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只读)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模板(2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强化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依法管理、继续改进等。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合理规划、全面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贯穿整个工程的生命周期,包括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和拆除等环节。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应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八条项目业主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按照方案进行工程施工,并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管,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执法监督。
第三章安全预防措施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安全预防措施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预防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设备的安全检查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施工行为。
第四章安全监管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岗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工程施工方、监理方、建设单位以及其他参与工程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同时监理方也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协助。
工程施工方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
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落实工程的安全管理方案;(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三)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四)监督和检查施工方的安全工作;(五)记录和报告工程安全情况。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计划;(二)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四)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监理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协助。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检查和评估施工方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三)记录和报告工程安全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施工方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规划;(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三)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四)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五)建立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六)规范施工作业流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七)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电站、水渠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维阶段。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运行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标。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涵盖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事故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各方责任明确,各项措施科学有效。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维单位等相关方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应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运维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将其公示于工程现场,以便相关方了解和执行。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设计和施工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对工程安全的影响,并合理设置安全措施和设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落实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汇报工程的安全施工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事故。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 总则为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运行过程中各项工作安全可靠进行,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涵盖施工阶段及运维阶段,为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供应引导和管束。
2. 安全风险评估2.1 在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前,必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并订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2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情况评估—施工现场环境评估—设备设施技术性能评估—施工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评估—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评估3. 安全技术管理3.1 安全技术人员配备—每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均应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工地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安全掌控。
—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并参加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技术引导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3.2 安全技术措施订立—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各个环节,订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能够依照安全标准进行。
—对于高风险工种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应订立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监督和引导。
3.3 安全技术培训—针对参加水利水电工程的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培训,包含施工作业规范、安全操作流程、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4. 安全措施管理4.1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管理区域,并明确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落实上岗证件、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严禁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4.2 安全设施配置—依据不同施工环节和工种的特点,合理配置必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护栏、安全网、防滑设施等,保障工人的生命资产安全。
4.3 安全操作规范—订立和推广施工操作规范,确保各项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要求和标准,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4.4 安全监控和检查—在施工现场设置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法保障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安全施工措施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情况下的责任和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和调查施工现场的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赔偿施工过程中因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的责任单位和执行人。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档案,记录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率。
3. 逐步实现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转岗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
(2)对高风险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投入(1)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2)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企业内部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3.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的体系。
其目的是通过科学的组织、严格的监管和完善的技术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并划定责任范围和权限。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5.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总结。
7.安全生产记录和台账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台账,记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
8.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安全工作亮出色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罚。
以上是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利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和维护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集体等。
第三条所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全面、系统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一致,注重创新和适应性,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安全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度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条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共同维护工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营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
第十二条每个人员都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程序,违规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三条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健全、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工程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第十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当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和纠正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实施专业化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查效果和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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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三同时”制度 (2)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0)五、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4)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6)七、安全生产责任制 (23)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2)九、事故调查处理与统计报告制度 (34)十、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37)十一、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2)十二、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56)十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9)十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61)一、“三同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三同时”管理。
第二章“三同时”的定义第三条“三同时”的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在编写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方案编写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参与。
第五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经过公司、监理审核实施后,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在新建项目中,设计、规划、筹备时同时对安全设备、设备一起设计、规划、筹备;改建项目中各项安全防护,安全技术、设施跟随工程进展同时满足施工需要,不得随意拆除和拖后;扩建项目在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设备不满足要求时及时购置和增加。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根据公司监理要求,在开工前做好垃圾池,化粪池沉淀池等各类环保设施,开工期间一并投入生产使用。
在使用期间经常性维护清理。
第八条职工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及时到位,对于经常性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性较强、长期接触粉尘、噪音超过一定限度等作业人员发放合格防护用品,并对职工阶段性进行体检。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九条各类环保设施在施工期间与在建工程同时进行。
第十条不得提前拆除各类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示。
安装、拆除同时进行。
第十一条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或关键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司应要求各参建单位经常性对安全设施设备经常维修、保养、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会议类别及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第三条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要求,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工程建设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2、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3)安委会主任提议研究的其他安全生产问题。
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安委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安委会主任签发。
第二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四条公司每年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建各方、各主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2)总结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3)通报上一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情况;(4)表彰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参建单位、个人;(5)各参建单位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会议纪要:会后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整理,安委会主任签发。
第三节安委会专题会议第五条根据每年安全生产情况,公司安委会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议。
如安全生产管理研讨会、安全生产总结会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必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有关专家的作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要的专题会议可以请董事会领导参加。
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议要写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董事会。
第四节安全例会第八条公司根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结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1、参加人员:安委会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会议内容:(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和政策,取分公司安全工作情况汇报;(2)总结上月各标段参建单位隐患的整改、环境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各对应标段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3)提出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五节安全周会第九条安全管理部、监理公司以及各参建施工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程生产调度会,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和施工承包商安全副经理必须到会。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必要时扩大到施工承包商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
总结本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三章会议组织第十一条公司安委会会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会专题会议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
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
第四章会议要求第十二条上述所要求召开的会议、开展活动的内容和签到均要有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三条公司、监理每季(月)应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集中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每月由公司工程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监理工程师协助编发一期《安全简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尽情通报。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制订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全体员工受到应有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教育。
第四条施工承包商全部员工必须经过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佩卡上岗(抽查考试卷和体检表),并建立全员安全教育档案。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五条施工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第六条施工承包商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施工承包商施工班组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三交”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
第八条施工承包商对违章人员应按制度进行查处,做到奖罚严明。
第九条工程现场外来参观、检查工作、实习、参加临时劳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人员,必须由公司或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门市兴建罗汉寺检修闸工程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评价第三条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革吉牛水电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
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
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
第四章随机安全大检查第四条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内容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
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查措施——查是否按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