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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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三条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购置、保养、维修和报废等。

第四条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并配有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停放,不得占用行人通道和紧急通道。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在停放期间必须熄火,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关闭车窗和锁好车门。

第七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特别是车灯、车窗和后视镜等部位。

第八条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法规。

第九条机动车辆在夜间行驶必须开启前后车灯,并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

第十条机动车辆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油量、电瓶和刹车等功能,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临时停车、倒车或加速行驶时必须先查看周围环境,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驾驶速度行驶,并保持安全的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按照道路标志和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不能闯红灯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时必须集中注意力,禁止使用手机、吸烟或聊天等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服从交通指挥和安全巡逻人员的指示,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疲劳、饮酒或服用药物后禁止开车,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停车休息或寻求帮助。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行驶中禁止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或竞驶等危险行为。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现机动车辆故障或问题时,必须立即停车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中严禁违章停车、乱停乱放或私自改装车辆。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秩序,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保障生产运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车辆的行驶和停放。

第三条厂内车辆指厂内使用的各种机动车辆,包括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第四条本规定的目标是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规定的具体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必要时可以另行制定细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厂内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不得超速、违反交通信号、逆行、乱停车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不得随意变换车道,不得逆向行驶。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前照灯、尾灯、示宽灯等,确保自身的可见性和辨识度。

第九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让行规则,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所有车辆禁止非法改装,包括改装发动机、轮胎、底盘等。

第十一条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故障发生。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并正确使用安全带,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第十三条所有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随身携带。

第三章停车管理第十四条所有车辆在厂内停放必须遵守规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于非指定区域。

第十五条厂内停车区域必须设置规范的停车标志和标线,以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第十六条厂内停车区域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阻碍消防车辆进出。

第十七条厂内停车区域必须确保行人通行畅通,不得阻碍行人正常活动。

第十八条厂内停车区域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防止盗窃、损坏等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厂内停车区域必须设置足够的停车位和停车设施,以满足员工和访客的停车需求。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二十条如果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持现场,并迅速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应相互配合,按照交通规则进行互相判断和行动,确保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驾驶人应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事故的损失,在事故处理中应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护生产设备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驶入、停放、行驶和维修保养等活动。

第三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车辆管理效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全厂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员是由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命,负责车辆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全培训、车辆巡查、事故调查等。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贯彻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进厂管理第八条所有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提前向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员申请,填写进厂登记表,并经审核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进厂通道驶入,不得闯红灯,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条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佩戴厂内车辆通行证,未佩戴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十一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厂内道路交通规则行驶,不得逆行、违章驾驶。

第十二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厂区内的停车标线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人员通行。

第四章车辆行驶管理第十三条所有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四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和道路标识,不得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五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十六条进行装卸操作的车辆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十七条厂区内设有专门的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所有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各种维修保养操作。

第十九条厂区内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格执行维修保养记录。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四篇)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四篇)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机动车辆的行驶行为,保障厂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法规和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厂区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及相关机动车驾驶人员。

第三条厂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安全必须遵循安全、有序、文明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道路机动车辆行驶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厂区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厂区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机动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要有相关证件,并且经过厂区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准入管理第七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准入管理应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厂区实际进行相应规定。

第八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有效的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检验合格证明;二、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三、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厂区内相关环保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在厂区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准入手续,并悬挂准入标识。

第十条厂区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有权禁止其进入厂区。

第三章厂区道路交通管理第十一条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应根据厂区内道路情况合理划分车行、人行区域。

第十二条厂区道路交通标线、标牌应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厂区道路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提示驾驶人员注意安全行驶。

第十四条厂区道路上禁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高速行驶、压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应注重对不同类别机动车辆的分类管理,确保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四章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厂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教育,了解厂区内的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厂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熟悉车辆的操作和性能特点,确保安全驾驶。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乘车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遵守本规定,并接受相应培训。

第五条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应与相关制度、规程相衔接,保持一致性。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技术防范和监管执法的综合应用。

第二章机动车行驶管理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应熟悉机动车行驶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驾驶习惯。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和维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不得驾驶机动车出现故障。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应严禁酒后驾驶,禁止违章行驶,不得私拉乘客,不得擅自改变路线。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距,遵守限速规定,提前减速,注意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应严禁疲劳驾驶,每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至少15分钟。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报警,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不拨打电话、不影响视线的操作车载电子设备。

第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维修期间应使用标识,确保安全。

第三章机动车乘车管理第十七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应按规定坐在指定座位上,并系好安全带。

第十八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应遵守乘车秩序,不得乱扔垃圾,不得乱闯车辆。

第十九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应听从驾驶员指挥,确保车辆平稳行驶。

第二十条机动车乘车人员不得吸烟,不得饮食,不得影响驾驶员驾驶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乘车人员不得干涉驾驶员操作车载电子设备。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乘车人员在乘车时应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遗失损坏。

第四章机动车管理第二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

2024年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例文(七篇)

2024年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例文(七篇)

2024年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例文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及车辆安全,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运行成本,提升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起重吊车、铲车、电瓶车、拖拉机、汽车等各类机动车辆。

三、工作要求1. 统一管理:起重吊车、铲车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设备组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2. 部门管理:电瓶车、拖拉机等车辆则由所属车间或部门明确一名负责人进行专项管理。

3. 操作规范:各负责单位需严格监督操作人员执行车辆使用(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4. 定置管理:明确车辆存放场地,实行定置管理。

对于倒班作业,需严格执行车辆交接班制度,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外观整洁、部件维护保养到位。

5. 持证上岗: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上岗证的核发,公司安全科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考核。

6. 维护保养:各责任单位需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对于需要专业修理或外协修理的,需报请生产技术办公室设备组统一安排,并严格执行设备维修通知单制度。

7. 高效使用: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各责任单位需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对于外购机件,需按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四、考核1. 出厂管理:公司内部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出厂。

确因需要出厂时,应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违反者将按违纪处理。

2. 行驶路线: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违反者将被处以50元至XXX元的罚款。

所属部门负责检查,安全科、调度室负责监管。

3. 非驾驶人员驾驶:非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公司内的三轮车、电瓶车等机动车辆。

违者将按人次扣款XXX元。

4. 事故处理:发生各类事故时,将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对于不胜任驾驶工作或不服从公司安排的驾驶人员,将由所在单位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驾驶资格。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

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务必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

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透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透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____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____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____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

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状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 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

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

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____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厂内车辆运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电动车、工作车辆等。

3. 所有员工必须熟知并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罚。

二、车辆准入管理1. 所有厂内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并悬挂有效的车牌,未经登记和悬挂车牌的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 厂内车辆准入权限由厂务部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更新。

3. 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相关驾驶培训和考试,驾驶员资格证明文件需随身携带。

4. 临时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事先向厂务部门提出申请获取临时通行证。

三、车辆行驶安全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遵守限速、让行、禁止超车等规定。

2. 所有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或者超载行驶,严禁违法操作和违章行为。

3. 驾驶员必须在驾驶期间集中精力,禁止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的电子设备。

4. 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保持安全车距,并注意观察车辆及行人动态,严禁超速行驶和危险驾驶。

四、停车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和其他非指定道路。

2. 厂区内设有临时停车区域,驾驶员停车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切勿阻挡其他车辆的通行。

3. 工作完成后离开时,驾驶员必须关闭车门、灭火器,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

五、装载物品及工具管理1. 所有车辆装载物品及工具时,必须符合车辆的承载能力,严禁超载,确保行车安全。

2. 装载物品及工具必须牢固固定,防止在行驶中产生松动、飞出等意外情况。

六、维护保养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维护,在维护过程中检查车辆是否存在故障并及时修复。

2. 维修过的车辆必须经过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七、事故处理1. 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 驾驶员必须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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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第七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
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
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九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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