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贷目前主要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我国P2P网络借贷现状、风险敞口及监管对策

205我国P2P 网络借贷现状、风险敞口及监管对策罗子瑶作者简介:罗子瑶(1990-),女,汉族,贵州省贵阳市人,助教,金融学硕士,贵州商学院,研究方向:互联网金融、行为金融学。
(贵州商学院贵州贵阳550014)摘要:全球首家P2P 网络借贷平台Zopa 诞生于2005年的英国伦敦,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开始纷纷效仿并于2007年上线国内首家P2P 平台。
P2P 平台的出现满足了众多小额且信用等级不高的民间借贷需求,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给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我国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战略以来,P2P 网络借贷产业发展迅速。
但与此同时,信用风险、平台违约风险、法律维权风险、信息泄露风险等相伴而生,层出不穷,一度让P2P 在大众视野成为非法集资的代名词。
目前我国对P2P 产业的监管逐渐收紧趋严,P2P 开始面临发展瓶颈。
因此,本文将探讨目前我国P2P 的产业现状,研究分析阻碍我国P2P 发展的风险敞口,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P2P 网络借贷;金融风险;行业监管;金融创新一、引言自我国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电子信息技术逐渐发展成熟,互联网金融在各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网络众筹,第三方支付,P2P 网贷等普惠互联网金融模式相继进入大众视野。
其中以P2P 网贷的发展速度尤其令人瞩目,成为规模最大且发展速度最快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
传统金融行业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扶持力度不够,P2P 网贷的出现填补了传统金融的短板,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搭建平台,连接借贷双方进行资金融通交易需要,不仅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动能,同时也为有投资需求的投资人开辟新的投资渠道,赚取可观的投资收益。
然而P2P 网贷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爆出提现困难、非法集资、平台关停、负责人跑路等负面消息,一时人心惶惶质疑不断。
自2016年开始,国家开始加大P2P 网贷专项整治力度,各项法律法规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P2P 平台。
网络贷款的主要模式、特点及风险分析

网络贷款的主要模式、特点及风险分析【摘要】近期,互联网金融成为市场热点,作为起步较早且初具规模的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网络贷款受到许多机构、媒体及专家关注。
本文主要就网络贷款的概念及起源、主要模式及比较、发展优势及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网络贷款主要模式风险分析一、网络贷款的概念、起源及主要模式网络贷款最初起源于英国,全球第一家网贷平台是2005年3月在英国成立的Zopa。
网络贷款,简称“网贷”,是近几年借助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
当前我国国内网络贷款主要有P2P模式和B2B模式,其中,P2P模式主要适用于个人对个人,借方和贷方均是零星散户;B2B模式适用于机构对机构,借方是机构,贷方均是小微企业或个体业主。
1、P2P网贷模式P2P是“Peer to Peer”的简写,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融资模式。
所谓P2P 网贷,就是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通过网络平台,将资金借给有资金需求的借款者。
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是成立于2005年3月的英国Zopa,中国第一家P2P 网贷平台是成立于2007年8月的拍拍贷。
目前,P2P融资模式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新兴产业。
按照P2P网贷发放贷款的责任大小,其业务可划分为四种模式:无担保线上模式、有担保线上模式、线下模式、以及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模式。
由于借款人对于无担保线上模式信用风险的担忧以及线下模式存在过大的潜在政策风险,目前的主流是有担保线上的模式。
(1)以拍拍贷为代表的“无担保线上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的无担保线上模式主要借鉴美国P2P网贷领导者Prosper的经验,属于单纯的网络中介,只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不负责交易的成交以及贷后资金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对出借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其盈利模式主要通过扮演中介信息平台的角色,在借贷成交以后根据借款期限的不同,对借款人征收不同额度的手续费。
我国民间借贷行为风险研究——以P2P平台为例

50作者简介:李奕蓉(1989— ),女,汉族,云南曲靖人。
主要研究方向:会计与审计。
2007年,我国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成立,这是一种全新的借贷模式,借助 P2P 网站,资金需求者将在网站上发出贷款需求。
本文将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风险及建议展开探讨。
一、我国P2P借贷存在的风险(1)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P2P 网络借贷与互联网相结合,具有快速搜集信息的优势,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对方在平台上填的资料快速了解到对方的相关信息,这大大减轻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却依然不能排除道德风险的出现,资金需求者想要能快速筹集到资金,很可能会粉饰自己的财务状况并报告虚假借款用途,用来表明自己的资信情况与偿债能力。
借款人钻P2P网贷平台无法对它的资金进行监管的空子,不按照交易时所填贷款用途使用,相反,贷款所得资金被投入高风险项目中,如果项目汇报不及时,还款困难不能及时还款便造成道德风险。
P2P网贷平台的监管缺失或者是对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不到位都会产生员工的道德风险问题,员工为了谋取私利很肯会泄露客户信息。
(2)网络安全风险高。
大部分P2P网贷平台系统维护和防范存在很大弊端,保密措施也不到位,由于缺乏信息保护意识,安全性较差,这样就使得黑客们有了可乘之机。
黑客一般是通过窃取客户的登录和支付信息,在平台上以客户的名义登录,然后进行非法交易,或者是破坏网络借贷平台的内部系统,篡改贷款信息从而进行非法转账,还有影响更大的就是通过传播木马病毒,使得网络借贷平台崩溃,从而使得黑客可以乘机进行信息的获取、非法编程,或者是截取贷款等操作。
黑客入侵以及信息泄露是P2P 网贷平台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要保障小微企业顺利筹集到资金,就一定要增强P2P网贷平台的安全性。
(3)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向无法保障。
P2P网贷的进入要求低,有众多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无法知晓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投资者的资金可能是合法所得也有可能是非法所得,如果投资者的资金被相关部门或者第三方发现是非法所得,即使借贷双方已经完成交易,其资金也将被收回或者冻结,如果此时债权已经转让,但资金不到位,便会给出借人造成损失,平台也会丧失信用,投资者从P2P网贷平台上获取借款信息,而P2P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注入资金,大多会许诺收益率来吸引投资,高收益会促使借款人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项目,我国对于借款人通过 P2P平台筹集到的资流向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无法保障所有资金都流向正规合法的项目。
P2P网络借贷的风险防范

Financial View金融视线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03P2P网络借贷的风险防范贾 蕊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 710021P2P网贷平台与整个时代的发展需求相适应,P2P网贷平台作为一个全新的借贷模式,能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借贷需求,正因为此,P2P网贷平台呈现出了井喷式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P2P网贷平台活跃在人们的视野中。
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P2P网贷平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现行的P2P网贷平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与问题,此外,我国对于P2P网贷平台的相关研究同样有所欠缺。
因此本文就民商法层面,对P2P网贷平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进行的研究分析,以期能帮助P2P网贷平台做好风险监控并且成功解决问题。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特征(一)平台运营成本较低P2P网贷平台与传统借贷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P2P平台主要通过互联网方式为用户提供借贷服务,P2P平台通过互联网为借贷双方搭建桥梁,并且各项借贷手续皆在互联网上进行,借贷双方无需见面,便可完成借贷交易。
由于P2P网贷平台主要在互联网上运营,并不存在线下网点,而传统的借贷方式例如银行借款以及借贷公司借款等必须依赖于线下网点。
外加P2P网贷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能轻易获取大量用户数据,因此,其获取信息的费用与运营成本较传统借贷方式而言较低。
(二)借贷形式方便快捷在传统的借贷模式下,需要用户亲自去银行以及小贷公司等物理网点,并且需要经过繁琐的借贷流程,而P2P网贷平台借助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不仅简化了借贷流程,还大大缩短了贷款时间。
用户只需要拥有一定的信用程度,便能在P2P网贷平台上进行贷款活动,整个借贷过程极为迅速,借款人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资金支持,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借贷双方的意愿及需求。
然而,在借贷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与问题,例如,虽然P2P网贷平台降低了对借贷双方的信用门槛,却依旧需要借贷双方具有一定的信用度,若是借款人信用较低,有可能会对出资人带来风险,从而导致出资人利益的损失。
国内P2P网贷行业现状浅析与再思考

国内P2P网贷行业现状浅析与再思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P2P网贷业务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快速发展。
但是,P2P网贷行业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从行业现状分析角度入手,对P2P网贷行业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再思考的建议。
一、行业现状我国P2P网贷行业迅速发展,但是,面对市场的快速扩张,行业管理层面尚未能够跟上步伐,行业风险层出不穷,已经形成危机。
1、资金来源不透明P2P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缺乏透明度,有很大一部分资金源于庞大的私募车队,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资源链条断开,缺乏监管约束,运作风险增加。
2、风险隐患大量涌现有人预测,P2P网贷将是下一个雷曼兄弟危机的引爆点。
涉及虚假宣传、内幕交易、刻意瞒报、空中楼阁等多种风险隐患。
3、监管缺位P2P网贷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机制,监管缺位已经成为行业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许多P2P网贷平台大肆吹嘘的“双边监管”、“风险评估”等,其实也只是表面的形式主义。
二、再思考上述问题损害了P2P网贷行业的正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政策监管趋严化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监管政策,完善法规体系,规范行业规范,真正实现P2P网贷行业中的“双重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2、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加强P2P网贷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借鉴海外同类行业自律经验,增强行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3、普及投资教育投资者在进行P2P网贷投资之前,应当了解细节和投资本身的风险特征,需要知识、分析和判断能力,提高个人投资素质,减少政策和市场波动带来的损失。
4、风险评估优化P2P网贷平台应当建立全面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实时监控业务风险,提高整体风险管理能力,严格风险控制,确保客户贡献最大化。
结论: P2P网贷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资渠道。
但是,P2P网贷行业对于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与完善。
我们期待,行业管理人员将在政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实现P2P网贷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和更为安全的保障。
p2p网贷平台有何风险?

8月18日全国p2p网贷日成交量首破10亿,这一数字反映了时下全民p2p理财热。面对这个数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加入到p2p投资者大军当中。有经验的投资者自然会更理性的进行投资,他们知道p2p网贷平台有什么风险。但是对于一些刚接触的人来说,p2p网贷平台有何风险?
第一,法律风险。P2P平台、借款方以及贷款方均有可能引起相应的法律风险。包括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借款方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欺诈风险。P2P平台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借款方主动提供,有可能出现利用虚假身份或者虚假项目募集资金情况。一些p2p平台已经开始降低这方面的风险,如排队贷作为全国首家纯抵押模式的p2p平台,排队贷对借款者的资料都会经过反复审核。
第二,信用风险。一是借款方信息透明度不高。由于缺乏统一的披露标准,P2P平台对借款方和借款项目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第三,操作风险。一是人员操作风险。P2P平台没有严格的从业人员标准,倘若P2P平台管理人员对风险管理、信贷业务等不够熟悉,也未建立完整的内控流程,很容易出现操作不当甚至内部人员欺诈等风险,危害贷款资金以及平台的声誉。
第四,资金托管风险。大多数P2P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收代支的
网贷平台最大的风险是什么?

P2P网贷平台这个产业的产生,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它的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但民融通指出,在方便民众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其他的现象,比如说信用卡的套现,还有洗钱的交易频繁出现,而且这个越来越隐蔽,很难发现。
与此同时,由于借款方的信息不透明,同时缺少第三方的机构,对借款人进行测评评估,网贷平台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信用危机。
建议从三个方面下手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一打造安全可信的网站认证体系。
第二采取多种手段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
第三对民众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
首先就是说综合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有三个阶段。
宁波网络投资公司介绍,第一传统金融的电子化,从1967年国际上第一台ATM存款机在英国诞生,从此银行业开始电子化革命,主要有三个阶段,第一个是传统金融电子化,主要通过自助的方式实现金融交易,减轻网点的压力,方便用户。
第二阶段互联网,这个代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对传统的渠道替代率越来越高。
CFCA每年都会对中国银行做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2012年调查结果发现,平均的渠道网银替代率已经达到了70%以上,同时充分说明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对银行的运营成本有非常大的降低,效果还是很好的。
第三个阶段互联网金融移动化,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互补的。
现在的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的高速发展,使传统的银行业务逐渐的从PC终端转变成了移动终端,这是大家都共知的现象。
主要有两方面的风险,第一类就是信息安全风险,第二类是信任的风险。
信息的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两块,一个是大数据下的数据存储的安全,具体的相对来说,对数据存储的物理安全性要求比较高,同时对数据的容灾机制要求比较高。
大数据下信息本身的风险,主要有信息泄露,犯罪分子对大数据的收集分析,最后有机会获得更精准有用的信息,这是信息本身的安全性。
第二大类是信任风险,新的商业模式和更加灵活的业务架构基本上都是基于信任体系建立的。
电子认证和信任体系建设就成为互联网金融能够健康快速发展的核心。
我国P2P网贷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摘 要:在P2P 网贷的运作过程中,出借人面临着借款人违约以及网贷平台自身的运营风险,而借款人则面临着隐私泄漏以及其他与传统融资渠道相类似的风险。
一个理想的P2P 网贷的法律规制模式应当是在不抑制P2P 网贷行业持续创新能力的同时为出借人以及借款人提供充分的权益保护。
在出借人的利益保护方面,应当着力解决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有效防范借款人违约的风险;同时,针对我国P2P 平台异化的特殊问题,应当防止由平台越界经营而给出借人所带来的权益风险。
在借款人利益的保护方面,有必要强化P2P 平台在收集、使用以及管理借款人个人信息方面的审慎义务,以防范借款人的隐私泄露;同时,还应兼顾防范P2P 行业所存在的条款误导、信贷歧视以及不当催收债务等与传统融资渠道相类似的风险,以全面维护平台客户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P2P 网贷平台 借款人违约 隐私泄露 P2P 网贷平台异化黄丽娟 毛建农我国P2P 网贷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成都 611130 成都金融街企业家协会 四川成都 610021)在P2P 网贷(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 or Online Person -to-Person Lending )中,出借人能够在去除传统金融媒介的情况下与陌生的主体发生借贷交易,而P2P 网贷平台则是通过提供借贷信息、信用审查以及债务催收等各种服务来帮助平台的消费者也就是出借人与借款人来实现这一交易。
这一模式通常借助一个中间服务方即P2P 网贷平台来实现,该平台是以非债权债务方的中介身份为网络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
与传统的主流借贷行业相比,P2P 网贷平台的一个显著优势是:通过去除银行媒介的运营成本,借款人可以较低的利息获得无须担保的借款,而出借人则可对其投资获得较高的回报。
在未来5年,几乎每个主流银行都将可能拥有自己的P2P 网络,P2P 网贷服务也将成为未来10年最为重要的金融服务创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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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我国P2P网贷目前主要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核心内容:我国p2p网贷目前主要的法律风险是什么?p2p网贷从业者及贷款人需要关注那些主要的法律风险?2p网贷从业者需要关注的主要法律风险有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风险、未认真核查贷款资金来源导致的风险等。
接下来,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p2p网贷从业者需要关注的主要法律风险作为p2p网贷行业者,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如下几种碰触“红线”的风险。
1、理财-资金池模式导致的风险目前有很多p2p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风险相当多的p2p网贷平台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甚至有的不合格借款人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这些借款人的行为会造成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典型的“庞氏骗局”导致的风险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通过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4、未认真核查贷款资金来源导致的风险p2p网贷的资金来源于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但由于平台往往缺乏对资金来源审查的手段,因此不能排除其来源的非法性,这就使得平台有被用作洗钱或者从事高利贷的工具的风险。
(二)贷款人需要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贷款人在p2p网贷过程中最关注的就是贷出资金的安全风险,而目前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因素有很多,较典型的有:1、缺乏客观全面的借款人信用信息。
如前所述,目前p2p网贷平台在进行交易撮合时,主要是根据借款人自己提供的信息来评价其信用,此种证明信息极易造假,即便都是真实的,也因为存在片面性而无法全面体现借款人的信息。
2、难以监管贷出资金的实际用途。
资金贷出后,如何保障借款人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资金,目前并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而一旦出现利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不按照承诺使用资金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情况,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贷款人仅能向借款人追责。
3、缺乏保障在途资金安全的措施。
p2p网贷会产生数额巨大的在途资金,在网贷平台内控不力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p2p网贷法律风险的防范建议(一)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性质如前所述,p2p网贷平台的本质功能应该是提供咨询、场所、促成买卖,而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之中,不是借贷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接触客户资金。
为有利于其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应将p2p网贷平台界定为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信贷服务机构”。
(二)构建健全的监管体系1、监管范围有法可依建议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中介”地位,并制定市场准入标准,规范行业日常经营活动。
此外,还需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2、合理完善监管体系从内部监管的角度看,一方面,要鼓励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另一方面,要完善平台内控机制。
从外部监管的角度看,由于网贷平台经营业务的区域性和地方化色彩非常强,因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备案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目前,中央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仅限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使用,p2p 网贷平台在运营过程中无法直接便利有效使用。
为此,一方面建议要积极促进央行与p2p网贷平台征信系统的对接,另一方面,要建立改行业内部征信体系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黑名单互换机制。
(四)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可以有效防止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也有利于实现破产隔离,对于控制金融行业风险、切实保护贷款人利益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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