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为了有效治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问题,需要细化标准并实施“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一、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周边围档百分之百1.施工现场应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城区主要路段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4m,一般路段建筑工地及其他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要求,确保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2.施工围挡外观必须做到美化、亮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面积占到30%以上。
现场围挡及大门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饰一次,保持清洁整齐。
3.在建工程外防护立面应使用定型化钢网片实现施工全封闭围护,钢网片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
二、物料堆放覆盖百分之百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防尘网纬向密度要求大于3根/厘米。
2.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其他施工材料应按相关要求分类码放整齐。
3.停止施工的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三、XXX开挖湿法作业百分之百1.对于土方工程,开挖过程中应采用雾炮降尘、空中喷淋等湿法作业。
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2.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加大洒水频次,保持地面湿润,确保无浮土扬尘。
3.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四、路面硬化百分之百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细石、钢板等。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细石等。
3.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场地内无需硬化的区域,提倡通过铺设草坪、栽种花草、种植树木等方式进行绿化,建设花园式工地。
五、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1.全区土方施工工地在主要出入口应安装高效洗轮设施,包括洗车水池、冲洗设备和草垫三部分组成。
天津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天津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篇一: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项目名称:钢铁大厦施工单位: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XX年11月25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彻底治理建设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管理标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扬尘治污工作总目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相关标准,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消除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分工(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
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
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施工现场形成一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场每日派专人洒水压尘。
木工加工场地产生的锯末及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
2、工地出入口标准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第三条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防治施工扬尘实施监督管理。
委托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防治施工扬尘监督管理。
第四条所有建设工程应制定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并实施,无措施或实施不力造成扬尘的不得施工;拆除工程无控制扬尘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
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按规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
第五条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防治扬尘措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
第七条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市建委《关于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围挡。
第八条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均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
第九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第十条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
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内或密闭容器存放。
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撒。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六个百分百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一、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周围均设100%全封闭围挡。
车行道下穿施工路段两端、路口设370mm厚砖砌围墙,M7水泥砂浆抹面,围墙高度2.5m,墙顶挂灰色琉璃瓦。
施工路段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搭设2.5m高彩钢板。
南干渠改迁在施工过程中封闭一段,开挖一段,回填一段,拆除一段,依次循环,分段推进,直至该施工段全面竣工。
所有围挡必须封堵严密,搭设牢固,无缝对接。
围挡外侧喷绘工程设计效果图、企业简介、安全教育及公益广告等宣传图片资料。
二、工地裸土100%覆盖施工中采取边开挖边遮盖,对开挖面、土方、砂石料等裸露部分采用遮阳网100%覆盖,并采用抑尘车、喷淋系统随时洒水抑尘,保持湿润无扬尘。
三、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施工路段原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符合100%硬化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对路面清扫保洁,定期开启喷淋系统随时洒水保湿,防止产生扬尘。
四、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划分为三个施工段:每个施工段各配备1台抑尘车(雾炮机),全段共配备3台抑尘车(雾炮机),结合喷淋系统在土方挖运、回填全过程100%洒水抑尘,进行湿法作业。
施工路段,在距下开挖外边线0.5m处敷设喷淋系统环形供水管线,主管管径DN50mm,喷头安装高度2.0m,沿喷淋主管每隔10m布置一个360°旋转喷头,每个喷头最大喷洒半径15m,施工路段全线共设置124个喷头,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
五、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和东、西大门入口处各设一处洗车台。
由工地驶出车辆必须用苫布对厢体所运渣土遮盖严实,并在洗车台对前后左右轮胎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入市政道路。
车辆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于现场洒水抑尘,并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掏。
六、裸露场地100%覆盖施工现场裸露场地采用遮阳网进行100%覆盖,并随时洒水抑尘。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堆放期间应全遮盖,无污染。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津住建质安〔2019〕9号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津住建质安〔2019〕9号各区住房建设委,海河教育园管委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设工地和拆迁项目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5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筑工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维护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1.2.编制依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14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令第10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保障预案,适用于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筑施工和拆迁扬尘污染控制,包括建筑施工工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拆迁、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的扬尘污染控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津政办函〔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7日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现就开展十项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心工程,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强化监管,精准治污,创新机制,考核问责,全力解决能源和产业结构偏重、扬尘管控力度不足、机动车污染占比上升、“小散乱污”企业集聚、水质污染较重、土壤防治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好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深入推进十项重点专项治理针对当前我市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重点,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十项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行动。
(一)坚定不移深入治理天津港环境污染。
一是全面提前完成天津港煤炭转运方式调整工作。
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

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进程中,扬尘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提升环境质量,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应运而生。
这“六个百分百”涵盖了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旨在从源头上减少扬尘的产生和扩散。
“六个百分百”具体包括:施工工地周边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施工工地周边 100%围挡,这是防止扬尘扩散的第一道防线。
通过设置稳固、连续的围挡,不仅能够将施工区域与外界有效分隔,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直接影响,还能避免行人误入施工场地,保障人员安全。
围挡的高度和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可以在围挡上设置环保宣传标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物料堆放100%覆盖至关重要。
施工现场往往会有大量的建筑材料、土方等物料,如果露天堆放,在风的作用下极易产生扬尘。
因此,要使用防尘网等材料对物料进行全面覆盖,确保没有裸露的部分。
而且,覆盖材料要质量可靠,固定牢固,防止被风吹起。
出入车辆 100%冲洗,这一措施能够有效避免车辆携带泥土上路,减少道路扬尘。
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对进出的车辆轮胎、底盘等部位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干净整洁。
同时,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车辆冲洗工作,保证冲洗效果。
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有助于减少地面扬尘的产生。
对主要施工道路、作业区等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沥青等材料,使其表面平整坚实。
未硬化的空地要进行绿化或者采取防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是降低扬尘的有效手段。
在拆除建筑物时,采用洒水、喷淋等方式,使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湿润,抑制扬尘的飞扬。
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量,保护周边环境。
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杜绝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撒漏。
渣土车要安装密闭装置,确保车厢封闭严密,防止渣土泄漏和扬尘飘散。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07-10来源:天津市建委编辑:宋珍珍津建质安总〔2015〕53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海河教育园管委会规建处、各区(县)监管支队、各功能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为了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降低建设工程扬尘对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现将加强施工扬尘管理要求通知如下:一、治理目标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治理5个100%,即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喷淋。
实现建设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职责(一)建设单位职责1.自工程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对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
2.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即总承包单位进场以前,建设单位是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配备管理人员,准备控尘所用材料,对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
3.桩基施工阶段,建设单位是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针对桩基施工阶段的施工特点,负责组织桩基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做好防尘控尘工作。
4.工程施工阶段,即总承包单位正式进入现场以后,建设单位应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5.工程后期配套阶段,建设单位是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之一,应组织配套工程各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间的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配套工程的施工特点,统筹协调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顺序,做好工作部署,落实扬尘治理工作。
(二)桩基施工单位职责桩基施工阶段,桩基施工单位是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应结合自身施工特点,制定控尘方案,落实各项控尘措施,执行施工扬尘治理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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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五个百分之百”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应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
附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
暂行标准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标准。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落实扬尘治理“五个百分之百”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五个百分之百”进行了细化,对各阶段的治理措施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施工实际,更好地指导企业进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工作,有效提高扬尘治理效果。
二、总体要求和标准
1.围挡
工地周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置全封闭围挡。
房屋建筑工地和地铁工地应采用实体围墙或钢结构架体围挡,高度不得小于米;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彩钢板围挡,围挡与地面不得有空隙,高度不得小于米。
围挡应稳固、安全、美观。
2.裸土苫盖
(1)土方、工程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苫盖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搭接长度应大于10cm,并保持清洁。
)或固化措施,必须达到控制扬尘效果。
土方开挖阶段和配套施工阶段,当土体含水率达到20%以上时,土方可不苫盖。
(2)土体苫盖达到90%以上为合格,不足90%为苫盖不到位,不足80%为苫盖不合格。
(3)现场临时性晾晒堆土在一周内清运完成的,可暂不进行苫盖;堆土时间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进行苫盖。
(4)由于施工、材料倒运、车辆碾压等原因造成的苫盖破损、不严密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暂时未能恢复的部位不应大于全部土体面积的20%。
(5)严禁露天堆放砂子、水泥、石灰等易扬尘材料。
3.车辆冲洗
(1)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每个工地不得少于一套。
施工单位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所有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冲洗时间应在1分钟以上,确保每车必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冬季施工除外)。
(2)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4.路面硬化
所有工程项目的出入口和现场道路,必须全部实行混凝土硬化,并采取相应的洒水或喷淋降尘等措施(冬季无法洒水降尘时除外)。
5.洒水喷淋
(1)所有在施项目在必须配置雾炮降尘设备,工程进行基础施工等土方作业阶段、外檐装修阶段(石材切割等)、配套施工阶段、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必须使用雾炮降尘设备。
(2)主体施工阶段,应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降尘措施,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洒水和喷淋的频次(遇污染严重天气时,应加大喷淋频次)。
三、阶段工程治理标准和要求
各阶段施工在严格达到上述总体要求和标准的基础上,还应结合作业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标准要求。
1.桩基施工阶段
(1)结合施工方案对现场进行分区域施工。
作业区域(包括桩机施工区域、泥浆池、材料中转区域、必要行车区域)应用钢管密目网搭设临时隔离区,高度不得低于。
作业区域内可不进行苫盖,但必须洒水保持土体潮湿,避免扬尘;临时隔离区域外的非作业区应进行全部苫盖。
(2)主要行车道路必须铺装钢板,并及时清理散落渣土。
2.土方施工阶段
(1)土方开挖阶段,应按照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区域、分步施工,对开挖区域(包括开挖部位、临时堆土区域、施工机械必要的作业运转区域、机械临时休息区域等)和未开挖区域(包括未开挖部位、长期堆土区域、机械休息区等)采用搭设钢管或拉设警戒带进行有效隔离。
基坑内开挖区域土体含水率达到20%以上时,可不进行苫盖,但施工时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保持土体潮湿,抑制扬尘产生。
(2)主要行车道路必须进行硬化或铺装钢板。
(3)边坡及基坑周边要采取有效扬尘防护措施,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建议采取混凝土护坡防止扬尘。
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如瓷砖、石材的加工、外檐石材切割等)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4.配套施工阶段
(1)工地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米。
对影响配套施工的部位,围挡可进行拆除,并根据现场需要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围挡(如彩钢板等材料,高度不得低于米),对不影响配套施工的全封闭围挡应保留至交工前拆除。
围挡表面必须始终保持整洁,并保持周边区域环境卫生。
(2)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分段施工,形成专业流水,保证连续作业,控尘措施及时跟进。
对施工区域和暂未施工区域采用搭设钢管或拉设警戒带进行有效隔离。
施工区域土体含水率达到20%以上时,可不进行苫盖,但必须采用雾炮降尘措施保持土体潮湿,避免扬尘。
(3)如区域内无法连续施工形成流水作业时,该区域裸露土体必须进行全部苫盖。
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的原因造成的苫盖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暂时未能恢复的部位不应大于全部土体面积的20%。
四、责任追究
各单位应明确扬尘治理责任,完善扬尘治理体系,认真落实本标准中的相关要求,使施工扬尘治理处于可控状态。
对检查发现“五个百分之百”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将责令立即整改;两项不合格的,将责令暂停施工;三项不合格的,将对责任主体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在企业诚信系统中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