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确保各方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监管协议。
二、监管主体。
1. 募集方,指需募集资金的主体,如企业、项目方等。
2. 投资方,指向募集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投资者或机构。
3. 监管方,指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备监管资质和信誉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三、监管内容。
1. 募集资金账户的设立。
募集方应当在监管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接收投资方的资金,监管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 资金监管。
监管方对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向双方提供资金监管报告。
3. 资金使用监管。
募集方应当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资金,监管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并向投资方提供监管报告。
4. 监管结果公示。
监管方应当及时向投资方公示监管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向、使用情况等。
四、监管责任。
1. 募集方责任。
(1)提供真实、准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使用资金;(2)配合监管方的监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监管方的监督和检查。
2. 投资方责任。
(1)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向募集方提供资金支持;(2)对监管方提供的监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及时提出质疑和意见;(3)在必要时协助监管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 监管方责任。
(1)严格依照协议对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2)及时向双方提供监管报告,公正、透明地履行监管职责;(3)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双方报告风险情况。
五、监管费用。
监管费用由募集方和投资方共同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管方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募集方承担。
六、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监管方确认后生效。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金监管协议书4篇

资金监管协议书4篇篇1资金监管协议书一、监管协议双方甲方:(监管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受监管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监管内容1. 受监管方应将其名下所有相关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债券、基金等)转交给监管方进行监管管理。
2. 监管方应对受监管方的资金进行安全有效的监管,确保资金不受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
3. 受监管方有权根据监管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金的证明文件和明细。
4. 受监管方不得私自调用或调取其监管的资金,须经监管方书面同意。
5. 受监管方应定期向监管方提供资金的监管情况报告,包括资金流动情况、利润与损失情况等。
6. 受监管方在资金监管期间不得将资金用于违法违规或与监管协议无关的活动,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监管方有权对受监管方进行监管检查,并在发现问题时要求受监管方进行整改。
8. 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如有其他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三、监管期限本监管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监管期限为(具体监管期限)年,如有延长或终止的情况,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四、违约责任1. 若受监管方违反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导致监管方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受监管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监管方在监管过程中出现过失或疏漏,导致受监管方的资金损失的,监管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其他条款1. 本监管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监管协议的变更、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遵循双方共同协商的原则,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本监管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监管方):乙方(受监管方):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监管方盖章:受监管方盖章:篇2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名称)身份证明: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名称)身份证明: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资金监管目的甲方将资金交付乙方进行监管,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约定用途、避免风险和损失,保障甲方资金安全。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范本5篇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监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委托乙方对甲方指定的资金进行监管。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资金监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作和有效监管。
二、资金监管范围1. 甲方将其名下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监管。
2. 监管资金的具体金额、用途、期限等详见本协议附件《资金监管明细表》。
三、资金监管方式1. 乙方对甲方委托监管的资金设立专门账户,实施专户管理。
2.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对监管资金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3. 乙方有权对监管资金的流向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监管资金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 甲方应保证委托监管资金的合法性,不得使用违法、违规手段获取的资金委托乙方监管。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4. 甲方应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甲方委托监管的资金进行管理和运作。
2. 乙方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3.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金运营提供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提高资金运营效益。
4.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报告资金监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投资运作情况等。
5. 乙方应对因自身管理不善导致的资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详见本协议附件《服务费用明细表》。
七、协议期限及终止条件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在本协议下管理的全部资金返还给甲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三方共同签署:甲方:(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乙方:(资金募集投资者)丙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鉴于甲方拟通过公开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乙方有意投资于甲方的募集资金,丙方作为金融机构愿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用途,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同意,本次募集的资金将由丙方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募集资金监管事项1. 募集资金存放:甲方应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有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该账户。
丙方负责监督账户的资金流入和流出。
2. 资金使用:甲方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开承诺书的约定,资金使用计划应事先通知丙方。
丙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信息披露: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 账户管理:甲方应确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全,防止账户信息泄露或被盗用。
丙方应建立健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账户的正常运行和资金安全。
三、监管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使用,及时、准确地向丙方提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资料。
2. 乙方责任与义务:监督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确保投资安全。
3. 丙方责任与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账户的正常运行和资金安全。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并报告有关部门。
3. 若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金监管协议书8篇

资金监管协议书8篇篇1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托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支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客户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客户服务热线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客户服务热线电子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银行账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信息填写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各方权益,甲乙丙三方就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及背景说明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资金监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防范风险。
各方同意将本协议作为监管合作的基础,共同遵守执行。
二、资金监管事项及内容概述本次资金监管涉及的投资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甲方负责监管资金的接收与分配,乙方负责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丙方负责资金的托管与结算。
具体监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入账、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利息支付等。
2023年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背景和目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深化,募集资金的需求在不断增加。
然而,募集资金过程中的风险也相应增加,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变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们制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旨在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透明度和合规性。
二、协议内容1. 监管主体本协议涉及三个主要的监管主体,分别为募集方、资金托管方和监管机构。
- 募集方:指募集资金的主体,可以是企业、项目或个人。
募集方负责提供相关的项目信息和募集计划,并承担法律责任。
- 资金托管方:指通过与监管机构合作,对募集资金进行托管和监督的金融机构。
资金托管方负责接收、保管募集资金,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使用和监督。
- 监管机构:指负责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和监督的政府机构。
监管机构负责审查募集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透明度和合规性。
2. 募集资金监管流程本协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监管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募集方提供项目信息和募集计划:募集方需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募集计划和预期回报信息等,以供投资者参考。
(2)监管机构审查:监管机构会对募集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对募集方的资质、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评估等进行审核。
(3)资金托管:一旦募集方通过监管机构的审查,监管机构会将相关资金转交给资金托管方。
资金托管方负责接收、保管募集资金,进行账户管理和流程监控。
(4)资金使用监管:资金托管方需根据募集方提供的使用计划,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监管。
募集方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且需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明。
(5)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募集方需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项目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回报情况等信息。
监管机构会对这些信息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募集方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3. 违约和违规处理机制本协议明确了对募集方的违约和违规行为的处理机制。
一旦募集方违反了协议的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监管机构有权要求募集方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5篇篇1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方):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出资方):投资者或相关投资机构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信托、资管计划等)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银行鉴于甲方拟通过合法途径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乙方有意为此次募集资金提供资金支持,丙方同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作,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协议目的为确保甲方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乙方投资资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通过丙方的监管职能,实现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合规使用。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承诺甲方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仅限于协议约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设、运营等。
甲方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债务、投资其他项目等。
三、监管账户设立及资金存放1. 各方共同指定丙方作为本次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并在丙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募集资金指示及本协议约定,将募集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资金用途计划及划款指令。
3. 丙方负责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变动情况进行监管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未经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资金从监管账户划出。
四、资金监管流程与要求1. 甲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并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资金使用计划后,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核实并决定是否同意该笔资金的划转。
如乙方同意,应当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
3. 丙方在收到乙方的划款指令后,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查。
如符合本协议约定,丙方应当及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如不符合约定,丙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并暂停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4. 甲方应当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违约责任及风险控制措施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未经乙方和丙方同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方):(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乙方(监管银行):银行(全称),营业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_________(公司性质),拟通过合法渠道募集资金用于_________(具体用途),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募集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基本信息1.协议名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监管项目:_________(项目全称)3.监管期限: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且所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止。
4.监管范围:本协议项下甲方募集的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募集资金账户设立1.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用于存放和管理本协议项下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项目相关的资金收付,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三、资金管理规定1.募集资金应按照甲方事先制定的使用计划及预算进行使用,任何偏离计划的使用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转移资金至其他账户。
四、监管职责与权利1.乙方职责:o监督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o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o协助甲方完成信息披露及对账工作。
2.乙方权利:o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报告。
o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纠正,并视情况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五、信息披露与对账1.甲方应定期(每月/季度/年度)向乙方及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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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I P O中的角色(二)香港股市是国际化、成熟的资本市场。
由于《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对发行上市的要求,以及历史形成的操作惯例,香港IPO过程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发行人要想在香港股市顺利上市,需要聘请一系列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主承销商(承销团)、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印刷商、公关公司、收款银行、登记公司、路演公司等。
在IPO产业链上,商业银行可以承担两类角色,一是投资银行角色,担当发行人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二是传统商业银行角色,担任发行人的收款银行。
(三)1.投资银行角色(四)IPO过程中,主承销商是整个上市项目的总协调人,起着牵头作用;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利用在世界不同区域的营销配售和与机构投资者的良好关系,负责股票发行营销。
由于各中介机构在IPO项目中或多或少有自身的利益诉求,该诉求与发行人的利益可能并不完全一致,为解决此问题,发行人会聘请财务顾问在整个IPO过程中进行咨询,以进一步保证自身利益。
主承销商(承销商)和财务顾问都是由投资银行担任的。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除了高盛、所罗门兄弟等纯粹的投资银行之外,许多国际一流的商业银行(集团)也在投资银行领域展开服务,如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花旗集团等。
香港市场上有中资银行背景的中银国际、证券等提供投资银行服务的机构也与商业银行(集团)有着直接关系。
商业银行通过向发行人提供主承销商(承销商)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在发行上市成功后,可获得不菲的承销费或顾问费收入。
(五)2.传统商业银行角色(六)在香港资本市场IPO链条上,商业银行还作为收款银行(Receiving Bank),发挥着传统商业银行的作用。
香港公开发行(HKPO)采用的是现金申购方式,投资者通过填写纸质的认购申请表格或表格,划缴与申请认购股数相应的资金进行申购。
在其中,收款银行的作用如下: (七)1) 在香港公开发行期间通过指定的分行发放招股书和认购申请表,并通过指定分行收集完成的认购申请表和支票(本票)。
通常在上市前一周的周一开始在收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派发招股书和认购申请表,并于周四上午12:00结束认购申请表和支票(本票)的收取。
(八)2) 及时处理认购申请表(及附带的支票),包括:审查认购表;处理支票,并制作未兑现支票报告;通知认购无效的申请人,并退回认购款项;对每份认购申请表及附带的支票或银行本票进行分批和编号;向主承销商定期提交状态报告;将全部有效和无效认购表连同统计报告提交登记机构。
(九)3) 管理发行人的认购资金。
收款银行保管认购申请表格所划缴认购资金的时间一般有5至7天。
收款银行根据与发行人约定的利率(如HIBID隔夜减若干百分点)向发行人计付认购资金的利息。
(十)4) 由于收款银行不止一家,发行人通常指定一家收款银行担任首次公开发行的代理人(theNominee)。
代理人的主要功能是:建立代理人账户,代表发行人最后接受全部认购款项;在中央结算系统(CCASS)建立CCASS 认购服务;建立电子认购账户,管理电子认购款项;处理退款支票;在香港公开发行结束时,代表认购成功的申请人将集资净额转账给发行人等。
(十一)5) 为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
香港的商业银行,包括收款银行,向认购新股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提供融资服务。
出于竞争需要,各银行还竞相推出优惠的贷款利率。
收款银行由于与IPO项目的关系,在此项业务上更具竞争优势。
(十二)通过开展收款银行业务,香港的商业银行主要获得以下几大类收入:一是纸质认购表格的处理费收入;二是认购资金的运作收益;三是认股款贷款融资收入。
而收款银行中的代理人更可获得电子表格认购资金的运作收益等。
(十三)国内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IPO中的角色(十四)与香港IPO相同,内地IPO也采用现金申购方式。
除了网下定向询价发行之外,主要在网上公开发行。
网上发行阶段类似于香港IPO中香港公开发行阶段,不同的是,在内地,一方面投资人申购新股要通过与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申购时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和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另一方面申购的技术手段比香港先进,完全通过交易系统申购,不存在填写纸质认购申请表格的认购方式。
与发行方式相适应,内地申购资金结算占用的时间也较短,共三个工作日。
(十五)在内地IPO中,商业银行主要担任结算银行的角色,并提供新股验资服务。
我国《证券法》中规定,证券结算中的交易结算资金、市场保证金、风险基金等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
具体来讲:(十六)* 网上申购日(T), 各地投资者通过与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十七)* T 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后转入结算银行验资专户进行资金冻结并验资。
(十八)* T 4日,由登记公司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申购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登记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十九)从上述商业银行服务过程中,不难看出,商业银行主要获得的收入是结算手续费收入,由于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向提供的基本业务品种,所以结算手续费收入是商业银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结算服务时都可获取的收益,并不具有为资本市场服务的特性。
此外,从上讲,获得大量认股资金的商业银行可以获得认购资金的运作收益,但由于我国货币市场发育的不充分性,三个工作日认股资金运用的充分性和盈利性是十分有限的。
(二十)(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主要业务(二十一)从上述资本市场IPO业务国内与香港商业银行提供服务的比较中,可以直观地发现,香港的商业银行已在新股发行中确立了自身成熟的角色与位置,已将各项服务渗透到新股发行全过程,并获取相应的利益。
相比之下,内地商业银行对IPO的参与是十分有限的,也是比较被动的。
国内商业银行缺少了两大块可以获得收益的业务,一是投资银行业务,二是向股票投资者贷款业务。
仅从新股发行这一资本市场活动中就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对资本市场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服务除了最基本的结算服务之外,主要集中在为证券、基金等机构提供中间业务上,如银证转账业务、代理基金业务等。
此外,还有顾问咨询业务、证券质押贷款(2000年2月13日央行和证监会正式出台《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业务等。
这些业务基本属于资本市场的外围业务。
(二十二)三、充分发挥我国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积极作用(二十三)商业银行功能的演进告诉我们,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竞争与融合,商业银行突破传统银行服务范畴,提供全功能的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必然趋势;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与资本市场共生发展方面与西方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这里面,除了金融管制与相关法规等客观制约原因之外,还存在商业银行的主观认识不足,认为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分别为社会单位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融资方式,对商业银行全功能化的作用认识不足。
(二十四)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业务,开展全功能经营对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以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发展而导致的商业银行"脱媒化"(disintermediation)倾向。
所谓银行"脱媒化"是指国民储蓄转化为投资时,更多地脱离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方式,转而采用直接融资方式。
商业银行资金面、客户面等都受到资本市场的冲击,造成间接融资需求下降,存贷款利差逐步缩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下降。
这就迫使银行要寻找传统银行业务以外的新市场,为直接融资提供相应服务,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是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有利于增强客户对银行的忠实度。
三是有利于银行现有网点、人员等资源作用的充分挖掘与发挥,通过开展资本市场代理业务等丰富现有资源使用内涵,达到进一步降低相对营运成本的目的。
四是通过实现资产多元化,有效分散银行经营风险。
五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各条线业务的交叉销售,如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在争取并非有绝对优势的IPO承销项目时,采取凭借雄厚资金实力开道的策略,先期入股发行,从而顺理成章地成为该企业下一步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
六是有助于缩短国内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的差距,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参与金融全球化竞争的能力。
面对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面对商业银行全功能经营的趋势及积极的作用,面对与西方商业银行的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资本市场中去,建议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 发挥结算银行作用,发展资本市场链条上的相关客户资本市场的各项业务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结算服务,无论是证券经营机构、还是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大型集团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无论是登记公司,还是新股发行人,都需要银行的结算服务。
银行应积极拓展资本市场链条上的机构,将其发展成系统客户群,在实现结算资金系统内循环的同时,加深与资本市场的联系。
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监管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状况改善,商业银行还应更加积极发展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往来,以提高资产质量,降低信用风险,扩大中间业务收入。
(二) 以资本市场为平台,积极开展产品创新资本市场为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之外提供了广阔的产品创新平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业务产品中,大部分都是金融产品创新的产物。
商业银行在深入发挥现有产品作用的同时,也要积极主动,进一步开拓创新,根据客户需求,适时推出具有资本市场特点的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产品。
(三) 做好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准备在资本市场中,投资银行是最活跃的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既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业务,也是资本市场链条上附加值最高的业务。
虽然目前我国监管政策尚不允许混业经营,但综合经营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
商业银行可以有意识地适当进行人才与业务储备,先从发行企业融资券、开展一般财务顾问、公司理财、项目融资等业务着手,做好全面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准备。
这样,一旦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可以立刻积极参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私募发行、兼并收购、投资咨询等资本运作活动。
(四) 在监管允许的前提下,开展资本市场筹资、融资业务在国家金融体制创新,法律法规框架许可的范围内,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主动负债,增加负债来源,调整负债结构,发行浮动利率债券、分期付款债券等。
另一方面,在规范经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贷款支持,扩大银行证券投资收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