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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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小学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小学学生入学、就读、转学、毕业和离校等情况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和服务的工作。

第三条小学学籍管理应以教育为中心,以学生为本,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为目标,确保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有效。

第四条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人差异,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五条学生入学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确保学生入学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六条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

学校要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招生数量和招生条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学生入学报名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以确保学生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学生入学采取分批次、滚动入学的方式,为每批次学生提供入学服务和教育。

第九条学生入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学科特长进行适当的分班。

第十条学生入学时,学校应进行入学体检,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健康成长。

第三章学生就读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就读期间,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学和评价。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参加各种学科、艺术、体育等活动,并坚持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的培养。

第十三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应向班主任或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需转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治体系,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培养,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2023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入学管理、学籍登记、学籍变更、学籍查询、学籍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学生学籍具有证明学生身份、管理学生学业和行为、提供教育服务的功能。

第五条学生学籍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机关共同管理,学生和家长对学籍信息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六条学生学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禁止弄虚作假。

第七条学生学籍信息的变更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变更信息的及时更新。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八条学生入学应当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

第九条学生入学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学籍文件,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第十条学生入学时,学校应当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学生入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应当与其他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相互连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应当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学籍登记第十四条学生学籍登记应当由学校进行,学校负责学籍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登记应当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入学信息、学籍变更信息等内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包括核对学生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并建立学生档案。

第十七条学籍登记应当由学校校长或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四章学籍变更第十八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九条学生转学应当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并经原学校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应当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每个小学生入学时,都需要填写学籍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

2.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转校、休学、退学或转班等,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3. 档案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和成长情况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奖惩记录等,学校负责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密。

4. 出勤管理:学校要求学生按时上学,对于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学校会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

5. 成绩管理:学校定期进行考试和评测,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制定个性化教育措施。

6. 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包括奖状、奖品、批评、警告等,学校会记录学生的奖惩情况,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7. 学生信息保护:学校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可能根据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可咨询相关学校教育部门。

小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法的实施,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二、学籍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小学段学生,包括正式入学、借读、转学、休学、复学等各个环节。

三、学籍登记1. 学生入学后,由班主任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学生学籍号由学校统一编制,长期有效。

学籍号作为学生身份的唯一标识,用于学生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记录和查询。

3.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休学、复学等相关材料。

档案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监督。

四、转学手续1. 学生因家庭原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 转入学生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由学校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手续。

3. 转出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将学籍档案、奖惩记录等相关材料送交原学校。

五、休学手续1. 学生因伤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2.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间学生学籍保留,休学结束后,学生可申请复学。

六、复学手续1. 休学结束后,学生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2. 复学后,学生应继续完成学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再次休学,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七、奖惩情况记录1. 学生在学校期间,如有优秀表现,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奖惩记录》,报学校审批后存档。

2. 学生如有不良行为,班主任应进行教育引导,并及时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奖惩记录》中。

八、学籍档案管理1. 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监督。

2. 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3. 学生毕业后,学校应将学籍档案归档备查。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

⼩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学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的定义 学籍是指⼀个学⽣属于某学校的⼀种法律上的⾝份或者资格,登记学⽣姓名的册⼦,专指作为某校学⽣的资格。

2013年9⽉1⽇起,全国已经初步建⽴了⼩中⼤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呢?以下是⼩编精⼼整理的⼩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学学籍管理制度1 ⼀、⼊学 1、新⽣⼊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母或其监护⼈接到⼊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本送⼦⼥或其被监护⼈到指定学校办理⼊学⼿续。

2、新⽣⼊学后,⼊班学⽣都⽆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年后⼀律使⽤新学籍号。

3、新⽣⼊学后,接任的班主任⽼师要填写好新⽣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员负责填写,所有栏⽬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转学 1、学⽣因家长变动⼯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家长(监护⼈)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续,连同本⼈学籍簿⼀并转出。

2、转⼊学⽣须由家长或监护⼈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可办理插班⼿续,由教导处统⼀安排插⼊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情况和成长过程。

3. 严格规范原则:学籍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

4. 发展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生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新生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2. 学生注册管理(1)学生注册:学生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学生信息变更:学生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

3.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3)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学。

4. 学生学籍注销管理(1)退学:学生因故退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学。

(2)开除学籍:学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开除学籍。

四、学籍管理的程序1. 学生入学程序(1)报名:新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审核:学校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 学生注册程序(1)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权益,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服务育人的原则。

第四条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学籍登记、学籍异动、学籍查询、学籍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六条学籍登记是指对全体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确立学生的身份和进校资格。

第七条学籍登记包括学生入学登记和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

第八条学生入学登记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校规定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

第九条在籍学生信息更新登记主要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变动情况、健康状况等。

第十条学籍登记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学籍异动第十一条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异动情况。

第十二条学籍异动主要包括:入学、转班、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四条学生转班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班主任、家长及学生本人同意后办理。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同意后办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退学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经过家长及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应符合学校规定,经过学校评审合格后办理。

第十九条学籍异动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学籍查询第二十条学籍查询是指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查询学生学籍信息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学籍查询应主要面向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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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
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
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
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
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
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

复学时,
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

四、留级
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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