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实现三农档案信息村村通
天津市村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津档发〔2018〕14 号

天津市村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天津市村级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市农委联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党务管理、村务管理、村民自治、村务监督、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第四条村级档案工作是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记录村发展历史面貌的重要工作。
第五条各涉农区档案局、民政局、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档案工作纳入农村工作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验收,要加强对农村工作中所形成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归档、移交和开发利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定—2—期组织村级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村级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把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村级工作考核内容,与村各项工作一并布置、检查,为村级档案工作提供资金、人员、库房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
第七条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建立健全村级文件材料归档、整理、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利用、换届档案交接以及电子文件管理等档案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村各项建设内容,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档案材料真实有效、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利用便捷有效,促进村级档案工作与本村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指定专人担任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本村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保管、统计、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2010年10月28日国家档案局局长

2010年10月28日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在全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现场会上提出了“以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为目标,开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新天地”的目标和任务,符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二五”期间“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的奋斗目标。
笔者认为:在保证农村档案资源建设,农业农村档案齐全完整的基础上,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新思路。
本文结合长垣实际,就如何做好农村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出几点看法。
一、我县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存在的困难1.农村建档连续性差,档案基础业务薄弱,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制约档案信息资源整合。
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没有纳入新农村工作发展的总体规划,一些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刚刚起步,甚至有些行政村还没有建立档案工作,档案工作作为行政村的一项基础工作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村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大多散失在分管人员手中,没有统一管理。
2.经费制约。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没有经费支撑,工作难以开展。
3.档案保管条件差。
没有配备专用库房、箱柜,档案遗失、霉变、涂改等情况时有发生。
4.档案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身兼数职或变动频繁,档案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开展农村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措施1.加强对农村基层建档的指导,做好农村档案资源建设“三农”档案真实记录和反映了新农村建设及发展历程,它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指导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培养新型农民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保障,就是要把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归档管理,建立健全切实能满足农民需求的档案资源体系。
就目前而言,主要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农村经营承包、退耕还林、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其次还要根据形势的变化,注重新农村建设中新生事物、新问题方面档案的收集,只要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保存价值、利用价值高的为农民所需的档案都要注意收集保存。
天津实施5个方面18项工程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

天津实施5个方面18项工程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昨日,天津市举行“十项行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背景、意义等有关情况,正式发布《天津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从发布会获悉,《行动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提出到2027年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高质高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共同富裕水平巩固提升,同时提出农业劳动生产率超过10万元每人每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率均达100%,村集体年收入高于20万元的占比达到90%以上等一批量化目标。
在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紧紧把握现代化大都市“三农”工作定位,谋划部署5个方面18项工程。
《行动方案》主要有4个特点:明确把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作为主攻方向;突出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重点任务,以精心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精准扶持800个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快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留住乡风乡韵乡愁,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坚持把惠农富民作为根本目的,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GDP增速,城乡收入比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同时进一步做好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着重把解决短板问题作为关键抓手。
据介绍,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与农民、市民、企业家密切相关,就是要守护好、耕耘好、建设好乡亲们的家园故土、老百姓的休闲乐土和企业家的投资沃土。
对于农民,要让父老乡亲的腰包越来越鼓、日子越过越红火,生活环境有新改观。
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备。
我市将用五年左右时间,提升改造农村公路1000公里,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装备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人居环境将更加舒适。
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提升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规范化运行,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保持农村全域干净、整洁、有序。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津农委计财〔2020〕133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为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更好的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农业生产发展大专项内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具体内容,现将上述实施方案随文报上。
请鉴核。
附件:1.天津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天津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2020年12月30日(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赵先健;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李峰;*************)(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天津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要求,在充分考虑对接中央有关行业规划情况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业产业发展方面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一)补贴对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30•【字号】津政办函〔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函〔2022〕6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发挥国家统计局派驻天津地区国家调查队在服务本市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加强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的国家调查工作职责,推动将国家调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考核评价内容。
大力支持国家调查队完善调查网点网络,开展调查样本轮换和日常维护,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支持国家调查队健全统计调查组织体系,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区和乡镇(街道)负责选优配强各级统计调查所需的人员和辅助调查员,调查力量不足的地区,可按规定通过招聘编外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方式,充实人员力量并做好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调查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要严格按照国家调查方法制度要求,组织实施调查工作,督促各类调查对象积极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如实上报数据,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二、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家调查队开展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政策和部门数据等信息,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及时提供协助。
信息技术为三农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信息技术为三农服务的理论与实践摘要通过资料查询及案例分析得出:信息技术在服务农业方面,主要表现为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种养的科技含量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在服务农民方面,主要表现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培养新农民;在服务农村方面,主要表现为实行村民自治和促进农村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信息技术;三农;网络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9-0354-03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三农”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三农”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地区信息相对闭塞,农村与城市之间普遍存在信息鸿沟。
中国工程院院士朱高峰在2006年11月召开的农村信息化应用大会上指出,中国城乡之间“数字鸿沟”比经济鸿沟还大,如果能够有效地缩小“数字鸿沟”,就可以快速促进经济鸿沟的缩小。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我国的农村信息化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信息技术在服务农业方面,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指导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增加生产效益,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在服务农民方面,信息技术能够促进农产品销售,实现产销对接,加快其由产品到商品的转变,增加农民收入;开展农村远程教育,为农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培养新农民。
在服务农村方面,通过信息技术推行村务管理信息化,实现村民自治;利用互联网建设农村疾病防控信息系统以及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能够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效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1以信息技术服务农业1.1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种养的科技含量当前,中国农业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农业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我国每年约有6 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转化应用于生产实际的只有30%~40%,真正形成产业的还不到2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有42%,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总体规划
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前言 (1)第二部分镇域总体规划 (3)第一章区域位置及现状概况 (3)第二章城镇发展条件与制约因素 (8)第三章北闸口镇发展战略 (9)第四章镇域布局规划 (11)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16)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18)第七章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23)第八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23)第九章安全防灾规划 (25)第十章生态绿化景观规划 (28)第三部分镇区总体规划 (29)第一章镇区基本情况 (29)第二章镇区规划建设目标与职能 (29)第三章镇区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 (30)第四章镇区规划结构与空间布局 (30)第五章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32)第六章镇区市政工程规划 (35)第四部分近期建设规划 (40)第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40)第二章规划实施措施及政策建议 (42)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说明书第一部分前言一、规划背景北闸口镇于2001年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北闸口镇总体规划(2001-2015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经过正式批准。
但该规划仍对镇村发展和空间布局起到了一定的控制和指导作用,为本次规划的制定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北闸口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是在天津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展开的。
在编制总体规划之前,我们首先对上一版北闸口镇总体规划进行了研究,结合已批复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参照《天津市域城镇体系及新农村布局规划》,重新确定了城镇在区域发展中的定位。
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城镇规模以及各项基础配套设施是本次规划的重点。
二、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三)《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2006年9月)(四)《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五)《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六)《天津市域城镇体系及新农村布局规划》(参照)(七)《天津市镇村规划编制导则》(参照)(八)《天津市镇规划空间管制与六线控制要求(试行)》(参照)(九)《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十)《天津市津南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在编)三、规划原则(一)产业发展原则:提高农村综合劳动生产率,突出北闸口镇产业特色。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03•【字号】津农委计财〔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农业科技,农业管理正文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市农科院,市农业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资源保护、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全面推进我市种业振兴,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为高质量做好种业项目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优势种业,聚焦“五大行动”实施,完善提升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创新攻关能力、良种繁育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为推进我市种业振兴打好基础。
二、项目申报及筛选项目申报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规模。
涉及规划、用地、环评等前置条件的,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各涉农区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要对项目建议书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市级种业单位项目申报,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对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天津市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
三、扶持方式对纳入储备库的项目,视市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情况,结合我市推进种业振兴需要,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分期分批予以扶持。
扶持种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政府投资补助类项目,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安排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市级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津农委〔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有关部门、各涉农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制定了《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2020年12月11日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粮食主销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以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建设。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坚持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不断巩固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共同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天津市数字农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文章编号:1002-0659(2023)04-0039-04张 婷(天津农学院,天津 300384)专题综述天津市数字农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为推动天津市数字农业的深入发展,文章从相关政策、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人才5个方面调研分析了天津市数字农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健全制度体系、加强数字农业基础建设、构建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数字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为促进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现状;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302.1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22-11-03作者简介:张婷(1995-),女,在读硕士生,主要从事数字农业方面研究。
E-mail:*****************近年来,我国数字技术加快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效率提升的重要驱动力[1-2],数字农业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天津市作为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试验区,在农业物联网和大数据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为推动天津市数字农业的深入发展,本文通过对天津市数字农业的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分析,以期为天津市数字农业的发展提供对策及参考。
1 天津市数字农业的发展现状调研对象为天津市部分涉农企业、为涉农企业服务的相关科技型企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
调研主要采取问卷和座谈两种方式,其中问卷调查对象为天津市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的涉农企业,共发出问卷142份,收回有效问卷129份;座谈对象为相关服务型科技企业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
调研内容包括数字农业的相关政策、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人才等,从中总结分析出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的整体状况。
1.1 政府出台系列相关政策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工作,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文件,研究制定并印发一系列推进数字农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如《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天津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指出,推动智慧农业建设,提升畜牧、水产、种业、农机等领域智能化水平;《天津市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方案(2022—2025年)》指出,持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