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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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

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
(4)每一测站的工作结束后,应在测绘范围内检 查地物、地貌是否漏测、少测,各类地物名称和地理名 称等是否清楚齐全,在确保没有错误和遗漏后,可迁至 下一站。
四、增补测站点
经纬仪视距支导线法是增补测站点常用方法。
例 从图根控制点A测定支导线点1。
B 1
DA1
C
β
A D
(1)将经纬仪安置在控制点A上,对中、 整平。用测回法测量AB与A1之间的水平角β一 测回,用量角器在图上画出a1方向线。
等高线是根据相邻地貌特征点的高程,按规 定的等高距勾绘的。
等高线的勾绘方法有比例内插法、图解法和 目估法等。
A
52.8
F
52.5
I
52.3
B 57.4
D 55.8
G 58.8
51.6
E
50.4 50.5
CH
55.6
K
比例内插法
h00A..xx24B12mm 5766.44444..66mmmmmmm 52.8m 4.6m xdx12AB00.2.64m4m44m.6.66mm64m4mmmm36mmmm
70 120 200 —
2.经纬仪测绘法
经纬仪测绘法就是将经纬仪安置在控制点上, 测绘板安置于测站旁,用经纬仪测出碎部点方向 与已知方向之间的水平夹角。
再用视距测量方法测出测站到碎部点的水平 距离及碎部点的高程。
然后根据测定的水平角和水平距离,用量角 器和比例尺将碎部点展绘在图纸上,并在点的右 侧注记其高程。
1.地物的描绘
地物要按地形图图式规定的符号表示。
如房屋按其轮廓用直线连接;
河流、道路的弯曲部分,则用圆滑的曲线 连接;
对于不能按比例描绘的地物,应按相应的 非比例符号表示。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GB14912-94 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

GB14912-94 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

G 21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B 2 3 S 24 微型数字电 J 7 3 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Z Y 6 1 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统一规定 第一部分 J- 串行接口 B 3 . 0 C1
3 总则 31 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 .
311 平面控制测量。应使四等以下各级平面控制的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点位中误差满足下列要求: ..
表 7 m
绮于日共羊于
4 43 图根三角测量 ..
4431 图根锁( 的平均边长不宜超过测图最大测距的 17 .-. 网) . 倍。传距角不宜小于 30特殊情况下, 0, 个别传距角也不应小于 20 0。三角形个数不应超过 1 个。水平角观测方向多于 3 2 个时应归零。水平角 观测各项限差不应超过表 8 的规定。
G11 9 142 4 3 一 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野外数据采集机助成图的方法测绘1 501 1 , : 00 :0, : 001 2 数字地形图的技 0 0
术规定和精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 501 1 , : 00 :0, : 001 2 数字地形图的测绘生产。 0 0 依据本标准测绘的数字地形图
3 5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 .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根据地形类别和用图的需要 , 按表 1规定选用。 表 1 m
一JT 冷I } } }
1:5 0 . ) 0 1 0 0 5 0 5 . .( 1 0 . 10 . 1:1 0 . ) 0 0 0 5 0 . 0 1 0 . 1 0 . 20 .
表 6
M i t I 4 l i 7<Vf D M I 2 m < 1 pm J f C I sp 3 1 R 瑞羚铃 1 0/ l m " } } x J m - 1 7 i - Q 7 < Mi v E Ec 0 m

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

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

1:1000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综述一、地形图要素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二、测量控制点各等级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3.1—3.4条款规定符号表示;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确定的等级控制点均按图式3.3条款符号表示(不含图根点),分别在点名前加级别代号,A、B、C、E;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或代水准联测)的各等级控制点高程注至0.001m;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程注至0.01m。

三、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

3、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城镇内的老居民区,房屋毗连、庭院套递,应根据房屋形式不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等因.素进行分割表示,所有分割线均用实线绘制。

A、房屋性质注记一般1—2层注“砖”、3—7层注“混”、8层以上注“砼”。

B、房屋层次注记凡楼顶搭建的临时性房屋不记层数;楼顶层阁楼、小型楼梯间低于2.2米的不记层数;房屋地下室不算层数,在房屋性质后加注“D”字。

C、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D、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E、走廊、悬空走廊及挑楼(多层房屋、上部是楼房、下面是走廊)。

均依《图式》4.3.1.3表示。

F、阳台落地的按房屋测绘,不落地的一般阳台宽度在图上大于1.5mm的依《图式》4.3.1.3表示。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新标准简介公布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新标准简介公布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新标准简介公布日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公布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新标准简介,具体如下,具体图式可登入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网或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服务平台查看。

1GB/T 20257.1―2017GB/T 20257.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图式》代替GB/T 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图式》,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GB/T 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500、1︰1 000、1︰2 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图廓整饰,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1︰500、1︰1 000、1︰2 000地形图的测绘。

编制地理底图或测绘相近比例尺地图可参照使用。

本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般规定、符号与注记,以及附录A(规范性附录)说明注记简注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示例和附录C(规范性附录)图廓整饰样式。

2GB/T 20257.2―2017GB/T 20257.2―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 000 1︰10 000地形图图式》代替GB/T20257.2―200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 000 1︰10 000地形图图式》,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GB/T 20257的本部分规定了1︰5 000、1︰10 000地形图上表示的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图幅整饰,以及使用这些符号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1︰5 000、1︰10 000地形图的测绘,编制地理底图可参照使用。

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及基本要求

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及基本要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一般都要使用地形图。

在某些情况下,当现有地形图的内容、比例尺或现实性等不能满足工程应用的需要时,则需要进行专门的地形测绘,包括水下地形测绘。

一般来说,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阶段可选用1:1000、1:20 00、1:5000、1:10000比例尺,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往往选用1:1000、1:500的比例尺。

一、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1)全站仪数字测图全站仪数字测图是工程大比例尺地形测绘的主要方法,基于全站仪的数字测图系统主要有两种类型:1、分为数字测记模式(全站仪+电子手簿或人工记录数据再传输至成图系统中经处理生成数字图,内业成图);2、电子平板模式(全站仪+便携计算机或PDA个人数据助理,实地成图),实现“所见即所测,所见即所得”。

数字测图系统具有基本数据编辑加工、图形分层、符号配置等功能外,有些还具有属性数据录入与挂接、由离散点构建不规则三角网进而生成等高线、影响数据集成与叠加和不同数据格式转换等功能。

(2)GPS RTK数字测图技术,此方法完全与全站仪类似,利用RTK系统代替全站仪或与全站仪组合使用。

GPS RTK数字测图(3)数字摄影测量和遥感测图:对于大范围的地形图以及大型工程建设场地测绘等,可以 利用航摄影像、遥感影像、机载激光雷达扫描系统LIDAR或使用轻型飞机摄取影像,使用数字摄影测量或遥感图像处理系统生产生成DOM(数字正射影像图)、DEM(数字高程模型)、DRG(数字栅格地图)、DLG(数字线划地图)以及复合模式组成。

(4)车载移动测图系统测图 ,又称移动道路测量系统(MMS),以车辆为平台,集成 GPS接收机,视频传感器CCD,惯性导航系统INS,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快速采集道路和两旁的地形数据成图。

二、工程地形图测绘碎步测量的具体要求(1)全站仪数字测记模式:1 仪器设置:仪器对中偏差不大于 5mm。

要通过测定较远的另一已知点进行检校,平面位置较差不超过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超过1/5基本等高距。

8.2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

8.2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

3.地形图的拼接、检查与整饰
1)地形图的拼接与检查:
——即相邻图幅的接边
测区面积较大时,整个测区必须划分为若干幅图进
行施测。这样,在相邻图幅连接处,由于测量误差和
绘图误差的影响,无论是地物轮廓线,还是等高线往 往不能完全吻合。相邻左、右两图幅相邻边的衔接情 况,房屋、河流、等高线都有偏差。
¨接边误差规定
1、碎部点的选择

地物:选择其角点、转折点、转弯点、交叉点、 中心点等;如:房屋转角点,道路、河岸的转 折、弯曲点等。
地貌:地面的山脊线、山谷线、山脚线是地面坡度 起伏变化的变化线 山脊、山谷、山脚线的转折点和山顶、洼底、鞍 部点及陡崖的上缘线点、崖脚线点是地貌的特征 点

2.碎部点的测定
——测定碎部点的三要素:水平角b(或水平方
地物点点位中误差 地区分类 建筑区、平地及丘陵地 山地及旧街坊内部
点位中误差(图上mm) 0.5 0.75
等高线高程中误差 地形分类
高程中误差(等高距)
平地 1/3
丘陵地 1/2
山地 2/3
高山地 1
拼接时用宽5~10cm的透明纸蒙在左图幅的接图边上,用铅笔
把坐标格网线、地物、地貌描绘在透明纸上,然后再把透明 纸按坐标格网线位置蒙在右图幅衔接边上,同样用铅笔描绘 地物和地貌;当用聚脂薄膜进行测图时,不必描绘图边,利 用其自身的透明性,可将相邻两幅图的坐标格网线重叠;若 相邻处的地物、地貌偏差不超过规定的要求时,则可取其平 均位置,并据此改正相邻图幅的地物、地貌位置。
⑵以两对角线交点O为圆心量取1/2图幅宽 2为半径, 在对角线上分别定出 A、B、C、D四点并连接成矩形。

⑶从矩形的一边起画10cm间距的平行线,再从矩形的 另一相邻边起画10cm间距的平行线,得坐标网格。

CUMT-8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基本方法1

CUMT-8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基本方法1
(二)其他测图方法简介 2、经纬仪与小平板仪联合测绘地形图 小平板仪与经纬仪联合测图法的特点是将小平板 仪安置在测站上,以描绘测站至碎部点的方向线, 而将经纬仪安置在测站旁边,以测定经纬仪至碎 部点的距离和高差。最后用方向与距离交会的方 法定出碎部点在图上的位置。
Digital Surveying
数字测量学 二、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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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量学
一、收集资料
测绘任务确定之后,根椐圈定的测区范围,调查了解本测 区及其附近的已有测绘工作情况,并收集本次测量必需的 测绘成果资料。 需要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本测区及其附近控制点成果、测 区内图根控制成果及必需的较小比例尺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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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量学 二、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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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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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量学 二、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方法
(1)经纬仪安置在测站点上。对中、整平之后,选择一 个已知点作为定向方向,使水平度盘读数为 0°00′。
数字测量学
三、室内准备
4.用绘图仪绘制坐标格网线 目前许多单位购置了绘图仪,可以利用计 算机与绘图仪绘制坐标格网线。最简便的 方法是调用地形图绘图系统的绘制图廓线 与坐标格网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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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量学
三、室内准备
5.用格网模片绘制坐标格网
不论用何种方法绘制坐标格网,都需进行仔细 的检查。坐标格网的绘制误差不能超过下表规定, 否则该坐标格网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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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测量学
三、室内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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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基本要求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基本要求3.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3.1.1大比例尺地形图(指1:500、1:1000、1:2000地形图)是城市规划、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和土地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为指导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工作,特制定本要求。

3.1.2本要求主要对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的精度、测绘的主要内容和表示方法做出规定,测绘过程的技术要求将在随后的章节详细说明。

3.1.3大比例尺地形图精度、测绘的主要内容和表示方法在《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以下简称《规范》)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以下简称《图式》)中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规范》和《图式》是我院测绘大比例尺地形图的基本依据。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规范》、《图式》中未作说明的地物,还有部分地物、地形要素的测绘未作详细说明。

为确保大比例尺地形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和其他用户的要求,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作为对《规范》、《图式》中未详细说明有关事宜的补充。

3.1.4本规定未明确规定的,按如下标准执行1 《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2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3.2大比例尺地形图的规格太原市大比例尺采用40cm×50cm矩形分幅,图幅按太原市地形图编号方法进行编号。

3.3大比例尺地形图的精度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成图,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的精度应执行以下要求。

3.3.1图根点、测站点精度图根点相对于图根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1mm;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高程中误差:平地不得大于1/10基本等高距,丘陵地不得大于1/8基本等高距,山地,高山地不得大于1/6基本等高距。

3.3.2地形图平面精度地形图平面精度应符合下表3.3.2的规定。

表3.3.2 图上地物点点位中误差与间距中误差(图上mm)3.3.3地形图高程精度城市建筑区和基本等高距为0.5m的平坦地区,其高程注记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1:500地形图不得大于±0.15m;1:1000地形图不得大于±0.20m;1:500地形图不得大于±0.30m。

其它地区地形图高程精度已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来衡量,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3.4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和表示的原则及相应说明3.4.1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应反映测图时的现状。

3.4.2地形图上符号的尺寸按《图式》1-2页“2.1符号的尺寸”的规定表示。

3.4.3地形图上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按《图式》2页“2.2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的规定执行。

3.4.4地形图上符号的方向和配置按《图式》2-3页“2.1符号的方向和配置”的规定执行。

3.4.5地形图上各种要素的配合表示应符合《规范》“4.6.12地形图上各种要素配合表示,应符合下列规定”和《图式》“2.4符号在图上的正确显示”的要求。

3.4.6在测绘地物、地貌时,应遵守“看不清不绘”的原则。

地形图上的线划、符号和注记应在现场完成。

3.4.7本要求说明中的各种数量指标,凡“大于”者含数字本身,“小于”者不含数字本身。

3.4.8本要求与《规范》、《图式》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3.5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主要内容及表示方法大比例尺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为使图面清晰,同时考虑1:2000地形图的用途,1:2000地形图上部分要素可适当取舍或不表示。

3.5.1测量控制点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必须准确表示。

测量控制点的测绘和表示除满足《规范》54页“4.6.2测量控制点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和《图式》6-9页“3 测量控制点”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1建筑物上的控制点,若没有高程,可只注记点名。

3.5.1.2无论用何种方法测绘的图根控制点,按《图式》3.1.7或3.1.8表示。

3.5.1.3航测图成图所有控制点均不表示。

3.5.2 居民地和垣栅居民地是大比例尺地形图应表示的主要要素,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如实反映建筑物结构特征,正确表示建筑物间的关系。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和表示除满足《规范》54-55页“4.6.3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和《图式》10-19页“4 居民地和垣栅”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5.2.1房屋的轮廓原则上以墙基外角为准,按建筑物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7层以上(含7层)建筑物性质均按“砼”注记。

1:500与1:1000比例尺地形图测图,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临时性的房屋可舍去。

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面积小于6mm2的简易房、棚房可不表示,宽度小于3m的棚房用简易房表示,房屋只注记层数,不注记建筑材料和结构。

3.5.2.2平房轮廓以建筑物墙基外角为准,若一边山墙超出建筑物主体墙面,以主体墙面为准表示。

3.5.2.3所有楼房主体均以墙面为准表示。

3.5.2.4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图上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边线按主要建筑物外围为准。

3.5.2.5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的天井均应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1:2000比例尺测图,天井可不表示。

天井内应加注“空”。

3.5.2.6简单房屋可不注明建筑材料性质。

3.5.2.7已建房基且房基高于地面但未建成房屋的建筑,无论正在施工或暂停施工,均按《图式》4.1.3表示。

3.5.2.8房屋附属的悬空建筑物以实际投影表示。

3.5.2.9阳台无论是否落地,均按《图式》4.3.1.2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除与建筑物等长的阳台归主体表示外,其余阳台可不表示。

3.5.2.10建筑物门廊、单位大门门顶等悬空建筑下的台阶、房屋等地物实测表示(可重叠)。

1:2000比例尺测图,门顶、宽度小于3m的门廊、门(檐)廊支柱可不表示。

3.5.2.11农村一般农户院内的小平台、台阶、照壁、花池、矮墙等附属设施可不表示。

但半地下房屋高于地面部分按平台表示,台阶实测表示。

1:500比例尺测图院内宽度大于2m且高度大于1m的平台及相应台阶应表示,1:1000和1:2000比例尺测图可不表示。

平台应加注“台”。

户外的照壁,1:500、1:1000比例尺测图按依比例尺围墙符号表示,1:2000比例尺测图可不表示。

3.5.2.12农村农户门道外建筑无论是斜坡、还是台阶,1:500比例尺测图按《图式》4.3.3表示,1:1000、1:2000比例尺测图可不表示。

3.5.2.13农村门道按《图式》4.3.1.4表示,虚线表示进出方向;有支柱但无墙的门道,按《图式》4.3.8表示,并实测支柱。

投影宽度小于图上2mm 的门顶可不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门道与建筑物相邻时将其并入建筑物,但要表示进出方向,门顶、建筑物下的通道不表示。

3.5.2.14台阶在图上可绘足三级(含台阶上的平台、图上3mm)按《图式》4.3.3表示。

台阶两侧护墙宽度大于图上0.6mm时,护墙按实际宽度表示,否则护墙用单线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宽度小于2m的楼梯不表示。

3.5.2.15施工区用点线表示其范围,并加注“施工区”。

1:2000比例尺测图只表示面积较大的施工工地。

3.5.2.16院门按《图式》4.3.6表示,月亮门按院门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可不表示。

3.5.2.17表示权属范围且高于地面0.5 m的墙按《图式》4.4.3~4.4.7相应的符号表示,其余的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取舍,临时性的不表示。

3.5.2.18地下建筑物的天窗宽度大于图上2mm时按实际宽度表示,否则按《图式》4.3.5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可不表示。

3.5.2.19所有支柱、墩宽度大于图上1mm时,按实际尺寸表示(空心),小于1mm时按1mm符号表示(方体为实心,圆体为空心)。

1:2000比例尺测图,所有支柱均不表示,大门宽度大于4m的门墩需表示,其余的不表示。

3.5.2.20当棚房依围墙而建时,棚房和围墙分别完整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用棚房表示即可。

3.5.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包括矿山开采、地质勘探、工业、农业、科学、文教、卫生、体育设施和公共设施,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设施,应准确测绘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其外部轮廓,并配置符号或用依比例尺符号表示;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位线,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和表示除满足《规范》55页“4.6.4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和《图式》20-43页“5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5.3.1架空传送带下的建筑实测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传输带按《图式》5.2.3表示,漏斗只测外形,并加助“漏斗”;滑槽符号中的斜线根据需要表示,也可不表示。

3.5.3.2居民地外饲养牲畜的大型场所按《图式》5.3.6表示,饲养场统一加注“牲”。

用于饲养牲畜的房屋按房屋表示。

房前屋后的个体小猪圈、羊圈等不表示。

1:2000比例尺测图,独立于建筑物以外的个体小猪圈、羊圈,可不表示,饲养场内建筑物密集时,不要求每个饲养场所均注记“牲”,可在空白处注记。

3.5.3.3柱型广告牌应实测支柱,外围按实际投影表示,并加注“广告”。

1:2000比例尺测图,广告牌可不表示。

3.5.3.4跑道长度大于250m的操场,加注“体育场”,小于250m的操场加注“运动场”。

3.5.3.5有名称的纪念碑应加注其名称。

3.5.3.6正规球场、幼儿园、公园和露天游乐场内正规的娱乐设施用点线绘制其范围,并加注“娱”。

1:2000比例尺测图可不表示。

3.5.3.7建筑物外的独立厕所按《图式》5.8.8表示,农村院内与建筑物相连的厕所按房屋表示。

所有简陋的厕所均不表示。

3.5.3.8 1:2000比例尺测图,架空传送带下的支柱(架),烟道支架,橱窗、广告牌,路灯,小型牌、柱、墩可不表示。

3.5.3.9 1:2000比例尺测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公场所、学校等有重要意义的旗杆予以保留,其余的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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