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指导意见(试行)
中铁工程项目分包方案最新

中铁工程项目分包方案最新一、概述中铁工程项目分包方案是指在中铁工程项目中,将工程按照不同的专业或分项分包给不同的分包商进行施工。
分包方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铁工程项目分包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分包的范围、分包商的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与总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分包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分包范围1. 分包范围的确定中铁工程项目分包范围的确定是分包方案制定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分包范围的确定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包括工程的专业分项、施工的技术要求、分包商的实力和资质等因素。
在确定分包范围时,需充分考虑项目的整体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分包工作与总包工作能够有机结合,实现整体施工的协调进行。
2. 分包范围的划分根据中铁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分包范围可以按照专业分项或施工工序进行划分。
一般情况下,分包范围可以包括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
在划分分包范围时,需要充分了解各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难点,确保分包商有能力完成相应的工程内容。
三、分包商的选择1. 分包商的资质中铁工程项目的分包商选择需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分包商的资质、实力和信誉等因素。
分包商应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和技术实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施工管理经验。
此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分包商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施工资源等因素,以确保分包商能够及时响应、协调和处置各种施工问题。
2. 分包商的选择标准在中铁工程项目中,选择分包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括工程经验、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管理水平、信誉度等方面的考察。
同时,还需要考虑与分包商的合作意向、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等情况。
总体上,选择分包商需要充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分包商能够满足项目施工的各种要求。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1. 分包合同的准备中铁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签订需要充分准备,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个性化定制。
最全《中国中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手册》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手册(试行)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认真贯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中铁股份成本〔2014〕10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结合局实际,特制定《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手册》),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
2.适用范围本《项目管理手册》适用于局、子分公司在建的国内外各类工程项目。
3.遵循原则工程项目管理遵循“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全员、全过程、全覆盖”原则,体现股份公司提出的“13化”管理内容和“12大集中”管控要求。
“13化”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层级化、要素管控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产品清单预算化、管理责任矩阵化、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流程标准化、作业队伍组织化、管理报告格式化、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团队理念国际化;“12大集中”管控包括物资集中采购配送、设备集中采购和租赁、劳务分包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施工组织设计集中管理、限价集中管理、管理策划集中进行、责任成本集中管控、二次经营集中组织、合同集中管理、业务流程集中制定、督导检查集中进行。
4.编制依据4.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中铁股份成本〔2014〕107号文),以下简称《办法》。
4.2股份公司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动员大会领导讲话及要求。
4.3《中国中铁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意见》(中铁股份规划〔2014〕86号文)。
4.4《中国中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中铁股份规划〔2014〕87号文)。
4.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中铁股份规划〔2014〕104号文)。
4.6股份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等其他相关配套文件。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学习指南为帮助各级管理人员深刻领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精髓和要点,学习指南按章节提炼出重点,并对重要内容采取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题型方式进行练习,加深对其的理解和记忆,以达到提高学习效率的目的。
注:带“★”的题是需重点掌握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一、本章重点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是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各类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遵循“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原则。
项目管理集约化突出体现在“12大集中”管控,包括:物资集中采购配送、设备集中采购和租赁、劳务分包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施工组织设计集中管理、限价集中管理、管理策划集中进行、责任成本集中管控、二次经营集中组织、合同集中管理、业务流程集中制定、督导检查集中进行。
增强公司对项目的控制力,实现项目管理由前台管理向后台管控转变,提高项目运行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突出体现在项目管理层级化等“13化”管理内容。
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股份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层,二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管控层,三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责层,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层,作业层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操作层。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组织指导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归口部门。
二、主要题型1、单选题★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 )项目。
( B )A.铁路工程B.各类工程C.直管工程D.公路工程★⑵.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二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 ( C )。
A. 主责层B.指导层C.管控层D.操作层★⑶.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指导意见(试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工作,规范股份公司招标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企业施工的活动;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施工的活动。
第三条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活动。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施工企业境内各类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及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活动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要成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负责招标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股份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专项工作的主责部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指导二级公司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对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用于二级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招标平台;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三级公司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负责收集、汇总所属单位招标计划;组织制定责任范围内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及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有关工作;开展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铁劳务分包协议

中铁劳务分包协议1. 背景中铁集团是中国铁路建设的主要承办者之一,在其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劳务分包成为一种常用的合作方式。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中铁劳务分包协议应运而生。
本文档旨在对中铁劳务分包协议进行详细说明。
2.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劳务分包中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劳务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定义•中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指中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劳务分包商(以下简称“乙方”):指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负责提供劳务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4. 合作方式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从事特定工程的劳务分包工作。
具体的合作方式包括:•劳务分包人员的数量和工种•劳务分包期限•劳务分包工程的地点和范围•劳务分包工程的计划和进度•劳务分包费用和支付方式5. 权益和义务5.1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的工作进展和质量。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劳务分包费用。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5.2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协议要求从事劳务分包工作。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劳务分包工作。
•乙方有义务保证劳务分包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6.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6.1 变更•如果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情况,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书面协议,并在签字后生效。
6.2 终止•任何一方如违反协议的规定,严重影响劳务分包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在书面协议上签字确认。
•解除合同后,应进行结算,并清算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7. 知识产权保护•在劳务分包工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非法使用或转让给他人。
•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试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和完善风险工程项目分级监管机制,明确各层级的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和严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意见》(试行)。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编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四)《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直属项目指挥(经理)部。
第二章风险等级划分第四条针对工程性质、类别和其它特点的不同,以专业覆盖为基本方法,从营业线施工、地铁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铺架工程、房建工程、四电工程、爆破和拆除工程、其它工程等九大类别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程度、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风险转化为事故后的危害程度,将风险项目(工程)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等同于铁建设〔2010〕162号文发布的铁路在建工程极高度风险、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四个级别),详见附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控制表》。
第五条股份公司所属施工单位应以本风险等级划分为基准,结合企业专业特长和风险管控需要,可对安全风险等级进一步细化和适当调整。
第三章风险信息识别和传递第六条投标前,项目投标单位要按照股份公司内控体系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采集、识别和预评估,依据企业管控能力确定是否接受该投标工程项目安全风险。
第七条项目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
精细化管理方法试题及答案

精细化管理方法试题及答案1精细化管理方法试题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 各类工程)项目。
( B ) A.铁路工程 B.各类工程 C.直管工程D.公路工程⑵.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二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管控层C )。
A. 主责层 B.指导层 C.管控层 D.操作层⑶.工程项目实施分级管理。
三级公司是工程项目管理的(A 主责层)。
A. 主责层 B.指导层 C.管控层 D.操作层2、填空题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目的是: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⑵.工程项目管理遵循“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全员、全过程、全覆盖”原则,标准化、精细化突出体现在项目管理层级化、要素管控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等“13化”管理内容。
3、判断题⑴.工程项目管理遵循“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全员、全过程、全覆盖”原则。
(√) ⑵.项目管理集约化增强了公司对项目的控制力,实现项目管理由后台管理向前台管控转变,提高项目运行质量。
(×) 4、简答题⑴.股份公司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12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⑵. 项目管理集约化突出体现在“12大集中”管控,增强公司对项目的控制力,实现项目管理由前台管理向后台管控转变,提高项目运行质量。
主要包括那些内容?(至少写出6项)答:物资集中采购配送、设备集中采购和租赁、劳务分包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施工组织设计集中管理、限价集中管理、管理策划集中进行、责任成本集中管控、二次经营集中组织、合同集中管理、业务流程集中制定、督导检查集中进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题(基层部分)份DOC》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题(基层部分)份DOC》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基层单位《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卷姓名:单位:职务:得分:一、单选题(每小题0.5分,共计25分)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股份公司、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统称公司)在建的国内外项目。
(b)a.铁路工程b.各类工程c.直管工程d.公路工程2.项目部根据合同、施工调查报告和公司管理交底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经审批后执行。
(c)a.总工程师b.项目经理c.公司分管领导d.副经理3.项目组织机构组建时,通常设立“五部二室”,下列部门中不属“五部二室”范畴的是(b)。
a.工程部b.生产协调部c.试验室d.物机部4.项目产品清单是指利用工作分解结构(a)技术,制定项目分解结构标准,全面梳理项目产品。
a.wbsb.bwsc.ramd.arm5.公司大力推广使用《中国中铁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有效的后台卡控机制。
下列不属于公司能通过后台实现的功能是(a)。
a.在线收方结算b.在线实时审批c.在线实时监控d.在线实时预警6.在项目合同管理中,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管理工作由(a)部门主责。
a.物机部b.工经部1c.安质部d.办公室7.在项目合同管理中,下列不属于合同履行阶段工作内容的是(a)。
a.合同评审b.合同交底c.合同变更、转让、解除d.合同纠纷8.在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及时就合同的重点内容对其他部门进行交底。
其他合同由项目部责任部门对所签订的合同传递到相关部门,并就重点内容进行交底。
(d)a.工程部b.财务部c.项目经理d.工经部9.是劳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同时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管理;(d)a.工程部b.财务部c.项目经理d.工经部10.项目部负责建立项目部的成本管理体系,施行以(a)为第一责任人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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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工作,规范股份公司招标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企业施工的活动;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施工的活动。
第三条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活动。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施工企业境内各类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及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活动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要成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负责招标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股份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专项工作的主责部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指导二级公司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对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用于二级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招标平台;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三级公司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负责收集、汇总所属单位招标计划;组织制定责任范围内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及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有关工作;开展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项目部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招标工作的制度和规定,编制本项目的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计划并上报;参加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的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并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组织项目部权限范围内的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工作。
第十一条二级公司应建立供全公司招标使用的评标专家库;各级招标工作由相应的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组织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评标人员)成立评标小组,开展评标工作。
第三章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方式第十二条招标范围是指对股份公司以及所属各级企业承揽到的施工项目,对公司以外单位进行劳务(专业)分包的内容。
第十三条三级公司原则上负责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单项合同额万元(含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招标工作;项目部原则上负责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单项合同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标工作;二级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本部组织招标的原则和规模标准。
第十四条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原则上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根据实施主体法人单位的授权,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且具有独立承担招标任务的能力。
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确定分包方。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是指公司、项目部在公司招标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招标活动。
第十七条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三家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书面投标邀请书而开展的招标活动。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第十八条竞争性谈判,是指参加公开招标报名的企业或组织少于两家、特殊紧急的抢险救援任务,经上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招标人可以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商议合同事项,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指导意见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章招标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制定整个项目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策划方案,将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报三级公司审核批准。
招标工作计划应包含本项目拟分包项目的单元划分及其招标实施时间、工作内容、工程数量、招标方式等。
第二十一条属三级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招标工作,原则上要提前个工作日将招标计划上报二级公司备案;属项目部权限范围内的招标工作,原则上实行集中招标,要提前个工作日将招标计划上报三级公司审批,必要时三级公司应派人去现场进行招标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原则等所有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简单易行,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度。
第二十四条招标应设有标底或控制价,编制标底或控制价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图纸、施工方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参照企业定额、限价等综合编制;同一项目中施工难易程度相当的专业工程,其标底或控制价要保持相对一致;(二)一个分包单元只编制一个标底或控制价;(三)标底属于商业秘密,开标前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投标人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资质、能力、实力、信誉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具有分包方资格准入证;(二)履约代理人相关资料;(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原则上不少于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原则上不少于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不足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或限额控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准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存档备查,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三十四条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方式等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第三十五条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一)宣布开标纪律;(二)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三)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和监督人的联系电话;(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通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六)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七)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六条属三级公司招标的内容,由三级公司组织人员评标;属项目部招标的内容,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评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的成员。
第三十七条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三)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违纪行为而受过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评标时间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各种因素合理确定。
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评标时间应当适当延长。
第三十九条评标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制度,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独立评标和无记名打分。
第四十条评标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的内容严格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
第四十一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人员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二条招标人原则上从公司最新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分包方,或选择已办理准入的施工企业。
合格分包方名录中的不同等级分包方(包含:优秀、良好、合格)参加同一施工内容的竞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高等级的分包方。
第四十三条评标完成后,须有参加评审人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评审报告。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人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评标报告除应有竞标的基本情况外,还要有以下明确结论:(一)投标人的资信、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能否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部分的质量、安全、技术和进度要求;(二)经评审的各投标人的价格比较以及与施工成本的比较;(三)经评审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平台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