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答案
婚姻继承法习题集参考答案

婚姻继承法习题集参考答案上篇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一、填空题1、婚姻血缘收养共同生活2、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婚姻家庭法3、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4、生产发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5、结婚自由、离婚自由6、义务性规范(或称肯定性的规范)、禁止性的规范、任意性的规范(或称授权性规范)7、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8、婚姻家庭关系9、血缘群婚制亚血缘群婚制10、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11、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12、亲属13、权利和义务二、判断题1、对2、错3、对4、错5、对6、错7、对8、错9、对10、错11、对12、错13、对三、单选题1、B 2 C 3 D 4 A 5C 6 C 7 B 8 A 9 B 10C 11B 12C 13B 14C 15A 16 C17 B 18 B 19 C 20 A 21 B 22C 23B 24B 25C 26A 27B四、多选题1ACD 2ABD 3AC 4ABCD 5BCD 6ABCD 7ABC 8ABD 9ABCD 10BD 11ABCD 12ABD 13ABCD14ABD 15ABCD 16ACD 17AB 18ACD 19ACD 20ABCD 21ACD 22ABD 23ABCD五、名词解释1、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指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生活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3、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5、即把调整各种不同社会关系的法律统一于一个法律之中。
6、、指以男子支付女子或其父母某种代价为成婚条件的婚姻。
7、亦称双复式婚姻,指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配偶的婚姻形态,它是从原始社会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来的。
群婚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血缘群婚、普那路亚群婚等。
8、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对偶同居的婚姻形态。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我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下列情形不得为继承人的有:A. 血缘关系的成员B. 有监护或者赡养关系的成员C. 必须抚养或者扶养的人D. 替身继承人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力的是:A. 父母离婚后,由抚养人收养的B. 父母未婚生育的C. 父母离婚后,由祖父母或者其他亲属抚养的D. 父母重新结婚后所生的3.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下面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 夫妻共同财产由二人共同管理B.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结婚时各自已有和婚后所得的财产C.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财产D. 夫妻共同财产不得继承4. 下列哪项属于婚前财产?A. 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B.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车辆C. 婚前遗赠给一方的财产D. 婚后共同存款5. 中国的夫妻继承遵循的是:A. 男性优先继承原则B. 长子优先继承原则C. 平等继承原则D. 父系继承原则......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1. 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
2. 什么是公共财产?请简要说明公共财产的特点和管理方式。
3. 请简述我国继承法中的直接继承和代替继承的概念。
4. 简述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及相关法律规定。
5. 什么是遗嘱?请简要描述编写遗嘱的条件和要求。
三、案例分析题(20分)某家庭的父亲去世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
父亲在去世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
已知夫妻二人育有一子,父母的父母均已去世。
请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夫妻二人婚后共同拥有的房产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2. 如果夫妻二人离婚,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3. 如果父亲去世后,母亲重新结婚并生育一子,该子女是否享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力?答案:选择题部分答案略(可以在此处提供完整的答案)二、简答题答案:1. 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包括:一夫一妻制、自愿结婚、男女双方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早婚、禁止包办、禁止买卖婚姻等。
婚姻家庭继承法第七版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 C2.D3.A4.D5.D6.B7.B8.B9.C 10.D二、单项选择题1.ABCD2.BCD3.ABCD4.ABC5.AB三、名词解释题1.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身体上蒙受损害的违法行为。
3.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对偶同居的婚姻形态。
这种结合并不牢固,很容易为一方或双方破坏,它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
四、简答题1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义务祖孙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兄弟姊妹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1)扶养指亲属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
(2)扶养发生在法律上规定的一定亲属之间,该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3)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
(4)履行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以义务人有能力扶养和权利人有必要受扶养为限。
(5)扶养是当事人间相互对等的义务,而不是单方的义务。
3.例如(1)一定的亲属关系是监护的基础法律关系;(2)一定的亲属可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3)一定的亲属得依法提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申请,以及撤销失踪宣告和死亡宣告的申请;(4)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一定的亲属代为管理;(5)按照一定的亲属关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6)列入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亲属得为遗嘱继承人,等等。
五、论述题(1)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在私有制社会里,非婚生子女历来遭受歧视,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低下。
近现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采取了一定的对策,改善非婚生子女的待遇。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地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2)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应用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应用答案篇一:婚姻继承法练习及答案一、判断题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法律规定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父母和任何人不得干涉。
()2.有配偶者但感情不合又与他人结婚的也是重婚。
()3.兄弟姐妹之间关系是旁系血亲关系。
()4.婚约已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5.法律所规定男女双方的最低结婚年龄称为法定婚龄。
()6.我国婚姻法规定,患轻度麻风病和已经治愈的人均可结婚。
()7.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祖父母关系。
()8.夫妻双方如离婚,孩子归哪一方,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从离婚之日起不再负担。
()9.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10.现役军人的配偶不能首先提出离婚。
()11.无效婚姻与同居在法律上是同一概念。
()12.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子女,不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13.在继承遗产中,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既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还包括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
()1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相等。
()15.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可以让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16.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税务,也负有清偿的责任。
()17.丧偶儿媳带着年迈公婆改嫁,虽仍照顾公婆生活,但不能再做第一顺序继承人了。
()18.甲和乙的外祖母是表姐妹,故甲和乙不能结婚。
()19.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20.李某自小被父母遗弃,所以父母去世后,他不能继承遗产。
()21.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就有权赡养养父母而不再赡养生身父母,所以有权继承养父母遗产,而无权继承生身父母遗产。
()22.继子女和继父母、生父母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婚姻法是调整的法律。
A. 婚姻关系B.夫妻关系C.恋爱关系D.婚姻家庭关系2.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
A.订婚自由B.恋爱自由C.解除婚约自由D.结婚和离婚自由3.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有_________。
婚姻家庭继承法试卷3及答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试卷3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在下列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答案】1.小张和其父母收养的养妹从小一起长大,产生了爱慕之情,他们()。
A.可以结婚 B.如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结婚C.不能结婚 D.征得其父母同意后方可结婚2.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
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应如何处理?()A.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D.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3.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与己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因甲被送养而不知。
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4.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 B.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C.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5.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
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获得稿费。
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昨天》的稿费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B.《今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明天》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
A.自然直系血亲关系 B.拟制直系血亲关系C.直系姻亲关系 D.拟制旁系血亲关系7.47周岁的甲在妻子逝世后与年方5周岁的儿子相依为命,甲想收养一个女儿。
下列何人可被其依法收养?()A.福利院抚养的10周岁残疾女童B.福利院抚养的10周岁的孤女C.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6周岁女童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6周岁女童8.甲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乙委托丙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案例分析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应用”参考答案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1.(1)乙收取甲母钻戒的行为,在性质上为收取彩礼。
甲母送钻戒给乙,形式上自愿,实质上是得知甲决定与乙登记结婚的消息后,基于民间风俗习惯送给乙的结婚礼物,具备彩礼的特征。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乙与甲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因此,对收取的彩礼,乙有返还的义务。
同时,甲母给付乙的彩礼,虽是甲母所为,却是为了满足甲与乙结婚愿望而代甲向乙之给付,因此,甲作为婚姻当事人有权请求乙返还。
(2)乙母向甲母索要2万元的行为,在性质上为借婚姻索取财物。
乙虽然自愿与甲登记结婚,但其母却以索取2万元财物作为结婚的条件,符合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的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乙与甲结婚时间不长,因此,对借婚姻索取的财物,乙方有返还的义务。
同时,乙母向甲母索取财物,借助于乙与甲的婚姻,因此,甲作为婚姻当事人可向乙请求返还。
(3)乙父母胁迫乙离婚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乙父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胁迫乙与甲离婚,符合《婚姻法》第3条规定的“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特征,侵害了乙的婚姻自由权利,乙可根据《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请求父母停止侵害;如果乙父母在干涉婚姻自由时使用了暴力,还应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2.(1)甲为己与乙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与丙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既是行政违法行为,又是重婚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婚姻登记员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甲作为婚姻登记员,违反该规定为己与乙、丙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受到行政处分。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考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2.5分,共10分):亲属、亲权、夫妻别体主义、六礼、二、简答(每题5分,共40分):1、婚姻家庭关系的特点?2、结婚的必备条件?3、我国古代的离婚方式有哪些?4、法定财产制下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包含的内容?5、遗嘱的有效条件?6、法定继承的特征?7、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8、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50分):1、XXX与XXX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l998年6月两人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7月,XXX的父亲死亡,XXX获得遗产现金3万元,8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0年1月,XXX与XXX的女儿出生,XXX的父母给了孩子5000元钱,嘱咐XXX为孩子存起来,XXX便将其用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
2000年5月,XXX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赔偿金l万元。
自2004年起,XXX与XXX因性格不和经常争吵,XXX与单位一女同事关系则越来越亲密,并于2004年底起在外租房,以兄妹名义同居。
2006年1月,X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XXX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孩子,同时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离婚诉讼期间,吴军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l0万元。
请根据案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并说明以下题目:(1)法院应否支持XXX的离婚及损害赔偿请求,其依据是什么?(2)本案中涉及的XXX继承的3万元现金、XXX父母给孩子的5000元、XXX交1通事故后所获赔偿金、专利转让费等应如何分割?2、XXX与XXX是邻村青年,1988年12月,两人以订婚形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1990年5月,两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仅以宴请亲朋乡邻的方式举办了婚礼。
当时,XXX23岁,XXX22岁。
1996年,两人有了女儿XXX。
XXX 头脑灵活、吃苦能干,在成家以后的日子里,先后盖起两层小楼,冰箱、电视等各类家庭用具一应俱全,并有了自己的货运小汽车。
2021婚姻家庭继承法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婚姻家庭2、父母无力抚养3、婚姻关系4、宗亲、外亲、妻亲5、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6、自然血缘联系7、排除障碍8、对偶婚制9、纳采、问名10、行政程序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5:C B D A D 6—10:A D A D B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离婚损害赔偿:是指由于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离婚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法律制度。
3、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专指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生活供养责任。
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
4、日常家事代理权:又称夫妻相互代理权,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亲属关系在我国婚姻法上有哪些效力?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③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④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义务;⑤祖孙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⑥兄弟姊妹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五、论述题(20分)答:收养的法律特征和收养的法律效力是相互联系的两个问题,它们都是收养制度的宗旨在法律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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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试卷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A
4.D
5.D
6.B
7.B
8.B
9.C 1
0.D
二、单项选择题
1.ABCD
2.BCD
3.ABCD
4.ABC
5.AB
三、名词解释题
1.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身体上蒙受损害的违法行为。
3.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对偶同居的婚姻形态。
这种结合并不牢固,很容易为一方或双方破坏,它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
四、简答题
1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义务祖孙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兄弟姊妹在一定条件下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1)扶养指亲属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
(2)扶养发生在法律上规定的一定亲属之间,该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3)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
(4)履行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以义务人有能力扶养和权利人有必要受扶养为限。
(5)扶养是当事人间相互对等的义务,而不是单方的义务。
3.例如(1)一定的亲属关系是监护的基础法律关系;(2)一定的亲属可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3)一定的亲属得依法提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申请,以及撤销失踪宣告和死亡宣告的申请; (4)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一定的亲属代为管理; (5)按照一定的亲属关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6)列入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亲属得为遗嘱继承人,等等。
五、论述题
(1)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在私有制社会里,非婚生子女历来遭受歧视,社会地位及家庭地位低下。
近现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采取了一定的对策,改善非婚生子女的待遇。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地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2)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子女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均适用干父母和非婚生子女。
(3)婚姻法还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按修正前的婚姻法第19条2款作答,亦属正确)。
这一规定适用于生父与生母未结婚的情况。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和负担的方式应根据生父与生母的经济收入情况,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五、案例分析题
(1)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案系男方提出离婚,且不存在确有必要的受理男方请求的情况。
(2)对于甲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应判决甲乙夫妻双方离婚。
因为,甲乙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多次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子女归乙抚养为宜。
因为子女随乙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其次,从本案中甲的所作所为来看,甲的个人品质不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甲方因每月有较高的固定收入,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但如果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给付期限可适当缩短,或至子女独立生活时为止。
(4)甲擅自搬走的家中电器及取走乙名下的存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归乙所有。
因为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且甲离婚时,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住房应归甲所有。
因为,住房是甲婚前购置的,为甲的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甲乙的婚姻关系不满8年,未发生财产性质的转化,故住房仍应归甲方所有。
但由于乙在本市无其他住房,如乙要求暂住,法院可判决乙方暂住,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如乙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