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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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管理规定(5篇)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5篇)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一、汽车司机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进出厂门、拐弯____公里;车间、库房____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

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

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

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

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机动车辆行驶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包括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应依法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环境改善,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第二章车辆安全第四条机动车辆的制造、进口、销售、注册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五条机动车辆的车身、底盘、发动机、制动器、转向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车辆安全要求,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六条所有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正常。

第七条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负有维护和保养的责任,及时修理故障,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搭载超员,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必须按照规定规范行驶。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第九条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第十条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应当服从交通信号,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距,保证安全行车。

第十二条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如实报案,保护现场,并配合交警的处理。

第十三条驾驶人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紧急制动、紧急避让等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交通管理第十四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监管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道路的维护,保障道路的通行条件,保障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拥堵时,应当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内机动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登记、检验和驾驶培训。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

第五条公司内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六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机动车辆在突发事件中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机动车辆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查清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机动车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第十条公司应购置适合运营需要的车辆,并按时进行年度报废更新。

第十一条控制车辆购置数量和型号,遵守政策规定的车辆更新周期。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证和相应驾驶技能。

第十三条严禁将车辆用于非公务目的,禁止私自租借转借车辆。

第十四条车辆报废、租赁和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车辆保养和维修应委托合法、有资质的维修机构进行,不得私自维修。

第十六条维修前应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完好后方可上路。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驾驶员档案,详细记录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经历、违章记录等。

第十八条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驾驶活动,不得疲劳驾驶或超时驾驶。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依法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占道等违章行为。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维护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及时维修。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如有责任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5篇)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5篇)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为了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维护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管理1、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司指定备案的人员。

未经公司指定备案人员,不得驾驶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车辆。

2、公司指定的驾车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车、实习驾驶员不准驾车到外省市和上高速公路行驶。

3、驾驶人员必须牢记“三不”(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五知”(知车辆情况、知货物装载、知道路特点、知行人动态、知气候变化)。

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认真掌握安全行车规律,做到礼让三先,谨慎驾驶。

4、对违章、事故多发的驾驶员应当确定为重点管控的驾驶员,建立重点管控制度。

5、车辆发生火灾,按消防应急预案处置。

6、外出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所属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展开抢救工作。

7、在公司(专营店)场区道路行驶或车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____公里/小时的速度。

8、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事故上报制度,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严肃查处。

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1、动用公务车辆应预先申请,车辆申请人应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注明用车事由、地点和返回时间,否则被视为公车私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因特殊情况车辆晚上不能回公司,必须由向总经理报告批准,并通知行政人事部。

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当地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无交通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行车。

4、驾驶者在使用车辆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外表及内饰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车辆主管责任人汇报,在得到书确认后方可出车。

如果未经核实车况有异常而出车,因此导致的问题由驾驶者负责。

5、驾驶者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严禁在车内吸烟。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 /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

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

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第十三条车辆过磅时遵守秩序,不得抢磅,不得占用对方道路。

第十四条公司铁水拉运罐车在2#和3#高炉盛装铁水时,驾驶员要注意相互避让,防止碰撞;司机接到炉前通知后方可离开接铁水罐位;驾驶员不得离开岗位,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铁水罐车装铁铁水面距罐沿的距离低于200-300mm,运输罐的浇铸口要清理干净,修复完好,不得粘挂残渣、残铁,防止出铁时散流。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机动车辆行驶安全,规范机动车辆管理行为,促进交通安全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道路内的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包括机动车辆的注册、监管、驾驶、运营和处罚等方面的行为。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注册和备案第三条机动车辆的注册准驾车型包含:A1、A2、A3、A4、B1、B2、C1、C2、C3、C4、D、E、F、M、N、P。

机动车辆的注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注册时应强制安装号牌,并接受强制性认证。

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车速、制动效能、灯光、气囊和安全带等方面的规定。

机动车辆应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机动车辆的备案机动车辆的备案应在其注册后进行,包括机动车辆的所有权、车辆型号、车辆用途以及使用者等方面的信息。

机动车辆备案信息应合法、真实、准确,并应加强管理和保护。

第三章驾驶人的管理和考试第六条驾驶人的准入要求驾驶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驾驶技术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准入要求。

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驾驶人不得上路驾驶机动车辆。

第七条驾驶人培训和考试驾驶人应接受机动车辆驾驶技能培训,考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驾驶人应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考试,加强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认识及掌握,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驾驶人的扣分和处罚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将受到吊销、降低或撤销驾驶证及处以罚款等处罚。

驾驶人累计扣满12分后应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未完成的将拒绝接受其它考试。

第四章机动车辆的监管和处罚第九条机动车辆的监管机动车辆的监管应加强技术管理和行为监督,检查应包括技术状况、真实性和安全系数等方面。

机动车辆监督管理的内容应根据不同车型和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2024年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车主、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强调预防为主,科技支撑,全面推进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与安全保障的结合,形成多元化、协同化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依法进行,加强各方责任,形成社会共治,促进交通运输便捷、安全和有序。

第五条运输主管部门应健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确保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科学、合理、便捷的措施,提高管理的效能和便捷性。

第二章机动车辆使用和维护管理第七条机动车辆所有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机动车辆登记和上路手续,并按时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税费。

第八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安全。

第九条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的性能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险,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维修和保养企业应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确保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质量。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机动车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第十五条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查处,依法予以处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应及时救援伤员,疏导交通,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应依法判定,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一、综述机动车辆在工厂内的安全管理是保障企业工作环境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此,制定本规定,以规范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降低风险。

二、机动车辆准入管理1. 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入口通行,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和通道上行驶。

2.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携带有效的证件,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3. 各类机动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

4. 新进入的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熟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三、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1. 每位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在工作期间携带并随时向有关人员出示。

2.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3. 驾驶员必须熟悉机动车辆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并按要求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4. 驾驶员发现有关机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及时进行维修和故障处理。

四、机动车辆维护管理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按规定进行定期或按需检修。

2. 车辆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做好维修记录。

3. 维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五、机动车辆使用管理1. 机动车辆在工作期间必须经过严格的调度和使用控制,不得随意更改用途和载重。

2. 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车辆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或事故。

3. 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不得违规停放或擅自变道。

六、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2.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记录,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3. 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执行。

七、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机动车辆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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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天泰水泥有限公司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强化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车辆主管部门领导和驾驶员对安全行驶及车辆日常管理的认识,杜绝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安全运行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车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车辆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每年必须与本单位持有上岗证的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主管车辆的领导对本单位的车辆安全负直接责任,协助责任人做好车辆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对本单位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二、各有车单位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地方车辆安全管理法规,并完善、补充各种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安全运行的规定,认真予以落实。

三、主管车辆的领导要组织驾驶员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年检和各项业务考核学习,对机动车驾驶员建立完整的档案,并报安全保卫部。

四、全公司大小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驾驶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要加强保管,按时换药。

五、机动车辆驾驶员工作标准和要求:
1、全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执照。

2、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交通规则及公司内部的各项安全规定,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持证上岗,优质服务。

3、按时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例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车辆驾驶。

5、出车前应做到证件携带齐全,转向、制动、轮胎、气压、雨刷、后视镜、灯光、喇叭、减震、各种仪表功能安全有效,无不安全因素存在。

6、熟记各种道路信号、遇到无人看守的道口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7、认真执行九严禁:
①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
②严禁无证驾驶;
③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④严禁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⑤严禁在患有妨碍安全行驶疾病时驾驶车辆;
⑥严禁开疲劳车;
⑦严禁超速、超载和抢超、抢会、抢道行驶;
⑧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
⑨严禁下坡熄火滑行。

六、落实车辆的检查制度,各有车单位的责任人,每月应组织一次车辆大检查,检查发动机、转向、照明、制动、电器、传动等部位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机动车辆的停放:
1、机动车辆停放位置必须安全,严禁停放在近火或有坠落物等不安全的地方,公司各种车辆必须按本单位要求的位置停放。

2、各类车辆停放后要关门落锁,用上手刹,取下钥匙。

八、考核及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及《道路安全法》执行。

九、本规定自2007年4月5日起执行。

200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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