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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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工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临时停放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车辆进入工厂,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信息登记、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第五条车辆信息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所有人单位等。

第六条车辆进入工厂需经工厂安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车辆信息变更时,车主应及时向安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临时停放车辆,需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停放。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车辆出入工厂,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出入工厂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二)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三)非厂区内车辆不得随意驶入厂区,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门批准。

(四)厂区内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

第十条车辆停放规定:(一)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二)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三)外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厂内员工停车位。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维护第十一条车辆所有者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车辆及车主,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车辆及车主,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护生产设备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驶入、停放、行驶和维修保养等活动。

第三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车辆管理效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全厂厂内车辆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车辆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员是由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命,负责车辆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安全培训、车辆巡查、事故调查等。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贯彻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车辆进厂管理第八条所有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提前向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员申请,填写进厂登记表,并经审核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进厂通道驶入,不得闯红灯,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条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佩戴厂内车辆通行证,未佩戴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十一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厂内道路交通规则行驶,不得逆行、违章驾驶。

第十二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厂区内的停车标线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人员通行。

第四章车辆行驶管理第十三条所有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四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和道路标识,不得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五条驶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十六条进行装卸操作的车辆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十七条厂区内设有专门的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所有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各种维修保养操作。

第十九条厂区内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格执行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车辆的管理制度

工厂车辆的管理制度

工厂车辆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厂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内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二、车辆的分类和使用范围1. 工厂车辆分为生产用车和行政用车两类,生产用车主要用于生产线上的物料运输和生产环境维护,行政用车主要用于办公室员工出差和日常行程。

2. 生产用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进出、半成品搬运、成品发运等工序;行政用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车、公务用车等。

3. 超出车辆使用范围的情况需提前向工厂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车辆的使用准则1.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相关证件,未获得驾驶证者禁止驾车。

2.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行驶,保障行车安全。

3. 车辆使用人员需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车辆机油、水箱水、轮胎气压等,并及时报修。

4. 车辆使用人员需保证车辆内无违禁品,不得擅自携带非法物品。

5. 车辆使用人员需按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或使用非授权车辆。

6. 车辆使用人员需遵守车辆使用时间表,不得私自更改行程或延长使用时间。

四、车辆的保养和维修1. 工厂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维护和保养,包括机油更换、轮胎更换、机械检修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车辆使用人员需定期检查车辆的外观和功能,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使用有故障的车辆。

3. 车辆在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车辆使用人员需立即停车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待维修完成后方可继续使用。

4.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工厂承担,非正常损坏或私自改装造成的费用由车辆使用人员承担。

五、车辆的安全管理1. 工厂车辆使用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酒后驾车。

2. 车辆使用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了解车辆的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3. 工厂车辆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确保驾驶人员和乘客的安全。

工厂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工厂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进出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厂内生产车辆、外来车辆、员工车辆、访客车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第二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四条车辆进出工厂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凡进入工厂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通行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厂区。

2. 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提前向门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员工车辆进出工厂,需遵守门卫规定,出示员工证或临时通行证。

4. 厂内生产车辆进出,需遵守厂内交通规定,保持行车安全。

5. 严禁无证、无牌、假牌、套牌车辆进入工厂。

6. 严禁车辆在厂区内超速行驶、违章停放、乱鸣喇叭。

7. 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8. 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保持车速适中,注意避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九条厂区车辆停放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员工停车场,外来车辆应停放在外来车辆停车场。

3. 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方便其他车辆进出。

4. 车辆停放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随意调整车辆位置。

5.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第十条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

2. 维修保养期间,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3. 维修保养完成后,车辆应立即驶离维修区域,不得占用维修场地。

4. 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第五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员工使用厂内车辆,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厂内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私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精选5篇)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篇1随着工厂的迅猛进展, 入厂车辆日益增多, 为创建"平安厂区', 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 保障员工安全, 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一、外来车辆管理: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 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 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 才可驶入厂区)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 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 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 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 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 员工需驾车外出, 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 打卡后, 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 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 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 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党群工作部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一)人员管理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 应在门卫室登记, 门卫经核实身份后, 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

上班期间员工外出, 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 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 强行外出者, 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 进行通报, 并做出相应处罚。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相关人员职责:1、不准将车辆交与其他无关人员驾驶,若发现必须及时有效地制止。

2、严禁酒后作业,开车时必须精力集中。

3、叉车司机作业时,载物高度不得遮挡司机的视线。

特殊情况货物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鸣笛发出行驶信号。

禁止快速急转弯,车辆会在急转弯中使货物脱落或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叉车在下坡行驶中严禁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5、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货物和起平衡作用。

6、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7叉车厂区内安全行驶速度____公里/小时,叉车作业时要遵守厂区内交通规则。

8、协助其他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9、爱护厂内设施,文明行车,提高驾驶技术,降低车辆损耗及油料消耗。

二、操作人员守则:1、叉车司机作业前首先检查叉车轮胎气压,刹车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方向是否灵活,电量、刹车、转向、润滑系统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熟悉作业区域,检查作业路线排除安全隐患。

第1页共7页3、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使。

4、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严禁野蛮装卸。

5、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6、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高举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7、禁止货叉上悬空物品时离开叉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三、安全操作规程:300—____mm,门架需后倾。

1、叉车作业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后方可运行。

3、叉车行驶时,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载物行驶更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4、叉载货物时,应按需要调整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平衡,不得偏斜,货物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装卸作业时,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5、禁止单叉满负荷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工厂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工厂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厂内部车辆行驶安全,维护工厂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执照,且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第四条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包括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

第五条车辆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进行,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关键位置。

第六条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酒后驾驶。

第七条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必要措施,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每年参加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一条驾驶员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车辆进出管理第十二条车辆进出工厂,需凭有效证件和通行证,经门卫检查后放行。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登记车辆信息,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车辆进出工厂时,应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第十五条非工作原因,原则上不得驾驶公司车辆外出。

第五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六条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维护保养工作由公司指定维修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细则的实施,旨在加强工厂车辆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工厂内部车辆行驶安全,为工厂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工厂员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办公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员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三、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1)所有进入工厂的员工车辆必须向厂内安保部门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新购入的车辆或新入职员工自有的车辆,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2. 车辆通行证(1)登记后的车辆,需领取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登记。

(2)通行证遗失或损坏,需在24小时内向安保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3. 出入管理(1)车辆进入工厂时,需出示通行证,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2)外来车辆需凭来访邀请函或临时通行证进入,并登记相关信息。

(3)夜间出入工厂的车辆,需关闭车灯,缓慢行驶,遵守夜间出入规定。

4. 车辆停放(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车位,不得随意停放。

(2)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公共区域停车。

(3)不得在车间、办公室等生产、办公区域停放车辆。

5. 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不得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

(3)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四、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登记车辆或未领取通行证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2. 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3. 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未经允许,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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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公司的车辆只供公司经理别以上领导公出使用。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除公司领导用车外须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出车一律视为私自用车。

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在举办大型活动、采购办公用品、接送公司客户、应对紧急事件等情况下使用公司车辆应申报行政部经理审批,经过批准方可准许使用。

4.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公司领导用车不必有此程序,但事后须由司机向行政部经理说明情况,并如实登记,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5.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地、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出车事由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

6.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保管,车辆的各种购买原始凭证、行车证、保险单、税单等行车必备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均交由行政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4.驾驶人员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

经公司特许或翌日清晨有特殊出车需求的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负责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她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非本公司人员向我公司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写书面申请,写明用车原因,注明“私用”,并经行政部经理及运营管理中心主管到总裁核准后方可执行。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维修保养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车辆需进行维修、美容等,应向行政部经理讲明原因并填写“车辆请修报告单”,注明行驶里程,行政部经理应认真审核并签字同意,核准后方得送修。

3.各车辆的修理和清洗应在行政部指定的4S店修理厂和洗车场进行,4S店修理厂和洗车场的指定因遵循就近方便工作、具有良好的资质、质优价廉的原则。

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先向行政部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就近修理,但发票上应有用车人证明属实的签字方可报销。

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5.超出正常维修以外的车辆大修或购置大宗的车用设备的,由司机会同行政部经理向运营管理中心主管到总裁提出申请,经主管到总裁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维修点进行大修或购买。

6.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酒后驾车。

(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她人使用。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其扣除驾驶员积分及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担(因公务经批准的情况除外)。

3.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拨打120或999寻求帮助,并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5.公司车辆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汽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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