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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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流程及广州各区房管局资料

房管局流程及广州各区房管局资料

房管局资料房管交易流程交易办理所须资料:购房人提交资料:1、购房人及其配偶身份证2、购房人以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死亡证明等)3、购房人及其配偶户口本4、收入证明原件(月供款2倍以上)5、公积金贷款须提供个人公积金卡或者公积金存折6、银行流水帐或其他资产证明、供款存折产权人提交资料;1、产权人及其配偶身份证2、产权人及其配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死亡证明等)3、产权人及其配偶户口本4、产权证原件、收款存折灵和业务:商业性贷款、公积金贷款、转按业务、快速放款、纯抵押、拍卖担保、垫资、个人贷款办证机构●珠江新城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越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办理。

电话:37585492●天河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天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东方三路29号,理想蓝堡裙楼1-4层办理电话:85643033、85643023●海珠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海珠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宝岗路65号办理电话:34380322、34381531●白云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白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机场路561号2楼(于远景路交界处)办理电话:86055685、86055660●荔湾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荔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道浣花路浣南街5号办理电话:81503275●黄埔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黄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大沙北路泰景中街103号办理电话:81503275●花都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花都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81号办理电话:36839838●番禺房管局房屋坐落位于番禺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到番禺区市桥街乐兴路18号办理电话:84645819、84645802※特殊情况:凡房屋权属人是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房产,或办理预售契约相关业务的,均到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办理。

关于据实征收(免个税):对于购买未满五年转让的二手房业主除了要缴纳印花税及管理费之处,现国家规定还要加收个人所得税(1%)及营业税(5.5%)。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8.29•【字号】武房规〔2016〕5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区房管局,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保障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列支对象,准确界定分摊使用范围按照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后的受益业主范围,合理确定维修项目资金分摊列支对象。

(一)屋面、外墙维修的列支对象为该栋全体业主;(二)电梯维修的列支对象为该单元全体业主;(三)单元门禁、对讲维修的列支对象为该单元全体业主;如涉及小区大门门禁、对讲电子设施的维修则列支对象为小区全体业主;(四)消防、安防维修的列支对象为小区全体业主;如仅涉及单栋、单个单元的维修,则列支对象为该栋、该单元全体业主;(五)小区道路、绿化、室外照明等维修的列支对象为小区全体业主;(六)其他列支对象按照《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

业主委会员(社区居委会)应当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参照上述规定合理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列支对象。

二、明确应急维修范围,简化应急认定程序(一)发生下列严重影响业主生活,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可以按照《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应急维修流程申请维修资金:1、电梯故障;2、消防设施故障;3、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出现严重故障;4、排水设施坍塌、断裂;5、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电系统出现故障;6、屋面、外墙渗漏;7、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8、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上饶市房管局办事流程

上饶市房管局办事流程

上饶市房管局办证大厅办事流程介绍一:服务内容:个人自建房初始登记办事程序:1、申请受理2、收费3、审核(内容)4、缮证5、督察6、发证7、归档;申报材料:1、私有房初始登记申请(审批)表,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测绘成果报告(两份),4、建筑工程规划证可证或私人建房建筑许可证, 5、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6、申请人填写承诺书,7、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须出具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100㎡以内收100元,100-500㎡收300元,500-1000㎡收500元,1000-2000㎡收700元,2000-5000㎡收1000元,5000-10000㎡收1500元,10000㎡以上的收2000元。

服务内容:单位自建房初始登记。

办事程序:1、申请受理2、收费3、审核(内容)4、缮证5、督察6、发证7、归档;申报材料:1、单位房产初始登记申请(审批)表2、计委立项批文3、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权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8、测绘成果报告9、预售许可证 10、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11、历史遗留的单位自建房办理初始登记,需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结论12、单位法人资格证、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3、申请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1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房登记费: 100㎡以内收100元,100-500㎡收300元,500-1000㎡收500元,1000-2000㎡收700元,2000-5000㎡收1000元,5000-10000㎡收1500元,10000㎡以上的收2000元。

二:大厅名称: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内容: 房屋换证登记。

房管局先进个人###同志推荐材料—申报材料

房管局先进个人###同志推荐材料—申报材料

房管局先进个人###同志推荐材料—申报材料青春在进取中实现价值——市房管局先进个人###同志推荐材料###,女,汉族,1975年出生,1997年7月自贵州省工业管理学校毕业,1997年12月分配到我局人教科工作,2000年调整到局法规科,2003年2月调整到我局人教科主持工作,同年任局机关工会主席、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2004年7月任人教科副科长,2005年1月任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

参加工作以来,她刻苦努力、勇于创新、任劳任怨、乐于帮助他人的表现,得到了全局上下的一致好评,个人先后多次获得多项荣誉,在2003、2004年度,连续两年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称号。

下面就该同志的先进事迹介绍如下:一、与时俱进,不断自我提高。

1、在政治觉悟上不断自我提高。

我局历来都十分重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无产阶级先进思想理论的学习。

###同志来到我局后,积极跟上全局学习的步伐,不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先进思想武器武装自己,努力向共产党员队伍靠拢,经过党组织的种种考验和党支部的认真研究,于1999年9月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

入党后,###同志没有放松在思想理论方面的学习,而是本着“思想正确了,道路才会正确”的观点,更进一步加强了学习的力度,除了认真参加集中学习,还利用业余时间阅读党刊、党报,至今都保留着入党以来的集中学习笔记和个人的读书笔记,并且她还时刻不忘帮助后进的同志,帮助他们提高觉悟争取早日加入到党员队伍中来。

凭着对无产阶级先进思想理论的学习,###同志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了敏锐的政治敏感性。

2、在业务能力上不断自我提高。

跨世纪的青年、新时期的女性,应该随着时代的脉搏跳动,踏着改革的步伐前进。

###同志永远不甘于落伍,本着参与、学习、提高的目的,为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房地产工作的需要,从贵州工业管理学校毕业后,就立即到贵阳职工大学进修,并在两年后,以优异的成绩顺利毕业。

房管局查房屋介绍信模板

房管局查房屋介绍信模板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我单位(姓名/公司名称)因(具体原因,如房屋产权查询、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维修审批等)需要查阅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相关资料,特此向贵局申请开具查房介绍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姓名/公司名称)2. 单位性质:(国有/民营/外资等)3. 联系人:(姓名)4.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5.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二、查房原因(详细说明查房原因,如房屋产权查询、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维修审批等)三、查房范围1.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产权人、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等。

2. 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等。

3.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

4. 房屋维修记录:房屋维修申请、维修费用、维修期限等。

四、查房时间(说明具体查房时间,如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五、查房人员1. 查房人员姓名:(姓名)2. 查房人员职务:(职务)3. 查房人员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六、其他事项1. 查房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件。

2. 查房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等。

3. 查房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贵局联系。

特此申请,敬请领导审批。

附件:1. 房屋基本情况2. 房屋权属证明3. 房屋租赁合同4. 房屋维修记录敬请审阅!申请单位:(姓名/公司名称)申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为查房介绍信模板正文:房管局查房介绍信尊敬的房管局领导:我单位(姓名/公司名称)因(具体原因,如房屋产权查询、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维修审批等)需要查阅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相关资料,特此向贵局申请开具查房介绍信。

经贵局领导审批,现予开具如下:一、查房单位:我单位(姓名/公司名称)二、查房原因:(详细说明查房原因,如房屋产权查询、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维修审批等)三、查房范围:1.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产权人、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用途等。

【精品文档】成都一手房源公示-范文模板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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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成都一手房源公示篇一:201X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方案(201X年3月更新)编号()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开发企业项目名称预售范围填表日期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制说明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法、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批准的范围,结合工程进度,确定预售计划,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如实填报商品房预售方案;3、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本方案内容;填报时,请认真切实反映方案中的内容;4、方案中的项目规划情况,应以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中的经济技术指标为据;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将全部可售房源公开对外销售,并按照该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该项目商品房;6、房产管理部门将依法通过房地产信息网络公开、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现场巡查等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退房率高、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要重点核查。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可给予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等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安排三、商品房销售及网上签约流程(一)该项目的销售流程:(二)该项目的商品房网上签约流程:1、双方当事人通过交易系统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并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可通过预览或预打印方式核对),正式提交;2、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交易系统联机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系统同时自动生成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买卖双方共同署名后,开发企业将带有编号和经双方署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给买受人收执;3、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在联机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交易系统同时自动生成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按揭购房的需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备案)。

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备案流程

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备案流程

一、签订购房合同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购房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房屋的具体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

签订合同后,购房者需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

二、网上签约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现在,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

1. 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需进行网上签约。

网上签约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保合同内容无误且无异议。

2. 网上签约完成后,购房者需下载合同电子版,并打印出来,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准备备案材料1. 购房合同电子版及打印版;2.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4. 银行按揭贷款相关材料(如有)。

四、办理备案手续1. 购房者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提交给开发商;2. 开发商将材料递交至当地房管局;3. 房管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给予备案号。

五、领取备案证明1. 开发商在房管局审核通过后,将备案证明领取回来;2. 开发商将备案证明交还给购房者。

六、备案信息查询购房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备案:1. 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查询备案信息;2. 拨打当地房管局咨询电话,咨询备案情况;3. 凭备案号和身份证号码,到房管局查询中心查询。

七、注意事项1. 购房合同备案是购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者需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2. 购房合同备案后,购房者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3. 备案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房管局。

总之,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备案流程包括签订合同、网上签约、准备备案材料、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备案证明和备案信息查询。

购房者需按照流程办理,确保购房合同顺利备案。

房管局开无房证明材料

房管局开无房证明材料

房管局开⽆房证明材料买新房是⼀笔⾮常的开销,因此在买房的时候,能够节约⼀点钱,那么就最好节约⼀点,⽽⽆房证明就可以帮助节约⼀些,那么⼤家知道房管局开⽆房证明材料?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证明是什么⽆房证明⼀般可以分为减税⽤的⽆房证明还有贷款⽤的⽆房证明,按照规定,买房⼦的⼈的贷款买房也是需要向银⾏提供相关的⽆房证明的,这样的话,就可以享受到⼀定的⾸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在相关的限购令的情形下,外地⼈买房的话,也是须要开具⽆房证明的。

⼆、房管局开⽆房证明材料1、⽆房证明⼀般去户⼝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

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厅开具。

⽆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在农村开具⽆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厅盖章或者换取新的凭证。

2、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房证明相对简单。

出具个⼈⽆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

申请⼈只需要携带本⼈有效⾝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也可以委托他⼈查询。

3、受托⼈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委托⼈的有效⾝份证明。

境外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译本。

4、需要携带的⼿续要根据您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单位只要求开具您个⼈的⽆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您本⼈携带⾝份证到场办理。

如果需要出具您夫妻或者全家的⽆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的⼀⼈携带夫妻双⽅⾝份证、结婚证、户⼝本到场办理。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房管局开⽆房证明材料。

买新房是⼀笔⾮常的开销,因此在买房的时候,能够节约⼀点钱,那么就最好节约⼀点,⽽⽆房证明就可以帮助节约⼀些,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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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区(市)县房管局,各开发企业,各房产经纪机构:
为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信息的监控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的披露,减少商品房销售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一日
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信息披露行为,减少因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人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纠纷,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商品房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信息披露及相关监控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信息披露应当遵循准确、真实、有效原则。

第四条建立商品房销售信息现场公示达标制度。

房地产企业预售和现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栏及信息查询处。

(一)现场设立公示栏(台),公示栏(台)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设立证件公示栏,公示如下证件或信息: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骑缝章总平面图;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5)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及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资质备案证书(代理销售应公示);
(6)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设立文件(文本)公示栏(台),公示如下文件(文本)信息: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商品房应公示);
(3)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3、设立可售房源信息公示栏,公示可售房源的面积、价格和销售动态信息:
(1)批准预售当期和原有的可售房源总套数、建筑总面积、最高单价、最低单价和平均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
(2)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含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每套房屋的销售总价;
(4)抵押相关信息;
(5)房地产企业应采用不同标记对商品房房源“可售”、“定购”、“拟定合同”、“已签合同”等销售动态信息进行公示。

(二)设立信息查询处,提供如下信息查询服务:
1、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提供电脑等设备,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查询服务;
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白蚁预防合同》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共有部分清册;
7、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其他需要提供查询的信息。

第五条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有对购房者的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应包括如下信息:(1)所售房屋享受特殊政策或受政策限制情况;(2)项目可否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3)相关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4)其它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

第六条公示栏、信息查询处应集中设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并进行标识。

摆放时间为商品房销售前开始,直至售房结束。

第七条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现场公示的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并应保持销售现场公示的信息、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系统所公示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第八条商品房销售相关宣传单、楼书等宣传资料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者。

商品房销售信息广告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九条房管部门建立商品房项目销售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对市场异动情况及时掌握、适时监控、及时处理。

第十条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信息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房地产企业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鼓励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十一条在监控管理活动中,发现房地产企业不执行本规定或房地产企业在执行中违反本规定的,房地产企业应作书面说明,并及时整改。

对其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建立商品房销售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

通过网络、报纸、电台和房产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公示监管查处的商品房销售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

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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