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4篇)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性。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关于安全检修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检修期间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进行设备、设施、工艺的定期检修维护以及设施设备更新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做到预防、疏导、控制、应急有序进行。
第二章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在检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论证工作。
第五条检修前,应对设备、工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隐患或不合格问题要及时排除。
第六条对于需要检修的设备、设施,必须开展必要的停工、断电、封堵等控制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七条进行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三章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在检修期间,应设立专门的检修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操作。
第十条检修期间必须按照作业许可制度进行作业,确保只有经过许可的人员才能进行相应的检修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高空、深井、封闭空间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适当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在检修期间禁止饮酒、吸烟、打闹等不文明行为,严禁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操作。
第十三条在检修期间应加强对消防、电气、机械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检修期间必须对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存放,标明物品名称、性质、数量和存放位置,并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四章检修期间的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在检修期间,应制定健全的应急管理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六条检修期间应建立健全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设施设备的应急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5篇)

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一、检修组织与管理1、公司与检修单位要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一切检修项目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完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3、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组织好有关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和其他相关内容,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二、检修安全教育管理1、检修前对所有参检人员进行检修安全、个人防护教育,特殊作业还要进行体检,未经安全教育不得参加检修作业。
2、检修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检修方案和各项检修管理规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三、检修安全通则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情况。
每次检修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2、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5、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其它装置或邻厂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6、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材,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7、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8、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四、检修准备1、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准拆卸设备、管道。
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确认无误后,再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3篇)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1. 负责管理检修工作的安全事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2. 对参与检修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3.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工具,确保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安全可靠;4. 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5. 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6. 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风险;7. 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8.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符合要求;9. 定期评估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使其不断适应实际情况和需求。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2)1. 检修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具和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员工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3. 员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行为。
4. 在进行检修工作时,禁止任何违规操作、走神等行为,必须全神贯注地执行工作。
5. 严禁将已检修过的设备和工具重新投入使用,必须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运行,确保安全性和正常运转。
6. 检修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处理。
7. 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安全交接,将工作区域清理整理,并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放置安全。
8. 维护检修设备和工具的干净、整洁,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9. 检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和存放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安全。
10. 注重安全意识培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11.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3)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1.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证书或资格。
检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3篇)

检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1. 检修期间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在检修期间,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3. 对于有特殊危险性的设备和工艺,必须进行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
4. 检修期间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操作。
5. 检修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不得随意DIY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6. 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7. 检修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提前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8. 检修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联动作业,确保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防止事故的发生。
9. 对于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和违规行为,必须进行记录和追责,鼓励安全行为,纠正违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的秩序。
10. 检修期间必须做好应急预案工作,提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检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检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检修项目,包括设备设施的例行检修和大修,并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四)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六)组织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提出改进措施;(八)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合作。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检维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检维修作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检维修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切实保护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在进行检维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第五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具,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六条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具备进行检维修作业的能力。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七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程,执行上级的指令,严禁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停止作业。
第八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固定在安全绳上,严禁悬空作业。
第九条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使用专用绝缘工具和绝缘手套,保证自身的电气安全。
第十条在进行化学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和防护服,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第十一条在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随意接触机械部件,以免造成伤害。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发生事故时,检维修作业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的灭火装备进行灭火。
第十四条发生爆炸时,应立即远离危险区域,寻找可靠的掩蔽物保护自己。
第十五条发生人员伤害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紧急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检维修作业人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规操作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于颁布后生效。
第十九条对于不履行本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改正。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维修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4篇)

维修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维修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 维修检修施工前需进行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2.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备,包括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
4.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杜绝堆放杂物和危险品,以免引发事故。
5. 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施工中如涉及高空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使用安全绳等。
7.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吸烟、明火操作和使用易燃材料。
8. 施工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
9. 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利用劣质材料。
10.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状况。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维修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维修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维修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维修检修施工活动,包括设备维修、机械检修、电气检修等。
第三条维修检修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维修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维修检修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维修检修施工安全责任第六条维修检修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
第七条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检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检修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检修工作。
第三条检修工作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标准规范”。
第四条检修工作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检修工作安全管理,将其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体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所有从事检修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听从检修工作现场的指挥和安排。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公司领导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和评估工作风险、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等。
第八条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当对工作区域的安全负责,确保检修人员了解工作风险,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检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检修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检修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安全知识,提高工作风险的识别和解决能力。
第三章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在进行检修工作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工作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高风险的检修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并由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检修工作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在进行高空作业、电器设备检修以及特殊工艺操作等工作时,需要专门的操作人员或者技术人员,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带、绝缘手套、呼吸器等。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1. 所有参与检修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
2. 在检修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手套等。
3. 检修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标示危险区域和禁止入内的区域。
4.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索和安全带,严禁悬空作业和超越作业限制。
5.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保证正常运行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6.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清理杂物,防止绊倒和火灾等安全隐患。
7. 严禁在检修现场饮酒、吸烟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8. 检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程序和忽视安全风险。
9. 如发现安全事故、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10. 所有员工必须互相监督和提醒,保持检修现场的安全。
11. 检修完成后,必须清理检修现场,并进行安全交接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得以继续有效。
12. 所有员工必须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并按照安全管理要求执行工作,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
这些规定只是一般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油气处理分公司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安全部门是分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第三条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实施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风险及危害调查表》和《环境因素识别登记表》。
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第四条实施单位的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安全部门审核。
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分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第六条装置检维修前,分公司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分公司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要指定安全员,劳动保护监察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配带明显标志,同时,每个检修项目的负责人就是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质量,定检维修制度。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分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部门讨论后,分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装置停工前,分公司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确定盲板位置、拆装人姓名、拆装时间等),确定盲板加装完毕后,由分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时,界区天然气进装置管线必须加设盲板;凡装置所加的盲板要定位、定人进行装、拆,绘制盲板图,并标明盲板的厚度、直径、负责人,同时盲板强度要符合要求,所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一条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油气处理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分公司安全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生产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装置停工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第十五条装置停工后,分公司要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六条对盛装有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第十八条清洗置换时的污水统一用吸污车将含油污水运走。
第十九条在停工检修时,罐、槽、塔、容器、管线等设备中存留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凡需进入塔罐、容器内作业的,在开人孔前要用水和蒸气清洗干净后才可打开,经检测合格,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同时要设专人监护,对所清出的污物要立即运出界区,深埋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地坑、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着火。
第二十二条装置停工的注意事项:(一)装置停工时,必须有一名领导在场与各车间主任统一指挥停工,停工过程不宜过快,并注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二)设备、管线吹扫必须制定流程和吹扫登记表,明确吹扫程序、吹扫时间和负责人,依次进行吹扫置换,防止遗漏或吹扫后又串进物料;(三)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发生爆炸、着火等事故,装置排放物料应在装置全部停车后,方可进行;(四)凡是检修项目,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同检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检修部位的名称及检修作业的内容;检修部位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分析结果和分析时间,装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检修作业的环境及注意事项等,未经分公司负责人交待和未经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检修人员不得进行检修工作。
第二十三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十四条检修中的用火管理,严格执行东昊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五级风以上禁止室外动火,同时要悬挂防火旗,凡需要对塔、罐、容器、管线进行动火的项目要执行动火报告审批制度,当天动火未完,第二天继续动火时,须经安全人员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动火须有修理方案,经有关技术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以天然气,轻烃为介质的容器、管线进行动火后必须经无损检验合格方可投用。
第二十五条在检维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综合服务分公司经保大队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六条在检维修期间要保证分公司区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第二十七条装置检修后,检修与生产单位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检修现场必须作到料净、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开车前,检修组织机构要组织分公司有关人员对装置的各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九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设备及管线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传动设备要进行单机试运,安全装置要进行调试复位,未经过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分公司生产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第三十一条装置置换后,管网中容器内含氧不得低于20%,装置开工前含氧化验不得大于1%。
第三十二条交叉作业人员要互相兼顾安全,严禁乱扔乱放物品、工具等,高空作业工具必须有防坠落措施,起重机吊装时,起重物上不得带人,起重物下不得有人走动,同时附近作业人员要暂停作业。
第三十三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三十四条严禁擅自乱接临时电源,检修场所所需临时配电盘,必须经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五条装置的安全阀及安全附件要全部进行检查校验,并将校验单存档,装置更换或新安装的阀门要符合设计要求;凡到检验年限的塔、罐、容器必须进行定期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用,如因此出现事故要追究责任。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驶入装置区内;进入装置区的车辆要戴防火帽。
第三十七条更换压力容器的施工单位必须履行安装申报手续,否则不准施工。
第三十八条塔、罐、容器、管线试压充装介质不得超过试验压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三十九条各级安全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第四十条施工作业所在的单位要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
作业不停,监督人员不能撤离。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督人员一般要监督检查如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穿戴情况;2、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3、各种施工方案和作业票的实施情况;4、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
第四十二条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第四十三条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安全部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分公司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奖或行政处罚,罚款50-200元,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外来施工队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东昊公司油气处理第一分公司对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的管理,保障正常的生产、建设秩序,避免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违章作业造成生产事故、安全事故及治安事件,根据我分公司生产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东昊公司油气处理第一分工司的施工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各级人员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服从我分公司生产运行的要求,把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外来施工队伍的领导要强化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保证我分公司的安全平稳生产和施工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外来施工队伍是指来到东昊公司油气处理第一分公司进行施工项目作业、装置新建、装置改造、装置检修及抢修的外来队伍。
第二章入厂管理规定第四条办理审批手续:外来施工队伍来我分公司施工作业前,施工队伍到公司生产运行部办理《施工作业审批表》,到经营管理部办理《施工合同》需提供入厂手续或合同,提供响应的资质和施工资料。
第五条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由施工队伍凭《施工作业审批表》到分公司安全部门,提供入厂手续或合同,提供施工项目和安全保障措施,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凭《施工作业审批表》、《安全施工许可证》到经保部门办理“施工入厂证”,持证进入生产区。
第三章生产区施工管理要求第七条生产区施工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经得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经保的同意,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管理,生产部门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停止其施工作业。
2、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把施工统筹、涉及生产运行的施工方案及施工作业标准报生产办备案,以便生产办掌握施工进度及有关作业项目,宏观协调解决生产与施工之间存在的问题,施工方案发生变化要通知生产办。
3、施工人员进入厂区要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好“施工入厂证”,严禁携带烟火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