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再生育审批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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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再生育审批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表头用铅笔留联系电话) 双方《结婚证》(首页及内容页) 双方《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第一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大二寸夫妻合照三张(背面写双方姓名) 现孕三个月以上区级以上医院B 超单或孕检证明

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必须有公章)

婚育情况证明(1)夫妻双方企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如当事人已流动到外盟市或外省市居住工作,需出具现居住地村(居)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外省、外盟市的,需出具“呼和浩特市再生审批市外盟市婚育情况证明”。 再 婚 家

庭(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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