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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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间艺术团的管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高民间艺术团的艺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间艺术团是由一定数量的艺术爱好者组成,以传承和发展传统民间艺术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的宗旨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和发展艺术人材,推动民间艺术的创新发展,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艺术表演和文化服务。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表演、文化交流、艺术培训、社会公益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民间艺术团设立理事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理事会是民间艺术团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民间艺术团设立艺术指导委员会,由具有艺术专长和丰富经验的人士组成,负责指导团内艺术创作和表演。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设立办公室,由秘书长负责日常事务的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设立文化交流部、公关部、宣传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三章入团与退出第九条任何对传统民间艺术有兴趣并愿意为其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民间艺术团。

第十条加入民间艺术团需经过申请、审查、考核等程序,并经理事会批准后正式成为团员。

第十一条团员有权利参加团内的各项活动,享受团内的各项权益。

第十二条团员有义务遵守民间艺术团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团内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平和文化素质。

第十三条团员如有违反团内章程和规定的行为,经过警告或者严重违反情况下,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赋予警告、暂停团内权益、取销团员资格等处罚。

第十四条团员如自愿退出民间艺术团,需向团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团长批准后方可退出。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团内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的财务收支以公益性为主,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用于艺术创作、演出、培训等相关活动。

第十七条民间艺术团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做到公开透明,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1. 团体宗旨:民间艺术团的宗旨是弘扬民间艺术文化,促进社会和文化发展。

2. 团队组织:民间艺术团按照现代化管理制度,设立团委会、分团委会、各类分队等组织形式。

3. 团队活动:民间艺术团每周组织一次例会,讨论并决定团队活动、学习和演出等事宜。

4. 活动安排:民间艺术团每季度制定活动计划,包括学习交流、演出排练、文化节目演出等,按计划开展活动。

5. 团队纪律:民间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团委会的领导和管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团队规章制度。

6. 人员选拔:民间艺术团按照专业化要求,通过选拔和考试等方式选拔团队成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

7. 演出要求:民间艺术团成员参加演出必须按时到场、认真排练,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状态。

8. 着装要求:民间艺术团成员在演出时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保持整洁、得体的形象。

9. 团队荣誉:民间艺术团成员在演出和表演过程中必须保持团队荣誉感,积极展示团队的风采和形象。

10. 担任职务:民间艺术团成员可以按照能力和志愿担任团委会或分团委会的职务,发挥自己的作用和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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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艺术团的管理,提高团队运作效率,增强成员的凝聚力和团队荣誉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民间艺术团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共道德与职业道德,实施民主管理,发挥成员的积极性,推动艺术团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民间艺术团的所有成员,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的管理机构是艺术团组织委员会,艺术团组织委员会是艺术团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艺术团组织委员会由团长、副团长、编导、训练师等组成。

第五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修养,坚守底线,遵纪守法,严守团队规章制度。

第六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团队的各项学习、训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懈怠或逃避。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当保护艺术团的名誉和形象,不得从事损害团队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当积极与其他团员进行友善互助、共同进步。

第二章入团与退出第九条民间艺术团的招募将以公告形式进行,具体招募条件和方式由艺术团组织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申请入团的人员需提交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组织委员会审核入选。

第十一条被录取的新团员应服从艺术团的管理,参加入团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十二条任何团员不得因私人原因强制退出艺术团,需提前向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同意后正式退出。

第十三条团委有权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擅自退出或违反民间艺术团职业道德的团员进行纪律处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与演出、暂停参加培训等,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出团。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艺术团组织委员会负责整体的团队管理,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演出、培训和学习活动等。

第十五条艺术团组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确保团队的运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艺术团组织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团队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艺术团的资料和档案。

第十七条艺术团组织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团委会议,研究解决团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团员。

2024年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2024年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

2024年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间艺术团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保障艺术团成员的权益,提高团队的艺术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艺术团。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应依法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民间艺术团由团长、艺术指导、管理人员和艺术团成员组成。

第五条团长是民间艺术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艺术团的整体规划、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艺术指导是民间艺术团的艺术顾问,负责指导和监督艺术团成员的艺术表演和演出。

第七条管理人员是民间艺术团的日常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排演、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八条艺术团成员是艺术团的核心力量,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平,并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权益保障第九条民间艺术团成员享有平等、自由的艺术表演权利,不受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的歧视。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成员有权享受公平的报酬待遇,艺术团应按照工作量、工作质量和贡献给予相应的报酬。

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成员享有休假和休息的权利,艺术团应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章运作规范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应制定年度艺术活动计划,包括演出、巡回演出、培训和参加相关活动等。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应按照艺术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排演计划、演出计划和巡回演出计划,并及时向艺术团成员通报。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应加强艺术指导,提高艺术团成员的艺术水平和技能,促进团队的整体发展。

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应保持团队的团结和凝聚力,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共同完成艺术团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如果民间艺术团成员违反团队的规章制度,艺术团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如果民间艺术团成员严重违反团队的规章制度,艺术团可采取开除、终止合同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2024年起生效,由民间艺术团领导班子进行解释。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

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艺术团的日常管理,保障艺术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团队的艺术水平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民间艺术团成员,包括艺术团团长、团委成员、艺术指导和演员等。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团队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并且保证团队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积极参与团队的活动,并且配合艺术团的设定目标和任务,共同努力提升团队的艺术水平。

第二章入团和退出第五条民间艺术团成员的入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一定的艺术才能和表演技巧、无违法犯罪记录、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等。

第六条民间艺术团成员的入团程序应经过团长或团委成员的审查,并经过团队的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可以提出退团申请,需要经过团委成员的审核,并经过团队的集体讨论和表决通过方可实行。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在退团时,应当交出所有有关团队的资料和财务记录,并退还团队提供的物品。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民间艺术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团队的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团长或团委成员召集并主持,通常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设有团委会,由团长和团委成员组成,团委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相关经验。

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设有艺术指导,由艺术指导负责团队的艺术指导和排演工作,艺术指导应具备一定的艺术造诣和教学经验。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按时参加团队的活动和排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经过团委成员批准。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端正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私自离开。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应尊重艺术指导和团委成员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私人用品,不得以个人意志干扰团体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成员之间应保持团结友爱的关系,互相帮助,不得有诋毁、抹黑、分化团队的行为。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成员在演出和活动期间,应保持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严禁违法犯罪、损坏公共财物或有损社会和团队形象的行为。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

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间艺术团的管理,提高艺术团的演出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促进民间艺术的传承与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民间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包括演员、导演、编导、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宗旨,遵循艺术规律,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民间艺术团设立理事会,负责艺术团的全面工作,理事会由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各部部长等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以下部门:1. 艺术部:负责艺术创作的策划、编排、排练等工作;2. 行政部:负责艺术团的日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3. 宣传部:负责艺术团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等工作;4. 外联部:负责与外界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拓展演出市场;5. 会员部:负责会员的招募、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资格第六条加入民间艺术团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民间艺术,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和道德品质;2. 具备一定的艺术技能,能够胜任艺术团的演出要求;3. 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成员加入艺术团,需经理事会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章演出与排练第八条艺术团的演出活动需提前策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宣传推广等。

第九条演出前,艺术团应进行充分排练,确保演出质量。

排练期间,成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条演出过程中,成员应严格遵守演出纪律,服从导演安排,保持良好的舞台形象。

第五章财务与报销第十一条艺术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演出收入等。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设立专门财务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成员因演出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凭正规发票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六章会员管理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等。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艺术团的排练、演出活动;2. 参与艺术团的决策与管理;3. 优先获得艺术团提供的服务。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间艺术的发展和传承,激发社会文化创造力,提高艺术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间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一群对民间艺术有共同兴趣和追求的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艺术团的成立宗旨是:宏扬民间艺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推动艺术与社会的融合。

第四条艺术团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杂技等各类民间艺术形式。

第五条艺术团的宗旨和活动原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艺术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艺术团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艺术团成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届。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具体职责如下:1. 会长: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主持艺术团的工作,代表艺术团与外界进行交流与合作。

2.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代表会长履行职责。

3. 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记要,管理艺术团的文件和档案,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

4. 财务长:负责艺术团的财务管理,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保证财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九条艺术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艺术委员会、宣传推广部、活动策划部等工作部门,具体职责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条艺术团可以根据需要礼聘专业导师或者艺术顾问,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入团与退出第十一条任何对民间艺术有兴趣和热爱的人都可以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十二条入团申请需填写入团申请表,并经过现有团员推荐和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加入。

第十三条艺术团成员应遵守团内的规章制度,积极参预团内活动,共同推动艺术团的发展。

第十四条艺术团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艺术团:1. 自愿退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

2. 违反团内规章制度,经过多次提醒和教育仍不改正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团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费、赞助款、捐赠款、演出收入等。

第十六条艺术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

民间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民间艺术的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间艺术团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旨在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艺术活动,传承和宏扬民间艺术,提高艺术水平,推动民间艺术的发展。

第三条民间艺术团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舞蹈、音乐、戏剧、曲艺等各类艺术形式。

第四条民间艺术团的宗旨是:传承传统文化,创新艺术形式,提高艺术水平,服务社会大众。

第五条民间艺术团的活动宗旨是: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艺术创作和演出的质量,为社会大众提供优秀的艺术作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民间艺术团设立理事会,由团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民间艺术团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民间艺术团设立艺术委员会,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艺术创作和演出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民间艺术团设立行政部门,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团内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第九条民间艺术团设立宣传部门,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宣传和推广艺术团的活动。

第十条民间艺术团设立财务部门,由团员选举产生,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第三章团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民间艺术团的团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参预艺术创作、演出和决策的权利。

第十二条民间艺术团的团员有义务积极参预团内的艺术活动,提高个人艺术水平,为团队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民间艺术团的团员应遵守团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四条民间艺术团的团员有权利提出艺术创作和演出的建议,团队应充分尊重和重视团员的意见。

第四章艺术创作和演出第十五条民间艺术团的艺术创作和演出应以传承和宏扬民间艺术为目标,注重创新和艺术表达的质量。

第十六条民间艺术团应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和演出活动,定期举办公演和巡回演出,推动民间艺术的普及和发展。

第十七条民间艺术团应注重艺术作品的原创性和独特性,鼓励团员进行创新性的艺术实践。

第十八条民间艺术团应建立健全的艺术评审制度,对团队的艺术作品进行评选和奖励,提高艺术创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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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篇一:王峰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第一条:纪律要求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村委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

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

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

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条:例会制度: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2、每年的年底召开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

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

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第六条: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排练中做到以下几点:1、排练出勤: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艺术团主要负责人请假。

2、排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艺术团主要领导及时请假。

第七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

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

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的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

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王峰村民间艺术团2010年2月21日篇二:艺术团规章制度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1. 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 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 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

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

(附:标准请假条格式)4. 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 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 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

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院天使艺术团附:标准的请假条格式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他,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

篇三:艺术团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

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一、团员选拔制度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三、团员的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一、考勤制度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

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

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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