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跟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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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律师 挂靠车辆司机的工伤认定案例

林俊律师 挂靠车辆司机的工伤认定案例

林俊律师挂靠车辆司机的工伤认定案例篇一:《挂靠车辆司机的工伤认定案例:一场权益的探寻之旅》我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特别的故事,是关于挂靠车辆司机工伤认定的事儿。

这事儿可复杂啦,就像一团乱麻似的。

我有个叔叔,他就是个司机。

他开的车是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下面的。

叔叔每天都特别辛苦,天不亮就得起来检查车子,然后就开始一天的运输工作。

他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为了生活不停地奔波着。

有一天啊,叔叔在送货的路上出了事故。

那场面可吓人了,车子都撞得不成样子了。

叔叔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动弹不得。

这时候啊,问题就来了。

叔叔想着自己是在工作的时候出的事儿,应该算是工伤吧。

可是呢,这工伤认定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

运输公司就开始耍赖皮了。

他们说叔叔的车虽然挂靠在他们公司,但是实际上他们觉得叔叔就像个独立的个体,和公司没有那么紧密的关系。

这就好比说,他们觉得叔叔是一个在大海里自己飘荡的小船,和他们运输公司这艘大船没啥关联。

这可把叔叔气坏了,叔叔说:“我每天都按照你们公司的安排送货,怎么就没关系了呢?”叔叔的家人也特别着急。

婶婶都哭红了眼,她对运输公司的人说:“你们怎么能这样呢?他可是为了你们公司的事儿才受的伤啊。

”运输公司的人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只是提供一个挂靠的名头,其他的可管不着。

”这让叔叔一家人感觉特别无助,就像在黑暗里摸索却找不到出口一样。

叔叔没办法,就去申请工伤认定。

这工伤认定的地方啊,那也是要好好审查一番的。

他们得弄清楚叔叔和运输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这就像是侦探在破案一样。

他们要查看各种证据,比如叔叔和运输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叔叔平时的送货记录,还有运输公司对叔叔的管理情况等等。

叔叔把他能找到的证据都拿出来了。

他对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说:“您看啊,我每天都得听公司的调度安排,几点出发,去哪里送货,都是公司说了算。

我怎么就不是为公司工作呢?”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也很谨慎,他们没有马上就下结论。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车牌号码:车辆类别:车辆型号:建档日期:编号: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

(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

(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

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

(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

(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

(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

(8)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

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网约车司机挂靠合作协议

网约车司机挂靠合作协议

网约车司机挂靠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网约车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1.双方主体资格1.1甲方为网约车经营者,已取得相关运营资质可依法开展网约车运营行为1.2乙方为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

乙方作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符合以下条件:(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挂靠事项2.1乙方现有车辆苏,车辆品牌为,车辆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

用于挂靠甲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登记为甲方所有(登记甲方名下不改变乙方对车辆的所有权)。

2.2乙方车辆符合网约车经营,符合下列条件如下:(一)本市号牌车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的实际购置价格及车辆购置税总计不低于12万元;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1日向指定的账户缴纳挂靠费。

账户户名为:,账号:,开户行:。

该费用不含税费。

如乙方需发票的,应当承担相应税费。

挂靠费不退还乙方。

3.2在挂靠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不计免赔险等。

乙方如运营过程中多次出现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费用上涨的,乙方应当承担上涨后的保险。

3.3车辆年检费用乙方承担。

乙方在运营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承担。

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驾驶车辆时应当谨慎注意,如期间产生违章记录的,应当自行缴纳违章罚款并处理违章扣分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9.10.25•【文号】署缉发〔2019〕210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走私罪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署缉发〔2019〕210号近一时期,我国东南沿海、西南陆路边境等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活动猖獗,严重破坏国家进出境监管秩序,给社会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带来重大隐患。

2019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海关总署缉私局及部分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的严峻形势,总结交流了办理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刑事案件的经验,研究探讨了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海关缉私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犯罪、正确适用法律办理案件达成共识。

现纪要如下:一、关于定罪处罚走私成品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

对不构成走私共犯的收购人,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走私的成品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以走私罪论处;向非直接走私人购买走私的成品油的,根据其主观故意,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或者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在办理非设关地走私成品油刑事案件中,发现行为人在销售的成品油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该行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与他人事先通谋或者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而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或者公海向其贩卖、过驳成品油的,应当按照走私犯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车辆技术档案(通用版)

车辆技术档案(通用版)

编号:车辆技术档案车牌号码:车辆类别:车辆型号:建档日期: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等配套规章的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作为车辆定期审验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

2、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中部分项目填制说明:(1)运力来源是指新增、转籍或过户。

(2)经营组织方式是指公车公营、自营、承包、租赁或挂靠。

(3)经营范围分为国内客运、国内货运和国际运输。

国内客运又分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县内旅游客运、县际旅游客运、市际旅游客运、省际旅游客运或出租客运;国内货运又分为普通货运、集装箱货运、冷藏保鲜货运、罐式容器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运输分为国际定期班车客运、国际不定期班车客运、国际货物运输或国际危险货物运输。

(4)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港资、澳资、台资或其它经济。

(5)变速器型式是指手动、自动或手自动一体化。

(6) 前照灯制式是指两灯制或四灯制。

(7) 防抱制动装置是指有或无ABS。

(8)驱动形式是指车辆车轮总数×驱动车轮总数(同一轮毂上安装两个轮胎(即双胎并装)的,按一个车轮计)。

3、车辆二级维护监管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规定的报备时间内,及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车辆二级维护结果。

班线经营客运车辆为至少每三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4次;农村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至少每四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3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为至少每六个月1次,一年不少于2次;上述各类车辆每年报备登记中1次应与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备结合进行。

车辆销售信息跟踪表(最终)

车辆销售信息跟踪表(最终)

备忘: 精品销售 A类8折 B类6折 保险金额 不计折扣合计置换 上牌员 牌框 凭A发放 配件领取 随车附件 灭火器 凭B发放 凭B发放 塑料脚垫 凭B发放
注:上牌费500无赠送,600赠送灭火器,700另送塑料脚垫一副。 标准交车流程 PDI检测
服务顾问
保险理赔
服务经理
前台加油
主管:
销售顾问:
车辆销售信息跟踪表
车辆信息 车系 入库日期 VIN 异常状况处理: 车型代号 库位 随车配问 异常状况处理: 提车日期 车况及配件确认
签字: 装潢施工 交付日期 车况及配件确认 异常状况处理: 预计完工日期 实际完工日期 取车人 施工技师
签字: 客户信息 客户名称 上牌费 车主信息表 展车 会员专员收单确认: B 车辆型号 付款类型 会员卡 交车确认表 超期库存 C 公牌 助理确认 特殊车型 主管放行确认:E 保安放行: D 按揭手续费 全款/按揭完成 A

车辆GPS监控记录表

车辆GPS监控记录表
驾校教练车辆GPS动态监控记录表
监控人员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徇私舞弊,如实记录,主要监控车辆超速、在规定区域训练、违规培训、科目三长时间停车等异 常情况,监控人员发现情况要及时电话通知或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监控日期 7.1 7.2
7.3
监控 车辆数
65
是否全部正常 是□ 否■
异常 车牌号
3456学
65
是□ 否■ 3457学
是□ 否□ 3458学
65是■ ຫໍສະໝຸດ □是□ 否□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异常情况 超速 超速
摄像头不拍照
处理情况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电 话 警 告□ 通知相关负责人 □
记录人 XXX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2•【字号】鹰府办发[2005]65号•【施行日期】2005.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发[2005]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交通局《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市交通局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试行)》(赣府厅发[2005]37号)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清理整顿道路客运企业挂靠经营车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05年12月20日之前,各运输企业对他人全额出资购车、企业不具有真实产权的挂靠客车全部清理脱钩。

年底前,各运输企业对旅客运输普遍实行公司化经营。

促进道路客运形成车辆产权清晰、经营权明确、责任落实、监管严格、行为规范、安全优质的新局面。

二、清理范围凡在我市境内注册的所有从事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的企业和营运客车。

三、清理的内容和措施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交通、公安、旅游、财政、国资、工商、税务、稽征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区所有运输企业客运车辆的产权逐一进行确认,并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一)各客运企业凡由他人全额出资购车、企业不具有真实产权的营运客车即为挂靠车辆。

挂靠车辆的认定先由经营业主和企业提出是否挂靠意见,双方对挂靠关系确认的,则认定为挂靠;双方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经认定的挂靠车辆必须立即与挂靠企业脱钩(省际班线客车待省运管局同对方协商后再作是否立即脱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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