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审批条件2020
中医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备案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明、医师书、医师执业证书;(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明、执业件;(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容。
备案制中医诊所申请条件

备案制中医诊所申请条件
中医诊所是中药和中医治疗的场所,随着中医治疗在人们的生活
中越来越受重视,中医诊所也逐渐成为人们就医、养生的首选地之一。
但是,在开办中医诊所前,需要先办理备案手续。
以下是备案制中医
诊所申请条件的详细介绍:
一、注册资质: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备案制
中医诊所。
申请人必须有相关医疗卫生知识和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中
医诊疗活动的能力。
二、场地面积:备案制中医诊所应当有独立的诊疗室、候诊室、
医生办公室、设施和设备配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同时废
物和污水必须按照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技术设备:中医诊所必须具备一套齐全的中医诊疗设备,这
些设备该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先进的治疗设备,以确保诊疗活动的
正常开展。
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提供预约、门诊量
效统计、病历管理等等。
四、医生资质:中医诊所应当配备经过正规培训、持有中医执业
资格和中医诊疗经验较丰富的中医医生,以保障患者的诊疗质量和安
全性。
以上就是开办备案制中医诊所申请条件的详细介绍,备案完成后,就可以在开办中医诊所上开展知名度和美誉度有所提升的诊疗活动。
同时,当涉及到诊疗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纠纷,就该遵循相关规定按照合法的渠道审理和解决。
最后,提醒备案制中医诊所诊疗过程中遵守国家卫生行业管理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民族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备案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设置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医诊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AA)》;(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五)得到周边利益相关方认可。
第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七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二)中医诊所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法人机构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及周边利益相关方意见的情况说明;(六)消防应急预案。
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即发放统一格式的《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分解表)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机构管理)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人员资质组)
被评审的医疗机构名称:负责人签字:电话:
审核结果:总得分
≥90分合格,准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0≥70分限期两周整改,整改后再复审
复审仍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即视为不合格,不再复审。
<70分不合格,不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医疗组)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审核标准(控感组)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一级中医医院考核标准(护理)
被审核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陪同检查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字:审核日期:年月日。
申请中医诊所的标准及应该准备的材料

申请中医诊所的标准及应该准备的材料第一篇:申请中医诊所的标准及应该准备的材料中医诊所一.房屋和布局㈠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㈡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各室独立,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
二、人员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㈡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
三、设备设施㈠有与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的设备和中医诊疗器具;㈡配备消毒液、紫外线灯、高压消毒锅等消毒设施;㈢医疗废物容器和暂存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㈣药房配备100种以上药物,药柜(橱)应满足所有药品明显摆放需要。
四、工作指标㈠抽查30天门诊日志,填写规范率达到90%以上;㈡抽查100份处方,书写规范率达到90%以上;㈢抽查100份处方,药品使用规范率达到90%以上;㈣抽查30天消毒记录,规范率达到90%以上;㈤医疗废物储存与处置符合要求。
五、规章制度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申请设置应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和选址报告;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银行存折);6、各项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7、法人签字表8、设置申请书9、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10、执业人员花名册;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需要变更执业注册人员准备变更材料。
11、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第二篇:中医诊所策划书中医诊所策划书一、项目背景医疗改革是中国几十年改革中的一个顽疾,为解决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的政策频频出台,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的今天,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始涉足医疗养老产业。
但俗话说得好“隔行如隔山”,如何在当今的医改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这就要在对医疗市场的细分后,找准切入点。
阻碍民营个体医疗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现行的医保报销政策,和人们对个人医疗支出固有的旧观念。
深圳中医诊所 申请条件

深圳中医诊所申请条件
一、人员资质
1. 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且能胜任相关工作。
2. 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护士人数需符合开展的诊疗服务要求。
3. 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场地要求
1. 诊所应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包括诊室、治疗室、药房等,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2. 诊所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开展的诊疗项目和数量进行合理规划,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和患者诊疗的需求。
3. 诊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患者诊疗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三、设备设施
1. 根据所开展的诊疗项目和诊疗技术需要,配置相应的诊疗设备、检验设备、影像设备等医疗设备。
2. 配置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 配置相应的消毒设备和设施,确保诊所的卫生安全和患者的诊疗安全。
四、管理制度
1. 制定诊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
管理制度、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等,确保诊所的规范运营和患者的诊疗安全。
2. 建立完善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文书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 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开中医诊所条件和审批问答

开中医诊所条件和审批问答不需要执业医师证!只需备案,就可以开中医诊所了!4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布征求《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意见通知,并于7月1日后实施。
彻底放开,只需备案就可开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受理部门)举办中医诊所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而且,举办中医诊所不受所在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定的医疗机构数量和相邻距离的限制。
这份意见稿显示,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条件并不苛刻。
个人举办中医诊所,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暂定名)》;医师资格证想必都知道,所谓“师承资格证”,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即中医师通过师傅带教的形式学习,最终考核后获得中医师承证书,但需要5年的跟师学习;而确有专长考试是经过多年实践中医医术却有专长人员通过一次性的考核,合格即可获证。
中药材、饮片企业的盛况,销量将几何级增长这就是绿灯大开了,无论是大医院的在职医生,还是大隐于乡野的回春妙手,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以开诊所营业。
特别是对于以往怀揣中医绝技、受制于医师资格证,而愤愤不得志的中医师,就不必东躲西藏流窜行医了,可以光明正大一展身手。
在此之下,可以预见的一个盛况就是,中医诊所或许一夜之间遍布中国城市、农村的角角落落,或许将会比现在药房的密度更大——不限数量、不限密度。
中药材、饮片企业要梦里笑到天亮了。
自高层“健康大会”力推中医药以来,各个省份行动迅速,有的省份要求每个城市都要有一个三甲中医院;有的要求每个医院必须开中医科室等等不一而足。
再加上此次对诊所彻底放开,中药材、饮片的销售出口(终端)就也多了!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点为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或许这将是中药材、饮片销量实现几何级增长的一个节点。
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资料清单(5篇范例)

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资料清单(5篇范例)第一篇: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资料清单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资料清单一、申报条件(一)申办医疗机构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2)在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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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诊所审批条件2017]2017《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法规标题】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文字号】国家卫计委令第14号【颁布时间】2017-9-22【失效时间】【法规来源】【全文】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4 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7年9月22日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二章备案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逐步推进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备案。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当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禁止伪造、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十二条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中医诊所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第十三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并及时向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
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一)中医诊所停止执业活动超过一年的;(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举办中医诊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的。
第十七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中医诊所负责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传染病防治等知识,促进中医诊所依法执业;定期组织执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对违规操作、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等进行记录,并作为对中医诊所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对符合备案条件但未及时发放备案证或者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未依法开展监督管理的,按照《中医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并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医诊所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二十四条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一)因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曾受过行政处罚的;(二)超出备案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造成伤害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中医诊所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和《中医诊所备案证》格式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的中医诊所,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条件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中医诊所审批条件2017]2017彻底放开无需审批只需备案就可开中医诊所年04月21日09:47来源赛柏蓝T|T【慧聪制药工业网】不需要执业医师证!只需备案,就可以开中医诊所了!4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布征求《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意见通知,并于7月1日后实施。
▍彻底放开,只需备案就可开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受理部门)举办中医诊所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而且,举办中医诊所不受所在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定的医疗机构数量和相邻距离的限制。
意思很明确,有没有执业证书没关系,只需要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就可以开中医诊所,不限数量、不限密度。
一句话,对中医诊所彻底放开。
这份意见稿显示,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条件并不苛刻。
个人举办中医诊所,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或具有《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暂定名)》;医师资格证想必都知道,所谓“师承资格证”,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即中医师通过师傅带教的形式学习,最终考核后获得中医师承证书,但需要5年的跟师学习;而确有专长考试是经过多年实践中医医术却有专长人员通过一次性的考核,合格即可获证。
▍中药材、饮片企业的盛况,销量将几何级增长这就是绿灯大开了,无论是大医院的在职医生,还是大隐于乡野的回春妙手,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以开诊所营业。
特别是对于以往怀揣中医绝技、受制于医师资格证,而愤愤不得志的中医师,就不必东躲西藏流窜行医了,可以光明正大一展身手。
在此之下,可以预见的一个盛况就是,中医诊所或许一夜之间遍布中国城市、农村的角角落落,或许将会比现在药房的密度更大——不限数量、不限密度。
中药材、饮片企业要梦里笑到天亮了。
自高层“健康大会”力推中医药以来,各个省份行动迅速,有的省份要求每个城市都要有一个三甲中医院;有的要求每个医院必须开中医科室等等不一而足。
再加上此次对诊所彻底放开,中药材、饮片的销售出口(终端)就也多了!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点为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或许这将是中药材、饮片销量实现几何级增长的一个节点。
▍大放开,是利是弊?不过还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内容现在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
对此,业内人士也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此举弊多利少“放的宽了是害中医,最起码应该通过中医理论考试取的职格证的。
严师出高徒,放的宽容易滥竽充数,骗子当道,最后毁掉的是中医名声!”也有的认为政策来的恰似及时雨“等了大半生终于等到好政策到来了,以前在家里别人找上门偷偷行医,给他们治疗比做盗还风险大。
其实政策放宽最大得益还是病人有更多选择,沒有真才实料他更难办诊所。
当然害群之马在什么政策下都会有的。
”那么,对于这个政策,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三[中医诊所审批条件2017]2016年开办中医诊所需要哪些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