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再生育审批所需材料
办理再生育需提供的材料须知

办理再生育许可需提供的材料须知一、基本材料1、再生育审批表;夫妻双方在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审批表,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孩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户口\身份证)4. 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妻子免冠近照各2张;5、女方近期孕检结果证明;6、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或者夫妻一方病残的,申请再生育需提供双方染色体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再婚对象必须附退还享受独生子女优惠待遇的有关证明。
二、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还需提供的材料1、长沙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结果通知书;2、夫妻双方染色体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还需提供的材料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还需提供的材料1、离异后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丧偶后再婚的需提供前夫\妻结婚证明和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还需提供的材料1、双方父母单位\社区\村出具的当事人父母婚姻状况以及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加盖单位\社区\村所在街道(镇)计生办公章;2、双方单位\社区\村出具当事人只有一个子女证明及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证明;(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要提供退还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其他优惠的证明)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还需提供的材料1、提供由省或市侨办出具的华侨证明或港澳台居民的回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护照及其他国永久居住证明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和一个子女到内地定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再婚生育服务证理流程

再婚生育服务证理流程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再婚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流程。
这事儿说起来啊,就像是一场小小的冒险,只要咱搞清楚了路数,那就能顺顺利利地拿到“通关文牒”啦!咱先得知道,这再婚生育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行的呀,得按规矩来。
就好比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得先找到正确的路线图不是?首先呢,你得准备好各种材料。
这就像是做饭得有食材一样,缺了哪一样都不行。
身份证、户口本那肯定是不能少的啦,这就好比是你的“身份证”,没有它们,你连门都进不了。
还有结婚证,这可是证明你们再婚合法的重要凭证呢!另外啊,一些地方可能还会要求其他的材料,这就需要你提前打听清楚咯,可别到时候抓瞎。
准备好了材料,接下来就是去相关部门啦。
这就像是你终于踏上了旅程,得找对地方才能继续往前走。
到了那儿,工作人员会仔细地审核你的材料,就像老师检查作业一样认真。
这时候你可别紧张,只要材料齐全,没啥好担心的。
然后呢,可能会有一些流程要走,比如填写一些表格啊,回答一些问题呀。
这就像是游戏里的小关卡,只要认真对待,都能轻松通过。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会觉得有点麻烦,哎呀,怎么要这么多手续呀!但你想想呀,这都是为了保证一切都合法合规,也是为了保障你和未来宝宝的权益呀!这就跟盖房子一样,基础打得牢,房子才会稳嘛。
等所有的流程都走完了,嘿,恭喜你呀,你就拿到再婚生育服务证啦!这时候你是不是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呀?其实呀,办理这个证真的没有那么难,只要你有耐心,把该准备的准备好,一步一步来,肯定能成功的。
再婚生育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呀,新的家庭,新的希望,新的生命即将诞生,多让人期待呀!所以呀,别害怕这个过程中的小麻烦,想想未来的美好,就都值得啦!总之呢,再婚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就是这么回事儿,大家都明白了吧?那就赶紧行动起来吧,为了新的家庭和新的生命,加油哦!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再生育审批所需的证明材料

3、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生育证,导致无证生育的,将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咨询电话: 当事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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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
姓名 男方 女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民 婚姻 结婚 族 状况 时间
孩次 性别 出生年月
政策 属性
户籍地或单位 生育备注
生育 情况
居住地 联系电话 家庭近照
申请 理由 和承 诺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项规定,我们夫妻已符合再生育条件,特提 出生育申请。我夫妻承诺:以上情况及所提供的材料均属实,如不实,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黑体部分由当事人手写)
申不字[ ] 号
、 夫妻: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 再生育条件。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的再生育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 向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 市卫生计生委会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
男方签名手印
女方签名手印
承办人签字:
管理地村民委 主要负责人: 员会、居民委员 会、单位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
审核意见
承办人签字: 计生办主任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公章)
年月日
单 位:
(公章) 年月日
县(市、区)人 民政府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审
《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全文5篇]》
![《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全文5篇]》](https://img.taocdn.com/s3/m/6ad5bff0482fb4daa48d4b67.png)
《再生育指标申请所需资料[全文5篇]》病残儿父母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连续三年以上的病例(包括门诊病例)2、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3、夫妻双方申请书4、户口本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7、母子二寸合影三张、夫妻二寸合影两张再婚初育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2、夫妻双方申请书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4、身份证复印件5、初育一方的户籍证明、初婚初育证明6、离异一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7、结婚证原件8、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9、夫妻二寸合影两张收养夫妇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2、夫妻双方申请书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4、身份证复印件5、收养证原件6、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7、夫妻二寸合影两张单独申请再生育指标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单位上报文件及会议纪要2、夫妻双方申请书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子女)4、身份证复印件5、平凉市国家职工、城镇居民安排二胎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6、夫妻二寸合影两张7、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原件。
单独资格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细则》明确,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合法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在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均可界定为独生子女。
(二)夫妻只生育或合法收养过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
(三)夫妻双方或单独一方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
夫妇双方共同申请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单独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提交下列证件材料:(1)单独夫妻一方父母和单独夫妻一方分别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再生育《生育服务证》审批

(一)再生育《生育服务证》审批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请条件: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再生育条件规定的夫妻。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2、《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3、《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申报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及第一孩生育的有效证件;2、育妇近期妇检证明;3、育龄夫妻近期正面免冠合影相片一张(2寸);4、再生育《生育服务证》审批表(3张);5、其他相关材料。
审批数量:无限制。
审批时限:15日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延长5日。
收费情况:免费。
服务办理: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2、填写再生育《生育服务证》审批表;3、夫妻双方村居(社区)审核签注意见;4、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签注意见;5、县人口计生局审批。
(二)持证终止妊娠核准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申请条件:1、持证对象怀孕胎儿因各种原因致病或死胎等医学需要,要求终止妊娠的对象;2、符合法规规定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
设定依据:《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管局令第8号)第七条、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公告(闽常[2003]20号)。
申报材料:1、医学需要⑴死胎:申请人《生育服务证》、身份证、乡镇级计生办证明、县级以上医疗单位B超诊断证明。
⑵活胎:申请人《生育服务证》、身份证、乡镇级计生办证明、县级以上医疗单位B超诊断证明。
2、非医学需要申请人身份证、乡镇级计生办出具的《德化县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
审批数量:无限制。
审批时限:材料提供齐全的即可办理。
说明: (材料提供齐全即可办理)收费情况:免费。
服务办理:1、医学需要⑴死胎:持本人《生育服务证》及身份证-乡镇级计生办证明-县级以上医疗单位B超诊断证明-县计生服务站鉴定。
申请再生育一胎办理流程图

申请再生育一胎办理流程图
所需材料: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并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依法收养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及收养证;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双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属政策外生育人员的,应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等。
“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需提供:“单独”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信息核查证明、“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
单独二孩申请再生育所需材料及制式证明样式

单独二孩申请再生育所需材料一、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一份(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填写一式两份);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原件;三、已生育子女户籍登记卡原件;四、《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需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原件;五、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原件(由所在单位、村或社区出具),证明内容包括:1.夫妻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结婚时间、何时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生育证号、夫妻哪方系独生子女。
2. 独生子女一方,还需同时证明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其他兄弟姐妹。
3.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已在我单位(村、社区)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六、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由所在单位、村或社区出具,如户籍为同一社区,出具一份即可),证明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结婚时间、何时生育子女、子女姓名、该子女为独生子女。
七、夫妻二寸合影照片两张。
注:双方均为城镇(农村)居民的填写附件一和附件二;双方为单位职工的填写附件三和附件四;独生子女一方为单位职工,另一方为城镇(农村)居民的填写附件五和附件六;独生子女一方为城镇(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单位职工的填写附件七和附件八。
婚育证明(独生子女一方)兹有我社区(村)居民(村民),女(男),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与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村民),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政策内(外)生育个男(女)孩,生育证(结论证)号为,未再生养、收养、抱养、继养其他子女。
系独生子女,并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其他兄弟姐妹。
该夫妻二人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已在我社区(村)公示十日,群众无异议。
再婚生育情况说明范文

再生育材料证明申请再生育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基本材料夫妻双方共同的书面申请;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籍簿或者户籍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
2、独生子女申请生育二孩单独夫妻一方父母和单独夫妻一方分别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办理或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单独一方父母和本人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申请人本人为收养的独养子女,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
曾有同胞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3、第一个子女医学鉴定为病残儿申请生育二孩4、夫妻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又妊娠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现已怀孕的证明。
5、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同等因公伤残人员申请生育二孩残疾者所在部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县级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因公伤残人员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
6、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申请生育二孩离异后再婚者应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和协议书;初婚者应提交所在单位和现居住地社区(村)经调查后出具的未生育未收养子女的证明;丧偶后再婚者应提交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7、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只生育一女孩申请生育二孩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只生育了一个女孩的证明。
8、双方均系农村居民一方系少数民族申请生育二孩需提供基本材料1-5;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一方系少数民族的证明。
9、双方均系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申请生育二孩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双方及女方父母均为农村居民、且男方落户女方家庭(姐妹中只适用于一人)并赡养女方老人的证明。
女方离婚婚育证明样本;articleid=16714全国通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是个本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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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再生育审批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留联系电话) 双方《结婚证》(首页及内容页) 双方《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第一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大二寸夫妻合照三张(背面写双方姓名) 现孕三个月以上区级以上医院B 超单或孕检证明
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必须有公章)
婚育情况证明(1)夫妻双方企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如当事人已流动到外盟市或外省市居住工作,需出具现居住地村(居)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外省、外盟市的,需出具“呼和浩特市再生审批市外盟市婚育情况证明”。
再 婚 家
庭(三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