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及流程(三甲版)

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及流程
一、病人转院转科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向病人或亲属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如目前的病情,途中可能遇到情况等。
二、接到病人转院、转科医嘱后,及时与相关医院或科室联系,责任护士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准备。
三、电脑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四、转科时病历应随同转科交接;转院时应将医师的病历摘要及其他必要资料备妥随同转院,保障医疗信息资料连续性。
五、转院、转科途中可能遇到情况的处理有预案和具体准备措施。
六、转科时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填写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本》,双方护士确认签字。
转送交接时,若有问题由转出科室负责并记录。
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问题,有接班科室负责。
七、转出科室清理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一、转院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而不能诊治的患者,应由科主任提出,填写转诊申请单后,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并签字,办理相关转院手续。
(二)患者转院应当向患者本人或家属充分告知,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危重患者转院时应当派医务人员护送。
患者转院时,应当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
二、转科制度(一)当患者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转科治疗时,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时,经科主任或医疗组长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前,由主管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书写转出记录,通知护士联系床位,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按照预定时间转科,转出科室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和责任护士交接。
(三)转科交接后,接诊医师及责任护士应立即察看患者,评估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并下达医嘱,24 小时内书写转入记录。
(四)转科时药物处理:患者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患者交接的护士,应将患者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护理交接记录单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患者转入后,转入科室应详细了解患者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入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患者转科时所带入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出科室护士负责退药。
(五)病历要求:转科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可在转出后 6 小时内补写);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24 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医院转院、转科制度1. 背景介绍在医疗机构中,医院转院和转科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而设立的。
医院转院指的是将患者从一家医院转移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治疗,而转科则是将患者从一个科室调动到另一个科室。
这两项制度旨在为患者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医疗服务,以及最大限度地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2. 医院转院制度医院转院制度是指患者在就诊期间,根据自身病情和医生的建议,将就诊的医院更换为其他具备更适合的医疗条件和专业医疗资源的医院。
2.1 转院的理由医院转院制度的实施有以下理由:•病情需要:患者的病情可能需要更高级别的医疗资源和设备,以便更好地进行诊断和治疗。
•专业医疗资源:某些医院在某领域具有更丰富的专业医疗资源,患者可以通过转院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
•个人需求:患者可能有个人原因需要选择其他医院进行就诊,例如离家更近、更信任的医院等。
2.2 转院流程医院转院流程一般如下:1.咨询医生:患者首先向原就诊医院的医生咨询是否需要转院,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判断是否适合转院。
2.协商医院:确定需要转院后,患者与原就诊医院的工作人员协商并选择合适的目标医院。
3.准备转院资料:患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转院资料,并向原医院申请开具转院证明。
4.办理手续:患者拿着转院证明和转院资料到目标医院的相关科室办理转院手续,并等待目标医院的接收。
5.开始治疗:目标医院接收患者后,将展开相应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2.3 转院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医院转院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与医生沟通:在决定转院前,与原就诊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转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医保问题:如果患者参加了医疗保险,需要了解目标医院是否与医保签约,以充分利用医保政策。
•病历资料:患者需要将相关病历资料准备充分,以便目标医院医生更好地了解病情并制定治疗方案。
•专家咨询:如果需要在目标医院看专家,可以提前预约专家号,并咨询医生关于专家就诊时间和流程。
转科及转院制度(五篇)

转科及转院制度一、转床(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床,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床:1、住院患者多,男女病床不均衡。
2、有特殊需要,如感染控制问题。
(二)治疗小组医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开医嘱。
(三)责任护士:1、通知患者或其家属转床,并协助整理个人物品。
2、更改患者电脑信息,并经双人核对,确保信息正确。
二、转科(一)入院后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转科,但在下列情况下患者可转科:1、同专业科室,原则上不允许转科,遇特殊情况需转科的要报医教科审核,业务院长同意,方可转科。
2、重症医学科与普通病房之间。
3、入院后诊断改变,如以内科病入院,需外科治疗;其它科室转感染科治疗等等。
(二)转科程序:1、治疗小组医师请转入科室会诊;2、转入科室医师评估患者后,认为患者有转入治疗指征且转入科室有床位时,治疗小组医师开出转科医嘱;(三)责任护士:1、联系转入科室,确定转入时间,告知需要做的准备工作;2、结清患者在本病区的所有费用;3、完成各种护理记录;4、协助患者整理随身物品;5、转运前评估患者,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携带患者所有医疗护理记录,与工人一起护送患者至转入科室。
如病情需要,医师与护士一起护送患者,确保转运途中患者的安全。
6、转入科室责任护士立即通知医生,与护送患者的护士进行病情、物品交接后立即评估患者,并记录评估结果。
7、患者病情及物品交接:内容包括:(1)患者身份核对、诊断、病情、治疗、护理措施、注意事项;(2)目前用药、输液及滴速、穿刺周围有无渗漏、红肿;(3)查看全身皮肤,有无发红、皮疹、破损、褥疮、烫伤等;(4)检查各种导管是否通畅及有无脱出,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状和量;(5)检查敷料包扎、渗出情况;(6)专科需特殊观察的内容及费用情况。
(四)转出科室在患者转出前完成所有的医疗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并签名,如没有及时完成,转入科室有权拒绝病人转入。
如由于转出科室没有及时完成记录或没有及时审核修改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转出科室承担。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1、转科制度
(1)患者转科前应首先请转入科室会诊,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同意后再安排转科。
(2)认真执行知情告知程序,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院或转科的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所导致的后果。
(3)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并当面向转入科人员交待病情,移交病历。
(4)转入科医务人员接诊后应按接诊新患者的程序,重新下达医嘱,写好转入记录。
(5)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
(6)转科记录本由转出科室保管。
(7)患者病情不适宜转科时,相关科室共同会诊就地抢救治疗。
2、转院制度
(1)一般患者转院治疗,由科室主任出具转诊证明,门诊部盖章。
(2)急、危重症患者转院治疗,由科内讨论后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转院前要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一般在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转院前与有关医院联系,与家属讲明转运途中的风险并签字,医院可以派救护车护送,
费用自理。
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及流程

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及流程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及流程是医院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多样化需求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和流程。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医院患者转院转科制度及流程。
一、转院转科制度说明1.目的患者转院转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身体健康。
2.范围该制度适用于需要转院或转科的患者。
3.内容转院转科制度包括以下内容:-转院转科条件:患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转院转科,如病情需要、医生建议等。
-转院转科申请:患者或家属需要填写转院转科申请表,详细说明转院转科原因和目的。
-转院转科审批:医院将根据患者的申请和病情进行审批,确定是否批准患者转院转科。
-转院转科跟进:医院将跟进患者的转院转科情况,了解患者在目标医院或科室的治疗进展。
-转院转科记录:医院将对每一次转院转科进行记录,包括转院转科申请、审批意见、安排情况、治疗进展等。
二、转院转科流程1.患者填写转院转科申请表患者或家属需要到医院相关部门领取转院转科申请表,并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转院转科原因和目的等内容。
2.医生评估和建议患者提交转院转科申请表后,医院相关医生将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提出转院转科的建议。
如果医生认为患者需要转院转科,会给予相关证明文件。
3.提交转院转科申请患者或家属在收集到医生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将转院转科申请表和证明文件提交给医院的转院转科管理部门。
4.转院转科审批转院转科管理部门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进行审批。
如果符合转院转科条件,将批准患者转院转科,并给予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不符合条件,将向患者解释原因,并提出其他治疗方案。
5.患者选择目标医院或科室在获得转院转科批准后,患者或家属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目标医院或科室。
7.转院转科准备医院将协助患者办理各项转院转科所需的手续,如办理转院转科通知书、住院费用结算等。
8.转院转科执行到达转院转科时间,医院将协助患者安排好转院转科的行程,包括交通、住宿等事宜。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范本

医院转科转院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本医院积极倡导多学科协作、综合诊疗,为了进一步提高病人诊疗效果,特制定医院转科、转院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准确、科学的诊疗,确保医院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院病人以及门诊病人。
三、转科申请规定1.住院病人的床位:若住院病人需要转到有条件、有专业力量、有相应床位的其他科室治疗时,由主治医生与要转去科室的主治医生协商确定,然后提交住院部审批。
2.门诊病人:门诊病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提出转科申请,由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需要转科。
四、转科申请程序1.住院病人的床位转科申请程序:(1)病人或其家属向主治医生提出转科申请。
(2)主治医生根据病情与要转去科室的主治医生协商确定。
(3)主治医生填写《住院转科申请表》,并备注病情转归情况以及原病床的使用情况。
(4)提交住院部审批,住院部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转科。
(5)住院部将审批结果告知主治医生,由主治医生向病人或其家属通知审批结果。
2.门诊病人转科申请程序:(1)病人向医生提出转科申请。
(2)医生根据病情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转科。
(3)医生填写《门诊转科申请表》,并备注病情转归情况。
(4)医生将转科申请表交给门诊部主管医生审核,并记录审核意见。
(5)门诊部主管医生决定是否批准转科,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医生。
(6)医生向病人告知转科审批结果。
五、病人转院规定1.病人的转院需经主治医生与要转去医院的医生协商决定,然后提交住院部审批。
2.病人转院需要提供相关诊疗和病历资料,并经过医生评估。
3.住院部将审批结果告知主治医生,由主治医生向病人或其家属通知审批结果。
六、其他事项1.所有转科、转院的申请必须提交相关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2.医务部门对于所有转科、转院的申请都要进行审核,并尽快给予意见反馈。
3.独立科室负责转科、转院后的治疗工作,转出科室继续做好出院工作。
4.出院患者转科需要填写《患者转科记录》,包括转科原因、转科时间等信息,转科科室和医生签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病人转科、转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若属医疗保险者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手续。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转入科主管医师写转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