那样,端党的碗、砸党的锅,为人唾弃。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 5 项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指在国家治理中,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保证国家的各项事务和社会生活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原则。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不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不能凭借权力或地位的差异对待不同的人。

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二,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政府在行政工作中必须依法行事,不能任意扩大行政权力,不能违法乱纪。

政府部门要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

第三,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国家执政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

国家领导人和政府部门在执政过程中必须依法执政,不能违法乱纪,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滥用职权。

只有在依法执政的前提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安定有序。

第四,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支柱。

法治精神包括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尊重和保障公平正义等内容。

只有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国家才能实现法治化、民主化、法治化、文明化的目标。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原则。

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同时,依法治国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5项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

【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要坚持五个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明确立法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

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方式。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以“五个必须”引领开创国家安全机关法治建设新局面

以“五个必须”引领开创国家安全机关法治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发表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一文中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总书记的论断非常明确地告诫全党,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既是贯穿四中全会决定通篇的一条红线,也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决定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思考,努力践行的根本问题。

国家安全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国家安全机关的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刑事执法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国家安全机关担负着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和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信息工作任务。

坚持中央统一领导是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和对外情报工作必须坚守的根本原则。

为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深刻理解把握其精神实质,以五个必须为引领,努力打造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新常态,对于肩负重大使命的全区各级国家安全机关,特别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尤为重要。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必须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党隐蔽战线的优良传统,也是隐蔽斗争工作之所以能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根本保证。

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已经得到了反复证明。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反以“五个必须”引领开创国家安全机关法治建设新局面文/傅益生国家安全机关担负着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和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报信息工作任务,要以“五个必须”为引领,努力打造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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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重要保证只有充分发挥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和领导核心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道路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和既定轨道顺利推进。

党的领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促进, 相辅相成, 协调一致的。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所要重点解决的如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公正的法治实施体系、严肃严密的法制监督监管体系、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的建立, 都离不开党的领导。

只有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这一正确方向永不偏离, 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保证; 才能保证法治进程的协调有序和快速推进。

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们党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升公信力,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民主, 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努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保证人民民主的主体地位。

法治建设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造福百姓的生活, 同时, 法治建设更离不开人民的信念、理解、拥护和支持, 法律的权威依靠全体人民来维护,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使知法懂法, 学法用法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把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作为法律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完善立法机制和体制, 规范立法程序, 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保证立法符合宪法精神.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的, 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 这种公平体现在立法、守法、执法、维权、司法的各个方面, 公民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力, 同时有责任依法履行各项义务,法律面前没有特权, 对待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一视同仁、标准统一, 禁止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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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五个必须”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和重要保证
只有充分发挥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和领导核心作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道路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和既定轨道顺利推进。

党的领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促进, 相辅相成, 协调一致的。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所要重点解决的如系统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公正的法治实施体系、严肃严密的法制监督监管体系、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的建立, 都离不开党的领导。

只有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这一正确方向永不偏离, 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保证; 才能保证法治进程的协调有序和快速推进。

面对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们党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提升公信力,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民主, 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努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保证人民民主的主体地位。

法治建设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造福百姓的生活, 同时, 法治建设更离不开人民的信念、理解、拥护和支持, 法律的权威依靠全体人民来维护,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使知法懂法, 学法用法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要把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作为法律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完善立法机制和体制, 规范立法程序, 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保证立法符合宪法精神.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的, 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 这种公平体现在立法、守法、执法、维权、司法的各个方面, 公民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力, 同时有责任依法履行各项义务,法律面前没有特权, 对待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一视同仁、标准统一, 禁止歧视。

特殊的是立法虽然体现人民的意志, 但具体行
使立法权和表决权的却不是全体公民,而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只有把全体人民的普遍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予以制度化、法律化, 通过法律的公平公正、严肃权威、系统稳定予以明确并强制执行, 才能通过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等途径实现国家法治化。

因此,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这样才能得到全体人民的拥护支持, 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遵守。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原则
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不相矛盾, 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彼此促进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在作用上有相互依赖性,但在功能上又具有不可替代性。

法律解决的是他律问题, 具有外在强制性; 道德解决的是自律问题, 解决的是内在约束问题。

法律以道德作为根基, 才能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当道德底线被突破, 就需要法律发挥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的功能和作用; 道德以法律作为监督和保障, 但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一定要强调德治精神, 遵循德治原则, 采用德治方式,不能用法治手段解决思想道德问题。

因此,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原则, 保证治国方略的完整统一。

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行动上狠抓落实, 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规范、促进作用; 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要重视道德的教化和引导作用, 注意体现人文关怀和道德指引,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依法治国打下道德基础。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原则
推进依法治国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国家法治体系的完善、法治目标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基本国情。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与全面推进需要不断创新, 但绝不能不顾国情实际, 超越发展阶段, 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适应我国国情现状、改革发展实际、未来发展方向、法治发展现状和阶段特点、法治发展需要。

提倡借鉴国外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 但绝不照搬照抄, 生搬硬套, 要总结我国法治建设成功经验, 体现时代特色、实践特色, 法治特色和中国特色, 解决好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推动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解决好中国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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