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许可规定》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规定导读: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秩序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规定全文内容,敬请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简称“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专用公路路政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遵循“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
第二章路政管理第五条公路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省、地(市)、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可分别设立相应的路政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路政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公路养护道班和养护人员对所辖路段应依法保护路产,制止毁坏路产行为,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第六条路政管理人员分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
兼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由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聘用。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及专职路政管理人员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二)实施公路巡查;(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四)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五)审理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六)对在特殊情况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维护公路渡口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八)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九)对损害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拒不接受查处的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路政管理规定 (2)

路政管理规定一、绪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道路建设日益繁忙,为了保证公共交通的通畅和安全,路政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为您介绍有关路政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要求。
二、规定内容路政管理规定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统一规定各类车辆的行驶标准和操作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驾驶资格要求各类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驾驶资格要求,包括持有有效驾驶证、年龄限制、健康状况和驾驶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驾驶人员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驾驶车辆上路。
2. 车辆标识标志各类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悬挂相应的标识标志,以便其他车辆和行人能够识别。
例如,机动车需要悬挂车牌,货车需要贴上运输标识等。
3. 交通信号设施路政管理规定对交通信号设施的安装和使用也有相应的要求。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必须按照标准规范设施,并且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信号指示。
4. 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对于指示和引导交通至关重要。
路政管理规定对标线的规划、绘制和维护都有详细的规定。
驾驶人员应按照标线行驶,并且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占用标线的使用。
5. 路边停车管理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畅通,路政管理规定对路边停车也有明确规定。
驾驶人员在选择停车区域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6. 道路施工管理道路施工期间需要进行路政管理,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交通的顺畅。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并且设立合适的安全措施,遵守临时交通标志和标线。
三、准备工作在进行路政管理之前,还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的了解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各项规定和要求。
只有在了解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才能做好路政管理工作。
2. 信息收集和分析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的交通信息和数据,以便判断道路交通状况和安全隐患。
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可以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路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的路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路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四)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二章路政管理职责第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公路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路政意识;(二)制定路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公路路产的保护和养护;(四)查处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五)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涉及公路的交通事故;(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路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
第三章路政管理范围第七条路政管理范围包括:(一)公路用地;(二)公路建筑控制区;(三)公路附属设施;(四)公路养护设施;(五)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六)公路标志、标线;(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八)其他依法应当纳入路政管理范围的设施。
第八条公路用地包括:(一)公路两侧边沟(排水沟)、路基、路肩;(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隔离带;(三)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其他设施用地。
第四章路政保护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保护,确保其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用地或者公路附属设施。
第十一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因修建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需占用、挖掘公路用地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 占用、挖掘公路用地的原因、范围、期限和方案;3. 占用、挖掘公路用地所需缴纳的费用;4. 其他有关材料。
(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最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最新一、引言道路运输是现代运输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其中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
二、背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国家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证件。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维护运输秩序,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三、管理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经营范围许可证规定了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许可范围,包括运输品种、运输线路、运输量等。
经营者在办理许可证时,需要明确所经营的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申请。
2. 许可条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
这些条件包括经营者的资质要求、车辆的技术状态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等。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经营者才能够获得许可证并进行经营活动。
3. 许可审批程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环节,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资料、现场检查等。
许可证的审批程序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4. 经营监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了对经营者的监督要求。
主管部门需要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和奖惩。
同时,经营者也需要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最新变化为了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保障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运输安全,我国最近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变化。
1. 权限下放为了提高运输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一些权限将下放到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批和监督工作。
2. 加强信息化建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管理将更加依赖信息化手段。
通过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路政许可项目

路政许可事项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建设单位)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涵洞、隧道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建设单位)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以及设置电杆、变压器等类似设施建设单位)
(四)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建设单位)
(五)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建设单位)
(六)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或者拆除分隔带(建设单位)
(七)利用跨线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设置者)
(八)公路维修需要封闭半幅以上公路路面(施工单位)
(九)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设置者)
(十)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属收费公路的,由公路经营企业或受委托人提出申请;属非收费公路的,由该广告标牌设施所有人提出申请)
(十一)超限车辆行驶公路(承运人)
(十二)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车辆登记人)
(十三)更新采伐护路林(更新采伐单位提出申请)。
公路路政许可管理办法

公路路政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公路路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路政许可,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设定,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
实施公路路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路政许可事项、类别、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申请办理路政许可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向申请人提供的路政许可格式文本,不得收取费用;路产损害(占用)赔(补)偿费、勘验费等依法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第二章许可类别及权限第四条公路路政许可依照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分为:(一)改变公路使用性质(包括占用、利用、穿越、跨越、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开设平交道口等);(二)设置非公路标志;(三)超限运输车辆和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四)中断交通进行公路施工;(五)行道树更新砍伐。
第五条路政许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其管理权限分别为:(一)改变公路使用性质:涉及两市(含两市)以上的路政许可或省内国道、省道的路政许可,由省公路局负责,其他的由市(州)公路局(处)负责;(二)超限运输车辆和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1、几何尺寸超限(长度不限、高度小于4.5米、宽度小于3.8米)但轴载和车货总重不超限的在一市(设区的市)办理,全省通行;2、轴载不超限但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重量的20%以内,由所在市(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颁发通行证,全省有效。
收取赔(补)偿费后,按规定路线行驶;3、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由省公路局办理;4、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由所在市(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办理;涉及两市以上的,由所在市(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商有关市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路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公路路政管理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路政管理职责第六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公路路政许可的审批、核发和监督管理;(三)负责公路路产保护,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四)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五)负责公路路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六)负责公路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七)负责公路路政统计和报告工作;(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三)负责公路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公路路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五)负责公路路政统计和报告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路政许可管理第八条公路路政许可包括以下内容:(一)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施工许可;(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施工许可;(三)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用地许可;(四)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许可;(五)在公路上设置广告、标语、宣传牌许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
第九条申请公路路政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相关设计文件;(三)涉及公路路产保护的承诺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路政管理规定全

路政管理规定全路政管理规定是由政府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和法规,旨在确保交通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下面是关于路政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维护公共利益,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包括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等公共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和服务的管理。
第三条交通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道路交通参与者包括驾驶员、行人、乘车人员等,他们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道路交通行驶规则第五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第六条行人应在人行横道或者其他安全设备的指挥下过马路,不得横穿道路。
第七条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机动车在交叉口处应礼让行人,保证行人的安全通过。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条驾驶员不得超速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车道,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进行年度车检,并按规定交纳车辆年度检验费。
第十二条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审验和注册手续。
第十三条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赔偿受害人。
第十四条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染料和尾气排放限值。
第十五条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规则使用,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第四章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第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操作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安全。
第十七条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应明显清晰,便于驾驶员和行人识别,遵守和执行。
第十八条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的设置和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十九条在道路施工和维修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置临时交通设施和标志,保障施工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山市交通行政许可公示(公路部分)
注:1、相关表格、申请书示范文本请在昆山市交通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办公场所领取。
2、某一许可申请涉及到两个以上许可事项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合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例如因修建铁路等申请占用、挖掘公路,可能同时又涉及因施工需分流或中断交通许可的。
对此,可以在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占用、挖掘公路许可条件的同时,一并审查是否符合因施工需分流或中断交通的许可条件,同时准予行政许可或者同时不予行政许可的,可以在一个决定书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