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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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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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5.21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

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附件: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4年5月21日。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设计统一标准民用建筑设计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领域,设计统一标准是确保建筑物安全、舒适和人性化的关键。

在本文中,将探讨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性,以及设计统一标准如何为我们的社会和生活带来积极的影响。

首先,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在于它直接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无论是住宅、商业建筑还是公共设施,它们都是我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场所。

一个良好的建筑设计可以提供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人们的健康和幸福感。

例如,一个设计合理的住宅可以提供通风良好、明亮舒适的居住空间,让居民们享受到宜居的生活。

而商业建筑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到顾客的需求和体验,以提高购物和消费的舒适度。

公共设施的设计应该注重无障碍通行和人性化设计,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其次,设计统一标准对于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一套完善的设计标准可以确保建筑物在抗震、防火、抗风等方面具备足够的能力。

这些标准可以引导设计者在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施工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以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和抗灾能力。

此外,设计统一标准还可以规范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维修保养标准,确保其长久使用的质量和性能。

此外,设计统一标准还对于节能环保起着重要作用。

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建筑行业作为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之一,也需要积极思考如何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设计统一标准可以要求建筑物在能源使用效率、节能减排、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

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可以减少建筑物的能耗,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减轻对环境的负担。

最后,设计统一标准还有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质量水平和竞争力。

通过制定统一的设计标准,可以提升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并促进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研发。

这将有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推动行业朝着更加可持续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同时,统一的设计标准可以减少低质量工程的发生,维护公众的权益,提升人们对建筑行业的信任和满意度。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最新解读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最新解读

《民⽤建筑设计统⼀标准》最新解读来源⽹络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新《标准》是由《民⽤建筑设计通则》(2005年版)基础上修订⽽来,总体看有进步、有遗憾、有困惑……四个遗憾01建筑⾼度问题新规范:4.5.2 -2 ⾮本标准第4.5.1 条第3款、第4款控制区内建筑,平屋顶建筑⾼度应按平屋顶建筑⾼度应按新规范建筑物主⼊⼝场地室外设计地⾯⾄建筑⼥⼉墙顶点的⾼度计算,⽆⼥⼉墙的建筑物应建筑物主⼊⼝场地室外设计地⾯⾄建筑⼥⼉墙顶点的⾼度计算计算⾄其屋⾯檐⼝;坡屋顶建筑⾼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屋檐和屋脊的平均⾼度计算;当同⼀座建筑物有多种屋⾯形式时,建筑⾼度应按上述⽅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值;附录《建筑设计防⽕规范》附录A建筑⾼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法:A.0.1 建筑⾼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其建筑屋⾯为平屋⾯(包括有⼥⼉墙的平屋⾯)时,建筑⾼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其屋⾯⾯层的⾼度;解读:⾮常令⼈失望的⼀条!!!原本希望此次消防与规划关于建筑⾼度的说法能够统⼀。

但是很遗憾,建筑师仍然要在24m⾼度上被规划和消防部门反复蹂躏!02转弯半径问题消防车道应满⾜消防车最⼩转弯半径转弯半径不应⼩于3.0m,消防车道应满⾜消防车最⼩转弯半径新规范新规范:5.2.2 -4 道路转弯半径不应⼩于要求;解读:⼀个转弯半径15年都没有搞定? 2005年的《民⽤建筑设计通则》就极笼统,新标准仍然是这么不负责任的⼀句话!能不能明确地告诉⼤家:普通消防车道最⼩转弯半径为6.0m重型消防车道最⼩转弯半径为9.0m特种消防车道最⼩转弯半径为18.0m03楼梯平台宽度问题6.8.4 当梯段改变⽅向时,扶⼿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宽度不应⼩于梯段净宽,并不得⼩于1.2m。

当有搬运⼤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宽度不应⼩于0.9m。

解读:条⽂说明中这张配图⾮常令⼈失望,净宽度需考虑墙体⾯层的厚度是很好的进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6.01•【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1999年6月1日)1.总则1.0.1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

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修改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

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

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致,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己突破100m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_随笔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_随笔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阅读笔记1.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概述《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是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旨在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自发布以来,已经在我国的建筑设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对于推动我国民用建筑设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标准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

建筑设计部分主要包括建筑设计的原则、设计的内容、设计的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规定;建筑结构部分主要针对建筑物的结构系统进行规定,包括结构选型、结构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的内容;建筑材料部分主要涉及建筑物所用材料的种类、性能、选用原则等方面的规定;建筑设备部分主要对建筑物所需的各类设备的种类、性能、选用原则等方面进行规定。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民用建筑设计的整体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也为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参考指南,有助于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1.1 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在我国的民用建筑设计领域,统一标准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这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用建筑设计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

在此背景下,《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旨在确保民用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民用建筑设计提供了明确的设计规范和操作指南。

通过统一的设计标准,规范了设计流程,确保了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设计质量,更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建筑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统一标准的制定,明确了建筑设计的各项安全指标和要求,确保了建筑的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电气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II)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II)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II)
II)
7 室内环境
7.1 采光
7.1.1本标准采用采光系数作为采光标准值。

采光系数虽是相对值,但当各采光系数标准值确定后,该地区的临界照度也是一个定值,因此,室内的天然光照度就是一个确定值。

采用采光系数作为采光的评价指标,是因为它比用窗地面积比作为评价指标能更客观、准确地反映建筑采光的状况,因为采光除窗洞口外,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窗洞口大,并非一定比窗洞口小的房间采光好;比如一个室内表面为白色的房间比装修前的采光系数就能高出一倍,这说明建筑采光的好坏是由与采光有关的各个因素决定的,在建筑采光设计时应进行采光计算,窗地面积比只能作为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对采光进行估算。

表3 窗地面积比Ac/Ad
采光等级侧面采光顶部采光
侧窗矩形天窗锯齿型天窗平天窗
Ⅰ1/2.5 1/3 1/4 1/6
Ⅱ1/3.5 1/4 1/6 1/8.5
Ⅲ1/5 1/6 1/8 1/11
Ⅳ1/7 1/10 1/12 1/18
Ⅴ1/12 1/14 1/19 1/27
注:⒈计算条件:⑴Ⅲ类光气候区;⑵普通玻璃单层铝窗;⑶Ⅰ~Ⅳ级。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23年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23年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23年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建筑行业也迎来了蓬勃的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各地区、各行业对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差异,给建筑设计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挑战。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开始探讨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并计划在2023年实施统一标准,这对于规范和提升民用建筑设计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要深入探讨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民用建筑设计,以及为什么需要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是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涉及到建筑结构、功能布局、环境设计等多个方面,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居住、工作、生活环境。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于建筑设计的需求存在差异,如果没有统一的设计标准,就会导致建筑设计的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民用建筑设计需要统一标准的要求成为了必然。

2023年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提出,旨在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建筑设计标准统一,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设计质量和行业竞争力。

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建筑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促进建筑设计者创新能力的提升,提高建筑设计的整体水平。

统一标准可以降低建筑设计的交流成本和学习成本,促进建筑行业的信息共享和技术进步。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统一标准将有利于推动我国民用建筑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统一标准将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有利于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

另统一标准将促进建筑设计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推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就我个人而言,我对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23年的实施持有积极的态度。

我相信这一举措将会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设计水平和行业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建筑设计作为建筑行业的核心领域之一,其质量和水平也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推动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2023年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这也将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整体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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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 总则 (3)3 基本规定 (4)3.1民用建筑分类 (4)3.3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4)3.4建筑与环境 (4)3.5建筑模数 (5)3.6防灾避难 (6)4 规划控制 (7)4.1建筑基地 (7)4.2建筑突出物 (10)4.3建筑连接体 (11)4.4建筑高度 (12)5 场地设计 (13)5.1建筑布局 (13)5.2道路与停车场 (13)5.3竖向 (15)5.4绿化 (15)5.5工程管线布置 (16)6 建筑物设计 (17)6.1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17)6.2平面布置 (17)6.3层高和室内净高 (18)6.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8)6.5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19)6.6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 (20)6.7台阶、坡道和栏杆 (21)6.8楼梯 (22)6.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6)6.10墙身和变形缝 (26)6.11门窗 (27)6.12建筑幕墙 (28)6.13楼地面 (29)6.14屋面 (30)6.15吊顶 (31)6.16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31)16.17室内外装修 (32)7 室内环境 (33)7.1光环境 (33)7.2通风 (35)7.3热湿环境 (36)7.4声环境 (38)8 建筑设备 (41)8.1给水排水 (41)8.2暖通空调﹙燃气﹚ (42)8.3建筑电气 (44)211 总则总则总则1.0.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对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是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基础上修编改名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

“通则”自实施近8年来,在规范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经济技术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更高、更新的要求。

节能、环保、绿色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强化,使得建筑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功能复杂化、综合化,加之新材料新技术也不断涌现,而从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这本标准,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和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之一,以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着“增”、“留”、“删”、“改”四原则对原《通则》进行修订。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经济和技术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村镇,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都不能放松,根据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本规范作为国家标准也应适用于城乡。

乡镇建筑一般规模小、标准低,但所订日照、通风、采光、隔声等标准在乡镇广大地区更容易做到,地方上也可根据本规范内容和具体情况制订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1.0.3根据原《通则》中的设计基本原则和现代要求,加以补充和发展。

如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等,这些要求无量的指标,但作为设计的重要理念和原则,不可忽视。

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根据《城乡规划法》,将第5款改为“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强调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和乡村。

为了打破当前城市风貌“千城一面”、建筑缺乏地域特色等问题,增加了“宜具有地域特色,”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1 3.1 民用建筑分类民用建筑分类民用建筑分类3.1.1 民用建筑分类因目的不同而有多种分法,如按防火、等级、规模、收费等不同要求有不同的分法。

本规范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3.1.2民用建筑按照建筑高度和层数分类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住宅类型来划分的。

超高层建筑是按照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确定高度100m 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高层建筑。

注中阐明了本条按层数和建筑高度分类是取决于防火规范规定,故其计算方法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执行。

3.1.3民用建筑等级划分因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宜在本规范内作统一规定。

在专用建筑设计规范中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来划分,如交通建筑中一般按汽车客运站的大小划为一级至五级,体育场馆按举办运动会的性质划为特级至丙级,档案馆按行政级别划分为特级至乙级,有的只按规模大小划为特大型至小型来提出要求,而无等级之分。

因此,本规范不作统一规定等级划分标准,设计时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3.3 3.3 建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3.1本条是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综合而成,明确各气候分区对建筑的基本要求。

由于建筑热工在建筑功能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并有形象的地区名,故将其一并对应列出。

附录A 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从《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附图2.1.2摘引。

3.4 4 建筑与环境建筑与环境建筑与环境环境即包括以大气、水、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为内容的物质因素,也包括以观念、制度、行为准则等为内容的非物质因素;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文因素;既包括非生命体形式,也包括生命体形式。

环境是相对于某个主体而言的,主体不同,环境的大小、内容等也就不同。

狭义的环境,如环境问题中的“环境”一词,往往指向对于人类这个主体而言的一切自然环境要素的总和。

建筑设计需考虑的环境包含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

建筑应承担技术的环境责任与空间的社会责任。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以“人与自然共生”、“人与社会共生”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树立“人—建筑—环境”和谐发展的意识,从环境角度关注建筑全寿命期的过程;实现建筑与自然的永续发展、建筑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本次调整梳理了环境影响的自然与人文两大部分,并分别针对性地进行描述。

3.4.13.4.11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分析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方面。

按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确定。

另外,基地选址也应考虑其周围应具有能获得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卫生条件;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的环境。

2 建筑应基于对自然资源急速消耗的现状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理解,综合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从环境角度关注场地、材料、形式、技术和设备的选用等因素,减小环境压力,实现建筑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处理建筑与环境关系的宏观前提。

3 基地在完成建造后,应通过综合景观环境设计,完善对自然环境的具体回应。

4 建筑物在建造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获取、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使用过程的运营维护以及最后的拆除和处置都会对资源和环境产生影响。

建筑设计应关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综合考虑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和拆除后对环境的影响,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各个要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4.2建筑设计应关注建筑与城镇空间环境的协调以及整体美感的塑造。

建筑的体量包括建筑高度、层数等内容;建筑的形体包括建筑的缩进与出挑、建筑底部和顶部的处理、建筑立面的色彩、肌理、窗墙比等内容;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关系包括建筑临街面、建筑后退等内容。

3.3.5 5 5 建筑建筑建筑模数模数模数本节在原规范6.1.2条:的基础上提升为独立章节,强调设计全过程执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 /T 50002。

在原条文“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等主要定位轴线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统一协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建筑层高、门窗洞口尺寸要求,宜按照基本模数1M=100的倍数设计。

3.6 3.6 防灾避难防灾避难防灾避难防灾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性灾害,用于避难人员集中救援及避难生活,经规划设计配置的应急工程设施,它应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照应急避难要求配置的建筑工程和设施。

建筑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

防灾避难场所的设置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以保证人员安全。

4 规划控制规划控制4.14.1 建筑基地建筑基地4.1.1《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建筑基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反映了城市规划、镇规划对该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

建筑的使用功能必须符合上述法定规划的规定,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建设项目的法定规划依据。

建筑基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是规划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环境容量和质量的三项重要指标,是建设方获得土地使用许可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基地提出的“规划条件”。

因此,本条明确了建设项目应符合上述土地使用控制的基本要求。

4.1..1.22本条明确了当建筑基地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红线不相邻接时,建筑基地应设置连接道路与城市或镇区道路连接,以保证建筑基地有必要的通道满足交通、疏散、消防等需要。

该连接道路的最小宽度是以小型商场、幼儿园、小户型多层住宅等建筑的一般规模3000m 2为界进行规定的。

见图4.1.2-1、2、3。

图4.1.2-1 建筑基地与城市(镇区)道路红线相邻接示意图图4.1.2-2建筑基地只有一条道路与城市(镇区)道路相连接示意图图4.1.2-3 建筑基地有两条道路与城市(镇区)道路相连接示意图4.1.3建筑基地地面高程设计应依据所在城市或镇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高程控制要求进行场地设计,并处理好建筑基地雨水的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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