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北京市*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刘亚泉乙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甲方就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空调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结果,依据“市、区资源共享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署本框架协议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最终采购的产品、配置、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2 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等文件文本对乙方及其推荐供货服务商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及/或推荐供货服务商违反招标文件、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通过有关媒体予以公告或其他形式的披露,直至停止乙方及/或推荐供货服务商的供货资格3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指定供应商调整优惠幅度和报价,但每种型号的货物其报价应低于同期投标货物制造厂家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提货价,优惠幅度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优惠幅度4 甲方保证依法履行此协议供货框架协议项下全部约定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取得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空调设备中标资格后,取得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中标产品的资格2、乙方如果是本项目相关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则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授权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且诚实守信的中国企业法人作为乙方产品的推荐供货服务商销售本项目中标产品 3、乙方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崭新的正品合格产品,乙方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提供或通过其推荐的供货服务商向各使用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成交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且不在《协议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若实际存在任何附加或额外条款,无论签署的情形如何,除非经甲方书面认可,均应当被视为无效4、如果推荐的供货服务违反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等合同文件的规定,甲方将依约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当采购人投诉协议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按照本框架协议及招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中相关的规定、约定处理;对原料、设计、工艺等导致普遍性质量问题的情形,除按照本框架协议及招标文件、《协议供货合同书》中相关的规定、约定处理外,还应当按照惯例适用召回制度;对于被有权机关(含质检机关)证实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方面的问题,乙方承诺会按照受采购人投诉的产品的合同金额无条件先行双倍赔付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与协议供应商协调解决在上述任何情形下,若乙方不认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或双方无法就该类是否存在产品问题以及问题类型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乙方在此承诺同意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送检费用6、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在特定时间内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中标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7、乙方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 8、乙方同意除非另外递交书面特别声明文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外,甲方为实施*采购工作的需要可以在相关*采购业务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以及相关的信息,任何在官方媒体的信息公布均属于或均被视为符合法律程序的信息公布,均不属于对有关保密义务的违反9、乙方承诺:甲方已充分提示及要求乙方,乙方亦已经保证:乙方在本项目项下的任何行为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符合有关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与待遇等各方面的规定尽管乙方已做出上述保证,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承诺之任何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11、协议供货执行有效期内,乙方降低中标产品的媒体价或市场销售价时,必须在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北京市石景山区*采购中心进行价格调整否则,将可能被暂停或取消协议供货资格三、违约处理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供应商,首先由北京市石景山区*采购中心告知其违约事项,通知其履行相应义务;对受告知后仍不能及时履行的,由北京市石景山区*采购中心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履行;到期仍不履行义务的,北京市石景山区*采购中心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代表人,采购代表人视情节轻重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中止合同3个月、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采购合同等供应商仍然不能履行义务的,由采购代表人上报*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的处罚措施供应商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四、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 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4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5 协议补充条款或说明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乙方的义务和承诺在乙方依照本协议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产品/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一直有效2、本协议一式3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代表人、中标人、北京石景山区*采购办公室各执1份六、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因协议履行引起纠纷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到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协议签订日期:年月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日。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一、引言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是一种灵活的采购方式,旨在为政府部门和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采购效率和效果。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管理,保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的管理。
三、框架协议的签订1. 协议的范围和目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应明确协议的范围、目的和实施期限。
协议的范围应该明确界定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类、规格及数量。
2. 供应商的选择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程序进行选择,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3. 协议文件的编制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框架协议的履行1. 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供应商应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时应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确保履行合同的责任。
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
3. 价款支付政府采购单位应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商品或服务的价款。
五、框架协议的变更1. 变更的条件框架协议的变更应符合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变更的程序框架协议的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变更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六、框架协议的终止1. 终止的情形框架协议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形进行终止,如达到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双方协商一致等。
2. 终止的程序框架协议的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前通知、协商解决争议等环节。
七、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2. 争议解决机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争议的解决机构可以选择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政府采购框架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框架合同范本一、合同双方甲方(采购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政府采购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三、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所需的[具体采购物品或服务名称]的采购事宜。
具体采购内容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订单为准。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合同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五、价格及支付方式1.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单价、总价及计算方式。
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采购订单的约定,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六、交货及验收1. 乙方应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按时、按量交付采购物品或提供服务。
2.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或服务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
3.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采购物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2. 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质保期、维修、更换等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
八、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乙方未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是政府与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的一种方式,在采购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管理,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制定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
一、框架协议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框架协议是指政府与供应商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约定了一定时期内的采购需求和相关条件,为后续具体采购活动的进行提供了便利。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的采购活动,并要求各采购单位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执行。
二、框架协议的签订和履行1.签订流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需求确认、预审、谈判、签订合同等。
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2.履行要求框架协议的履行要求供应商按照约定的价格、品质、交货期等条件履行供应责任。
同时,政府采购单位也需要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采购,确保供应商的权益。
三、框架协议的管理1.管理机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管理主体为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框架协议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2.管理内容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框架协议的登记备案、变更管理、采购计划编制、绩效评估等。
采购单位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框架协议的有效执行。
四、框架协议的评审和监督1.评审要求政府采购单位应成立评审小组,对框架协议的签订程序进行评审,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签订框架协议的公正、合理和合法。
2.监督机制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框架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五、框架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变更程序框架协议的变更需经过政府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协商,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变更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终止方式框架协议的终止方式包括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等。
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均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终止框架协议,但需提前告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违约金。
2024年度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带附录)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政府机构,需要进行物资和服务的采购,乙方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愿意为甲方提供物资和服务。
为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采购范围和内容1.1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明确采购物资和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要求。
1.2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和清单,提供符合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二、采购方式和程序甲方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即先与乙方签订框架协议,再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下订单。
2.2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下订单。
2.3甲方下订单时,应明确订单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要求。
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按照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
2.4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物资和服务。
如无法按时提供,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和预计提供时间。
三、价格和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的价格,应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
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
3.2甲方按照实际收到的物资和服务,进行验收和结算。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4.1乙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4.2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维修、培训等。
乙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
五、保密条款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属于双方共有,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公开。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文本1. 引言本框架协议旨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并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1.1 目的本框架协议的目的是建立一个适用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促进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规范化。
1.2 适用范围本框架协议适用于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2. 定义和解释2.1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政府机构以及其他由政府资金支持的组织,通过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方式,满足其公共权力行使的需要,并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
2.2 招标招标是指政府采购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公开邀请供应商投标的过程。
2.3 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招标过程3.1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在招标开始前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中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需求、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截止时间等内容。
3.2 技术规格和要求政府采购主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技术规格和要求,确保供应商了解并满足这些要求。
3.3 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报价、技术方案等内容。
3.4 开标和评标政府采购主体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开标和评标过程,评选出最有竞争力的投标人。
3.5 中标公告和合同签订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履约管理4.1 交付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主体的要求,及时交付货物、工程或提供服务。
4.2 质量控制政府采购主体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
4.3 合同变更和解除在正当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主体和供应商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4.4 争议解决政府采购主体和供应商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5. 监督和管理5.1 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和公正。
(精选)政府采购协议框架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计算机/数码照相机/……(请根据中标情况具体标出项目、品牌)编号:NJZC-甲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组成本框架协议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投标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交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2、乙方提供的电子投标数据;3、甲方通过招标系统发布的中标结果通知;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本项目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随时对乙方投标数据的真实性、中标产品、履行框架协议和合同情况进行核查。
2、甲方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另行采购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1、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法。
2、甲方采取认为适当的方法向采购人公布乙方中标货物价格、服务承诺等与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相关的信息。
3、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销售中标货物和售后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道协调和处理与之有关的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拒绝采购人提出的购买非中标货物、配件或超出投标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2、对采购人在购买中标货物和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中标价格购买中标货物和现金交易。
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按照中标价格或折扣向采购人销售中标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
4、约束推荐的代理销售商和售后服务机构行为,并承担连带责任。
5、在协议供货期内,必须根据网上报价调整的同时(从发布调整通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24小时一经查实,取消中标人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并扣缴全部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2022年1月14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前款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三)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四)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是指同一品目或者同一类别的货物、服务年度采购预算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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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甲方(集中采购机构):
住所:邮编:
电话:联系人:
乙方(协议供应商):
住所:邮编:
电话: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之规定,甲方代表采购人与乙方就协议采
购事项,签署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协议适用当事人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根据采购人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及其协议供货产品,并签订本框架协议。
在本协议确定的协议期限内,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网采取议价、团购和反拍等
方式购买协议产品,并由采购人与乙方指定的供货商直接签订供货合同,乙方及其指定供货商根据本框架协议和供货合同向采购人履行协议供货义务。
本协议所称采购人是指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协议产品的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供货合同中为买方。
本协议所称供货商是指乙方指定的在政府采购网提供协议产品的供应商,在供货合同中为卖方。
乙方与其指定的供货商承担连带责任。
骨口. 序
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原产地单价(最高限价)
第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四条协议价格与合同价格
1•本协议价格为乙方及其供货商提供协议产品的最高限价,在协议的有效期内采购人
通过政府采购网采取议价、团购和反拍等方式与供货商确定合同价格。
2•供货商在政府采购网上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应低于同期市场平均
价(或为地区最低销售价),如果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内实施促
销方案,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保证采购人同时享受其促销方案的权利。
3•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为供货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货物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五条货物数量
供货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时确定。
第六条供货的期限与交货地点和方式
供货的期限与交货地点和方式由采购人与供货商通过 购和反拍等方式确定供货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时确定。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
1. 采购人在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验 收合格后,米购人收取发票并在《 市政府米购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
加盖单位印章。
2.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
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 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 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 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
用和损失。
4.采购人在供货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安装、调试后,应当及时验收。
第八条货物包装要求
1•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 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 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九条质量标准和保证
1 •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所出售货物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没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货物数量由采购人与供货商通过
政府采购网采取议价、团购和反拍等方式确定
政府采购网采取议价、团
2•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
卫生之规定。
3.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制造厂商原装产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4.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十二个月(或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
第十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留置权等。
2 •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3•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价款支付
1.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
2.供货商将货物按合同规定交付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制作《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随附发票复印件,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由采购人向国库申请集中支付。
3.货款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货商账户。
4.供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款项,供货商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由采购人直接
向供货商支付。
第十二条辅助服务
1.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
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协议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
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货物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
赔,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3)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及其指定的供货商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接受。
如果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
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
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赔偿。
(二)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 .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在履行协议
过程中,如果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或
其指定的供货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无正当理由而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并追究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三)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采购人迟延付款应当向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支付未支付款项之罚息,罚息以银行同期
的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四条协议终止
(一)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二)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根据《
市政府米购协议米
购网上供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终止本协议,并由采购人追究乙方或
其指定的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1.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未能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
2 .乙方或其指定的供货商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3•如果协议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五条协议供货商的指定
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商在政府采购网提供协议产品销售服务,向甲方提
供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书包括指定的供货商名称,授权销售的区域范围、授权期限,并明确乙方与指定供货商承担连带责任等内容。
乙方指定的供货商为:。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第十七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市财政局提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