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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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1、应急值守点实行每日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一名值班负责人,负责值班点的各项管理工作,值班人员统一听从负责人的安排和指挥调动。

2、值班点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应急情况下,到达应急地点进行前期处置和按照汇报要求将应急相关信息及时反馈。

3、值守期间随身携带800M对讲机并保持电话畅通,原则上严禁离开值守管辖范围,因特殊原因临时离开值守管辖范围区域或进入到无法接收800M手持台信号区域时,须报中心生产调度备案。

4、应急值守点值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早交接班9点30前完成,晚交接班下午18点30前完成,严禁延迟交接班。

交班完成后,交班人员用座机电话向质检组长汇报当天值班情况。

接班人员到达值班点后用座机电话及时向维调、生产调度汇报到位情况。

5、在值班期间要穿公司配发的工装、工鞋,严禁在值班期间工装、便装混穿和穿便装,值班人员必须佩戴员工卡。

6、值班人员到达值班室后对值班点物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抢修工具材料的数量齐全,状态良好,照明工具和通讯工具使用正常。

7、值班人员中午用餐时间为1个小时,用餐时间为11:30-12:30,外出时,需向生产调度报备,在这个时间段以外,凡发现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者将严格考核。

8、接触网专业值班人员每天完成登乘该线路电客车巡视1次,并做好记录,不得漏巡,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格考核。

9、值班人员须在值班日志中填写当天值班工作情况,上级部门电话通知事项要做好详细记录。

10、值班点人员严禁在值班点玩手机、睡觉、抽烟、打牌、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严格考核。

11、值班电话随时保持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聊天,值班电话超过5分钟打不通,考核值班点当班负责人。

12、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点环境卫生,时刻保持值班点的环境卫生整洁。

应急值守规章制度

应急值守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值守工作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条应急值守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预防为主,综合协调;(四)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第二章应急值守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应急值守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

第五条应急值守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明确应急值守人员职责;(二)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负责收集、分析、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上报;(四)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五)负责应急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应急值守人员及职责第六条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应急管理工作;(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四)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七条应急值守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二)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接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三)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五)协助领导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应急值守工作流程第八条应急值守工作流程如下:(一)接报突发事件信息;(二)核实、分析突发事件情况;(三)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五)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总结。

第五章应急值守工作保障第九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应急值守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

紧急情况应急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紧急情况应急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紧急情况应急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背景紧急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可能突发的事件,对于任何组织来说都是一种威胁。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组织内部的安全和顺利运营,在此制度中,我们引入了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组织内都能迅速做出响应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以减少损失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

职责和义务- 值班人员需要全天候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处理紧急情况。

- 值班人员应熟悉紧急情况处理的相关流程和应急措施。

-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值班人员需要立即做出响应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报警、疏散人员、启动应急预案等。

- 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 值班人员需要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并确保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及时沟通。

值班轮换- 值班人员的轮换由主管部门负责安排,确保每天都有足够的人员在岗。

- 值班人员需要提前熟悉当班期间的工作要求和任务。

值班记录和汇报- 值班人员需要详细记录每次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 值班记录需要准确、清晰,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 上级部门需要定期对值班记录进行审查和评估,以改进应急响应机制。

值班培训和演练- 组织应定期为值班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演练,以提升其应急处理和决策能力。

- 培训内容应包括灾害防范知识、紧急情况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的熟悉等。

- 演练活动可以模拟真实的紧急情况,以检验值班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紧急情况应急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的评估- 组织应定期评估该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以及识别可能存在的改进点。

-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进行改进和优化。

在实施紧急情况应急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和优化,以确保组织在面临紧急情况时能做出及时、高效的响应,并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

应急值守预案制度

应急值守预案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在应急值守工作中的组织、管理、运行和监督。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值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设立应急值守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岗位应急值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应急值守制度1.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2)熟悉本部门、本岗位的业务工作;(3)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2.应急值守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当24小时在岗,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处理各类应急信息。

(2)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值守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值守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应急值守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应急处置制度。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4)值班记录制度。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五、应急值守监督1.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急值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应急值守办公室负责对应急值守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应急值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奖惩1.对在应急值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_文广局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_文广局

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文广局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值守职责1. 接收和处理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3.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4. 加强应急值守设施设备建设,确保值班通讯、信息处理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 组织应急值守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值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值守人员1.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

2.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担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值班工作。

3.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私自调换班次。

4.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四、应急值守工作流程1.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应急值守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每小时至少查看一次突发事件信息,发现重要信息应当立即报告上级。

3. 上级领导接到应急值守人员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应急处置。

4. 应急值守人员在接到上级应急处置指令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5.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记录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五、应急值守设施设备1. 文广局应当加强应急值守设施设备建设,确保值班通讯、信息处理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应急值守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应急值守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应当及时,提高应急值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应急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值守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日常应急值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和处置能力。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应急值守职责和任务。

3. 快速反应,协同配合。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科学决策,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确保应急值守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应急值守组织架构1. 设立应急值班室,作为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

2. 应急值班室设值班长、值班员等岗位,负责日常应急值守工作。

3. 应急值班室应当配备必要的通讯、办公设备和应急物资。

四、应急值守人员配备与培训1.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技能,熟悉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

2. 应急值守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定期组织应急值守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值守能力。

五、应急值守工作职责1. 值班长职责:(1)负责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

(2)督促值班员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设备正常运行。

(3)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 值班员职责:(1)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工作规定,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值班长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3)保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讯联系,及时传递信息。

(4)协助值班长组织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六、应急值守工作流程1.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值班员立即向值班长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2. 值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医院应急值守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值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应急值守工作,提高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值守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3. 严格纪律,确保安全。

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4. 上下联动,协同作战。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应急值守工作职责1. 医院应急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院应急值守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组织科室人员参加应急演练。

3. 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接到应急信息后,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四、应急值守工作要求1. 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迅速应对突发事件。

3.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第一时间接收应急信息。

4.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等。

5.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

五、应急值守工作纪律1.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不得泄露应急信息,不得干扰应急工作。

3. 对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应急值守工作监督1. 医院应急办公室对应急值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应急值守工作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应急职守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交接班应做到面对面交接。

镇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应急值守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督查全镇应急值守工作。

镇政府、各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应急值守的主要任务包括保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协助本级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建立值班信息网络,掌握本级领导的主要活动、行踪、联系方式,掌握各单位联系电话、领导电话和其他必须掌握的联系电话;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夏季的值班工作,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应急值守工作中,有情必报。

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本级领导和镇政府值班室及有关人员报告。

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规范运作,制定规范的值班信息上报方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重大情况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30分钟)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镇政府应急办(值班室),9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

在接报紧急重大情况时,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和负责处置该类紧急中重大情况的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和向有关部门传达。

凡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大信息,原则上必须以书面材料方式,并经本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必要时应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以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

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起草书面报告,采取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

时态特别紧急,需要争取处置时间的情况下,应先报送初步情况,稍后核实,再随时续报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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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守制度应急值守制度1第一条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矿属各科室、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考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第三条应急值守启动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期。

第四条应急值守基本要求:(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二)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三)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第五条应急值守人员职责:(一)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贯彻落实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三)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四)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六)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应急值守制度2(一)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和突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煤矿应急值守,煤矿指定的值班人员可以参加煤矿应急值守。

(三)参与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班,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可设在调度室)。

(四)煤矿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五)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煤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的工作及安全状况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六)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煤矿带班领导汇报。

(七)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根据煤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八)煤矿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煤矿应急值守室值班。

(九)应急值守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十)应急值守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守或需离开值守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他组人员替班。

应急值守制度3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

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

4、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维护好仓库秩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应急值守制度4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应急值守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有效、有序的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煤矿相关规定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预案制定原则,结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含了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值守人员的职责、值守人员的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应急值守人员、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信息员。

二、值守人员的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矿长助理及以上领导均参加矿应急值守;六个生产科室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矿应急值守;机关后勤科室熟悉生产现场情况、具备下井条件的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矿应急值守;矿指定的值班人员可以参加矿应急值守。

第五条生产辅助工区及机关科室、后勤科室享受副区级待遇的及以上人员,参加本单位应急值守。

三、应急值守人员职责第六条参与矿应急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对当天全矿的突发的危及安全生产的事件负全面责任。

每天上午9点为值班交接班时间,值班及交接班地点为应急值守室。

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在各单位进行,相关制度、方法依据本制度制订。

第七条应急值守当值小组组长根据当天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及值班时间,保证当天24小时有应急值守人员值班,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八条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熟悉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矿应急值守记录,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或待完成的现场工作及安全状况都应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第九条矿应急值守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员报告,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安排相关的各单位应急人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和矿带班领导汇报。

第十条信息员在各工作地点发现隐患,应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立即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发现事故和严重隐患要立即汇报矿应急值守人员,根据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急值守人员接矿应急值守人员指示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应急值守人员。

四、应急值守纪律第十二条当天矿应急值守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矿应急值守室听班,其他值班人员夜间休息必须在矿指定房间休息。

第十三条应急值守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时,应急值守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或需离开值班室,必须同时向调度员和当值小组组长请假;并请同组或他组具有应急值守资格的人员替班。

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二、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四、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五、信息的接收及通报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接到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或第一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

本矿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912-______________(外线)8000、8001、8206(内线)六、信息传递1、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

2、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神木县新窑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神木县煤炭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和煤炭局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5、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以上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导指示向神木县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

6、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

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七、信息公开执行国家《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

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八、事故信息发布原则真实原则。

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及时原则。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正面引导原则。

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九、事故责任分析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

②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

①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

②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

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

十、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十一、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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