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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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公司现金使用范围包括:(1)支付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报销等费用;(2)支付小额采购、零星开支等;(3)备用金;(4)其他经公司批准的现金支出。

2.2 严禁使用现金进行大额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支付,原则上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将现金收入及时交财务部门,严禁截留、挪用现金收入;(2)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制度,及时将现金收入存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3)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2 支出管理(1)各部门申请现金支出,需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并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2)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现金支出申请单支付现金,支付时需严格审核支付凭证,确保支出合规;(3)严禁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现金保管与盘点4.1 现金保管(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确保现金安全;(2)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核对现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财务部门;(3)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4.2 现金盘点(1)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2)现金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3)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进行现金盘点。

五、现金安全管理5.1 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金安全防范措施;5.2 严禁携带现金外出,确需携带的,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5.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责任追究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6.2 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7.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7.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经济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现金管理责任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

2. 公司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的申领和使用,确保合理、规范使用现金。

第三条:现金的申领和支付1. 现金申领必须填写申领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 现金支付必须有相应的支出凭证,且由财务部门核对并确认后方可支付。

3. 每笔现金支付必须有收款人签字确认,并留存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现金的保管和存储1. 公司现金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放在公司指定的保险柜或金库中。

2. 保管人员需定期盘点现金,做好现金清点记录,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五条:现金的使用限制1. 现金只能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私人或非公司相关的用途。

2. 现金使用必须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超出预算。

第六条:现金的报销和核销1. 公司员工有因公出差或其他合法事由支出现金的,需填写报销单据,经财务部门审批核销后方可报销。

2. 公司员工从公司现金账户支取现金的,需填写领款单据,经过财务部门核对确认后方可核销。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等。

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将另行制定。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二)一、定义与范围本公司现金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旨在规范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

二、现金收款1. 一律原则:凡涉及到现金收款的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和收据进行收款登记。

2. 款项核对:收款人应在当面核对款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

3. 款项保管:收款人应当及时将收款的款项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现金,严禁私自保留、挪用或私自动用现金。

企业现金管理规定办法

企业现金管理规定办法

企业现金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企业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现金收支管理。

1.3 企业现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2)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范现金流失、被盗、被抢等风险;(3)效益性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4)透明性原则:现金收支过程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审计。

二、现金管理机构及职责2.1 财务部门为公司现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现金管理相关规定,监督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处理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2.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管理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2.3 财务部门设立现金管理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核算等工作。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现金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业务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现金收入交财务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截留现金收入;(2)财务部门收到现金收入后,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进行核对,确保账务一致;(3)严禁坐支现金,确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须报请财务部门批准。

3.2 现金支出管理(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现金支出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2)现金支出须凭有效原始凭证,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支付;(3)严禁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现金保管与安全4.1 现金保管(1)现金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现金,做到日清日结;(2)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严禁挪用现金;(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2 现金安全(1)加强现金收支环节的安全防范,防止现金丢失、被盗、被抢;(2)发生现金安全事件,应及时报警,并报告财务部门;(3)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现金安全防范意识。

集团公司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预算管理的过程控制和对现金流量的管理,实现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内部核算电厂(以下简称“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制度,一切现金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是集团公司现金流量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及具体业务的办理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各单位应在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指定的银行分别开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

第六条各单位收入账户只收不支,全部现金收入(包括经营和非经营现金收入)均应及时足额存于收入账户,并由结算业务主办银行按日将收入账户的现金全部归集至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第七条各单位各项支出(包括营运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应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进行控制,由集团公司定期拨付。

第八条各单位的周转金由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核定和拨付。

第九条资金拨付按以下程序办理:(一)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根据核定的各单位年度预算和月度现金收支预算(各单位的月度支出预算应于上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否则不予拨付资金),集团公司财务部在每月5日前核定本月的拨付金额,并于每月5日和20日开出拨款通知单。

(二)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产权部开出拨款通知单的当日将资金划拨至各单位结算账户。

各单位应在收到款项的当日将资金到位情况向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反馈。

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汇票的安全性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各单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应列入月度现金收支预算报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审批。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报集团公司逐笔审核。

第十一条各单位不得坐支收入。

如特殊情况电网公司确需从应付电热费中扣收有关服务费或进行煤电互抵,应报集团公司审批,并与电网公司签订协议。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现金管理,规范企业现金收支行为,确保企业现金安全,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金,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规范现金收支程序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控,确保现金收支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五条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预测现金流量,确保现金的充足性和流动性。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实现现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第七条企业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确需支付现金的,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收支凭证的管理,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现金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存放的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存放的安全和防止盗窃。

第三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企业现金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现金管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现金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现金管理监督机制,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行政单位现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行政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行政单位。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行政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以下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收入;(2)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等小额零星支出;(3)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2.2 以下支出不得使用现金:(1)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出;(2)购买商品、服务等大额支出;(3)国家规定不得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权限、报销程序等。

3.2 行政单位应实行现金日记账制度,及时、准确记录现金收支情况。

3.3 行政单位应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3.4 行政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审批权限4.1 行政单位应明确现金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4.2 以下现金支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1)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支出;(2)特殊情况下,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审批的其他支出。

4.3 以下现金支出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2)重大支出项目。

五、现金报销程序5.1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报销制度,明确报销程序、报销时限等。

5.2 报销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发票或收据;(2)支出审批单;(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3 报销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报销申请,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5.4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报销的审核,确保报销合规、合理。

六、监督检查6.1 行政单位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现金管理相关资料。

6.2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现金收支管理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资金流动和资金管理。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现金收支管理办法对于实现个人或组织的财务目标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科学且实用的现金收支管理办法,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实现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一、现金流分析在制定现金收支管理办法之前,首先需要进行现金流分析。

现金流分析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更好地理解资金的流动情况,包括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

通过分析现金流,可以找出潜在的现金流问题,进而进行改进和调整。

个人和组织可以利用现金流分析的结果来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动趋势,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设立预算设立预算是一种有效管理现金收支的方法。

预算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最重要的支出和投资项目上。

预算可以根据个人或组织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包括收入、支出、储蓄和投资等方面。

通过设立预算,可以控制开支,有效管理现金流,实现财务目标。

三、建立紧急备用金建立紧急备用金是现金收支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紧急备用金是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的资金储备。

个人和组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紧急备用金的金额,例如可以根据月度固定支出的比例来确定。

建立紧急备用金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应对紧急情况,减少因突发事件而对财务造成的冲击。

四、有效记录和监控现金流动为了实现现金收支管理的有效性,个人和组织需要进行有效的记录和监控现金流动。

可以使用电子或纸质方式进行现金流记录,记录包括收入来源、支出项目、日期和金额等细节。

通过对现金流的记录和监控,可以清晰了解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合理规划投资合理规划投资是现金收支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个人和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

投资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实现资金增值和财务目标,但也需要注意风险和回报之间的平衡。

在规划投资时,需要考虑到投资的收益率、流动性和风险等因素,并进行适当的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

现金管理办法2011

现金管理办法2011一、总则1.目的:为确保公司现金的安全、合理、高效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现金的管理。

3.定义:本办法所称现金,包括人民币、外币现金及等同于现金的支票、汇票等。

二、现金收入管理1.收入渠道:公司现金收入主要包括销售货款、服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2.收入确认: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确认收入。

3.收入上交:各部门应将每日现金收入及时上交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4.收入核对:财务部门需定期与各部门核对现金收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现金支出管理1.支出审批:公司各部门现金支出需按照预算及审批程序进行。

2.支出凭证: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合同、收据等。

3.支出报销:员工因公支出,需按照公司报销制度提交相关凭证,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4.备用金管理:各部门可设立备用金,用于日常零星支出,但需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

四、现金存储与保管1.现金存储:各部门应将现金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确保现金安全。

2.现金保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现金的保管,应建立现金日记账,记录现金收支情况。

3.现金保险:公司应投保现金保险,降低现金风险。

五、现金清点与对账1.每日清点:财务部门应每日进行现金清点,确保现金账目相符。

2.定期对账: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各部门进行现金对账,确保现金账务准确。

六、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责任追究:因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八、现金使用规范1.合理使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现金,严禁挪用、侵占公司现金。

2.大额支付管理:单笔现金支付超过一定金额的,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审批。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现金收支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及有价证券。

第四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现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公司现金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收款、投资收益、借款、回收应收账款等。

第六条公司现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截留、挪用。

第七条销售收款等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入日报制度,每日汇总现金收入情况,并及时报财务部门。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九条公司现金支出主要包括采购付款、费用报销、偿还债务、投资等。

第十条公司现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超支、挪用。

第十一条采购付款等现金支出必须取得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支出审批制度,所有现金支出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支出报销制度,员工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或收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现金收支监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司现金收支的监督,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支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挪用、截留公司现金的,公司将依法追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现金收支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入管理1.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为产品销售、服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所有收入均需经过财务部门核对确认后方可入账。

2. 公司收入应当及时、准确地登记在公司财务系统中。

3. 负责收款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款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收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对于现金收入,应当立即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私自保留或挪用。

三、支出管理1. 公司支出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支出、员工薪酬、采购支出等,所有支出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支付。

2. 公司支出应当合理、合规,符合公司的财务预算和规划。

3. 负责支付的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支付方式应当优先选择电子支付,减少现金支付的比例,确保资金安全。

四、现金管理1.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

2. 公司现金应当妥善保管,避免损失或被盗。

3. 现金支出应当通过公司制定的报销流程进行,严格审批和备案。

4. 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和实际现金数额一致。

五、银行账户管理1. 公司应当在正规的银行开立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收支活动。

2. 银行账户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应当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账户的资金流动。

3. 银行账户的密码应定期更换,避免被盗用或泄露。

4. 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应当随时监控,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六、财务报告1. 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公司高管和股东公布。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财务报告应当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保报告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操作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等处理。

2. 对于故意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公司的利益和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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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所支费用。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之。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编码
GLZD093
页码
5-2
第七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第三条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接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电子文件编码
GLZD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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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购买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所支费用。
(5)清洁费用:雇佣清洁公司打蜡所支的费用及其它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所支费用。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用。
(8)电报费: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拍发电报所支费用。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6)名片:服务全体同仁所印的名片。
(7)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下者的工具费。
3.管理费用:即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或出差旅费。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被代收单位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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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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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财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唯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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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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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第一条“现金收支表”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
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五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一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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