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生物风险,确保检验科工作安全,保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与生物有关的检验科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生物安全是指在涉及生物材料的研究、检验、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预防人员感染病原体,防止病原体传播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检验科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病原体的扩散和传播。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检验科负责人、生物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修订和解释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二)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三)监督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的实施;(四)报告和分析生物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五)进行生物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六)开展生物安全演练;(七)对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条检验科负责人是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
第九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实施和监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具体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指南。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要求,执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规程,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和管理要求;(二)检验科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三)生物材料的采集、处理和储存要求;(四)生物危险物品的使用和处置要求;(五)生物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六)生物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要求。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第1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2篇】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024年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三篇)

2024年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1.实验室要求:1.1专用实验室,门上有明显的生物实验安全标志,充足的操作空间,实验室应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1.2实验室台面材料应耐酸、耐碱,易清洁消毒,不渗漏液体。
1.3实验室有移动的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
1.4备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设备。
1.5有感应的流水装置,备有洗眼器、眼罩,足够的一次性手套、口罩。
1.6清洁区(间)备有存放个人衣服、用品的设施。
1.7购置免排放高压蒸汽消毒炉进行医疗废物的消毒。
1.8实验室备有空调设备,室温保持在20~25℃。
2.安全操作:____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技术。
2.2实验室内不得进行饮食、吸烟和化妆打扮、会客等与实验工作无关的行为。
2.3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私人和无关的物品不可带入实验室内;2.4工作时要戴手套、穿工作服,手套破损即丢弃、洗手并换上新手套。
2.5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等。
2.6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禁止用口吸任何物质。
2.7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操作时有标本、检测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的整洁。
2.8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液体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2.9遇到意外事故,应立即按照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处理。
3.废弃物品的消毒处理3.1血液标本、一次性细菌培养基,用高压蒸汽消毒炉消毒后装入锐器盒,按医疗废物处理。
3.2痰、粪便标本按医疗废物处理。
3.3针头、烂玻片、吸管等锐器,放在锐器盒内。
3.4回收的输血袋按医疗废物处理。
3.5不用回收的一次性消耗品,如吸头、吸管、胶塞等直接装入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不用消毒水浸泡。
3.6实验室所有垃圾,应严格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分开放置。
4.健康监护4.1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3篇范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3篇范文)第1篇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1. 目的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试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加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每一试验室及成员。
3. 内容依据世界卫生组织2024年第二版《试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24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24《微生物和生物医学试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特订立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试验室。
出口和通道必需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
安全门必需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临床医学试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试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依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试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试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试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试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试验室应具备上述全部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试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试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需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试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试验室出入管理:非试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略进入试验室。
试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略出试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试验室,必需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略拿出试验室。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患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医师、技术人员、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器具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医院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医院检验科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医院检验科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生物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检验科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在生物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人员安全、实验装备安全、实验材料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确保生物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第六条检验科应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应有强烈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检验科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包括检验科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实验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检验科应严格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实验人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服、防护手套、眼镜、口罩等。
第四章实验装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对实验装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实验装备的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新等。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装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装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装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四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范本生物安全是保障科研工作人员在处理生物材料时的安全和防护的重要措施。
为了防止与生物材料接触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疾病传播,科研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一、生物安全制度1. 实验室准入管理1.1 实验室准入申请:员工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实验室准入申请和审批,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2 实验室准入培训:员工入职后需要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巧,并通过培训考核。
2. 生物材料管理2.1 生物材料的采购:实验材料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购买前需检查相关质检证明和合格报告,并确认其无法传播疾病。
2.2 生物材料的标识:所有生物材料必须正确标识,并在实验室内外可见位置明确标注其危险性和操作注意事项。
2.3 生物材料的存储:实验材料必须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确保不会发生泄露、爆炸等意外,并定期检查储存条件。
3. 实验操作管理3.1 实验室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生物材料的处理方式、操作步骤、装备使用等,并确保操作规程得到适当的宣传和培训。
3.2 实验室操作监督:实验室内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实验操作的规范执行,并定期对员工的实验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废物处理管理4.1 临床废弃物处理:生物材料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并定期进行消毒。
4.2 包装和运输:对于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密封包装,并通过专人运输至指定的消毒处理场所。
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装备1.1 实验室服装: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规定的实验室服装,包括实验服、实验鞋等,并保持整洁,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1.2 防护手套:在处理生物材料时必须佩戴且正确使用防护手套,手套更换频率也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 实验室环境控制2.1 实验室通风:实验室必须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充足,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和清洁。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
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安全。
2.适用范围
实验室各项相关工作
3.职责
(1)检验科主任职责
①负责检验科的日常管理;
②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并组织培训;
③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④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⑤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⑥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2)实验室负组长职责
①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②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实验操作规程”;
③负责项目相关实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熟悉所有相关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和所从事实验活动潜在的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②在科主任或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对病人的各项检测工作;
③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护程序;
(4)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安
全操作规程要求的指令。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设置和准入
①实验室要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②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③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3)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检验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操作培训,熟悉特殊生物检测流程及防护标准;
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严格按SOP文件的规定对细菌室检验项目目录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新项目要经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后方可开展。
不得开展超出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的检验项目。
(4)对违章操作造成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据情节追究
其操作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提供紧急救助措施,足以应付紧急情况。
①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服污染、试验台面污染等均视为安全事故;
②要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③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
(6)各项检验只接收来自本院的临床标本,不接收临床背景不清楚的外来标本。
外来标本检、验须经医务科和检验科主任同意,方可检验。
(7)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标本丢失、盗抢。
检验后的尿液、便好体液等标本要用含有效氯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时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标本、培养基、
废弃物和血液标本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高压灭活;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
各种检验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医用垃圾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8)实验室建筑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9)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中严格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
(10)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先消毒,后维修。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