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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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1. 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合作日益增多,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情况变得越来越频繁。

为了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管理,保护其个人安全和国家利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2. 定义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在执行因公任务中需要出国,但不是出差和驻外办事人员等正常的因公出国行为。

因公出国一般是在短期内临时安排,可以是出访、考察、调研、参会、签约等。

3. 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因公临时出国境:1.因业务需要或任务要求需要出国的;2.因技能需求或人才引进需要出国的;3.受邀进行国际合作、学术交流等需要的;4.非常紧急情况下需要处理业务或解决问题的。

4. 申请出国人员应当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出国的目的、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2.出国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所属单位(部门);3.确保出国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的证明;4.机票、酒店等出国经费的预算和资金来源;5.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

单位应当在接到申请后,认真审核并研究审批意见,再提出具体的审批方案。

相应的审批程序应当符合各级文件和规定的要求。

单位应当把审批结果通知出国人员。

5. 安全保障对于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安全保障问题,单位应当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征求意见。

如果需要,单位应当为出国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出国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

凡是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报告,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6. 结语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维护国家利益。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营造良好的出国工作环境,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深入开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什么是因公临时出国境?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因公务需要,单位安排、依法通过出入境管理依据,由工作人员在不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临时出国境。

因公临时出国境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入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临时出国境适用于下列情形:•参加公务会议、出差、考察等因公务需要临时出境的;•参加国际展览、比赛等活动临时出境的;•治疗疾病、追回涉外案件、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等临时出境的。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程序申请程序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人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并注明出境的目的、时间、地点等;2.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3.单位审核申请人的出境事由、必要性、安全风险等因素;4.单位组织安排出入境事宜,办理出境手续。

审查程序在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材料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批准出境:1.直接威胁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的;2.涉及国家秘密或涉外保密的;3.无法确切判断出境人员真实身份、出境事由,或者出境人员存在明显安全风险的。

安全提示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在出境前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及时向本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单位报备工作。

在出境过程中,应当遵守境外国家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安全。

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注意事项1.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提前了解出入境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并且不在当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照章、照规办理出入境手续,不可使用虚假证件、证明、报批材料等;3.出境后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报告抵达目的地情况,并按要求提出工作报告。

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护出境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公务的顺利进行。

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出境人员和单位都应当了解和积极配合。

因公出境的有关规定

因公出境的有关规定

因公出境的有关规定因公出国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国家或单位按出国任务的性质,选拔派遣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条件、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好身体素质的人员出国执行公务。

因公出国按时间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因公临时出国和长期出国两种情况。

根据出访任务、目的和要求,大体上可以将各类临时出国出境人员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专业性考察所谓专业性考察主要是指对国外某一方面的情况,如教育、卫生、医疗、科技、劳动、工业、农业或某些专业性领域进行专题性的了解和考察。

进行专业性考察的申报审批程序是:派遣单位在接到国外邀请信时,应按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送出国出境任务报告及对方正式邀请信的复印件,报请有权审批出国出境任务的部门审查批准,下达同意出国出境任务批件;并报请有关外事和人事主管部门对出国人员进行审查,下达出国人员出国任务批件/确认件和政审批件。

随后由有关部门负责向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单位申请出境护照。

(2)参加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会议的种类很多,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文化和经济贸易等各个方面。

派遣单位在接到国外的邀请信决定派人参加后,要按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送申请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的报告及对方的正式邀请信的复印件,报请有权审批出国出境任务的机关批准,下达同意出国出境任务批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对出国人员进行审查,下达出国人员任务批件/确认件和政审批件。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出访请示报告,除要写上前面所述出访请示报告外,还要写明会议的名称、时间、主要内容、学术水平及主办单位。

附上会议有关的资料和译文;详细说明出访人员的职务、职称、学术水平以及语言(外语)交流能力。

(3)参加国外经贸活动出国组办展销会、贸易洽谈会或参加国外博览会,均需报外经贸部统一平衡审批。

各省市由政府职能部门统一计划上报;贸促会系统由贸促会统一计划上报上经贸部。

总公司系统由各总公司统一上报,由外经贸部平衡审批。

随着我国对外经贸活动的大量增加,近年来我国对于企业单位人员出境参加经贸活动的审批程度进行了部分调整。

公务员因公出国规定

公务员因公出国规定

公务员因公出国规定公务员因公出国规定公务员因公出国是履行公务、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公务员因公出国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公务员的安全和形象,各级政府和有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政策。

首先,公务员因公出国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公务员须向所属单位递交出国申请,包括详细的出访目的、行程安排、预算和相关资料等。

所属单位根据出访任务的紧急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预算控制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出国申请。

同时,对于敏感地区和国家的出访,还需向上级机构报备和审批。

审批过程要求透明公开,确保依法行政,避免任意用权。

其次,公务员因公出国需遵守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

在出国期间,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法、国际礼仪和对应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并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规范。

公务员在外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应严格遵循公务活动的要求,不得从事个人活动或与私人利益相关的交易。

同时,公务员应当保证出访期间的行为和言论符合政府的要求和政策,不得对外泄露国家机密或敏感信息。

第三,公务员因公出国需按照预算控制和经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出访行程和活动的预算需在申请时明确,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执行,实行严密的财务管理和报销制度,确保公款使用合规、合理、透明。

公务员在临行前需进行详细的预备工作和报销计划,在归国后及时进行经费结算和报销。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需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报销。

最后,公务员因公出国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公务员在出国前需对目的地的安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提示和警告。

出访期间,公务员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出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

对于情况特殊、风险较高的地区和国家,公务员可能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保障。

综上所述,公务员因公出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其合法合规、高效严谨的执行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遵守规范和制度、预算控制和经费管理,以及安全防范工作,能够确保公务员因公出国行为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最新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最新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最新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最新因公出国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出国交流的数量和频率都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因公出国事务,同时确保国家和个人的利益,最新因公出国管理规定近日出台。

首先,最新规定明确了因公出国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规定,因公出国包括参加国际会议、培训、学术交流、考察考察、派出海外工程技术人员等,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条件。

这也为个人和单位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依据,避免了随意性和主观性的问题。

其次,最新规定强调了因公出国的程序和流程。

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在出国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出国目的和计划。

相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决策。

这样做可以确保因公出国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此外,最新规定还对因公出国的费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于因公出国而产生的费用应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报销。

这也是为了防止滥用公款和公物,从根本上保护了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

最后,最新规定还特别强调了因公出国的安全问题。

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在因公出国期间必须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并确保个人和单位的安全。

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的信息和安全管理,以防止发生意外和安全事故。

总之,最新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因公出国事务提供了一个更为明确和规范的管理框架。

这不仅符合全球化进程的要求,也有利于我国个人和单位更好地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

同时,也为个人和单位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标准,从而避免了随意性和主观性对因公出国事务的影响。

相信随着这一规定的落地与执行,我国因公出国事务将更加高效和有序。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因公出国顾名思义就是为了公事而出国,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及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团组的通知》和四川省外办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因公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如下:第一条:公司内部所有人员出国(境)活动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其实质性内容是指去境外执行经贸洽谈,引进项目,友好交往,出席会议,国际参展,进修培训,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任务或进行其它的活动。

要做到计划明确,成员精干,讲究实效。

第二条:所有因公出国(境)干部和员工,须提供正式行文的出访报告,经公司董事长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向外办申报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条:除工作上的特殊需要外,三年内出国不得超过2次。

每次出访一个国家时间不超过十天,出访两个国家不得超过十四天,一次出访最多不超过三个国家。

(因任务需要特殊情况除外)第四条:因公出访归来,在规定期限内要向公司董事长递交出国情况报告和向原发照机关上缴护照,否则下次将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第五条:所有出国人员在境外要保守国家机密和公司内部机密,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参赌,不得绕道,不得逾期不归。

第六条:员工因公出国需具备的条件:1、公司自己组团或派遣个人赴国外考察学习、洽谈业务,必须有对方出具的邀请函。

2、公司随国家有关部门组团外出考察,必须有国家组团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3、个人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传染病史。

4、思想端正,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条:公司内部出国申报程序: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上的有关证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八条:因公出国情况分类:第一种情况:a/携带对方的邀请函、出国人员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外经贸委申请批复。

b/市外经贸委批准后,携带批准文件和邀请函到市外办办理出国任务件。

c/携带出国任务件和出国人员身份证到金堂县县委领取政审表,并携带政审表赴员工档案所在地政审,政审通过后到金堂县县委做政审批件。

财务制度 因公出国

财务制度 因公出国

财务制度因公出国一、目的和范围因公出国是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出国进行商务活动、学术交流、培训考察等活动,以促进单位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

因公出国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确保出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因公出国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出国事由、审批权限、费用报销、差旅安排等方面的规定。

二、出国事由1. 商务活动:单位需要派遣工作人员出国进行商务谈判、会议交流、市场调研等活动。

2. 学术交流:单位需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科研项目合作等。

3. 培训考察:单位需要派遣员工进行国外培训、学习考察、技术交流等。

三、审批权限1. 出国审批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提交出国申请,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核准。

2. 出国审批需提供详细的出国计划、费用预算、审批文件等内容,确保出国活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出国审批需遵守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得擅自出国或变更出国计划。

四、费用报销1. 出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票、住宿、餐饮、交通、签证费、保险费等。

2. 出国费用需真实合理,不得虚报、套取或私存公款。

3. 出国费用报销需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原始票据等材料,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 出国费用报销需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报销或超标报销。

五、差旅安排1. 出国人员需提前与单位行政后勤部门联系,确定出国行程和安排。

2. 出国人员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注意安全防范和个人保护。

3. 出国人员需妥善保管护照、签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确保旅途安全顺利。

4. 出国人员需配合单位后勤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协调,不得擅自变更出国行程或违反安排。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出国、虚报费用、超标报销等违规行为,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回违规费用、记过警告、停止出国资格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因公出国是指公务员或公职人员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出国执行任务或参与学习、考察等活动。

为了规范因公出国的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因公出国管理规定:一、准备工作在因公出国前,公务员或公职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请示,获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国。

同时,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如出差凭证、护照和签证等。

出国期间的安全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身体和财产的安全。

二、目的和任务因公出国的目的主要包括参加国际会议、考察学习、交流合作等。

出国任务必须明确,不得擅自改变和超越任务范围。

出国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三、费用报销因公出国期间的费用一般由所在单位承担,包括机票、住宿、餐费、交通费等。

公务员或公职人员需要保留相关的票据和发票,并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表,提交审批和报销手续。

四、时限和期限因公出国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如果任务需要延长,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请示并获得同意。

出国期限到达后,必须按时返回国内,不得擅自延迟。

五、行为规范在因公出国期间,公务员或公职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在公务活动中要表现得体,言行举止要符合公务形象。

同时,还需保护国家和组织的利益,不得透漏国家机密和组织机密。

六、作风建设因公出国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执行任务的一种方式,要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在接受宴请和礼物时要慎重,严格遵守组织的有关规定。

以上是关于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为了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的身份形象和工作效果,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因公出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出国任务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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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二工大科(2014) 88号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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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财务制度: 校园网--- 机构设置 --- 财务处 --- 政策法规
• 计划申报 • 计划执行 • 经费核销
计划申报---科学制定年度计划
计划执行---OA申请
• 1、出访人 • 2、具体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3、目的地 • 4、出访任务 • 5、邀请单位 • 6、经费出处 • 7、经费代码 • 8、经费预算(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
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等) • 9、如是两人以上的团组,明确团长、联系人。 • 10、完整且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附件),包括:
访问目的,谁承担费用,邀请人落款签名 • 标准邀请函样本 注意: • 邀请函出具单位和出具人要与出访人的出访
任务,职务等级相符; • 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计划执行---因公报批、因公证照
• 中办发〔2008〕9号
(五)出国(境)证件管理。凡公费出国(境)的团 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 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因私 出国(境)仅限于自费旅游、探亲和处理其他个 人事务,并须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有关 手续。因私出国( 境)不得使用因公出国(境)证 件。
因公出国(境)政策解读 及工作流程介绍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相关政策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办发(2008)9号
2. 《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 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 ---中办发(2013)16号
际会议要求)
• 2)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需提交的材料---国交处(港澳台办)网站下载 • 学术交流类: • 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定》---申请表---国交处
网站下载 • 培训类: • 参照----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
计划执行---经费
• 出访前落实经费 • 经费管理新规:
1、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护照签证费、 保险费、培训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等)
2、伙食费、公杂费(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 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个人包干制 (天数按照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不宜个 人包干的团组,有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3.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 4. 《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4)4号; 5.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 6.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沪二工大外(2015)19号 7.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规定》
• 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大局; • 需求导向、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 原则上不列入当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团 组不予实施;
• 学校教职工由公用财政经费支持的原则上因公 出国(境)一年不超过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则 按程序进行审批,但一年不得超过两次。使用 非上级财政下拨研究课题经费且申请材料符合 报批要求的,次数不限。分管外事工作人员严 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 其他(非学术交流、培训类): • 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因公
出国境信息公示表
计划执行---OA申请材料清单
合格的外方邀请信内容至少包括: • 单位信笺须有地址、电话、传真; • 被邀请人姓名,访问时间,日程安排,详细
计划申报---科学制定年度计划
坚持因事找人 • 不得因人找事; • 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出访; • 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 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
计划申报---突出问题
• 无实质性任务 • 经费没有落实 • 出访次数
计划执行
• 至少提前2个月,通过OA系统提交申请(具 体申请格式、所需材料见国际交流处网站)
计划执行---公务机票
根据财库[2014]33号文的规定: •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
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
• 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 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
• 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 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 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网 上下载),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执行阶段---OA申请材料清单
• 1)向上海市外办报批以及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 邀请函原件扫描件邀请函翻译件 • 日程安排(中文)(具体到半天)(针对半个月以内的出访) • 来往索要邀请函的邮件记录截图及翻译 • 邀请方介绍、联系人姓名、电话、住址 • 会议介绍(赴台参加国际会议要求) • 全体与会人员名单(含国家/பைடு நூலகம்区(中国台湾或中国大陆)、单位、姓名、职务(赴台参加国
计划执行---天数
• 参加国际会议、进行短期国际交流访问,1 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
• 海(境)外进修培训、合作研究等,一般 控制在3个月以内。
• 公示、报批、办理因公证照、签证(注); • 参加国际会议、进行短期国际交流访问,1
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含离、抵我国 国境之日); • 海(境)外进修培训、合作研究等,一般 控制在3个月以内。 • 出国(境)访学,一般6个月至12个月。
计划执行---流程
• OA系统申请 • 校内公示 • 网上报批 • 送纸质报批材料至市外/台办 • 取批件、因公护照(通行证)办理 • 因公签证(注)办理 • 取签证(注) • 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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