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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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要求和权利范围解析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要求和权利范围解析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要求和权利范围解析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权要求和权利范围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本文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解析,并进一步探讨在实际申请过程中的应用。

一、专利权要求的定义与作用专利权要求,顾名思义,是对专利权的要求和表述。

它是专利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用以描述专利的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

专利权要求的主要作用是明确和定义专利申请者声称享有的专利权,以及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专利权要求中,申请人需要详细叙述其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特征和关键要素。

这些特征和要素将直接影响专利权的范围和保护力度。

因此,编写专利权要求时,申请人需充分理解和考虑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标准及现有技术。

二、专利权要求的要素专利权要求通常由独立权利要求和依赖权利要求组成。

独立权利要求是对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的主要描述,而依赖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发明或技术解决方案的补充和详细描述。

在编写专利权要求时,有以下几个要素需要考虑:1. 发明的名称:清晰、简明地描述发明的名称,以便于他人理解。

2. 技术领域:明确说明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以便于专家理解和评估。

3. 背景技术:简要介绍相关的现有技术问题和存在的技术缺陷,为发明的意义和创新性提供依据。

4. 发明的技术方案: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特征、结构和功能,并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

5. 独立权利要求:以宽泛的术语描述发明,使其能够涵盖同类技术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实施形式。

6. 依赖权利要求:通过具体而详细的描述,对独立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发明进行进一步限定和补充。

三、专利权要求与权利范围的关系专利权要求直接影响着专利权的范围和保护力度。

专利权要求所揭示的技术特征和要素将决定着专利的权利边界。

一般来说,专利权要求越宽泛,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越广。

权利范围是专利权要求所确定的对他人侵权主张的保护范围。

当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或者进行类似的技术创新时,专利权持有人可以依靠专利权要求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得到支持而从属权利要求得不到支持”的一点思考

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得到支持而从属权利要求得不到支持”的一点思考

河南科技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专利总707期第九期2020年3月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得到支持而从属权利要求得不到支持”的一点思考张丽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河南郑州450000)摘要:专利法不支持条款是实审中重要的实质性条款,属于驳回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本文结合一个案例针对独立权利要求得到支持而从属权利要求得不到支持的情形,从不支持判断方法、立法本意等方面给出一些思考,与实审审查员共勉。

关键词:不支持;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中图分类号:D923.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20)09-0057-031问题的提出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通常要对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进行审查。

实际审查中,审查员通常关注独立权利要求的支持问题而忽略从属权利要求的支持问题,特别是当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对于从属权利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判断容易被忽略,以下结合案例说明。

发明名称:一种混压板的压合方法。

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多层印刷电路板采用不同的材料,材料之间的涨缩率并不相同,并且越来越多的线路板设计成不对称的结构,压合后的成品板容易发生严重翘曲的问题,无法满足线路板平整度的需求。

解决问题的关键技术手段和效果是:通过将涨缩率大的第一芯板先进行整体或者分多组压合,得到一张或多张子板,然后将所有子板和涨缩率小的第二芯板进行第二次压合,由于子板较原有的第一芯板厚,刚度增强,且已经经历过一次涨缩,在第二次压合时相比于未经过第一压合的第一芯板,其涨缩率趋于稳定。

因此,相比于直接将所有的第一芯板和第二芯板整体进行压合,两次压合的压合方法能够明显改善混压板翘曲的问题。

权利要求1:一种混压板的压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S10:准备n 张第一芯板,1张第二芯板,所述第一芯板的涨缩率大于所述第二芯板的涨缩率,所述第一芯板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二芯板的厚度,n 为大于等于2的正整数;S20:将n 张所述第一芯板进行第一次压合,得到x 张子板,x 为大于等于1的正整数;S30:将x 张所述子板和所述第二芯板进行第二次压合,并且所述第二芯板位于最上层。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权利要求书写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权利要求书写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权利要求书写要点专利权的核心在于权利要求,它是对于专利权所保护的发明的范围和内容的具体描述。

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准确、清晰地书写权利要求非常重要,因为权利要求的表达水平直接影响到专利申请的成功与否。

以下是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权利要求书写的要点。

一、权利要求书的基本要素权利要求书通常由权利要求部分和依赖权利要求的描述组成。

权利要求部分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个层级,独立权利要求是描述发明的核心特征和解决的技术问题,从属权利要求则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

二、权利要求的格式要求1. 使用清晰具体的语言:权利要求应当用精确、明确、具体的技术术语来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特征和技术方案,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

2. 使用支持描述的限定语:权利要求中的限定语应当与描述部分相协调,并且要具备支持描述的功能,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权利要求的含义。

3. 使用正确的术语:在权利要求的书写中,应当使用正确的术语来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特征和技术方案,不得使用错误或不准确的术语。

三、权利要求的表达要求1. 以普通话文体进行表述:权利要求应当以普通话文体进行表述,不使用口语化、方言化的表达方式,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权利要求的含义。

2. 使用简练的语句:权利要求应当使用简洁明了的语句,避免出现冗长复杂的描述,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能够轻松理解权利要求的内容。

3. 逻辑结构清晰明确:权利要求的表达应当遵循逻辑结构,使读者能够按照一定的思路理解权利要求的内容。

四、权利要求的数量要求权利要求的数量一般根据技术方案的复杂性和创新程度来确定,通常建议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充分的权利要求,以保护更多可能的法律权益。

五、权利要求的层级关系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应当根据层级关系进行排列,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排在前面,从属权利要求应当插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之后,以准确、清晰地描述发明的技术特征和范围。

以上是专利申请中的专利权权利要求书写的要点。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专利申请书是发明人将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的重要文件。

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填写各种各样的表格,其中最重要的是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书的核心内容,对于专利申请的通过和保护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区别和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独立权利要求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发明本身所要求的权利,它是专利权中最重要的权利要求之一。

在独立权利要求中,专利申请人需要清晰地描述其发明的技术特点,以及发明能够实现的技术效果和应用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必须包括发明的技术特征,即发明的技术方案、原理、特点等。

这是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必须清晰说明的内容。

2.技术效果除了技术特征外,独立权利要求还需要包括发明的技术效果,即发明能够实现的功能、性能等。

这是包括了独立权利要求的创新点。

3.应用范围独立权利要求还应包括发明的应用范围。

发明的应用范围描述了其在技术领域中所具有的广泛应用价值,包括了其市场需求与应用场景。

独立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的核心内容,专利局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审查非常严格。

因此,申请人在填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标准的精炼性独立权利要求达到了专利法对专利要求的最基本标准,必须要精炼明晰、清晰明了,避免过于复杂的语言或过于宽泛的词句,否则会影响专利申请的审查通过率。

2.不得省略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中必须包括发明的全部技术特征。

申请人在编写时一定要注意不要疏漏或省略任何一个技术特征,否则可能导致专利无法得到认定。

从属权利要求是指在独立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对具体的细节和特定实现方案的更加详细的描述。

它是由独立权利要求派生而来,并对其内容进行延伸和补充。

从属权利要求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对而言,它不是对发明的要求,而是对发明的细节和具体应用方案的要求。

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专利知识讲座125)韩晓春

独立和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专利知识讲座125)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25、独立和附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为了统一和方便申请人撰写权利要求,方便公众通过权利要求了解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为了方便专利局审查员的审查。

各国专利法均对权利要求、 包括附属权利要求等的撰写方式有明确的标准。

可以说,撰写权利要求书是一 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一、我国专利法实施细那么第21条对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局部和特征局部,按照以下规定撰写:1、 前序局部:写明要求保护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2、 特征局部: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创造或者实用 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这些特征和前序局部写明的特征合上述权利要求中,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其余为附属权利要求。

显 然,权利要求1概括的范围最宽,所有带有锅盖的平底锅均包括在内了。

权利 要求1中的“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为前序局部,这局部内容第一披露了 主题名称,即“一种锅”。

第二写明了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 征,即“锅体和锅盖”。

这些特征不仅本创造有,现有技术中也有,但仍是不 可缺少的和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而特征局部是“所述锅体的底部为 平底”(我们假定申请人认为“平底”是其创造的),该局部内容是该创造创 造所作的奉献,是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或者说是现有技术中 没有的技术特征。

但是,在确定保护范围时,该区别特征必须和前序局部共有 的必要技在一起,限定创造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在此假设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 1、 一种锅,包括锅体和锅盖,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 锥形突起。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5cm 之间。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体的底部为平底。

所述锅体的反面还陈列有多个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在1cm 至所述锥形突起的高度为3cmo术特征一起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

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点

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点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权利要求书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定义了专利申请者对发明所要求的保护范围。

为了确保权利要求书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下是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一些要点。

1. 清晰而具体的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的核心是明确描述所要求的保护范围。

应确保权利要求清晰、具体,并且符合专利法规定。

每项权利要求都应独立陈述,且涵盖发明的关键特征。

使用明确的术语和表述,避免模糊或歧义,以便他人能够清楚理解发明的范围。

2. 层次分明的权利要求结构:权利要求书应采用逐步编写的结构,以确保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和层次清晰明了。

通常,权利要求书的首项为独立权利要求,其后跟随一个或多个从属权利要求,逐级引用独立权利要求中的特征。

这种结构有助于精确描述发明,并为后续审查提供便利。

3. 充分利用依赖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中的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依赖前面的独立权利要求,以引用其特征并进一步扩展范围。

使用依赖权利要求可以在不增加新特征的情况下扩展发明的保护范围。

在使用依赖权利要求时,需要明确指出所依赖的权利要求,并确保从属权利要求中的特征完全符合被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

4. 全面描述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需要全面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包括发明的结构、功能、制造方法等具体细节。

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使人们能够在发明技术范围内实施该发明。

同时,要注意避免过于宽泛的描述,以免导致权利要求的不明确性。

5. 使用正确的权利要求格式:权利要求书应根据专利局的要求使用正确的格式进行撰写。

根据不同的专利局,格式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的规定。

确保在权利要求书中包含所需的各个部分,并按照要求的顺序编写。

6. 精心选择专业词汇:权利要求书应使用准确和专业的词汇来描述发明。

避免使用不明确或不专业的术语,以免给专利审查官和他人带来困惑。

如果有特定术语或缩写词,应在权利要求书中提供定义和解释,以确保准确理解。

7. 逻辑清晰、易于理解: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具备逻辑性和易读性。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doc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doc

专利申请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
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说“权利有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由从属权利要求”,又说“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饮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我的问题是,既然有“可以”二字,就意味着可以不写从属权利要求;既然从属权利是对独立权利作出限定的,那谁还画蛇添足地写从属要求呢,那样不是缩小了保护范围吗如果说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独立权利的范围过宽,那为什么会出现有的专利因为独立权利要求过宽(而从属权利合乎要求),要求裁定专利无效呢不是自相矛盾吗高法说,独立权利的无效不影响从属权利,如何理解呢答 1.权利要求书中当然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2.一份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以最宽的为准的(独立权利要求),写了从权不是意味着范围只有从权那么大;3.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独权范围过宽,而是为了防止申请过程中独权保护范围过宽而被驳回(被审查员找到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此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可以把更为下位的从权范围小,方案更具体,更不容易被驳上升为独权。

审查过程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多准备点筹码总是好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涉及无效,只能在很有限的方式内对权利要求做改动,没有从权,你就被动了;4.如果仅仅
是独权范围过宽,从权没问题,那么只能是部分无效,而从权是有效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写从权的一个原因,如果这时候你没有从权,那么你的独权被无效就相当于整个无效了,有从权的话还可以有机会获得相对小的范围的一个权利,总比没有的好,而且谁也不能说范围小了就没有用了,有时候还是很有用的;5.接上所述,权利要求的无效是一条一条分析的,因为每个权利要求的范围(技术方案)是不一样的,包含的技术特征也就不一样,独立权利要求包含特征最少,最容易被无效,从权相比多了特征,所以面对一样的对比文件,能无效独权不一定能无效从权。

专利三段式写法

专利三段式写法

专利三段式写法
专利三段式写法通常指的是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采用的一种结构,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具体实施方式三个部分。

1. 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文件,用于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和保护范围。

在三段式写法中,权利要求书通常包括一项或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是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特征和保护范围的,从属权利要求则是进一步描述独立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和保护范围的。

2. 说明书:说明书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实施方式、效果等进行详细描述的技术文件。

在三段式写法中,说明书通常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具体实施方式、附图说明等部分。

其中,技术方案部分是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和实现方式的关键部分。

3. 具体实施方式:具体实施方式是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现方法和步骤的技术文件。

在三段式写法中,具体实施方式通常包括对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解释和说明的内容,以及相应的附图和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应当与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的内容相一致,并能够指导实际生产和应用。

在三段式写法中,各个部分之间应当相互呼应、协调一致,确保整个专利申请文件的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内容完整。

同时,在撰写过程中应当遵循专利审查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申请文件的质量和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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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说:“权利有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由从属权利要求”,又说“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饮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我的问题是,既然有“可以”二字,就意味着可以不写从属权利要求;既然从属权利是对独立权利作出限定的,那谁还画蛇添足地写从属要求呢,那样不是缩小了保护范围吗?如果说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独立权利的范围过宽,那为什么会出现有的专利因为独立权利要求过宽(而从属权利合乎要求),要求裁定专利无效呢?不是自相矛盾吗?高法说,独立权利的无效不影响从属权利,如何理解呢?
答:
1.权利要求书中当然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
2.一份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以最宽的为准的(独立权利要求),写了从权不是意味着范围只有从权那么大;
3.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独权范围过宽,而是为了防止申请过程中独权保护范围过宽而被驳回(被审查员找到影响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此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可以把更为下位的从权(范围小,方案更具体,更不容易被驳)上升为独权。

审查过程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多准备点筹码总是好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涉及无效,只能在很有限的方式内对权利要求做改动,没有从权,你就被动了;
4.如果仅仅是独权范围过宽,从权没问题,那么只能是部分无效,而从权是有效的,这也是为什么要写从权的一个原因,如果这时候你没有从权,那么你的独权被无效就相当于整个无效了,有从权的话还可以有机会获得相对小的范围的一个权利,总比没有的好,而且谁也不能说范围小了就没有用了,有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5.接上所述,权利要求的无效是一条一条分析的,因为每个权利要求的范围(技术方案)是不一样的,包含的技术特征也就不一样,独立权利要求包含特征最少,最容易被无效,从权相比多了特征,所以面对一样的对比文件,能无效独权不一定能无效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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