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与刑罚》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专科)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总学时数:48,学分数:3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本课程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
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了解适应现代经济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的经济管理法制,包括现行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制度。
最终目的是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培养在实际经济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二、课程基本内容和要求(一)经济法概述知道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为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内容。
(二)公司法了解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
理解公司的股东、董事、经理、职工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公司组织机构及相应职权,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的概念及发行条件,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持有人法律地位的差异,公司上市的条件以及上市公司暂停和终止股票上市的条件等。
知道公司的财务法律关系,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等。
重点为两种公司的法律特征、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股份、债券的发行。
(三)合伙企业法了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职权及对其限制规定。
理解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合伙人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
重点为入伙与退伙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法了解合同法的产生背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理解合同的概念、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要约、承诺概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承诺的撤回,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种类,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事由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知道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转让,合同终止的情形,违约责任。
重点为要约、承诺、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难点为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保全制度。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简介课程代码: 050205001总学时: 48 (理论学时48学时 实验学时0学时)学分: 3课程性质: 法学专业必修课先修课程: 法学导论、宪法学、形式逻辑、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等授课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内容提要: 本课程主要由导论、市场管理法和宏观调控法三个部分构成。
导论是概述经济法基本概念、经济法产生原因、经济法主体等内容。
市场管理法具体包括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宏观调控法具体包括财政税收法、银行法、价格法及经济监管法等内容。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课程性质:法学专业必修课。
教学目的:经济法是法学教育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熟悉我国经济法的相关规定,且能适当地加以应用,加深对经济领域中的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经济法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经济法在法学学科体系以及社会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制度。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 经济法的一般理论(4学时)第一节 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一、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二、经济法兴起的历史轨迹三、经济法兴起的原因第二节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定义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特征二、经济法基本构成的构成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征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第五节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一、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二、经济法的体系第二章 经济法主体制度(4学时)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概述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二、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第二节 经济法中的政府责任一、政府经济干预权二、经济法中的政府责任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行业协会一、行业协会经济干预的正当性分析二、行业协会的经济干预权三、国家干预对行业协会经济干预的监管 第四节 经济法中的企业一、企业形态法定化与企业法律形态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三、企业社会责任第三章 垄断及其法律规制(6学时)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的含义和危害二、反垄断法概述第二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类型二、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 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规制一、认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的要件二、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对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制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类型二、对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制第五节 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一、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二、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实施及相关制度一、反垄断执法机构二、承诺制度与宽恕制度三、适用除外四、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第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6学时)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第二节混淆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一、混淆行为的定义二、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三、混淆行为的法律规制第三节虚假宣传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一、虚假宣传行为的内容二、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制第四节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和特征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危害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规制第五节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一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六节 商业贿赂行为及其法律规制一、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和法律特征二、商业回扣行为三、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6学时)第一节 消费者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保护法的定义和特征二、消费者保护法的性质第二节消费者及其权利一、消费者二、消费者权利第三节经营者及其义务一、消费者保护法中的经营者二、经营者义务的内容第四节消费者利益的国家保护一、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二、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三、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第五节消费者组织一、消费者组织的概述二、消费者协会第六节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一、经营者民事责任二、消费者保护法中的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第七节 消费者争议及其解决途径一、消费者争议及消费者争议中的当事人确定二、消费者争议的解决途径第六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6学时)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概述一、产品与产品质量的定义二、产品质量法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三节产品责任制度一、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二、产品责任诉讼与产品责任保险第四节 产品召回法律制度一、产品召回法律关系二、产品召回程序第五节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一、农产品经营者的质量义务二、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七章 财税法和金融法律制度(6学时)第一节 财税法律制度一、财政法律制度二、预算法律制度三、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 金融法律制度一、中国人民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三、政策性银行第八章 经济监管法律制度(6学时)第一节 经济监管法律制度一、经济监管法概述二、经济监管权三、经济监管体制第二节 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一、金融监管法概述二、金融监管体制三、银行业监管制度四、证券市场监管制度五、保险市场的监管制度第三节 劳动力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一、求职与招聘行为的法律规则二、劳动中介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则三、公平就业保障法律制度四、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第九章 经济法责任(4学时)第一节 经济法责任概述一、经济法责任的定义二、经济法责任的分类第二节 经济法责任具体考察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二、经济法责任的实现四、学时分配章节学 时 分 配讲课 习题课 实验课 上机课 讨论课 其他 合计第一章 4 4第二章 4 4第三章 5 1 6第四章 5 1 6第五章 3 1 2 6第六章 4 1 1 6第七章 6 6第八章 6 6第九章 3 1 4合计40 4 4 48五、习题及自习要求教材每章后附课后习题,要求课后学生自发练习;做到课前预习、课堂听课和课后复习,提高自学能力。
犯罪与刑罚教案

八年级《思想品德》第六课拒绝犯罪第一站犯罪与刑罚黄晓琦本节地位本节课属于第二单元《明辨善恶是非》第六课《拒绝犯罪》的第一站,本课在前面两课的基础上,继续帮助学生明辨善恶是非,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学情分析八年级学生现在处于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对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认识不明确,对违法与犯罪的辨识模糊不清。
因此通过本课的学习掌握犯罪的特征,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远离违法犯罪。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让学生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能力目标:增强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内在关系的辩证分析与理解能力,提高对违法与犯罪的辨别与区分能力,培养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的实践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认识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和本人要承担的责任,从而培养起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犯罪的含义以及犯罪分子应受刑罚处罚。
教学难点: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教学方法教学法、创设情境法、案例分析法、课堂讨论法。
课前准备理论准备:学习刑法的一些相关内容,了解我国犯罪与刑罚的相关知识。
事例资料准备:课前制作多媒体课件、搜集图片、案例。
教学过程教学设计(教师活动)学生活动、体会备注一、出示案例,引入主题视频内容:2013年1月18日,深圳市宝安共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抢劫案,案发西乡固戎海滨新村,当晚6点多,杨某带领4名少年冲进同学刘某家中,在一番翻箱倒柜后,几名少年抢走了刘某家里的一部手机,临走时还拿走冰箱里的3个苹果。
刘某报警后民警很快将杨某及4个嫌疑抓获。
经查实,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级最大的17岁,最小的只有13岁,其中年级最小的揭某是他们的“带头大哥”。
教师设疑:你怎么评价视频中杨某和揭某等5名少年的行为?教师点拨: 5名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以年龄大小为区分。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经济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经济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旨在研究经济活动与法律的相互关系。
本课程将系统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和法律运用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理解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2. 熟悉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了解经济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3. 掌握经济法律解释和应用的方法和技巧;4. 培养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5.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教学内容1. 经济法学概述1.1 经济法学的定义和内容1.2 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分支的关系2. 经济法的理论基础2.1 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2.2 企业与法律的关系2.3 国家经济管理与法制建设的关系3. 经济法律体系3.1 宪法与经济法3.2 行政法与经济法3.3 民法与经济法3.4 经济刑法与经济法3.5 经济诉讼法与经济法4. 经济法主要内容4.1 公司法与企业法4.2 合同法与经济合同4.3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4.4 金融法与金融合同4.5 知识产权法与经济发展4.6 税法与经济活动5. 经济法解释和应用5.1 经济法律解释的方法5.2 经济法律适用的原则5.3 经济法实务案例分析6. 经济法实践与案例分析6.1 经济法与企业经营管理6.2 经济法与贸易纠纷解决6.3 经济法与金融风险防范6.4 经济法与知识产权保护四、教学方法1. 理论授课通过讲授基本概念、理论框架和法律知识,对经济法学进行全面的介绍。
2. 案例分析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实际经济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学生分成小组,针对经济法律实践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培养团队合作和交流能力。
4. 课堂演练定期安排模拟案例演练,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教学评价1. 平时表现(占比30%)包括课堂参与、小组讨论、作业完成等方面的评估。
2. 期中考核(占比30%)进行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的书面考试。
经济法实践教学大纲(3篇)

第1篇一、教学目的与要求1. 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 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
3.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使学生了解我国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践教学内容1. 经济法基本理论(1)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概念、特征、体系、作用等。
(2)经济法主体:企业、个人、政府、社会组织等。
(3)经济法客体:经济关系、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等。
2. 经济法主要部门法(1)公司法: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
(2)证券法: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
(3)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反垄断措施等。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监管等。
(5)合同法: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
(6)劳动法: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争议等。
(7)知识产权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 经济法实践技能(1)法律文书写作: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2)法律咨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3)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4)法律谈判:参与法律谈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法律文书审核:审核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三、实践教学方式1.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讨论,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判断能力。
2. 角色扮演:模拟实际案例,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法律实践过程。
3. 法律文书写作:指导学生撰写法律文书,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法律实践技能。
4. 法律咨询:组织学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和法律实践技能。
5. 法律援助:组织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6. 参观学习:组织学生参观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了解法律职业环境。
四、实践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讨论、案例分析等方面的表现。
经济法 教学大纲

经济法教学大纲一、引言经济法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律学科,旨在研究经济行为与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本教学大纲将为学生提供经济法学习的重点内容和教学目标,帮助学生全面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践应用。
二、课程目标1.了解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来源和发展背景;2.掌握经济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能力;3.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课程内容及教学安排第一部分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述1.1 经济法的定义和研究对象1.2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关系1.3 经济法的发展历程2.经济主体与经济行为2.1 自然人和法人的经济主体地位2.2 经济活动的法律属性和要素2.3 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3.市场经济与经济法3.1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和运行机制3.2 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第二部分经济法的分支学科1.公司法1.1 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1.2 公司的设立、组织和解散1.3 公司治理与股权保护2.合同法2.1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构成要素2.2 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2.3 合同的效力和解除3.劳动法3.1 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和基本特征3.2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3.3 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护第三部分经济法实践应用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1.1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和内容1.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实施机制1.3 经济法对市场秩序维护的作用2.金融法与证券法2.1 金融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2.2 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和投资者保护2.3 金融刑事法律责任和金融争议解决机制四、教学方法与评估方式1.教学方法1.1 讲授法:通过课堂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基本理论的教学;1.2 实践法:组织学生参与实际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等综合实践活动;1.3 互动法:鼓励学生提问、讨论和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2.评估方式2.1 课堂小测验:用于检验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2.2 作业与报告:要求学生完成相关案例分析、论文写作等作业;2.3 期末考试:考核学生对整门课程的综合理解和分析能力。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的地位及作用经济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主干课之一。
本课程主要阐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介绍经济法律制度,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推动经济法的发展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法学学科。
通过对经济法学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在保障经济运行和维护经济秩序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到由传统的民事法律制度到经济法律制度转变的法律时代特征;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和微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内容。
培养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最终形成能够独立运用经济法知识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教学目标1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经济法学中诸如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宏观调控、预算、税收、金融等基本范畴的内涵与外延。
2.使学生熟悉经济法各个领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最新研究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3、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运用方法,能较为熟练运用经济法思维分析现实问题。
4、能运用经济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对实践中的经济社会问题和经济案例进行正确分析。
四、课程学时学分、教学要求及主要教学内容(一) 课程学时分配一览表(二) 课程教学要求及主要内容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学体系,掌握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
教学重点和难点:经济法学的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授,案例讨论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各国经济法的共同点和差异性,经济法学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第1章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和联系把握经济法的概念,熟悉经济法调整的对象,了解经济法产生的诸多因素,经济法发展历程。
经济法教学大纲06.20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经济法课程英文名称:economic law课程性质:必修课程学分数:3课程学时数:48授课对象:工商学院所有专业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法学基础理论政治经济学一、课程简介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经济法是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又是一门必修课程。
通过较详细地学习经济法学,可以提高学生经济法学的理论素养和运用所学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法律意识,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经济法律人才。
二、教学基本内容和要求通过学习《经济法》,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票据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经济仲裁等内容,并且能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经济生活中的问题。
课程教学内容:1、经济法原理1.1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等。
1.2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要素,法律事实等。
2、公司法2.1:公司法概述2.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2.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2.4: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发行与转让;董事、监事、高管资格和义务;2.5: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的合并、分立、增减资和公司解散、清算3、合伙企业法3.1:合伙企业概述;合伙人与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合伙设立条件、合伙财产、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3.2: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4、票据法4.1 票据和票据法概述;票据行为和票据权利4.2. 汇票(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本票和支票的相关规定5、合同法5.1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5.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5.3 合同的担保5.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6、知识产权法6.1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6.2专利权6.3商标权6.4著作权7、反不正当竞争法7.1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8、产品质量法8.1 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监督;8.2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责任9、仲裁法9.1经济仲裁概述;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10:证券法10.1 证券法概述;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中介机构课程的重点、难点1、经济法原理重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难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公司法重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征;两种公司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股权转让和股份发行、转让等难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征;股权转让和股份发行、转让3、合伙企业法重点:合伙企业的特征;普通合伙的相关规定难点: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和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4、票据法重点:票据的特征、票据行为的特征;票据权利;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难点:票据的特征、票据行为的特征;票据权利5、合同法重点: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难点:合同订立的程序、无效合同、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6、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特征、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商标权的内容、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难点:知识产权的内容、知识产权的特征、专利权的授予条件、著作权的主体7、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难点:不正当竞争行为8、产品质量法重点: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的监督、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责任难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责任9、仲裁法重点:仲裁的特征、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协议的撤销和执行难点:仲裁的特征、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撤销和执行10、证券法重点:证券的发行、证券的交易难点:证券的交易课程教学要求:1、经济法原理了解经济法概念的语源、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地位;掌握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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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与刑罚》教学大纲曲新久编写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44 目录前言 (148)总论 (149)第一章经济刑法概述 (149)一、经济刑法的概念 (149)二、运用刑法控制经济的基础与范围 (149)三、我国经济犯罪的历史与现状 (149)四、经济刑法的立法原则与方式 (149)第二章经济犯罪的概念 (150)一、最广义概念 (150)二、广义的概念 (150)三、狭义的概念 (150)四、本教材的立场 (150)第三章经济犯罪的构成特征 (151)一、犯罪客体 (151)二、犯罪主体 (151)三、犯罪客观方面 (151)第四章经济犯罪的刑罚适用 (152)一、生命刑的适用 (152)二、自由性的适用 (152)三、财产性的适用 (152)四、资格刑的适用 (152)分论 (153)第一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53)概述 (153)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53)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154)三、生产、销售劣药罪 (154)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154)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55)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55)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55)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55)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55)第二章走私罪 (156)概述 (156)一、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156)二、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156)三、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156)四、走私淫秽物品罪 (156)五、走私废物罪 (156)经济犯罪与刑罚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56)第三章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58)概述 (158)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158)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58)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158)四、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158)五、妨害清算罪 (159)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159)七、虚假破产罪 (159)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159)九、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159)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60)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60)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60)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60)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60)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60)十六、操纵上市公司罪 (160)第四章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61)概述 (161)一、伪造货币罪 (161)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61)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61)四、持有、使用假币罪 (161)五、变造货币罪 (161)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61)七、高利转贷罪 (162)八、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罪 (162)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62)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62)十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62)十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62)十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63)十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63)十五、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63)十六、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163)十七、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163)十八、违法发放贷款罪 (163)十九、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163)二十、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164)二十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164)二十二、骗购外汇罪 (164)145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46 二十三、逃汇罪 (164)二十四、洗钱罪 (164)第五章金融诈骗罪 (165)概述 (165)一、集资诈骗罪 (165)二、贷款诈骗罪 (165)三、票据诈骗罪 (165)四、金融凭证诈骗罪 (165)五、信用证诈骗罪 (165)六、信用卡诈骗罪 (165)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165)八、保险诈骗罪 (166)第六章危害税收征管罪 (167)概述 (167)一、偷税罪 (167)二、抗税罪 (167)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167)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168)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68)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68)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68)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68)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68)十、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68)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68)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 (168)第七章侵犯知识产权罪 (169)概述 (169)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169)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69)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69)四、假冒专利罪 (169)五、侵犯著作权罪 (170)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70)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170)第八章扰乱市场秩序罪 (171)概述 (171)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71)二、虚假广告罪 (171)三、串通投标罪 (171)四、合同诈骗罪 (171)五、非法经营罪 (171)六、强迫交易罪 (171)经济犯罪与刑罚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172)八、倒卖车票、船票罪 (172)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72)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72)十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172)十二、逃避商检罪 (172)147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48前言一、本大纲供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经济犯罪与刑罚》选修课教学使用,其他层次的法学专业也可以用作参考。
二、本大纲由曲新久编写。
三、欢迎批评指正,并希望能得到信息反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经济犯罪与刑罚总论第一章经济刑法概述一、经济刑法的概念经济刑法,经济领域刑法规范的总称。
二、运用刑法控制经济的基础与范围三、我国经济犯罪的历史与现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刑法调控:从事前限制向事后问责转变;事前限制规范与经济政策的关系;经济犯罪预防与惩罚的协调。
四、经济刑法的立法原则与方式必要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超前性原则。
经济刑法典,刑法典,混合模式。
149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50第二章经济犯罪的概念一、最广义概念二、广义的概念三、狭义的概念四、本教材的立场定义经济犯罪的两条路线。
有关经济犯罪的几个问题。
经济犯罪与刑罚 第三章经济犯罪的构成特征一、犯罪客体超个人法益与经济秩序。
二、犯罪主体自然人与单位。
三、犯罪客观方面违反经济法规的认定。
犯罪主观方面特定之目的。
151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52第四章经济犯罪的刑罚适用一、生命刑的适用二、自由性的适用三、财产性的适用四、资格刑的适用经济犯罪与刑罚分论第一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概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犯罪的总体状况及其原因。
立法、行政执法与司法上的主要问题。
立法完善与司法对策。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重要问题:1.伪劣产品的含义。
伪劣产品,可以区分为伪产品、劣产品两类。
所谓“伪”,是指以假充真。
所谓“劣”,是指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的具体含义。
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销售金额即销售收入,包括生产、销售成本与利润,而不单纯是销售利润。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代人加工伪劣产品而收取加工费的,属于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其销售金额以委托者销售后的全部违法收入计算,而不能仅仅以加工费作为其销售金额。
4.本罪与其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
刑法除在第140条中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外,还在第141条至148条中规定了其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从而形成法条之间的竞合关系。
刑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生产、销售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的,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
5.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实际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既遂。
生产者已经生产出了伪劣产品或正在生产伪劣产品,或者销售者已经购进了伪劣产品正在销售,销售金额可以达到15万元以上,即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但实际销售金额尚不足5万元即被查获的,以犯罪未遂论。
6.共同犯罪问题。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7.罪数问题。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8.刑事责任。
153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学大纲154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重要问题:1.“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包括: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被污染不能药用的药品。
2.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所谓“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是指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造成人体正常生理机能严重损害的危险。
生产、销售的假药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应予以行政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重要问题:1.“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包括: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超过有效期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