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石膏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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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石灰和石膏行业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

最新石灰和石膏行业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

最新石灰和石膏行业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石灰和石膏行业作为建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了确保行业的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实施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份最新的石灰和石膏行业公司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参考。

一、总则1.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石灰和石膏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石灰和石膏行业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1.3原则:依法经营、科学管理、诚信经营、责任担当。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2.1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并制定管理决策。

2.3员工:根据职责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保护公司利益。

三、经营管理制度3.1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环保。

3.2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3.3供应链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3.4营销管理制度:建立市场调研机制,根据需求变化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销售渠道。

3.5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做到收支明确、账目清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组织和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技能。

四、安全环保管理制度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详细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4.2环境污染治理制度:制定与实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标准。

4.3废物处理制度:建立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制度,保证废物的合规处理,并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

五、诚信经营与社会责任5.1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5.2纳税义务:按照法定程序纳税,积极履行税收义务。

5.3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六、监督管理与措施6.1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石灰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石灰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石灰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

3.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在本部门、车间得到贯彻执行。

4. 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生产现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

(2)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3)员工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2. 设备管理(1)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

(3)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修。

3. 生产现场管理(1)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堆放杂物。

(2)员工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3)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饮酒,不得擅自使用火源。

4. 作业安全管理(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2)作业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

(3)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处置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四、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石灰的管理制度

石灰的管理制度

石灰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石灰的生产、销售与使用,保障石灰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提高石灰行业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石灰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

三、生产管理1. 石灰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关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立生产线,确保产品质量。

2. 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原料采购,保障原料的质量,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原料。

3.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检测、生产过程监控和成品检验,确保产品合格率。

5. 生产企业应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6. 生产企业应制定并执行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相关技能。

四、销售管理1. 石灰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关销售许可证,并确保销售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体系,包括客户档案、销售合同等文件的管理。

3. 销售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产品的正常库存与质量。

4. 销售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做好产品售后质量跟踪与服务。

5.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转。

五、使用管理1. 使用单位应按照石灰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存储与使用,并建立相应档案。

2. 使用单位应对石灰产品的存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3. 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止石灰粉尘的扬尘、防止石灰石风化等措施。

4. 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石灰产品的安全意识。

5.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监督管理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石灰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石灰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3.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行业管理体系,完善石灰行业的管理规范。

七、法律责任任何单位与个人违反石灰管理规定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石灰石矿管理制度汇编

石灰石矿管理制度汇编

石灰石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灰石矿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环境,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石灰石矿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石灰石矿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石灰石矿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依法合规、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开采、利用、管理和监督等环节的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石灰石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石灰石矿管理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素质。

第六条石灰石矿管理应当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条石灰石矿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第八条石灰石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石灰石矿资源保护制度,合理配置资源,维护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第九条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为目的。

第十条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社会等因素,合理规划石灰石矿的开采范围和规模。

第十一条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应当符合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第十四条石灰石矿的开发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生存环境和利益,妥善安置周边居民。

第三章石灰石矿的开采第十五条石灰石矿的开采应当严格按照开采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未经审批准予开采者不得擅自开采。

第十六条石灰石矿的开采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规定,合理规划、布局和开发。

第十七条石灰石矿的开采过程中,应当注重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加强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作。

第十八条石灰石矿的开采过程中,应当加强矿区安全管理,规范开采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石灰石矿的开采应当注重科技创新,提高开采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

石灰石规章制度样板

石灰石规章制度样板

石灰石规章制度样板第一条:为规范石灰石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提高石灰石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石灰石矿山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

第三条:石灰石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条:石灰石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矿山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矿山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作业安全性,避免发生事故。

第六条:石灰石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矿山生产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石灰石矿山应当积极推动石灰石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矿山排放物质的污染。

第九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十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民主决策,依法管理矿山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石灰石规章制度已于今日制定并公布,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并共同保障石灰石矿山的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定期工作指导意见(大唐制[2010]24号)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定期工作指导意见(大唐制[2010]24号)

Q/CDT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标准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定期工作指导意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前言《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定期工作指导意见》是建立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之上的作业标准,是集团公司标准化体系的一部分。

制定本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系统脱硫系统运行和停备期间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等工作,提高脱硫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

考虑到集团公司系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类型较多,工艺设计和运行环境差异较大,本指导意见是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定期工作的最低要求,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增加定期工作内容,缩短定期工作周期,提高定期工作标准要求。

本指导意见未能列出的设备,各企业可参照同类设备的标准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设备定期工作标准。

指导意见中难免会存在错误和不足之处,请各单位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在今后的修编工作中补充和完善。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写,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大唐淮北发电厂、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指导意见主要起草人:魏刚曾光宁田兴英李刚孙海艳唐保银王桂珍赵秉政张宏杰刘乘丁德军孙丰民李雪斌赵凌志张正坤李洪峰王炜包文运夏家喜沈学军杨学良吴锐刘俊阳田志国黄先腾钱峻胡尧沁陈继录等本指导意见主要审核人:高智溥徐永胜王海晨本指导意见批准人:金耀华目录1 目的 (1)2 范围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定义和术语 (1)5 定期工作项目及标准 (2)5.1 脱硫烟风系统定期工作 (2)5.2 吸收塔系统定期工作 (9)5.3 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定期工作 (16)5.4 工艺水系统定期工作 (24)5.5 石膏脱水系统定期工作 (26)5.6 压缩空气系统定期工作 (33)5.7 废水处理系统定期工作 (35)5.8 控制系统定期工作 (39)5.9 监测系统定期工作 (41)5.10 脱硫系统定期分析 (43)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施定期工作指导意见1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脱硫系统运行和停备期间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保养等工作,提高脱硫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石灰石现场管理制度

石灰石现场管理制度

石灰石使用制度
目的:
为更好地控制现场石灰石(石灰石粉)质量,现制定如下制度,请严格执行。

1.石灰石进场一般要求:每15天化验一次;特殊情况现场酌情化验;
2.目测要求:颗粒均匀,颜色一致,杂质含量小于1%,目测严格不符要求,予以退回;
3.化验要求:CaO≥50%(CaCO3≥85%),siO2≤2%;
4.化验单提供:检验后一周内,提供化验报告,原件寄回公司;
5.考核:
对运营组考核:
1)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检测,每次处罚200元;
2)现场因为未检测石灰石(石灰石粉)质量,导致SO2脱出率的下降至排放超标,考核500元/次;
3)监督不力或瞒报的根据事故性质严重处理;
对供应商考核:
1)未按现场要求堆放指定地点,导致甲方处罚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2)化验不合格一次处以1000元的考核,并按合同扣除降低品质的处罚(前提:可保证脱硫率;如不能保证脱硫效率的承担所有连带损失),同时运营现场提供照片、化验单或样品给公司采购。

3)发现人为的参假行为,损坏我公司利益的,除停止供货以外并追究责任;4)所有考核将在往来账余中扣除。

本制度从2014-03-27开始执行!
江苏一同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运营部
2014-03-27。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非煤矿山是生产非金属矿产品的采矿企业,如石灰石、花岗岩、石膏等。

由于非煤矿山的特殊性和操作环境的复杂性,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一、责任体系的建立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中,必须明确各方的责任,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以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1.政府责任地方政府应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对矿山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企业责任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3.职工责任矿工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拥有保障自身安全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他们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参加安全培训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1.风险评估与防控非煤矿山企业应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各个作业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例如,在岩石爆破作业中,应制定严格的爆破管理规程,确保安全作业的进行。

2.安全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养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应对突发情况做出正确的反应。

3.安全设备与装备非煤矿山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与装备,如瓦斯检测器、防护面具、护膝等。

同时,要做好定期检修与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及时替换损坏的设备。

三、责任的追究和奖惩措施非煤矿山安全责任制的建立要求对责任的追究和奖惩措施进行有效执行,以保障责任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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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石膏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石灰石及验收、石膏浆液、石膏产品检验管理、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石灰石验收、石膏品质监督管理。

2、管理职责与要求
2.1 石灰石主要质量要求:原料石灰石CaCO3≥90%、MgCO3≤2.5%、Fe2O3≤0.7%、Al2O3≤0.6%、SiO2 ≤2.5%、水分≤0.15%、粒度≤20mm。

2.2 物资部负责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规定进行石灰石的组织购买工作。

2.3 发电部负责石灰石入厂验收及石灰石料仓的管理工作,指挥配合进行石灰石料的收存;每月根据发电量及煤耗量、含硫量下达石灰石需求计划。

2.4 发电部化试班负责对入厂石灰石、石灰石浆液、石膏浆液及石膏成品的化验。

2.5 生产部负责石灰石入厂验收的过程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石灰石、石膏的分析化验。

3、石灰石入厂验收
3.1 入厂石灰石数量验收
3.1.1 石灰石计量使用燃料部入厂煤计量汽车衡。

汽车衡必须通过年检,取得合格证。

3.1.2 入厂石灰石逐车过衡计量,载重车称重完毕到脱硫指定地点卸车,卸车完毕回汽车衡空车除皮,然后将自动打印计量单送回脱硫值班室登记。

脱硫值班员
每月1日早班按供料单位负责统计汇总月供货量及月石灰石消耗量报发电部成本工程师。

3.1.3 石灰石应按规定根据入厂化验报告进行水分差调整。

水分差调整的石灰石量经物资部审核后,由财务部负责扣款处理。

3.1.4 每月末(节假日提前)进行石灰石盘点。

由发电部组织,生产部、计经部、财务部、审计监查部等部门参加。

石灰石盘点项目要齐全,做到数据准确,报告完整,记录齐全。

参加盘点单位人员应在盘点记录上签字。

盘点记录按要求存档。

石灰石盘点出实际石灰石量应与帐面消耗及库存量相符。

库存量允许在盘点后进行一次调整,但调整量不得超过当月耗用量的5%。

实物与帐面不符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盈亏真实原因。

3.2 石灰石质量验收
3.2.1 石灰石的采样由发电部脱硫值班员负责,采样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样工作,采样工具、布点、深度、子样个数、子样重量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参照煤炭取样的标准:取样工具采用宽度250mm、长度300mm的尖铲;沿车厢对角线均匀地采取3个子样,每个子样的重量为0.5kg;采样深度在0.2米以下)。

在采样现场建立必要的采样管理监督制度,严格采样的管理和监督。

3.2.2 石灰石要分矿、分批逐车采样。

每天各矿形成一个综合样送化学实验室,化验碳酸钙含量、水分、粒度等指标。

化验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化学分析,认真填写化验报告,按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3.2.3 验收人员在发现石灰石来料存在质量问题如粒度大、料湿、杂质含量多等问题时,有权拒收。

对石灰石来料存在异议时,及时汇报发电部和物资部处理。

3.2.4石灰石样要按要求时间保存备查(1个月以上)。

4、石灰石入库
4.1 接到石灰石到场通知后,运行值班员应先查验其送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并到现场确认车号、物料等相符。

4.2 运行首先目测检查石灰石来料的粒度、水份、泥沙杂质等外观指标合格,然后通知司机将车倒至指定位置按3.2.1规定采样后方可卸车,在卸车过程中运行值班员必须全程监督,特别注意检查有无夹杂层等弄虚作假行为。

4.3 在卸车过程中发现有夹杂层或以次充好现象,要求司机立即停止卸车,并取最具代表性(质量差)样品留存,同时汇报发电部会同物资部到场确认。

如果没值班员到场就卸车或司机不停指挥强行卸车,一律不予认可,做拒签料单或没收处理。

4.4 卸料完毕,运行值班员应检查车厢内确已卸尽。

除皮重后,运行详细记录送料时间、单位、车号、取样人、实收数量等,然后签单并将送货计量单收齐存档(单据上没有运行人员签字,结算无效)。

5、石灰石浆液、石膏浆液及石膏品质监督
5.1 石灰石、石膏浆液及石膏品质分析化验由发电部化试班执行,脱硫运行必须配合化试班采取各种分析样品。

5.2 常规分析化验周期及项目
5.2.1 石灰石:来料按照供货单位每批次分析综合样一次;每周三分析一个综合样品,取样地点为在运行的称重皮带给料机至球磨机入口处。

于次日向发电部提交分析化验报告单。

5.2.2 石灰石浆液:每周星期四上午8:30~9:30,在石灰石浆液输送泵出口取样管处取样。

分析化验报告单于次日上午提交给发电部并电话通知脱硫值班员。

5.2.3 石灰石旋流站溢流浆液:球磨机添加钢球、球磨机本体内部检修和大修后,由运行通知化试班在石灰石旋流站溢流管处取样。

分析结果于取样分析化验的次日填写分析化验报告单交发电部,以保证石灰石浆液中石灰石的粒径分布在合格范围内。

5.2.4 吸收塔浆液:吸收塔浆液(包括吸收塔浆液的滤液):每天上午8:30~9:30,在吸收塔浆液排出泵出口取样管处取样,特别注意吸收塔浆液的滤液中氯离子含量分析。

吸收塔浆液的PH值、吸收塔浆液的滤液中氯离子含量分析,结果于当天通知脱硫控制室,同时作好通知记录。

次日上午将填写好的分析报告单提交发电部。

5.2.5 石膏浆液旋流站溢流浆液:在设备更换旋流子和大修后,由运行通知化试班在石膏浆液旋流站溢流管出口处取样。

分析结果于取样分析化验的次日填写分析化验报告单提交给发电部。

以保证溢流液中固体物含量在合格范围内。

5.2.6 石膏:
5.2.
6.1 脱水机石膏:每天上午8:30~9:30,在运行的真空皮带脱水机的石
膏皮带输送机尾端取样。

分析样品中自由水分和氯
离子含量,于当日向发电部提交分析报告。

5.2.
6.2石膏仓石膏:每天上午8:30~9:30在石膏仓内取新鲜石膏样。

分析样品中自由水分、结晶水、纯度、氯离子含量,二氧化硅含量和PH值则于每周四分析,分析报告单于次日上午提交给发电部。

5.3异常情况下的取样
5.3.1 化试班在得到发电部或脱硫异常情况的取样分析通知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取样分析,以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

5.3.2 化试班在得到异常情况的取样分析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取样分析。

5.3.3 异常情况下取样分析化验的结果,应在合理的时间间隔内及时向脱硫、发电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报告,并作好相应记录。

5.4 结果通报及运行调整
5.4.1脱硫值班员在原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正常情况下,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注意随时调整运行工况,保证石膏品质合格。

5.4.2 化试班应当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

当化试班确信分析化验结果异常时,必须将异常的分析结果立即通知发电部有关人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向有关单位或者部门提出好的建议。

5.4.3 脱硫值班人员在得到化学分析人员关于当日的分析化验结果的电话通知后,应在运行日志上做相应的记录以备查。

5.4.4在装置运行异常情况下或得到化试班异常分析结果后,应认真严肃对待,加以分析,查找原因,并对运行方式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在系统稳定后通知化试班做检验性分析。

5.4.5 脱硫运行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生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并作好记录。

6、检查与考核
6.1脱硫运行人员不按要求对入厂石灰石质量进行监督或监督不到位按照《发电部运行管理办法》予以考核;在验收或取样中弄虚作假者,移交公司进行处理。

6.2 化试班不按要求取样、分析和报送结果,按照不完成生产任务予以考核。

6.3 发电部化试班接到石灰石、石膏浆液及石膏品质分析化验通知要求或脱硫运行在配合化试班采取各种分析样品时发生推诿、拖延甚至拒不执行等不合作态度,按照《发电部运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予以考核。

6.4本制度执行情况由生产部、发电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附样表:
石灰石入厂分析报告
审核人:分析人:
石灰石分析报告
审核人:分析人:
石灰石浆液分析报告
审核人:分析人:
石膏浆液分析报告单取样时间:分析时间:
审核人:分析人:
石膏分析报告单
取样时间:分析时间:
审核人:分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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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水分析报告单
取样时间:分析时间:
审核人:分析人: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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