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5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
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
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
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八条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起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起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起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吊装、吊装绳索、起重机械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责任由本企业的相关部门负责,重视起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与有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相一致,并经过安全生产部门的审批。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应向本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章起重设备的基本要求第六条起重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并经过相应的检测合格。
第七条起重设备应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说明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附件和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起重设备应设有完善的报警系统和紧急停机装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运行。
第九条起重设备的工作环境应达到相关的卫生、通风、照明等的要求,并保持干净整洁。
第三章起重设备使用管理第十条起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资质考核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起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操作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第十二条起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承载能力进行使用,并禁止超负荷使用或擅自改装设备。
第十三条起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确保安全通行和作业。
第十四条起重设备在作业前应对工作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的承重架构和固定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和定期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记录维护细节和结果。
第十六条起重设备的事故和故障应及时进行停机维修和排除隐患,并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再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第十七条起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在使用前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在起重设备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和人员的监控和指导,确保作业的安全。
第十九条起重设备的使用人员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起重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篇)

起重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确保起重机作业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所有参与起重机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3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起重机操作单位。
第二章起重机操作安全责任和义务2.1 起重机操纵员2.1.1 起重机操纵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纵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复审。
2.1.2 起重机操纵员必须掌握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1.3 起重机操纵员必须在作业前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1.4 起重机操纵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
2.1.5 在作业过程中,起重机操纵员必须始终保持专注,不得在操作时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1.6 起重机操纵员在发现起重机存在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报告。
2.2 监督人员2.2.1 监督人员必须对起重机操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2.2.2 监督人员必须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不存在安全隐患。
2.2.3 监督人员必须及时处理起重机操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作业安全。
2.2.4 监督人员必须向上级领导报告起重机操作中的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
第三章起重机操作安全规范3.1 起重机操作前检查3.1.1 起重机操作员必须在作业前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各项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
3.1.2 进行检查时,起重机操作员必须确认各项液压、液电和机电传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3.1.3 起重机操作员要检查起重机的钢丝绳、滑轮、吊钩、行车轨道等工作部位是否存在损坏或变形。
3.1.4 起重机操作员必须检查起重机的润滑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添加润滑油。
3.2 起重机操作时安全注意事项3.2.1 起重机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不得间断地执行操作。
3.2.2 起重机操作员必须经过正确的信号指挥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总则1. 为了保障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起重机械的相关人员和工作环境。
3. 本制度的实施人员要具备相关的执照和操作证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操作。
4.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1 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2 各级领导要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1.3 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练掌握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
2. 操作规程2.1 所有工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械操作前,必须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2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载、超速、超高和超程。
2.3 操作人员必须在视线良好的位置操作起重机械,并保持与其他相关人员的有效沟通。
2.4 在起重作业中,禁止操作人员进行其他无关工作,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2.5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及时将起重机械归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3. 安全设施3.1 起重机械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确保起重过程中的安全。
3.2 起重机械的重要部位必须配备安全标志,包括载荷标志、限位标志和预警标志等。
3.3 操作区域必须进行围护,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以保护周围工作人员的安全。
4. 安全检查4.1 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技术水平。
4.3 对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5. 事故处理5.1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2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5.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1. 司机守则;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时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3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起重机械是在工业生产和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的重要设备,其安全操作管理是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各国普遍制定了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规定和实践经验,总结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的要点,以供参考。
一、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的基本原则1. 设有专职的操作人员:起重机械的操作应有专职的操作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 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或违反规定。
3. 勤检查、勤保养:起重机械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禁止超载:严禁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进行使用,必要时应进行进行计算和验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严格禁止酒后操作:操作人员在作业前禁止饮酒,以确保操作的高度集中和安全。
二、起重机械操作的安全措施1. 操作前准备。
(1)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2)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设备,如钢丝绳、卷筒、制动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3)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可靠,如限位器、制动器、挡滑器等。
(4)核对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1)确认吊物的重量和重心,确保合理选择吊带、吊钩等设备,并采取安全系数合理的计算和选择。
(2)严禁超载操作,根据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和工作条件,合理确定起重物的重量,及时进行计算和验证。
(3)操作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指挥人员或监控中心进行联系,确保操作的协调和安全。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将作业区域设置为禁止通行区域,确保作业安全。
(5)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机械稳定,防止晃动或抛物的发生,确保吊物安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操作后的安全措施。
(1)及时清理和整理作业现场,将起重机械和吊钩停放在安全固定的位置,并锁好起重机械的控制台和电源。
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单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单梁悬挂起重机、柱式悬臂起重机、单轨悬挂起重机等。
二、使用规定1.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能上岗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 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必须熟知起重机操纵和安全知识方可操作。
3. 起重机司机和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工作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
检查各操纵手柄是否在零位,钢丝绳、链条、吊钩是否良好。
开空车检查各限位开关、急停开关、刹车和制动是否有效可靠。
4. 起重机司机和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操纵起重机时,精神必须集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必须听从任何人的停车信号或口令,必须随时观察重物前进方向和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并应注意起重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5. 吊运一切物品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尽量不从设备上越过。
6. 发生如下情况时严禁操作:安全装置失灵时;无人指挥或乱指挥时;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吊物上有人时;光线暗看不清吊物或周围情况时;指挥信号不明时;金属液、酸碱液过满时;被吊物有尖棱快口而无预防措施时;牵引、斜拉时;重物埋在地下时;重物捆绑吊挂不牢时;钢丝绳缠绕、打结或不齐时。
7. 吊运金属液、酸碱液及重要物品时,起升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必须先微微起升距地面150~200毫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继续起升。
运行时要慢而平稳,不准使用急刹车,人员距离吊物2米以外。
8. 使用起重机在设备上装卸工件或工装时,必须确认设备上无障碍物和多余物,缓慢起升和下降,严禁对设备产生冲击、碰撞。
9. 起重机空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升起距地面2米以上,距障碍物0.5米以上。
10. 如发生断电故障,必须关闭电源主开关,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吊钩上如有重物,要设法放下。
起重机发生故障或有异常声响时,应及时停车检查和处理。
无法处理时,及时报维修人员处理,处理后填写设备日常维修记录和停机台时记录。
所有电气故障严禁司机或操作者处理。
起重机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起重机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维护及操作。
#### 第二章起重机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起重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起重机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1. 负责制定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负责对起重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4. 负责对起重机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5. 负责对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 第三章起重机使用单位及操作人员职责第五条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起重机;2. 安装前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3. 安装、修理起重机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六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2. 经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3. 熟悉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
#### 第四章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起重机操作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1. 起重机外观检查,确保无损坏、变形;2. 安全装置检查,确保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3. 起重机各部件检查,确保无松动、漏油现象。
第八条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起重机操作规程操作;2. 不得超载使用起重机;3. 不得在起重机运行区域内放置杂物;4. 不得将起重机用于非规定用途;5. 不得在起重机运行区域内行走或站立。
第九条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按照吊装方案进行作业;2. 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3. 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4. 钢丝绳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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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手册■制度□决定□办法□通知□通告□纪要□报告□请示□方案
起重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厂区内行车使用,保证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行车操作人员。
三、内容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行车的使用、点检及维护保养工作。
四、作业程序
1 、资格要求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2、作业要求
(1)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2)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
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3)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5)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6)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
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9 ) 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 )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 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 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3) 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14) 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件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1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16) 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17) 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1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1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2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
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2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
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2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2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总开关,并通知设备部。
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2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2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g、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h、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i、埋地物品不吊
j、违章指挥不吊
五、监督管理
1 、如违反作业程序进行违章作业,一经发现,每次给予20-500元的负激励。
2、行车责任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行车负责,有权阻止违章作业人员使用。
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一经发现,每次给予10-100元负激励。
3、其他员工和行车责任人有权监督举报违规使用行车人员,举报属实者,每次给予20-200元的正激励。
六、行车日常运行责任人
位置型号责任人
东车间北跨东LD5-16.56A3 李乐强
东车间北跨西LD16-16.56 A3 李乐强
东车间南跨东LD3-16.56A3 王少军
东车间南跨西LD10-16.56A3 韩青利
西车间北跨东LD5-14.66A3 肖涛
西车间南跨东LD10-14.64A3 肖涛
西车间南跨西LD5-16.5 A3 徐庆伦
西车间北跨西LD10-16.5 A3 韩勇
新机加工车间LDA10-19.5 A3 刘凯
新机加工车间LDA5-19.5 A3 张端宝
新机加工车间QD25-19.5 A5 李祖朋
新机加工车间MH2-8.9A3 刘宝营
新机加工车间MH2-8.15A3 朱振兴
装配车间北跨东LD10-19.5 A3
装配车间南跨东LD10-19.5 A3
装配车间北跨西LD16-19.5 A3
装配车间南跨西QD32/5-19.5 A5
批准/日期受控
审核/日期实施日期
拟制/日期张健/2016.11.24 文件编号
文件存档文件执行部门制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