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

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一、竣工图编制基本要求1.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者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
3.凡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内容与修改依据后,作为竣工图。
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以后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竣”字。
新图图标内应注明“竣工阶段”。
5.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6.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
7.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9.竣工图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210mm×297mm),图标露出。
10.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11.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12.竣工图纸编制质量及整理情况应在自检报告的内容中予以详细说明。
13.根据业主要求,竣工图的套数按4份编制(其中施工单位自留1套)。
14.全部竣工图均永久保存。
二、竣工图的更改1.更改一般是杠(划)改;局部可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引出线注明更改依据(盖章方式),如设计变更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文件编号;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3.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竣工图编制流程及方法

竣工图编制的相关规定1.竣工图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
2.竣工图由项目部技术员绘制,其责任人为项目技术员,对较复杂或时间要求特别紧张的工程,项目部可提前申请技术部共同绘制竣工图。
竣工图定义及编制的目的3.竣工图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对内外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后必须提交档案馆保管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依据GB/T 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整理规范》中提出的定义:“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也是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编制竣工图的主要形式4.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在原施工图上加盖GB/T 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的“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
附图章(尺寸单位mm):5.凡能将原施工图稍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技术员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作为竣工图;部分施工图被取消,包括设计变更取消或现场未施工的,应在原图纸目录中注明“取消”,并将原图作废。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调整,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者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特别是基层、结构、管线等隐蔽工程部位的变更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由项目部技术员完成。
7.如遇总价包干项目,项目技术员也应绘制相应的竣工图,以用于对内结算。
重新绘制竣工图流程说明:8.项目施工过程中:1、将有变更内容添加到图纸电子版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加工排版图,现场尺寸放线图、工程联系单、新增施工内容等)。
2、如有材料批价单,需调整材料表,应与材料批价单中材料名称、型号、使用部位一致。
3、遇到无施工图(例如楼梯间、储藏室等)技术员要依照施工图平面图纸对照现场,复核现场尺寸、标高,各部位材料名称、可数安装器件的数量,并一一在施工平面图上用文字说明表示。
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方案1、竣工图编制方法施工中无变更的工程,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在施工图图标档上方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并签字。
凡在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能够在原设计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在修改部位上更改,并在修改部位附近空白处引线批示,盖上修改标志章,注明修改单日期、字、号、条或洽商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然后盖上竣工图章即作为竣工图。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理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原图签栏上方加一行,填写绘制单位、日期、制图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俱全。
图签栏中的图号应有“建竣、结竣、水竣、电竣……”或“竣工版”等字样,加盖竣工图章。
在特殊情况下,无正式施工图进行施工的,应按实际施工最终状况,由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经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并补充修改依据后,方可作为竣工图。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按专业编号顺序排列,做出详细的卷内目录,备注上注明实际的修改图号。
竣工图要如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如同一结构部位经多次变更,且每次变更均涉及到计量支付,由变更过程中的所有图纸均应作为原设计图纸依次保留,翻晒成蓝图但不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只在最终的竣工图纸上加盖。
凡工程数量与原设计工程数量不同的,应予以更正,当工程量项目较少时,可在蓝图上直接更改;当工程量项目较多时,应注明工程数量详见工程竣工结算报表。
所有竣工图完成后,在竣工图目录后增加“修改变更与原设计图对照表”,表中变更图图号要与原图号做一一对照。
采用部级以上国家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在图集中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2、编制要求竣工图的绘制(包括新绘和改绘)必须符合国家绘图标准。
竣工图的绘制工作,由绘制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核、签字、并承担技术责任。
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依照在施工过程中确己实施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变更令、工程洽商联系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或工程进行的实测实量等形成的有效记录进行编制,确保图物相符。
竣工图的编制规范

竣工图的编制一、竣工图的概念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把理想化的工程设计兰图(施工图)经过各专业工种技术工人的再加工而变成建筑实体的真实记录。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第二章术语第八条对竣工图的定义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该条款严格界定了竣工图与施工图的本质区别。
一份施工图从设计单位生产完成后到交付施工单位实施,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因原材料、工期、气候、使用功能、施工技术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而发生变更、修改。
竣工后其设计兰图就与建筑实体有不相符合之处(图物不符),如果把这样与建筑物实体不相符的施工图、不按一定的规则进行修改就草率归档,必将给工程维修、改建、扩建、城市规划带来严重隐患。
因此工程竣工后,就必须由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有关设计变更文件和工程洽商记录遵循规定的法则进行改绘,使竣工后的建筑实体图和物相符。
我们把这样修改后的图纸叫竣工图。
1二、编制竣工图的重要性:1竣工图是进行管理维修、改扩建的技术依据随着建筑物使用年限的延长,原来的电线电缆、给排水管线等将逐步老化或者因原来的设计容量小,而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将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增容,要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搞清原有的管线走向位置、管沟大小等。
要搞清这些重要信息就必须有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其次因使用功能上的需要,如办公楼改建成住宅楼或者办公楼改建成商业用门面房等须对建筑物结构进行改变,那么就必须弄清楚它的结构形式,如该楼是框架结构还是砖混结构等等,对于砖混结构要拆除某砖墙就必须考虑此墙是承重墙还是非承重墙。
否则盲目的拆除承重墙或者加层增加楼房自重都是非常危险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盲目蛮干必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2竣工图是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等活动的重要依据竣工图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城市的地下空间的规划非常重要,随着城市服务功能增加,地下建筑和管线越来越多,合理的安排新建地下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布置,同样离不开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

竣工图纸编制要求及方法一、竣工图编制基本要求1.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者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
3.凡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内容与修改依据后,作为竣工图。
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以后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竣”字。
新图图标内应注明“竣工阶段”。
5.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6.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
7.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9.竣工图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210mm×297mm),图标露出。
10.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11.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12.竣工图纸编制质量及整理情况应在自检报告的内容中予以详细说明。
13.根据业主要求,竣工图的套数按4份编制(其中施工单位自留1套)。
14.全部竣工图均永久保存。
二、竣工图的更改1.更改一般是杠(划)改;局部可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引出线注明更改依据(盖章方式),如设计变更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文件编号;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3.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福建省建设⼯程竣⼯图编制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程竣⼯图编制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现将《福建省建设⼯程竣⼯图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附件:福建省建设⼯程竣⼯图编制办法⼆00⼆年⼋⽉⼗⼆⽇抄送:建设部城档案办,各城建档案馆(室)福建省建设厅 2002年8⽉14⽇印发附件福建省建设⼯程竣⼯图编制办法第⼀条为使建设⼯程竣⼯图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和有效利⽤,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程竣⼯图是指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情况的技术⽂件。
建设⼯程竣⼯图是进⾏⼯程交⼯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编制⼯程决算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第三条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建设⼯程竣⼯图。
编制各种建设⼯程竣⼯图,必须在施⼯过程中及时做好隐蔽⼯程检验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件,确保建设⼯程竣⼯图编制质量。
第四条建设项⽬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建设、监理、施⼯等单位应对建设⼯程竣⼯图的编制、审核、交接、验收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程竣⼯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凡按图施⼯没有变更的,施⼯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的施⼯单位)在新的原施⼯图上加盖“竣⼯图章”后作为建设⼯程竣⼯图。
2、施⼯中虽有⼀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建设⼯程竣⼯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单位负责在新的原施⼯图上使⽤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碳素墨⽔、蓝⿊墨⽔)修改,注明修改依据,附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件,加盖“竣⼯图章”后作为建设⼯程竣⼯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艺改变、平⾯布置改变、项⽬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1/3,不宜再在原施⼯图上修改、补充的,应由施⼯单位或委托设计单位依据原施⼯图和设计变更⽂件重新绘制建设⼯程竣⼯图。
竣工图编制要求及方法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6.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督促和协助设计、施工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变更、施工实际情况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8.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9.竣工图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折叠成A4图幅(210mm×297mm),图标露出。
2.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引出线注明更改依据(盖章方式),如设计变更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文件编号;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3.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7、大型工程竣工后,凡上述竣工图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重新绘制竣工图,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力量绘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资料。
8、编制整理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凡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解决;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和需要复制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建成使用以后需要复制补制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10.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说明和目录,竣工图上应打有页码。
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竣工图的编制办法

△竣工图编制基本内容:由以下两方面组成:即总体方面和专业方面。 ⑴总体方面 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图及地形图; 2、设计图总目录; 3、设计总说明; 4、总体工程图; 5、各单项工程图。 ⑵各专业方面:包括土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竣工图;给排水工程竣工 图;电力、照明电气和弱电(包括通讯、避雷、接地、电视等)工程竣工图 ;暖通工程(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竣工图;煤气(以及氧气、乙炔气、蒸 气、压缩空气等等)工程竣工图;设备及工艺流程竣工图。具体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竣工图 2、结构工程竣工图 3、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4、电力、照明电气和弱电工程竣工图 5、暖通工程竣工图 6、煤气工程竣工图(氧气、乙炔气、蒸汽、压缩空气等类同) 7、设备及工艺流程竣工图
编制竣工图是施工单位的任务 履行编制竣工图人员应由施工技术人员承担
△编制竣工图的费用: 编制竣工图所需的费用,凡属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 位解决;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安 装工程造价中解决;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和需要复制的费用,由 建设单位在基建投资中解决;建成使用以后需要复制补制的费 用,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这在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在与承包 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八)竣工总平面图的编制
竣工总平面图在竣工图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 单位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 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 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总包范围内的各项 完整,准确的竣工图,因此总包单位,它不仅是为了 给考察和评定工程质量提供依据,而且在建筑物投产后的管 理、维修、扩建等过程中也是可靠的档案资料,在实际应用 中是单体工程竣工图无法代替的。所以,准确的竣工总平面 图是竣工图的综合成果,是竣工图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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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房管局:
现将《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抄送:建设部城档案办,各城建档案馆(室)
福建省建设厅 2002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使建设工程竣工图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图是指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面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情况的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进行工程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编制工程决算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第三条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图。
编制各种建设工程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质量。
第四条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审核、交接、验收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图。
2、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新的原施工图上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修改,注明修改依据,附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应由施工单位或委托设计单位依据原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重新绘制建设工程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和有关材料统一整理归档。
4、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做到规格统一,比例尺选取适当,图面整洁,字迹清楚。
竣工图要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现场监理审核签认。
第六条竣工图章内容和竣工底图图标内容:
1、竣工图章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现场监理等。
图章规格尺寸为50mm×80mm。
2、竣工底图图标内容包括:×××竣工图、编绘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比例、图号、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现场监理、总监。
底图图标规格尺寸为65mm×120mm。
工程竣工底图图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
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竣工图。
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建设工程竣工图。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地下管网综合图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查各自负责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建设工程竣工图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建设工程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不能交工验收。
第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两套,一套与工程建设其他档案材料一同移交城建档案馆(室),一套由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条不按本办法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图或建设工程竣工图不准确,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委员会1996年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竣工图编制办法》(闽建综[1996]3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