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直租标准版

2018版汽车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承租人向出租人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出租人同意在符合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前提下,根据承租人对车辆和供应商的选择向供应商购买车辆,并将所购车辆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现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租赁物”指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条规定的车辆,以下称为“租赁物”或“车辆”;

“租赁期限”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使用租赁物的期限,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的规定确定;

“租金”指承租人因接受出租人所提供之融资租赁服务,而应向出租人偿还及支付的价金,总金额为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之和;

“租赁本金”指出租人为购买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支付的款项总额;

“租赁利率”指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1条规定的利率;

“车辆总价款”指出租人购买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总价款;

“首期租金”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第一笔租金。首期租金不包含租赁利息;“后期租金”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后,在租赁期限内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剩余各期租金,该部分租金包含租赁利息;

“扣款日”指出租人、承租人及供应商约定的后期租金缴款日。还款月的15号为后期租金及转让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价款的扣款日;

“扣款账户”指承租人在出租人指定银行开立的,用于出租人扣划租金及转让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价款的银行账户;

“出租人指定账户”指出租人用于接收承租人或供应商直接支付的相关款项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还款月”指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后期租金的租金到期日当月;

“起租日”指租赁期限开始计算之日。本合同各方同意以承租人签署的《租赁物接收确认函》的签署日作为起租日;

“合同期限”指本合同生效之日到本合同终止之日的期间;

“供应商”指向出租人出售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公司;

“管理费”指出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而向承租人收取的管理费用;

“供应商垫付当期租金及罚息”指承租人在还款月的15号未支付当期租金,供应商代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当期租金及罚息。供应商的代垫行为,不视为承租人履行偿还当期租金及罚息的义务,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当期租金及罚息,供应商垫付后,有权要求承租人偿还其代垫租金及罚息;

“供应商回购”指承租人出现约定的回购情形后,供应商对租赁物和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进行回购。回购款项为承租人已到期未付租金、逾期罚息、剩余租赁本金、剩余租赁本金加计的3期租赁利息(此处计算租赁利息适用的租赁利率为回购条件成就时本合同中适用的租赁利率)、名义价款及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其他款项。供应商向出租人支付完毕全部回购款项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供应商,供应商有权向承租人追索;

“违约事件”指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条(违约及违约责任)中列明的任何情况;“潜在违约事件”指任何(随时间推移、发出通知、根据本合同做出任何决定或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可以合理预期会成为违约事件的事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某事件或情况,根据出租人的合理判断,将导致承租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大义务或解除其在本合同项下责任, 或影响任何本合

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约束力或可强制执行效力。

1.2 解释

本合同的任何附表或附件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就如同该附表或附件中的规

定在本合同中列明一样。此外, 在本合同中凡提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人民币”指中国现时的法定货币。

“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根据上下文应包括其各自的继承人、允许的受让人及得到该等称号的任何人。

“日”、“月”、“年”均应按照公历解释。

“本合同”应包括组成本融资租赁合同的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附件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变更的文件。

2. 租赁物

2.1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条所确定的租赁物。

3. 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为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所确定的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计算。3.2起租日为承租人签署《租赁物接收确认函》之日,且起租日不受租赁物供应商和承租人延迟交货、验收、索赔、退货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

4. 租金

4.1租金为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所确定的租金。如在租赁期限内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贷款基准利率或实行贷款利率自由化,则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该等事件之日前,本合同最后一次确定的租赁利率执行。

租赁利率的调整方式为:按期调息。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在调息日发生调整),则在下一个租金支付日开始执行该调息日适用的基准利率所确定的租赁利率。

租赁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

租赁利息=未还租赁本金余额×当期实际天数×租赁利率/360。

4.2首期租金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首期租金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所确定的租金。

出租人对承租人资质审查合格后,通知承租人支付首期租金。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本合同供应商账户。

为便于电脑系统识别付款人名称,承租人可以通过银行的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支付手续时,必须录入付款人信息和款项用途(首期租金、逾期租金、违约金、提前终止合同款项等)。承租人应通过同一户名的账户办理支付手续,并妥善保存支付凭证,以便出租人查询。

4.3后期租金的支付方式:

承租人应依据《租金支付表》(见本合同附件三)支付后期租金。依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条规定出租人调整租赁利率的,出租人将向承租人发出《租金支付调整表》,承租人应依据《租金支付调整表》支付租金。但出租人未及时发出《租金支付调整表》并不代表出租人放弃调整租金的权利。

还款月的15号为租金到期日,出租人有权在还款月的15号扣划当期租金。在还款月扣款日前,承租人应当将当期租金交付至扣款账户或汇款至指定账户,以便出租人收取当期租金。承租人在扣款日以前没有将足额的租金支付至扣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导致出租人当期租金扣款不成功的,视为承租人逾期。承租人应当依据本合同对逾期租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比例向出租人支付罚息。

在租金到期日前(即还款月的15号前),供应商没有垫付当期租金及/或罚息的,出租人有权于扣款日在供应商交存的保证金中直接扣划其应当垫付而未垫付的款项。出租人扣划保证金后,供应商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供应商逾期未将保证金补足的,出租人有权在下期结算款中直接扣划供应商应补足而未补足部分的保证金。

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支付的逾期租金及罚息后,如该款已经由供应商垫付,则由出租人在下期结算时将该款支付给供应商。

若供应商未垫付且其保证金不足划扣,导致回购条件成就的,供应商应履行回购义务向出租人支付回购款项,供应商支付完毕全部回购款项后,出租人应将租赁物所有权及其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转移给供应商。

承租人可通过银行的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支付手

续时,必须录入付款人信息和款项用途(如逾期租金、违约金、提前终止合同款项等)。承租人办理了银行网银收款服务后未经出让人同意不得擅自办理终止手续。承租人应通过同一户名的账户办理支付手续,并妥善保存支付凭证,以便出租人查询。

4.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交《提前终止合同申请书》(见本合同附件四)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承租人出具《提前终止合同审批通知书》。承租人应在《提前终止合同审批通知书》通知的付款日或之前向出租人付清在该通知书中所载明的以下款项,本合同自出租人收齐承租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之日终止。如承租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的,则《提前终止合同审批通知书》自动失效,承租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或重新申请。

4.4.1到期应付未付的租金;

4.4.2未到期的租赁本金;

4.4.3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的计算适用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7.1条的规定;

4.4.4应付未付的罚息;

4.4.5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名义价款;

4.4.6其他应付款。

5. 租赁物的购买及相关费用

5.1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确定租赁物并与供应商就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型号、质量、数量、价款等一系列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5.2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技术保证及价款、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有全部的决定权,承租人对其决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租人完全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设定条件向供应商购买车辆。

5.3在承租人签署本合同并选定租赁物后,出租人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并出租

给承租人使用。

5.4承租人确认已向出租人提交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所必须的各种授权、批准或许可。

5.5车辆总价款金额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确定,出租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4条的约定将车辆总价款支付至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供应商收到上述款项时即视作出租人向供应商支付完毕全部购车款项。

5.6其他有关购买租赁物应交纳的税款和运输费、仓储费、非出租人原因导致的滞纳金等应付款项,均由承租人直接支付。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7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三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支付购车价款的义务及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权利由出租人承受及享有外,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一并授予承租人行使及履行。

5.8由于办理车辆登记的实际需要,经承租人申请,供应商将向承租人开具购车发票。

6.租赁物的质量及相关要求

6.1供应商向出租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6.2供应商向出租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6.3供

应商提供车辆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6.4供

应商保证售卖给出租人的车辆,在交给承租人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7. 租赁物的交付、受领、检验及验收

7.1租赁物由供应商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地点等条件直接向承租人交付。

7.2出租人收到首期租金后,由供应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车辆。

7.3供应商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承租人接收车辆,如承租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承租人自收到供应商接收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车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执行本合同。

7.4提车方式为承租人自提。

7.5供应商在向承租人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7.5.1销售发票

7.5.2车辆合格证

7.5.3随车文件

7.5.4随车工具一套

7.6车辆交付时由承租人当场验收,承租人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经供应商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延迟验收超过10天的,视为承租人已经正式验收并接收车辆。

7.7承租人应履行接收、检验租赁物的义务,并在接收租赁物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接收确认函》(见本合同附件二)。承租人出具《租赁物接收确认函》即视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承租人负有受领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不得无故拒收租赁物。

7.8从车辆实物交付之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承租人承担。

7.9承租人受领租赁物后自行承担保管和运往租赁物使用地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承租人应自行将租赁物运至使用地点,并承担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8. 租赁物发生迟延交付及质量瑕疵等情形的处理

8.1若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条件等与承租人要求不符,或租赁物短缺,或供应商延迟交付,或交付地点不符,或租赁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及租

赁期限内出现质量瑕疵问题,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亦不得向出租人追索。由承租人自行向供应商索赔。索赔费用由承租人支付,索赔所得归承租人所有,索赔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8.2除非由于租赁物不能交付导致本合同解除,否则无论索赔是否在办理或执行中,无论承租人能否通过索赔得到补偿,均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承租人均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

9. 租赁物的所有权

9.1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有权自供应商将租赁物实物交付至承租人之日起归出租人所有。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名称、商标、型号、质量、数量、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和方法等全部由承租人事先指定和要求。如承租人所购车辆系列产品需要另行加装设施的,租赁物包括该部分加装设施,需另行选装配置的租赁物包括选配件。

9.2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为了方便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租赁物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为承租人,购车发票亦开具给承租人,但是上述登记行为并不影响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实际拥有。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有将租赁物销售、转让、抵押给第三方或将租赁物用作投资或有其他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的行为。除非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也不得有向第三方转租租赁物的行为。承租人应将租赁物的登记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及保单原件交给出租人保管。在承租人留购租赁物后,由出租人将该等证件交付给承租人。

在租赁期内,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改造,由此所增加之部件或软件与租赁物不可分割的,则该等增加之部件或软件亦自动无偿归属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上级部门或股东单位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方(包括政府机构)的任何契约、承租人法人地位或股权结构的任何变化以及承租人的破产,均不改变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任何其他债权方均无权处置租赁物。

9.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有充分和排他的占有权及与之不可分割的使用权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由于出租人的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概由出租人负责。

9.4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标注“中车信融”字样,供应商与承租人应予以配合。

9.5发生租赁物全损的情况,出租人无需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

10. 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及保养

10.1承租人是出租人所购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出租人是所购车辆的所有权人。承租人不得转售所购车辆,并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出租人及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10.2承租人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10.3承租人在实际占有租赁物之日起负有对租赁物维修、保管及保养的责任,以确保租赁物处于正常的状态和效能。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动租赁物的外形、结构。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管、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出租人在遵守有关法律,且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有权指派专人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承租人应提供检查所需便利条件。

10.4租赁物在承租人使用、保管、维修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10.5供应商指定特约维修店为本合同租赁物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供应商查询。

10.6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承租人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而引起相关的质量问题,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7租赁物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租人应凭保修凭证到供应商指定的

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10.8保修期中,如租赁物出现质量故障并经供应商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90日内(按供应商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11. 租赁物毁损、灭失时的处理

11.1租赁物在实物交付给承租人后的毁损、灭失风险,概由承租人承担。

11.2租赁物发生损坏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自费将租赁物修复至正常使用的状态。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相关约定处理。

11.3租赁物灭失或者毁损至无法恢复原状的程度,出租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提前终止,承租人应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10条约定向出租人付清所有款项。

12. 租赁物的保险

12.1承租人应通过出租人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及保险公司依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的约定对租赁物投保,并承担全部投保费用。保险金额依据承租人购车发票合计金额确定。如承租人未按时投保或续保,出租人有权代为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自该费用发生之日起至承租人偿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承租人到期不续保的,出租人有权从承租人缴纳的续保保证金中扣除续保费用。

12.2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投保期限应覆盖租赁期限。保险费用和相关支出均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将保单原件交由出租人保管。

12.3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出租人。租赁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和保险公司并办理索赔事宜,出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12.4保险金将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2.4.1如发生非

全损保险事故,出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授权承租人收取保险金。无论是否授权承租

人收取,保险金均应首先用于抵扣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到期未付的租金、罚息、违约金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则归承租人所有;

12.4.2如发生全

损,出租人收取全部保险金,且有权以保险金抵扣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租金、未到期租赁本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12.5对于保险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由承租人在保险责任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赔付给出租人。

12.6保险金的延迟给付并不能构成承租人向出租人延迟给付的理由,承租人不能擅自将保险金冲抵其应付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12.7发生保险事故后,本合同继续履行,承租人仍依据本合同向出租人支付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如发生全损保险事故,出租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有权将保险金用于抵偿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或在承租人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后,将保险金支付给承租人。鉴于租赁物交付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因此保险事故的发生及保险金的是否赔付不能构成承租人迟延支付或减少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的理由。

12.8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出租人出现经济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及供应商对出租人由此承受的任何损失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供应商据此向出租人支付的任何赔款均有权向承租人追索。

13. 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13.1租赁期限届满后,由承租人留购租赁物,即承租人在付清全部租金及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每台车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款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当时的状态转让给承租人。名义价款应与最后一期租金一起支付。

13.2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人付清剩余全部租金和名义价款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车辆所有权转让确认书》后,即视为出租人履行了转让租赁物的交付义务,同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返还车辆登记证、购车发票原件、车辆登记证、保单。承租人接收上述车辆单证原件后向出

租人出具《受让租赁物及车辆单证接收确认书》。在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时,出租人不对租赁物交付(指承租人留购租赁物的交付行为)时的状态承担任何责任。

14. 声明和保证

14.1承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4.1.1承租人确

认租赁物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出租人所有。为了便于车辆登记及承租人的经营使用,承租人在车辆登记部门登记为租赁物的所有人,购车发票亦开给承租人,承租人任何时候都不会将前述登记事项和发票作为对抗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证据。在供应商向出租人垫付承租人的应付款项后,供应商有权向承租人追索该垫付款项。

14.2供应商的声明和保证:

14.2.1供应商保证对其所出卖的车辆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且保证所出售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如果有第三方对出租人及/或承租人就车辆提出权属争议,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14.2.2供应商保证其所出卖的车辆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车辆,不属于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车辆,并且保证所出卖的车辆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14.2.3供应商保证,其基于本次车辆转让而向承租人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也没有任何虚假陈述。14.2.4供应商保证没有在其出卖的车辆上设立或允许存在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没有将上述车辆作为担保财产向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14.2.5供应商保证其出售的车辆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14.2.6若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承诺将根据出租人要求回购租赁物及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14.2.6.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连续三个月(月付)或连续两期(季付)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租赁期限届满仍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2.6.2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保险到期后,承租人拒不续保的;

14.2.6.3承租人在接收租赁物后45天内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的(经出租人同意不予办理的除外)。

14.2.7供应商应在回购条件成就时,按照出租人发出的《回购通知书》所述金额履行供应商全部回购义务。因上述履行义务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4.3出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4.3.1出租人保证其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

14.3.2出租人承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车辆购买价款。

14.4本合同各方保证,本合同签字人在签字时均已经获得己方的授权。本合同生

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合同的签字人未获得必要的授权而主张本合同无效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 收车

15.1承租人同意,在其融资款项全部清偿前出现逾期还款等违约情形,或承租人丧失还款能力时,甲方可自行或授权第三方采取措施收回租赁物进行再次处置,所得价款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承租人应付出租人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未还的融资租赁款项、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15.2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承租人应付款项时,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足,承租人应对出租人的车辆处置行为给予配合,并放弃一切抗辩(包括但不限于收车行为、收车处置价格等),出租人采取措施收回车辆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6. 承诺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范本(最新版)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范本,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汽车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汽车,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的合同,以下由管理资料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 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二期付 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三期付元,应至年 月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积极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则甲方或受牵连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租赁车辆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还本付息,车辆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时足额交纳下月的各项费用,否则除补上述各项费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彭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川1521民初1568号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17号5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DH2C。 法定代表人:乔阳,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虎,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彭涛,男,汉族,1981年7月25日出生,住四川省宜宾县。 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彭涛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融资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支付租金183987.36元;3、支付违约金45996.84元;4、被告以其名下的起亚小型轿车的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优先清偿上述债务;4、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放弃第1和第4项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2017年12月2日,

原被告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根据被告对车辆及供货人的选定并租赁给被告使用为目的,出资146696元用于向四川欣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置起亚牌小型轿车(发动机号:HW663692)。该合同对租赁车辆采购价、租赁期限、每期租金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同时,为确保被告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双方另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约定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给原告,并办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融资款项并履行了租赁车辆交付义务,但被告却未如约向原告支付租金,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彭涛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日,原告作为出租人,被告作为承租人,双方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根据被告的指定,融资146696.8元向四川欣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起亚牌小型轿车(发动机号:HW663692)出租与被告使用,被告每期向原告支付租金5110.76元,租赁期限为36期。指定车辆登记人为被告彭涛。合同注明,购车总额为182121元,融资金额为146696.8元,被告自行支付35424.2元。合同载明“第一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将标的车辆上户在指定的登记人名下,但标的车辆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向出租人付清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出租人向其转让标的车辆的所有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四大要点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四大要点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四大要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势头强劲,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伴随着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汽车金融也开始逐步起步和增长,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相关的汽车金融产品与服务陆续涌现,汽车金融逐渐成为汽车产业链中最具价值和活力的一环,日益引起各方关注,在汽车产业链利润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汽车金融市场规模虽然快速增长,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明显。统计数据表明,2015年,美国汽车金融渗透率80%。其中,融资租赁46%、汽车贷款34%;而我国,汽车金融渗透率仅20%,融资租赁不足3%。 进入2018年,随着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个人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消费主体和消费观念开始发生巨大变化,融资租赁购车模式出现了井喷,特别是一些新进入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资本,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密集的广告攻势,在短时间内,使融资租赁购车趋于普及化,业内称为“汽车金融2.0”或“汽车融资租赁元年”。从全球汽车年销售情况看,新车旧车融资租赁总额已经超过2000亿美元以上,这无疑在揭示着我国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巨大潜力。同时,考虑到汽车作为租赁物的适用性、便捷性、流通性以及汽车租赁行业远低于平均水平的不良率,汽车行业将是融资租赁公司一个值得重点开拓推进的行业。 一、融资租赁公司介入汽车市场的路径与模式 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的市场空间,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资本加入,并且汽车市场出现了明显变化: 一是制造商新车的更新换代与技术升级越来越快,人车交互软件、远程通讯等发展迅速。 二是经销商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整体盈利结构快速向后市场转化,越来越重视金融的引擎作用。 三是汽车营销正快速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客户获得汽车相关信息的主要来源,线上客户资源和线上服务交易爆发性增长,消费群体和消费特点向年轻化、个性化、多样化明显转移。 四是参与方越来越多元化。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汽车全产业链更加积极,对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十分看好,汽车金融正逐渐成为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和资金方共同关注的焦点。

汽车租赁系统数据库设计

汽车租赁系统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汽车租赁领域的繁荣和飞速发展,租车行业的信息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管理方式无法适应当前迅速发展的市场,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和普及,使用汽车租赁系统可以使得汽车租赁的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 应用对数据库原理的理论学习,通过实践熟练掌握数据库创建、基本操作、程序系统的建立。并通过数据库原理软件设计实践,巩固在课堂教学中学习的关于数据库原理的有关知识和数据库系统建立的方法,熟练掌握对于实际问题,为了建立一个关系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得经过需求分析、概念结构设计、逻辑结构设计、物理结构设计、数据库实施以及数据库运行和维护的一般过程,为毕业设计打下基础。 二、术语定义 E-R图:为理解和表示问题域的信息而建立的数据模型,简称E-R图。具有实体、关系、属性三要素。 数据流图:数据流图是用来描绘软件系统逻辑模型的图形工具,是描绘信息在系统中流动和处理的情况的。 数据字典:数据字典是对数据流图中出现的所有数据元素、数据流、文件、处理的定义的集合。 三、数据库的要求 主要功能:本系统包括客户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汽车租赁归还管理、会员类型管理、会员信息管理、保险公司管理、汽车经销商管理等。具有添加、修改、查询、删除等功能。方便租赁公司的工作,提高租赁公司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性能要求:租借和归还信息必须及时更新,汽车租赁系统的信息必须无差错的存储在主服务器上。 输出要求:数据完整,详实。 输出要求:简捷,快速,实时、准确。 安全与保密要求:管理员享有对客户信息库及汽车租借信息库和职员信息库的管理与修改。工作人员只享有对汽车租赁信息库的部分修改(写入与读出)。 完成期限:预计三个月

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出租车改革方面的提案,两会出租车改革最新

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出租车改革方面的提案,两会出租车改革最新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出租车改革方面的提案,两会出租车改革最新确定在3月3日、5日开启]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1日宣布,欢迎中外记者届时前来采访。详细内容请看XX小编整理的下文: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日前终于面世,长期饱受争议的专车将被纳入中国出租车管理体系。也就是说,专车从此获得了合法的身份。不过,新方案明确禁止了私家车接入专车的做法。不久前,滴滴快的获得了上海市颁发的首块专车经

营牌照,引发了社会关注。随后,交通部又对外发布了有关出租车改革和专车管理的两个方案。方案首次提出中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它将和“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根据方案,中国将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对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服务。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数量调控,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范文写作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准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不过,新出台的方案对私家车接入专车的行为明令禁止。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也没有在交通运输管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租赁合同 (直接租赁) 融资租赁公司 二零年月日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 名称:融资租赁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16号院2号楼8层法定代表人:柴玮聪 承租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承租人向出租人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出租人同意在符合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前提下,根据承租人对车辆和供应商的选择向供应商购买车辆,并将所购车辆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现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租赁物”指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条规定的车辆,以下称为租赁物”或车辆”; 租赁期限”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使用租赁物的期限,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的规定确 定; 粗金”指承租人因接受出租人所提供之融资租赁服务,而应向出租人偿还及支付的价金,总 金额为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之和; 租赁本金”指出租人为购买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支付的款项总额; 租赁利率”指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1条规定的利率; 军辆总价款”指出租人购买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总价款; 首期租金”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第一笔租金。首期租金不包含租赁利息; 后期租金”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后,在租赁期限内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剩余各期 租金,该部分租金包含租赁利息; 扣款日”指出租人、承租人及供应商约定的后期租金缴款日。还款月的15号为后期租金及转 让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价款的扣款日; 扣款账户”指承租人在出租人指定银行开立的,用于出租人扣划租金及转让租赁物所有权名 义价款的银行账户; 出租人指定账户”指出租人用于接收承租人或供应商直接支付的相关款项的银行账户。账户 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还款月”指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后期租金的租金到期日当月; 起租日”指租赁期限开始计算之日。本合同各方同意以承租人签署的〈〈租赁物接收确认函》的签署日作为起租日; 合同期限”指本合同生效之日到本合同终止之日的期间; 供应商”指向出租人出售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公司; 管理费”指出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而向承租人收取的管理费用; 供应商垫付当期租金及罚息”指承租人在还款月的15号未支付当期租金,供应商代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当期租金及罚息。供应商的代垫行为,不视为承租人履行偿还当期租金及罚息的义务,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当期租金及罚息,供应商垫付后,有权要求承 租人偿还其代垫租金及罚息; 供应商回购”指承租人出现约定的回购情形后,供应商对租赁物和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进行回购。回购款项为承租人已到期未付租金、逾期罚息、剩余租赁本 金、剩余租赁本金加计的3期租赁利息(此处计算租赁利息适用的租赁利率为回购条件成就时本合同中适用的租赁利率)、名义价款及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出租人的其他款项。 供应商向出租人支付完毕全部回购款项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在本合同项下对承 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供应商,供应商有权向承租人追索; 违约事件”指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条(违约及违约责任)中列明的任何情况; 潜在违约事件”指任何(随时间推移、发出通知、根据本合同做出任何决定或上述各项的任

2018年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直租标准版

2018版汽车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承租人向出租人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出租人同意在符合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前提下,根据承租人对车辆和供应商的选择向供应商购买车辆,并将所购车辆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现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租赁物”指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条规定的车辆,以下称为“租赁物”或“车辆”; “租赁期限”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使用租赁物的期限,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条的规定确定; “租金”指承租人因接受出租人所提供之融资租赁服务,而应向出租人偿还及支付的价金,总金额为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之和; “租赁本金”指出租人为购买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所支付的款项总额; “租赁利率”指依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1条规定的利率; “车辆总价款”指出租人购买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总价款; “首期租金”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第一笔租金。首期租金不包含租赁利息;“后期租金”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后,在租赁期限内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剩余各期租金,该部分租金包含租赁利息; “扣款日”指出租人、承租人及供应商约定的后期租金缴款日。还款月的15号为后期租金及转让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价款的扣款日; “扣款账户”指承租人在出租人指定银行开立的,用于出租人扣划租金及转让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价款的银行账户; “出租人指定账户”指出租人用于接收承租人或供应商直接支付的相关款项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还款月”指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后期租金的租金到期日当月;

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分析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机会与市场竞 争格局分析 2017年,我国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新兴动能快速成长。中国经济形势总体稳中向好。在健康的经济环境下,融资租赁行业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汽车融资租赁的爆发是今年汽车金融最大的亮点。而从目前我国汽车融资租赁5%的渗透率与欧美发达国家15—30%的渗透率的对比来看,未来我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图1 中国乘用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预测汽车融资租赁按标的物可分为新车、二手车、LVC;按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售后回租和直租。 一、汽车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分析 汽车融资租赁的基本业务模式主要为直租和售后回租。售后回租因为具有非常强的类汽车消费贷款属性,目前已经成为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推业务板块。

1、售后回租 汽车售后回租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给客户融资,车辆上客户牌,但是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是同一方。用户购买了一辆汽车,把所有权转让给融资租赁公司(一般是办理抵押登记),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客户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售后回租的好处是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了所需的资金,盘活了资产。 图2 汽车售后回租交易示意

图3 汽车直租操作模式 2、直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即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挂户在租赁公司名下,再分期出租给消费者。 图4 汽车直租交易示意

图5 汽车售后租回操作模式 二、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机会分析 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一端连接资金,一端连接资产。过去,我国融资租赁发展一直不均衡,一直是“重融资,轻租赁”;但未来,将回归租赁业务的本质,即重视租赁物业务的发展。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戴秋生表示,汽车融资租赁可以围绕汽车产业链和生态圈逐步延伸。而对于本身就是产业链一环的汽车经销商集团而言,应发挥天然优势,在汽车产业链中寻找融资租赁业务机会,通过融资租赁手段整合资源,强化在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布局。图6为汽车的流通各环节中融资租赁业务机会。

2018汽车租赁合同

2018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________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人、承租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汽车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出租人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将租赁车辆回租给承租人使用。对此,共同承租人(如有)自愿承担承租人之责任和义务;保证人(如有)自愿为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提供连带担保;根据出租人的要求将租赁车辆抵押给出租人。现各方协议一致签署本合同。

一般条款 第 1 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性质和目的 1.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要求向承租人购买本合同下记载的承租人拥有车辆所有权的租赁车辆,并回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承租、使用该租赁车辆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费用,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留购价款后出租人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第 2 条租赁车辆 2.1本合同租赁车辆信息具体以《租赁物买卖合同》中列明的车辆信息为准。 第 3 条租赁车辆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3.1承租人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向出租人出售其自有车辆,并保证对其对所出售车辆享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承租人对租赁车辆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品质保证负全部责任,并且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提供出租人认为必要的原始采购发票的原件、入账凭证、各种权益证书、相关批准或许可证明以及其它出租人认为有必要的文件。 3.2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的《特别条款》及《租赁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融资金额。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车辆购买货款时,出租人即取得车辆的完整的所有权。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货款当日内向出租人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附件三)。 3.3因本合同属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合同,出租人从承租人购进本合同规定的车辆是为了回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本合同签订时已实际占用、使用租赁车辆车辆,故车辆无需履行直接交付手续。本合同与双方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即视作租赁双方已相互履行了车辆的交付义务,租赁汽车的风险转移至承租人。承租人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即向出租人出具附件四《租赁物交接单》,予以确认出租人将车辆在完整状态下向承租人交付完毕。承租人应无条件受领租赁车辆,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车辆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3.4除非出租人明确放弃,承租人必须在出租人或出租人授权的相关人员陪同下,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包括签署《租赁物交接单》、办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以及投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险种等。 3.5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应保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对出租人租赁车辆所有权的侵害并赔偿出租人因任何第三人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所受到的损失。 3.6车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或因此引起的与第三者的经济纠纷均由承租人负

汽车租赁合同(不含驾驶员)2018

汽车租赁合同 (不含驾驶员)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1. 租赁标的及交付 (1) 2. 租赁期间 (1)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1) 4. 甲方权利义务 (2) 5. 乙方权利义务 (3) 6. 车辆保险 (4) 7. 保密条款 (5) 8. 合同变更或解除 (5) 9. 不可抗力 (6) 10.违约责任 (6) 11.争议解决 (8) 12.合同附件 (9) 13.合同生效 (9) 14.其他 (9) 15.特别约定 (9)

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鉴于乙方作为出租方同意将汽车租赁给甲方使用,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租赁标的及交付 1.1 租赁标的 详见合同附件1:《租赁车辆清单》。 1.2 交付 1.2.1 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车辆交付甲方。乙方因故未能按时将标的车辆交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交付经甲方书面认可的临时替代车。 1.2.2 乙方在交付标的车辆时,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车辆权属、保险等文件。 2. 租赁期间 2.1 租赁期间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2.2 租赁期间届满,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间届满前就续租合同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若双方未就续租事项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自租赁期间届满即行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费标准为:元/(天/ 月/ 半年/ 年,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吴佳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教程文件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川1702民初2203号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17号5楼。 法定代表人:乔阳,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DH2C。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德盛,四川育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资格证号15117200910570363。 被告:吴佳华,男,1983年9月29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 原告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格公司)诉被告吴佳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创格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德盛(特别授权)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佳华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创???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车辆融资租赁合同》;2.依法判

决被告一次性付清应付租金人民币123,103.48元;3.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775.87元(违约金以逾期租金的25%计算,不足8,000元按照8,000元计算);上述 2-3项款项共计人民币153,879.35元;4.依法判决被告以其名下的众泰牌小型轿车(发动机号:H2003417,车架号:LJ8F7D5G0HE013572)的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清偿上述债务;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8月25日签订《车辆融资租赁合同》,依照该合同约定,原告依据被告对车辆和供货人的选定并租赁给被告使用为唯一目的,出资人民币117,320元用于向广安鸿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置众泰牌小型轿车(发动机号:H2003417,车架号:LJ8F7D5G0HE013572)。该合同对租赁车辆、租???车辆采购价、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限、被告应支付的总金额、每期租金、月租金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同时,为确保被告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双方另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约定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给原告,并办理抵押登记,为其在《车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原告提供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融资款项并履行了租赁车辆交付义务,但被告却未如约向原告支付租金。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已连续逾期3期未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诉讼来院,请求判如所请。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研究分析

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研究分析 自2009年开始,中国的新车销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首位,2017年3月汽车保有量超过3亿台,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汽车后市场、二手车市场、汽车消费金融渗透率都有较大的差距。国外汽车消费金融的渗透率平均在50%以上,其中根据EXPERIAN统计,美国84%的新车销售业务通过信贷完成,而截止到2016年,中国的这一数据仅为35%,汽车金融作为汽车后市场的重要部分,具有无限想象的空间。 渗透率指社会渗透率,包括银行、AFC、和融资租赁公司等。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金融10周年峰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局、德勤分析。 1、消费主体年轻化,汽车信贷接受度显著提高。

2016年我国人均GDP 49351元,汽车消费需求升级,同时80、90后成为主体消费人群,对汽车按揭、融资租赁等模式接受度提高。 2、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的日趋完善。 随着个人征信的市场化开闸,各类汽车金融参与公司不仅能借助第三方平台征信数据完成客户资信评级和授信过程,从而争夺银行商贷未覆盖的消费群体,还能利用大数据信用评估实现全流程风控。 3、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银行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加快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步伐,2014年共发行了150亿元的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产品,进一步缓解融资问题。 4、法律法规环境日渐完善。 目前我国汽车零售金融服务以汽车消费贷款为主体,约占85%的市场规模,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等规模较小,约占15%的份额。汽车金融行业,近几年吸引了众多机构,包括银行(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分期付款)、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企业、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参与。截止2015年底,国内65%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由商业银行提供,汽车金融公司31%,融资租赁公司占7%的市场份额。

汽车租赁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

长沙学院课程设计说明书 题目汽车租赁管理系统 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起止日期

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名称:数据库系统原理课程设计 设计题目:汽车租赁管理系统 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 1、某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管理系统需要如下信息: 工作人员信息包括:工号、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 客户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 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品牌、颜色、座位数、日租价格、日租超公里价格、月租价格、租赁状态、购入日期等。 车辆类别信息包括:分类号,库存数。 其业务规则描述如下: 一个工作人员可以对很多辆车辆进行管理,一辆车也可以被多个工作人员管理;一辆车只能属于一种车辆类别,而一种车辆类别可以包含多辆车;一个客户可以租多辆不同的车。 2、系统功能的基本要求: 可以实现对车辆、租赁客户的查询,可以查询汽车、客户租赁历史记录。可以按类别统计汽车的租赁金额和剩余的库存数,可以统计某一年龄客户群体对某类汽车的租赁喜好,能模拟客户对汽车的租借、归还业务。 各阶段具体要求: 1.需求分析阶段 ●定义数据项的含义和取值 ●定义目标系统的数据流 2.概念结构设计阶段 ●画出实体模型E-R图 3.逻辑结构设计阶段 ●将实体模型转化为关系模型 ●给出每个关系的主关键字和函数依赖集 ●分析你所设计的关系数据库模式是否属于3NF 4.物理设计阶段 ●确定所有字段的名称、类型、宽度、小数位数及完整性约束 ●确定数据库及表的名称及其组成 ●确定索引文件和索引关键字 5.数据库安全及维护设计阶段 ●设计一个适合的数据库安全策略(用户身份认证、访问权限、视图) ●为了实现复杂的数据完整性约束,设计适当的触发器 ●设计一个适合的数据库备份策略 6、实施阶段

2018-汽车租赁承诺书word版本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汽车租赁承诺书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汽车租赁 ?第二篇:汽车租赁 ?第三篇:租赁承诺书 ?第四篇:租赁承诺书 ?第五篇:上海汽车租赁协议书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汽车租赁 汽车租赁 金融08e王煌中国汽车租赁公司北京吾义泰汽车租赁:北京吾义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X年,是通过国家运输管理局和国家交通管理局资质审验合格的企业。服务对象有国内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北京市居民及常驻北京的外籍、外地人士等。车辆均为201X年以后投入的新车,车况良好,车型丰富。各档次车辆齐全:别克gl8商务舱、别克君越、凯越、帕萨特领驭、捷达、现代 伊兰特、雅绅特、金杯、奇瑞等。在租赁过程中,客户可以享受到我们提供的 专业化配套服务,包括救援、检修、保养、年检、车辆证照手续、车辆替换等。 国际知名汽车租赁公司赫兹:作为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赫兹,是世 界上最早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业务覆盖面遍及143个国家,租赁网点70 00多个。供租赁的车型既有国产中档车如桑塔纳2000、捷达at,也有 高档的本田2.3、帕萨特b5、奥迪a6,还有别克gl8以及进口的沃尔 沃s802.4、宝马528等多种车型。 赫兹租车四部曲:比你想象的还要便捷迅速,你只需完成以下工作就能实现租 车梦想:填写合同、提供证明、付款、提车。协议很简单,要求司机朋友年龄 在20岁以上,同时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驾驶执照就可以 两年驾龄 。租车

汽车融资租赁协议范本(标准版)

汽车融资租赁协议范本(标准版) Model automobile financial leasing agreement (Standard Versi 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汽车融资租赁协议范本(标准版) 前言: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本文档根据融资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 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 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二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三期付元,应至年 月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分析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分析 本篇报告主要分析汽车融资租赁领域几个主要公司的业务情况,将会研究易鑫集团、神州集团和大白汽车的商业模式、风控策略、产品情况、车商政策和获客途径。本报告分上下篇,上篇报告主要包括商业模式、风控、车商政策和获客途径四个主题。 一、商业模式 1、易鑫集团商业模式 1.1 概述 易鑫拥有互联网汽车零售和自营融资齐头并进的模式,利用其最大汽车互联网零售平台的流量优势,发展自营融资业务努力切入车商和客户之间并直面客户。公司两大业务部门:交易平台业务和自营融资业务。交易平台业务包括广告及会员服务和交易促成及增值服务。自营融资业务则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和经营租赁(开走吧产品)。 1.2 具体模式分析 易鑫模式是集传统新车贷、二手车贷和经营租赁三方面为一体的分期贷款,通过其拥有的中国最大的汽车零售交易平台和腾讯、京东、百度的客户导流,配合针对客户端的app和下游门店,来实现盈利。 易鑫的线上渠道包括淘车网、易鑫车贷等网站及移动应用,除此之外,腾讯、京东、百度这三个流量巨头也都为易鑫开辟了流量入口。截止到2017年12月,其在线渠道约有5000万名活跃用户。 而在线下渠道方面,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汽车经销商合作网络已经覆盖全国30多个省340多个城市逾17,000家经销店(加盟店加入),其中包括228家独立运营的体验店。最新财报显示,2017年易鑫集团共促进49万笔汽车及汽车相关交易,累计总交易量达到77万。 图-1 商业模式易鑫第二期ABS公告

易鑫盈利业务主要分为两部分,如图2,交易平台业务收入和融资租赁业务收入(这里统称自营融资业务收入)。其中交易平台业务收入占比大约21%,而传统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占比大约百分之79%。 交易平台主要是包括广告及会员服务和交易促成及增值服务,如成交促成服务、贷款促成服务、其他增值服务。公司盈利全部来自这两大板块,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全年总收入同比增长162%至人民币39.06亿元,其中交易平台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54%,自营融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1%,共促成49万笔(77万量)汽车零售交易及汽车相关交易,同比增长88%。 图-2 盈利模式 wind 华泰证券 自营融资业务分为三部分,分别为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主要赚取利息差、经营租赁业务主要赚取租金而其他相关业务指的是从汽车经销商赚取汽车销售收入。 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易鑫汽车融资租赁产品和银行以及汽车金融公司的产品相比,更加丰富,效率更高。截止到2017年底每个消费者融资租赁的平均融资额度及期限分别为7万元和33万元,易鑫的净融资应收账的平均收益率为13%。主要产品为一证贷、两证通、鑫动融等融资方案。如图4是整个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汽车交易生态系统。其中很多经销店是以加盟店的形式成为易鑫的门店。 而经营租赁业务下的“开走吧”产品是首付+月供+尾款类型的产品。按照经营租赁模式,易鑫向汽车经销商购买汽车并充当出租人,将汽车租给消费者(承租人),以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间内,易鑫保有汽车所有权,消费者仅拥有使用权,在租赁期满后(也就是12个月后),消费者可以选择转为3年的融资租赁也可以一次付清尾款拿到汽车所有权。

汽车租赁系统数据库设计

一、 汽车租赁系统课程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汽车租赁领域的繁荣和飞速发展,租车行业的信息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管理方式无法适应当前迅速发展的市场,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和普及,使用汽车租赁系统可以使得汽车租赁的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 应用对数据库原理的理论学习,通过实践熟练掌握数据库创建、基本操作、程序系统的建立。并通过数据库原理软件设计实践,巩固在课堂教学中学习的关于数据库原理的有关知识和数据库系统建立的方法,熟练掌握对于实际问题,为了建立一个关系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得经过需求分析、概念结构设计、逻辑结构设计、物理结构设计、数据库实施以及数据库运行和维护的一般过程,为毕业设计打下基础。 二、术语定义 E-R图:为理解和表示问题域的信息而建立的数据模型,简称E-R图。具有实体、关系、 属性三要素。 数据流图:数据流图是用来描绘软件系统逻辑模型的图形工具,是描绘信息在系统中流动 和处理的情况的。 数据字典:数据字典是对数据流图中出现的所有数据元素、数据流、文件、处理的定义的 集合。 三、数据库的要求 主要功能:本系统包括客户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汽车租赁归还管理、会员类型管理、会员信息管理、保险公司管理、汽车经销商管理等。具有添加、修改、查询、删除等功能。方便租赁公司的工作,提高租赁公司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性能要求:租借和归还信息必须及时更新,汽车租赁系统的信息必须无差错的存储在主服 务器上。 输出要求:数据完整,详实。 输出要求:简捷,快速,实时、准确。 安全与保密要求:管理员享有对客户信息库及汽车租借信息库和职员信息库的管理与修改。工作人员只享有对汽车租赁信息库的部分修改(写入与读出)。 完成期限:预计三个月 一、汽车租赁系统需求分析: 系统功能需求: 1)客户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包括电话、前台、网上)预订车辆 1、能够保存客户的预订申请单 2、能够保存客户的历史记录 3、工作人员可以处理申请 4、技术人员可以保存对车辆检修的结构 2)满足以上功能需要以下几个模块: 1、基本数据维护模块。基本数据维护模块提供了使用者录入、修改并维护基本数据的途径。 例如对客户的个人信息、租赁信息、车辆的基本信息等的录入和修改 2、基本业务模块。基本业务模块中,客户可以填写汽车租赁申请表,工作人员负责处理这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书完整版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书完整 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第二条:租赁期个月,自xx年xx 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按月的利率计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xx年xx月xx日前缴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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