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控详数据标准(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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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文件宁建规字〔2012〕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增值,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定了《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抄送: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同时还需具有在本地区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无此经历者在任职前需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法人任命。

第六条一名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齐全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持证上岗:1、每个工程项目应配备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和至少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2、对于30层以上(含30层)或高度超过100m或建筑面积大于50000㎡的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职称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应配备设备安装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与调整暂行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与调整暂行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与调整暂行规定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与调整暂行规定(市规划局 2007年10月)第一条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详)的执行与调整,保障城市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区范围内已批准的控详的执行与调整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已批准的控详是编制各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实施规划管理以及进行城市建设的依据。

依据控详编制并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因城市经济、社会条件发生变化超出规划预期或因上位规划调整和修编,需对控详进行修编的,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条因局部地段的经济、社会条件发生变化,需对该地段的控详进行局部修改的,可按程序对控详进行修订或调整。

第六条对控详的局部修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控详的修订:(一)对局部地段的主要用地结构进行调整的;(二)对文物紫线和城市紫线进行调整或取消,对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化绿线、高压黑线、轨道交通橙线进行重大调整或取消(高压线敷设方式的调整除外),对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进行重大调整或取消的;(三)对建设容量进行重大改变的;(四)对城市特色意图区的建筑高度进行调整的;(五)市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前条规定以外的对控详的局部修改,属控详的调整。

但结合土地使用权边界和建设实际,对控详确定的地块边界进行合理优化,以及对规划用地性质按照有关适建性规定进行调整的除外。

第八条对控详的修订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审批;对控详的调整由市规划局审批。

第九条以下主体可以向市规划局提出对控详进行局部修改的建议,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阐述理由。

(一)土地使用权人;(二)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构;(三)市规划局认可的其他组织。

第十条市规划局接到对控详进行局部修改的建议后,应组织论证和审查。

其中,属控详调整的,应在综合分析有关条件的基础上作出准予与否的审批意见;属控详修订的,应先开展可行性研究,涉及复杂技术问题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社会公示,必要时还可组织听证,在参考专家论证意见和公众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修订方案图层修订说明:1.将“铁路”、“公路”、“管道运输”的图层细分为“线”和“设施”两类。

2.将“设施”类用地的颜色设置为“8号色”。

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01H2区域交通设施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H21 01H21铁路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界线及填充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H2201H22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界线Pline、Line、Arc改为Pline(closed)Continuous 7 7 8 修改H22a 01H22a高速公路红线高速公路边界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1H22a高速公路设施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新增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01H22a高速公路中心线高速公路中心线Pline、Line、ArcAcad_iso08w100 7 7H22b 01H22b其他公路红线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边界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1H22b其他公路设施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附属设施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新增01H22b其他公路中心线其他公路中心线Pline、Line、Arc Acad_iso08w100 7 7H23 01H23港口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H24 01H24机场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H2501H25管道运输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界线及填充,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01H25a管道运输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线路Pline、Line、Arc Continuous 8 新增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01H25b管道运输设施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设施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新增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08S道路与交通设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界线,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用地界线Pline(closed) Continuous 7 7 8 修改城市道路用地S108S1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界线,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界线, 不包括支路以下的道路,旧城区小街小巷、胡同等分别列入相关的用地内Pline、Line、Arc、CircleContinuous 7 7S1a08S1a快速路红线城市快速路的用地界线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8S1a快速路中心线快速路中心线Pline、Line、Arc Acad_iso08w100 7 7S1b08S1b主干路红线城市主干路的用地界线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8S1b主干路中心线主干路中心线Pline、Line、Arc Acad_iso08w100 7 7S1c08S1c次干路红线城市次干路的用地界线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8S1c次干路中心线次干路中心线Pline、Line、Arc Acad_iso08w100 7 7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S1d08S1d支路红线城市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界线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8S1d支路中心线支路中心线Pline、Line、Arc Acad_iso08w100 7 7S1z08S1z其他道路红线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城市道路用地界线,包括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Pline、Line、Arc Continuous 7 7 修改08S1z其他道路中心线其他道路中心线Pline、Line、Arc Acad_iso08w100 7 7城市轨道交通用地S208S2城市轨道交通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且不与其他用地重合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站点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Pline(closed) Continuous 151 151交通枢纽用地S308S3交通枢纽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枢纽内部用地集散的广场等附属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7 7 8 修改S3108S31铁路客货运站铁路客货运站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内部用于集散的广场等附属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7 8 修改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S3208S32公路长途客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内部用于集散的广场等附属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7 7 8 修改S3308S33港口客运码头港口客运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内部用于集散的广场等附属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7 8 修改交通场站用地S408S4交通场站交通服务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 S4108S41公共交通场站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界线及填充,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Pline(closed) Continuous 151 151 S4208S42社会停车场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界线及填充,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以及地下社会停车场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 S42a08S42a机动车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 S42b08S42b非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8 8类别名称类别代号CAD图层名内容CAD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修改意见大类中类小类小小类2005版标准2012版标准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08S9其他交通设施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及填充,包括教练场等用地Pline(closed) Continuous 151 151。

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南京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南京市规划局2013年12月一、总则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对《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宁规字〔2013〕431号)明确的需提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地块。

在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城市设计)阶段,以及单独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已编制的上位规划中尚未明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遵守本规定。

3、本技术标准作为地块规划条件的组成部分,强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简明有效、便于操作,并能确保建筑设计的灵活性。

本图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在满足地块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秩序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因地制宜,图则内容和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各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以控制城市空间秩序中不利情况的发生为基本目的,同时为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留出空间。

4、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及其他一般地区的地块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地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内容与要求1、地块城市设计及其图则是对各层次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落实和表达,是对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具体地块编制本图则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本技术标准所列的地块城市设计内容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

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增补表述内容。

2、图则的具体要求在“图则说明”中以文字形式归类表述,包含对各大类问题进行综述的“控制引导意图”和对各分项提出要求的具体“说明”两个部分。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2版)第一册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2版)第一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第一册(安全管理基本资料)工程名称:工程地址: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目录1.1 基本内容1.1.1 工程概况表1.1.2 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册1.1.3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1.1.4 分包单位登记表1.1.5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1.1.6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1.1.7 相关附件材料1.1.7-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1.7-2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变更的需提供手续)1.1.7-3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1.7-4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1.7-5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类人员)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1.7-6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1.1.7-7 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1.2 各项保证措施1.2-1 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凭证复印件1.2.2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1.2.3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及登记册1.2.4 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审查(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施工单位)检查表(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监理单位)检查表(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建设单位)检查表(4)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5)建设工程围挡冲洗设施管理达标验收证明1.2.5 安全管理文件1.3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1.3.1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1.3.2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网络1.3.3 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网络1.3.4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网络1.3.5 民工业余学校管理网络1.3.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1.3.7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分解图1.3.8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1.4 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调查处理1.4.1 施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2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册1.4.3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仪器登记表1.4.4 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1.4.5 演习过程中照片1.4.6 安全事故报表1.1 基本内容说明1.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后备查。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1、目的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1)地域完整划分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并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提高了全省控规编制的科学性
注重加强规划的经济性研究 强化规划刚性和弹性的有机结合 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城镇土地资源、引导经济社会发展
的要求
3
1 修订背景
1.1 2006版导则积极意义
指导了全省控规全覆盖工作
2005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三年全力实现江苏城乡规划全覆盖 2006-2008年省辖市新编控规685平方公里,县级市新编控规425平
《城乡规划法》 依据控规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
成部分。 规范了控规编制、审批、修改程序。修改控规的,应对修改
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 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 的控规划应当依照规定审批程序报批。控规修改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 的,应当先修改总规。
生态环境 (3项)
硬质地面透水面积比例
本地植物指数 每100m2绿地乔木数
雨水留蓄设施容量 雨水回用占总用水量比例
资源利用 (7项)
中水设施配建方式 太阳能热水普及率
中水回用占总用水量比例 光伏发电面积
地热能利用
12
1 修订背景
1.2 控规编制背景变化
丰富的实践探索了控规编制的改革路径
交通和土地利用一体化在控规中的运用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主要内容:
1 修订背景 2 修订过程 3 当前控规编制主要问题分析 4 修订基本理念和重点 5 主要修订内容
2
1 修订背景
1.1 2006版导则积极意义
规范了全省控规编制的内容和深度
编制内容:编制单元、用地策划、空间环境景观、“六线”控制 编制深度:基本控制和详细控制 编制成果:对文本、图件和附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2版)第二册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2版)第二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第二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42011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如:工地环境卫生制度、文明施工制度、现场防火制度、“门前三包”制度、定期活扫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场容卫生检查制度、各项卫生制度等等。

2.1人员岗位职责2.1.1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2.1.2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2.1.3项目经理安全职责2.1.4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2.1.5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2.1.6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2.1.7班组长安全职责2.1.8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2.1.9操作工安全职责2.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2.1安全生产责任制2.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2.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2.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2.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2.6安全教育制度2.2.7安全检查制度2.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2.9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2.10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2.2.1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2.12场容场貌管理制度2.2.13便民利民管理制度2.2.14门卫制度2.2.15宿舍卫生管理制度2.2.16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2.17厕所卫生管理制度2.2.18现场防火管理制度2.2.19用电管理制度2.2.20资料台帐管理制度2.3施工现场工人操作规程2.3.1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2.3.2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2.3.3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架子工、瓦工、抹灰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通风工、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装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信号指挥、桩机工、维修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管工、钳工、厂内机动车、装卸工2.4安全目标生产管理2.4.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4.2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2)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3)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4)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5) 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6)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⑺项目保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8) 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9) 项目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10)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2.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2.1安全生产责任制2.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2.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2.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2.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2.6安全教育制度2.2.7安全检查制度2.2.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2.9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2.10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2.2.1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2.12场容场貌管理制度2.2.13便民利民管理制度2.2.14门卫制度2.2.15宿舍卫生管理制度2.2.16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2.17厕所卫生管理制度2.2.18现场防火管理制度2.2.19用电管理制度2.2.20资料台帐管理制度2.3施工现场工人操作规程2.3.1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一、新工人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掌握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自我防护知识;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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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2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1)
二、支撑系统 (1)
三、制图精度 (1)
四、坐标系 (1)
五、地形图 (1)
六、图层管理 (1)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43)
八、城乡用地汇总表 (48)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8)
十、文字标注 (50)
十一、图形规则 (51)
十二、图纸版式 (53)
十三、出图设置 (53)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53)
一、文件存储标准 (54)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56)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2012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128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XP;AutoCAD2007 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3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采用地形图中坐标网定位,市域地形应与总图对应;
同一图纸内引用相同比例的地形图,颜色采用252号色。

六、图层管理
⑴ 0层除作为插入块的基准层外不能存放任何数据;避免块的多层嵌套,除地形图外不使用外部引用(xref);
⑵图例内填充色与图层应保证一一对应;
⑶同一图层必须采用统一的名称、实体类型、线型;
⑷ 设定统一的图层命名标准:
其中,序号采用两位数字;
用地图层英文代码用用地性质代码表示;用地性质代码根据《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的大类、中类、小类(含小小类)进行分类和表达。

建筑图层英文代码采用两位英文字母表示。

在建筑高度中,低层建筑代码用“BL ”表示,多层建筑代码用“BM ”表示,高层建筑代码用“BH ”表示;建筑质量代码用“BQ ”表示;建筑风貌代码用“BV ”表示;建筑更新与保护代码用“BR ”表示。

城市设计引导中高度分区图层的英文代码用“H ”表示,特色意图区图层的英文代码用“SP ”表示。

六线、市政图层的英文代码用所属用地性质代码表示。

中文注释以汉语拼音为序。

例如,“05B1商业”代表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边界,“15BL 低层”代表低层建筑边界,“08S1城市道路”代表道路线。

用地类图层具体设计标准参见表 1: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图层规定 建筑类图层具体设计标准参见表 2:南京城市建筑编制图层规定
城市设计类图层具体设计标准参见表 3:南京城市设计引导编制图层规定 六线类图层具体设计标准参见表 4:南京城市六线编制图层规定 市政类图层具体设计标准参见表 5:南京城市市政编制图层规定 ⑸
报审成果数据时应清除垃圾图层。

表 1: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图层规定-城乡用地编制图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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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表 1: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图层规定-城市建设用地编制图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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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图层规定-其他制图辅助图层规定
表 2:南京城市建筑编制图层规定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配套设施的图面标注均采用统一标准图例,特规定如下:以下表中的实体类型为AutoCAD的BLOCK
城市区域交通设施符号设计表
八、城乡用地汇总表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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