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运行及蒸汽管理规定
2024年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办法____年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蒸汽锅炉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蒸汽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蒸汽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专职、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合理配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
第二章蒸汽锅炉的安全评定与监督检查第五条蒸汽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蒸汽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对蒸汽锅炉的安全进行评定,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蒸汽锅炉安全评定应包括对蒸汽锅炉的机械安全、热力学安全和自动控制安全进行评估。
第八条蒸汽锅炉安全评定的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建立相应的修复和改进制度。
第九条蒸汽锅炉使用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蒸汽锅炉的安全状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三章蒸汽锅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第十条蒸汽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蒸汽锅炉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蒸汽锅炉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蒸汽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蒸汽锅炉的定期维护,保证蒸汽锅炉的安全性能。
第十二条蒸汽锅炉的维修和保养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蒸汽锅炉的维修过程中,应将相关信息登记记录,维修完毕后进行验收,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蒸汽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蒸汽锅炉的各项安全设备和安全附件,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部件。
第十五条蒸汽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蒸汽锅炉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蒸汽锅炉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蒸汽锅炉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锅炉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锅炉设备基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锅炉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厂房内所使用的各类锅炉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锅炉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所有锅炉设备的管理工作。
锅炉设备管理部设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巡检、维修保养等工作。
三、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2. 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
3. 负责设备的清洁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外部干净整洁。
4. 负责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备件。
5. 负责设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设备操作规范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操作设备。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启停程序,禁止私自启停设备。
4.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设备操作安全。
五、设备维修保养1. 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2. 维修人员应立即前往现场查找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修复设备。
3. 维修人员应制定维修计划,确保设备维修及时完成。
4. 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记录,及时汇报设备维修情况。
六、设备清洁保养1. 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包括设备外部及周围环境。
2. 定期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包括设备内部及周边设施。
3. 遇到设备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清理并汇报处理情况。
4. 确保设备周围环境整洁,防止外部污染影响设备运行。
七、备品备件管理1. 各类备品备件应按照使用频率和重要性分类管理,确保备件存货充足。
2. 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更新备件。
3. 各类备品备件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备品备件质量。
2023年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2023年蒸汽锅炉管理规定____年蒸汽锅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蒸汽锅炉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使用蒸汽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对于能源消耗较大的大型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替代蒸汽锅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对于使用蒸汽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蒸汽锅炉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设备要求第六条新购买的蒸汽锅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蒸汽锅炉技术标准;(二)设备应当完好,无任何机械故障;(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且正常运行;(四)设备的噪音、污染物排放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蒸汽锅炉的安装应当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八条蒸汽锅炉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九条蒸汽锅炉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及时清理除尘、换热、检查管道和安全阀等。
第十条蒸汽锅炉的报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且不得违法擅自处置。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一条使用蒸汽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蒸汽锅炉的操作和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蒸汽锅炉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和经验。
第十三条蒸汽锅炉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四条蒸汽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炉,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对于蒸汽锅炉进行维修和改造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四章安全监管第十六条地方政府应当设立蒸汽锅炉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蒸汽锅炉的安全监管和执法。
第十七条蒸汽锅炉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蒸汽锅炉安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蒸汽锅炉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蒸汽锅炉安全监管机构可以随时对使用蒸汽锅炉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查封停用违法蒸汽锅炉。
第十九条对于蒸汽锅炉的危险品运输、存储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管理和监督。
车间蒸汽管理制度

车间蒸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间蒸汽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蒸汽设备的管理,包括锅炉、蒸汽管道、蒸汽调节阀等。
第三条车间蒸汽管理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是所有职工的责任,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惩罚。
第二章蒸汽设备管理第四条车间蒸汽设备采用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清洗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蒸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防止因人为失误导致事故发生。
第六条锅炉的启动和停止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操作,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第七条蒸汽管道和阀门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管道畅通,阀门灵活。
第八条蒸汽发生器的水位必须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严禁出现过低或过高现象,以免引发爆炸。
第九条锅炉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不得隐瞒、掩盖,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十条锅炉的定期维护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维修记录必须详细、真实,以备查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车间蒸汽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蒸汽设备设有安全阀和报警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预防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蒸汽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在操作过程中保持警惕,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四条蒸汽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序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五条蒸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迅速准确地处理事故,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章环保管理第十六条车间蒸汽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好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蒸汽设备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浓度,以免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蒸汽设备设有烟气处理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蒸汽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二十条蒸汽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清洁卫生,定期清理设备及周围环境。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锅炉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的定义:本规章所称锅炉,是指用于产生蒸汽或加热水的设备,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第四条锅炉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锅炉管理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锅炉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锅炉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锅炉的安全保障措施: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锅炉的安全防护设施:锅炉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阀、排污阀等,确保锅炉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
第八条锅炉的运行记录:对于锅炉的运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保留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九条锅炉的安全事故处理:如果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锅炉的周围环境:锅炉周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材料,并保持整洁干净,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三章锅炉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锅炉的定期检查: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部清洁、内部排污、管路通畅等,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的清洗保养: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清洗保养,包括炉膛清洗、管道清理等,确保锅炉的效率和寿命。
第十三条锅炉的润滑维护:锅炉的润滑部件必须进行定期润滑维护,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锅炉的维修管理:对于锅炉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锅炉的更新改造:对于老化的锅炉必须及时更新改造,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第四章锅炉的安全培训第十六条锅炉运行人员的安全培训:锅炉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锅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锅炉的应急预案第十八条锅炉的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必须制定锅炉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锅炉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用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其他附属设备。
第三条锅炉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减排、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锅炉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锅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设备、不伤害企业。
第八条锅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锅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不得随意拆除或失效。
第十条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应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锅炉运行前应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第十二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锅炉参数稳定。
第十三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做好各项运行记录,包括:锅炉运行参数、燃料消耗、水质检测、设备维护保养等。
第十五条锅炉停炉后,应按照停炉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
第四章节能管理第十六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应掌握锅炉节能技术,合理调整锅炉运行参数。
第十八条锅炉燃料应选用优质燃料,降低燃料成本。
第十九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水质,确保锅炉水质合格。
第五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二十一条锅炉废气、废水应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模版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蒸汽锅炉作为工业中常用的热能转换设备,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了确保蒸汽锅炉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蒸汽锅炉的分类及安装1. 根据蒸汽锅炉的用途和结构,分为工业蒸汽锅炉、电站蒸汽锅炉等类别,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蒸汽锅炉。
2. 安装蒸汽锅炉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选址、基础、焊接、支承等方面的规定。
3. 蒸汽锅炉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三、蒸汽锅炉的操作及维护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
2. 在操作蒸汽锅炉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每个步骤都正确无误。
3. 定期对蒸汽锅炉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洗、检修、更换耗损件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对蒸汽锅炉的关键部件,如水位计、压力表等,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准确可靠。
四、蒸汽锅炉的安全措施1. 在蒸汽锅炉运行期间,禁止在锅炉周围设置可燃物品,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整齐。
2. 建立完善的蒸汽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蒸汽锅炉的监控和报警系统的维护,确保随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禁止未经许可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蒸汽锅炉,禁止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五、蒸汽锅炉的能源管理1. 提倡对蒸汽锅炉的能源消耗进行监控和统计,通过合理的管理,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对蒸汽锅炉的燃料使用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控制,选择高效燃料,降低能耗成本。
3. 定期开展能源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实现持续改进。
六、蒸汽锅炉的报废处理1. 蒸汽锅炉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包括拆除、清理、回收等环节。
2. 在进行蒸汽锅炉的报废处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七、蒸汽锅炉管理的责任与制度1. 明确蒸汽锅炉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是指对蒸汽锅炉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常见的蒸汽锅炉管理规定:
1.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并持有有效的锅炉操作证书。
2. 锅炉必须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验收。
3. 锅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各个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锅炉必须经过合格的锅炉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操作锅炉。
5. 锅炉的操作和维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参数或操作程序。
6. 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水质处理,以保证水质合格,防止腐蚀和垢积。
7. 锅炉周围必须保持清洁,远离易燃物品和可燃物质。
8. 锅炉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装置,如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9. 锅炉必须配备合格的燃料供应系统和燃烧控制系统,确保燃烧稳定和燃烧效率。
10. 锅炉的进出口管道和排放系统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检查。
11. 锅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保证排放的烟气和废水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12.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 锅炉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运行可靠性。
总之,蒸汽锅炉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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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锅炉设备、运行及蒸汽管理规定QG/SHCZ 11·107-2008(A/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蒸汽锅炉、余热锅炉及蒸汽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沧州分公司蒸汽锅炉、余热锅炉及蒸汽活动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3 术语、缩略语和定义3.1 蒸汽锅炉:动力车间的锅炉。
3.2 余热锅炉:催化、制氢装置的余热锅炉。
4 职责和权限4.1机动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制度,其职责范围应充分体现锅炉设备及运行全过程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生产部是本标准的的分管部门,负责蒸汽生产计划的下达和使用协调,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3动力车间及炼油一部是本标准的主要执行单位,其余生产车间及蒸汽使用单位等负责标准的执行。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机动部管理内容5.1.1 定期监督检查锅炉使用维护、档案资料管理、安全附件使用管理等情况。
5.1.2 负责组织或参与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预防措施进行审批,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1.3做好锅炉设备管理工作,组织锅炉检验、检修、更新计划、大修理的管理工作,审批更新、修理的年度费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锅炉取证、年检和注销工作。
5.1.4 组织编制锅炉运行技术报表,组织新投用锅炉的性能测试工作。
5.1.5 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5.2 使用单位管理内容5.2.1 使用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所属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组织对本单位锅炉的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锅炉技术档案、报表。
5.2.2 参加或组织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并实施。
5.2.3 做好锅炉司炉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2.4负责锅炉检验、检修、更新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机动部。
5.2.5 做好锅炉运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锅炉运行规程》(或《锅炉工艺技术规程》、《锅炉岗位操作法》、《锅炉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按规定审批。
负责锅炉运行技术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5.2.6 做好锅炉的联锁调试和联锁变更工作。
5.2.7 做好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
5.3 购置与安装5.3.1 供应公司必须购置具有相应制造等级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的锅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造。
5.3.2 承担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3.3 锅炉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锅炉安装期间,项目施工管理单位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整体水压试验须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
安装完毕,施工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总体热态验收并及时办理锅炉使用证。
5.4 运行管理5.4.1 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登录锅炉有关运行、检修、改造、检验报告、安全阀校验后检验报告、故障及事故记录等。
档案应齐全、准确并及时记录整理。
5.4.2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锅炉周检查制度,每周至少组织检查一次。
5.4.3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时定人定线路巡检。
5.4.4 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的定期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定期排污、锅炉吹灰、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和试运、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等。
5.4.5 使用单位应编制锅炉启、停操作票,并严格执行。
5.4.6 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锅炉特种作业证,严格持证上岗。
5.4.7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5.4.8 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减少非计划停炉,提高锅炉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水平。
5.4.9 锅炉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水平。
使用单位应制定燃料管理规定,每周分析一次燃料气成分,硫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每月分析一次燃料油成分,硫含量应不大于1%。
燃料中的硫含量达不到要求的应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达到要求。
5.5 维护、检修、检验与报废管理5.5.1 锅炉检修要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坚持定期检测、按需修理的预防性维修方针,既要防止失修,又要避免过修。
5.5.2 锅炉设备维护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登记、处理,对一时不能处理的缺陷要制定和落实监护措施,实现缺陷处理闭环管理。
锅炉设备的缺陷消除时应办理相关检修作业票。
建立并严格执行锅炉转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5.5.3 锅炉设备检修机动部根据有关规范编制《锅炉检修规程》,各检修单位应按《锅炉检修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修。
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锅炉检修计划,并按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检修及验收。
承担锅炉检修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机动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对锅炉设备重要部件进行更新、大修理或技术改造时,应编制方案,经机动部批准后方能实施。
使用单位加强检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检修前的检查、检修过程的监督和检修后的验收,合理安排检修时间,确保检修质量,降低检修成本。
5.5.4 锅炉设备检验使用单位应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锅炉定期检验工作,由机动部组织实施。
检验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检验情况和结果,对查出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检验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检验情况和结果,对查出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检验报告应及时归档保存。
使用单位对不符合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发放使用证并要求报废的锅炉以及按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予报废的锅炉,应确定为报废锅炉,并及时办理锅炉报废注销手续。
5.6 安全附件管理5.6.1 安全阀选用的安全阀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在安全阀和锅筒(锅壳)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锅筒(锅壳)和过热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应按规定进行调整和校验。
安全阀校验后,其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安全阀经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
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瓣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整定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锅炉运行中安全阀禁止解列。
为防止安全阀拒动,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
5.6.2 压力表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
压力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明显标记,指示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
每台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精确度不应低于2.5级;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1.5级。
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
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 ~3.0倍,最好选用2倍。
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司炉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6.3 水位计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个彼此独立的就地水位计,水位计应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
远程水位显示装置的信号不能取自一次仪表,用远程水位显示装置监视水位的锅炉,控制室内应有两个可靠的远程水位显示装置,同时运行中必须保证有一个直读式水位计正常工作。
锅炉就地水位计应进行定期冲洗,以保证水位清晰可见。
5.6.4 保护装置应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立锅炉保护装置。
锅炉运行时保护装置与联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停用。
联锁保护装置的电源应可靠。
5.7 汽水品质管理5.7.1 应按照《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及《低压锅炉的水质标准》,制定锅炉汽水品质的标准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5.7.2 锅炉应有加药、除氧、排污设施和汽水分离装置及取样装置,确保汽水品质符合要求。
5.7.3 当汽水品质异常时,应按有关规定增加分析频率,并调整锅炉运行和加药工况,经处理不能恢复时,应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及《低压锅炉的水质标准》的“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要求执行,直至停炉。
5.7.4 锅炉在检验时应有相应的水质检验项目,当锅炉的垢含量超过有关规定时,应安排酸洗。
5.8 蒸汽管理5.8.1 设备管理范围动力车间负责到用户一次阀门的全部供汽,并负责管线、阀门、附属设备及热力管网中其他设施。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的设备的维护、运行等。
各用户负责蒸汽或凝结水管线进入或送出本装置一次阀门以内的管线和设备,外供蒸汽或凝结水一次阀门归动力车间,一次阀门后法兰静密封点归使用蒸汽单位管理。
管线的伴热线,由管线所属单位管辖。
非生产单位用汽管线以该单位界墙为界,界墙内部归该单位,外部归动力车间。
5.8.2 水暖设备管理维护职责划分分公司水暖循环区,主干线及泵房,由供暖单位管理维护。
其他车间或单位利用水暖泵房取暖,自进入支线一次阀门后管线、设备由取暖单位自行负责,一次阀门归供暖单位管理。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一条支线,该支线属流程最近的单位负责。
分公司装置区及生活区水暖的管理维修,由嘉泰物业公司负责。
5.8.3 生产用汽蒸汽的生产供应必须按分公司下达的计划执行。
蒸汽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蒸汽的生产及供应由生产部统一指挥。
分公司各单位新接用蒸汽或旧有设施改变管理接点、压力等级时应提前提出申请,经生产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后,由动力车间监督执行。
新设计或新投用1.0MPa(主汽)非临时性管线大于DN50应装流量表,否则不准接用。
3.82MPa蒸汽一律安装计量仪表。
生产装置区和办公设施冬季取暖全部为水暖,一律不得用蒸汽取暖。
5.8.4 采暖运行的规定暖泵房按本单位制定的操作规程运行。
各单位、各用户不得私自放水。
5.8.5 蒸汽的计量管理装置停车扫线期间蒸汽计量仪表应正常投运计量,装置开车吹扫前计量仪表应投运计量。
装置停车期间未计量用汽,由动力车间按用汽情况,每日报计划、生产和机动部。
装置及主干线蒸汽计量仪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归使用单位。
计量仪表应定期校验,如计量出现不平衡,由计划部负责组织平衡。
供汽计量,以供蒸汽母线仪表为准,如仪表指示与动力车间内部仪表指示出现不平衡,由计划部负责校验解决,数字的修改应由计划部组织会议决定。
动力车间负责每月将用户用汽量及供汽量随动力报表报机动部。
凡新增蒸汽管线一旦投入,必须报生产、机动、计划部实行计量管理。
6 形成的文件与记录6.1 锅炉设备技术档案。
6.2 锅炉、余热锅炉运行月报表。
6.3 蒸汽消耗统计月报表。
6.3 锅炉水汽质量月报表。
7 检查和考核7.1 生产部按照《日常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7.2机动部按照《日常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